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考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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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考试
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县财会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现将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5日至4月27日为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交费时间。
其中:
4月5日至4月27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30日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及收交考试、考务费时间。
二、收费标准:
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15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65元。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四、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中级、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
附: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4月3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川财会[2014]23号
———————————————————
关于四川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高级
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原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四川省2014年度省定使用标准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底。
三、报名方式
四川省2014年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前审方式。
除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报名外,其他考生一律在网上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信息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省会计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并缴纳相关费用。
除省直属考区、成都市以外的各市考生实行现场缴费方式,省直属考区和成都市考生实行网上缴费。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报名点必须留存报名考生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以备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审查。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014年度考试报名及管理后台网址如下:
1、考生报名网址为:
或者:
初、中级:
高级:
2、初中级省市管理后台网址:
高级省市管理后台网址:
3、初中级报名点审核确认网址:
高级报名点审核确认网址: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
(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2、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
3、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
30-18:
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0月25日
(星期六)
9:
00-11:
30
财务管理
14:
00-16:
30经济法
10月26日
(星期日)
9:
00-12:
00
中级会计实务
9:
00-12:
30
高级会计实务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
序号
书名
编著者
出版者
定价(元)
1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
经济科学出版社
15
2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
3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5
4
初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3
5
经济法基础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0
6
中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5
7
财务管理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9
8
经济法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9
9
高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58
10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5
1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0
2014年度考试实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对考试辅导教材(初、中、高级)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订,编辑出版了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考试辅导教材调整、修订的内容将登载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
2014年度考试用书书目见下表:
上述考试用书由省会计考办集中组织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开展代征订工作,代征订工作的具体事务由省会计考办委托四川省会计学会办理。
考生本着自愿订购的原则,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考试系统自愿选择订购,省直属、成都市考生教材款实行网上交费,其余市州考生教材款实行现场交费。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执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上缴财政部部分)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二)、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上缴财政部部分)15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65元。
七、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4年4月5日至4月30日为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交费时间。
其中4月5日至4月27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30日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及收交考试、考务费时间。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于4月1日前公布本地区2014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法、报名网址及考试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在2014年5月30日前向省会计考办报送本地区2014年度初级资格考点考场设置情况,2014年8月20日前向省会计考办报送本地区201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情况,由省会计考办汇总、审查后统一进行考场编排。
(三)2014年9月1日至19日为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4日为纸笔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前10日,完成本地区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考试结束后,省会计考办将于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
并向财政部报送评卷数据光盘。
考试成绩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统一公布,预计公布成绩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
八、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我省将进行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全省统一要求。
(二)申报材料
1、有关表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四川省人事厅制)一式6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2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1份、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4份(附件4)。
2、业绩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6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必备);
(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传(必备)、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著作)或财务分析报告两篇以上(必备)、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及交流材料、规章制度和中长期会计工作规划、专业课程授课讲稿及证明、大型的专业方案等业绩、成果材料各1份。
申请人在向高评委办公室报送本人发表的,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的论文、著作复印件时,必须同时出示原件。
3、其他资料。
学历证书(从参加工作开始的各级学历,包括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等)、中级资格证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各2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各种获奖证书、连续五年以上的会计师资格聘用文件或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加盖确认章。
4、材料装订要求。
(1)主评材料:
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业绩材料、各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各1份,需整理装订成1册。
(2)辅评材料:
包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1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2份、“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简表”4份、单位综合推荐材料5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5份、学历证书(从参加工作开始的各级学历,包括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等)1份、中级资格证书1份、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1份,以上所有材料不装订。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后,连同相关申报材料报市、州职称管理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申报材料可由主管部门或当地财政部门转送至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委会办公室。
央属驻川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必须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方可接受其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地点
1、2014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时间为:
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
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每人次240元。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4、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简表
2014年3月31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拟评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7由本人填写,8~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
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上、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
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基本情况
姓
名
现名
性别
民族
曾用名
身份证
号码
出生地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
毕(肄、结)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
达到何种程度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止时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地点
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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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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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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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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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一)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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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二)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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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期
名称及内容提要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合(独)
著、译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期
考试种类
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
组织考试单位
答辩情况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推荐意见
基层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呈报单位意见
主
管
部
门
或
人
事
职
改
部
门
意
见
市
、
州
或
省
级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
公示结果
业绩贡献公示
年月日-年月日
评审结果公示
年月日-年月日
评审审批意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
签字年月日
评审组织意见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表决结果
备注
赞成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公章
主任签字年月日
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意见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附件2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