起重设备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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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行车操作规
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源部分和防护保险部分是否完好。
2、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定期给钢丝绳添加黄油,钢丝绳发生纠集或有一个绳段断裂,应立刻更换钢丝绳。
4、必须经常检查行车制动器,大车行走制动器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齿轮箱一般每半年添加齿轮油一次,对各部位轴承一般一年添加润滑油一次。
5、行车与轨道各连接点必须时常检查,定期对轨道各螺丝部件进行牢固,以防松动(一般时间为一年)。
6、起吊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其他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
7、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高吊运,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吊运。
9、行车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
3钢丝绳不合格、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
4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
6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
8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
9不知负荷的不吊;
10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10、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1不从人头上越过;
2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3不从设备上越过;
11、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2、工作停歇不得将超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或下放吊物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动物件时离地不得过高。
13、严禁在同跨车间内同一柱距之中停留两台行车。
14、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米。
15、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mn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6、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7、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8、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
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
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
且须总工程师
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9、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
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
不准沿轨道行走。
20、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21、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22、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23、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4、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5、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
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
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6、吊运大件、弯曲板材,严禁通过单绳升高方式,应采用二台行车抬运。
27、车厢式行车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指挥,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哨子指挥行车吊运。
28、在操作行车按钮时严禁戴手套。
29、行车的维护与保养由设备检修员负责。
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1.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2.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葫芦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操作者应熟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
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
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少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
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
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门机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检查合格,证明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不正常
等疾病,并具备高空作业的身体条件。
2、司机须经专门技术训练,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具有相当熟练的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3、轨道基础必须坚实可靠,栈桥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距囝道两端3M外应设置终端碰撞装置。
轨道直度不得超过1/1500,轨距偏差和同一断面的轨面高差均不得大于轨距的1/1500,每季度用仪器检查站次,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在于10。
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根据该门机实际情况,起吊重物限载10吨,允许在18—37米范围内变幅。
5、起吊重要物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当班开机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厘米左右,确认制动器工作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7、每次作业,应先将重物吊离地30厘米左右,由作业人员检查被吊物件绑扎的牢固性和平衡性,然后继续起吊。
8、起吊重物时,升、降要平衡,快速下降不宜时间过长,当重物的下降速度大于电动机的同步转速时,不允许越挡直接进行反接,制作,重物快速下降时不允许突然停车。
9、回转时,操作要平衡,转动要均匀,无冲击现象。
10、被吊物件需要进行逆向运行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待机构完全停止,物件平衡后方可进行反向操作。
禁止利用反向操作来进行停车,避免紧急制动。
11、行走时,应由专人监视电缆和台车的运行,起重机离轨道尽头不得少于
3米。
12、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或臂杆正东到最大幅度位置时,起升和变幅卷筒上至少要留有3圈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应整齐。
13、运转时,应经常察听各传动部位声音,检查各部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
85C,各电动机的温度不得超过60C,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处理。
14、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工作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15、作业遇到突然停电或发生其它故障,应设法使被吊物件下落着地不得县在空中。
16、起吊物件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高点的米,危害后跨越。
17、门机的任何部位与导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3—1V
35以上
安全距离(米)
2
4
18、停机时应将臂杆落至最大幅度移置,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离臂杆顶端5-6米外,将各控制器操纵手柄置于零伯,切断电源,检查各部位无误后,断开外部电源抄件员方可离开。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龙门吊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4、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5、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6、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
起重至不超过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7、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8、禁止超负荷使用。
9、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10、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11、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12、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3、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
员不得离开。
14、龙门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
3钢丝绳不合格、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
4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
6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
8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
9不知负荷的不吊;
10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15、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6、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7、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应将吊钩升起,切断电源。
18、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9、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1、轮胎气压应充足。
2、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
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3、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轮胎起重机不打支腿工作时,轮胎的气压应在左右。
起重量应在规定不打支腿的额定重量范围内。
5、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
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6、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
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
垫放枕木。
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
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C。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
并禁止在
前面起吊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
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
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
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对正;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
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体。
2、作业前检查卷杨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卷扬机距滑轮一般应不少于15m。
6、卷扬机自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
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拉踩钢丝绳。
钢丝绳不许放完,最少应保留三圈。
2、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3、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4、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体(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
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5、作业中,司机、信号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能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6、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三、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作业完毕,应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
2、提升吊笼或物件应降至地面,清整场地障碍物。
千斤顶操作规程
1、操作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好垫平。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的对面,并不准超载。
4、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5、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4、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
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7、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
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8、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
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n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
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货叉上载人。
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