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案未成年人被侵权及犯罪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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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案未成年人被侵权及犯罪的思考

政治教案:

未成年人被侵权及犯罪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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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被侵权及犯罪的思考

  青少年,祖国的未来,国家命运之所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注。

为此国家专门制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以及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的责任。

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尽管这两个法律颁布已有五年左右的时间,一些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仍屡禁不止,并且还有上升的势头。

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呢?

下面就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来一一探讨一下。

  家庭方面

  当今,绝大多数的父母为了孩子可谓是尽心尽力,但是由于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因此教育的方法上难免有弊端。

这可以从下面几种教育方法上看出来;拔苗助长型教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许多家长普遍的心态,而在过高的期望值下,无端的施压和不切实际的强求往往最终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溺爱型教育(一些家长对孩子过分宠爱、娇惯,对孩子正当和不正当的要求,不加区分地一味满足,养成了孩子自私、骄横、惟我独尊的个性,当他们的某个目的没有达到时、或某件事不合意时,往往会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棍棒型教育(简单而粗俗的教育,结果极易使孩子产生逆反的心理,形成畸形性格,或离家出走,或产生报复家长的心里,为犯罪埋下伏笔)、放纵型教育(做父母的对孩子放任自流,盲目自信乐观。

即使孩子走上歧路,成了罪犯后,有的家长仍无动于衷。

其结果不仅害了家庭,害了社会,更害了孩子)、怂恿型教育(有些父母公开宣称:

孔融让梨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要实行“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绝不能让孩子吃亏)、还有身教不当型(一些家长不注意自身修养,恣意妄为,言谈举止对孩子的影响甚重,导致孩子出污染污,应了“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的箴言,俗语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小偷儿子三只手,调查显示,未成年人因为直接受父母影响而犯罪的占6%以上)、缺少法制教育的孩子大有人在(有不少家庭,做父母的都很少学法,更谈不上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了。

因为没有法制观念的约束,许多未成年孩子做事往往不记后果,甚至拿犯罪当好玩)、单亲家庭则难以念好育儿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单亲家庭的孩子人格不健全。

怪异、多疑、偏狭、自卑等等,是他们的共性,原因在于他们难以有父母的完整的爱)。

家庭教育的失误往往发生在不知不觉中,任何一点点的错误或疏忽,都可能使孩子受到伤害,造成令人追悔莫及的苦果。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样一个案例家庭不和失管教,儿子惨死母坐牢;

  一份统计资料表明,夫妻离异,受伤害最大的不是双方,而是他们的子女。

小孩子的心灵是最敏感的。

一个原本天真烂漫的儿童,在父母离异之后,常常出现自卑心理,变得少言寡语。

更有的孩子,不愿让老师和小朋友知道父母离婚的事实,一旦说及父母的事儿,便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小小年纪,似有难言之痛。

还有的孩子可能会游弋于父母的管教之外,行为变得恶劣。

我们并不反对感情破裂的夫妻离婚。

但是,每一对夫妻,在矛盾产生之初,一定要想到孩子。

不要给孩子造成整天吵闹不休的家庭环境,不要为了一时的气愤刺伤那幼稚单纯的童心。

要知道,父母的某些行为有可能给孩子造成一辈子,甚至无法挽回的伤害。

  1999年9月28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管教不当、伤害年仅9岁儿子至死的被告人李继珍有期徒刑5年。

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母亲会亲手杀害自己的孩子呢?

事情要从李的婚姻说起,李曾经两次结婚,两次离婚,儿子百园是和第一个丈夫的爱情结晶,在百园一岁半的时候,这段婚姻告以段落,百园归丈夫所有,但丈夫并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百园是由60多岁的曾祖母带大的。

曾祖母毕竟是隔了两代的老人她对自己家当时惟一的第四代传人百园,所能给予的除了吃喝玩乐等物质上的关爱,就是行为上的娇惯、宠爱和管束的放纵。

当曾祖母越来越满足不了他的要求时,小百园开始说慌,开始赊欠小商店的东西,开始四处游荡。

老太太实在无法忍受了,就把他撵到他妈妈那儿去了。

这时的小百园已经养成了说慌、偷窃、赊欠、逃学等不良习惯。

1997年9月,百园在父亲的护送下上学了,他不好好学习,看到同学的好玩具、好吃的东西,很羡慕,没有钱买先到学校外的小商店去赊欠,赊欠的多了,店主就到他家去要账,有时候还找学校的老师去告状。

赊欠不到东西,他就开始偷窃。

老师批评他、教育他,他虽然能当时认错,但过几天又犯了。

1997年11月,游荡惯了的他接受不了母亲简单而粗暴的管束,开始夜不归宿,常常在场边、草堆和亲戚家中过夜。

父母到处寻找,找到后,非打即骂。

为躲避打骂,小百园再次逃夜,形成恶性循环。

断断续续上了三次一年级的百园,终于在1999年4月被勒令退学让家长带回,不允许再回到学校上课了。

  退学回家的百园野性越发不可收拾,哄骗小朋友的游戏机,偷窃邻居的手表和眼铜锁换钱用。

父亲教他放羊,他以低价把羊卖了,1999年,小百园从邻居家偷了10元钱到外面去开界,10元钱很快就用完了,他灵机一动,以30元的价格租了一辆三轮车送自己回家。

眼看小百园捅的娄子越来越大,父母越发着急和烦恼,重复过多次的说教都归无效。

万般无奈他们把儿子用铁链锁在窗户的钢筋上,然后,他们就出去了。

但不一会的功夫,小百园就逃了出来,小百园再一次逃离了这个爱他、恨他、打他的母亲。

百园5天没有回家,父母四处寻找,但终不见儿子的影子。

  1999年6月13日下午,小百园再一次潜入邻居家,窃得现金150元,来到村边的商店,买来啤酒、花生、饼干等东西,学着大人的样子边吃边“拜把子”。

这一下被父母逮个正着。

  当天晚上,“恨铁不成钢”的李继珍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暴躁的脾气,她先后用巴掌、手扶拖拉机上的三角皮带、塑料鞋底反复击打小百园的臀部、背部、腿部,问小百园“知不知错”,“改不改”?

百园却一言不发,也不求饶,越打越生气的李继珍直到打的筋疲力尽方才罢手。

此时已是6月14日凌晨1点,她把儿子安顿好之后,自己回到了房间呼呼大睡。

一觉醒来,她发现心爱的儿子已经断气。

悔恨交加的李继珍痛哭不已,在家人的劝说和开导下,她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悲剧都是一步步失误酿成的。

  李继珍和丈夫没有为百园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动荡、母子疏远,使百园先是无人管教,后是管教不当,加之操之过急,以打骂代替教育,用铁链锁住儿子,用三角皮带抽打儿子,结果失手酿成死了儿子又坐牢的悲剧。

这一步步的失误,无不留下一个个深刻的教训。

  这件事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法治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说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在农村宣传力度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款规定: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而学校却勒令百园退学,让他在社会上游荡,丧失受教育的机会;母亲李继珍对儿子“恨铁不成钢”,惯以毒打,这些做法都严重违反了法律,必然造成恶果。

由此可以看出学法、守法,是丝毫含糊不得的。

  学校方面

  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并非所有的老师都配的上这个称号,在我国,教育系统内的违法行为时常发生。

下面,我们来看一位教师的违法行为案例。

   一教师体罚学生至学生患精神病案。

  一名不满15岁的初二学生,因违反了“班规”,受到了这样的处罚:

全班37名同学轮流掴他两个耳光。

  当时,这名学生站在神圣的讲台上、庄严的黑板下,而主持这一惩罚“仪式“的正是他平素十分尊敬的班主任。

班主任名叫郑春少,在他的班里有两条班规简直是匪夷所思:

①课堂上违反纪律的,一班同学每人打他两巴掌。

②座位安排实行浮动,遵守纪律、学习好的同学坐在前排,反之,则调到后排以示惩戒。

  那一天,初二

(2)班恰逢晚自习。

坐在教室正中靠左一排的程水良和同桌曾月华,为了将课桌和右排对齐,边商量边作了移动,正好被突然进门的班主任郑春少发现。

郑春少见状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将两名学生拉到讲台上,令全班同学根据“班规”每人打他们两个耳光。

37名学生整整打了一节课。

  十四五岁的少年,自然尚未完全形成独立的分辨是非的能力,而此时的郑春少也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所监督执行的这场惩戒“游戏”,性质是何等恶劣,将会给受罚着的心灵造成多么大的创伤。

  事后,同学们描述,受罚之时,程水良全身打颤,脸颊由白变红,时合时开的眼里充满着羞耻和恐慌,曾月华的鼻子都被打出了血,愤愤然的表情之中还装出一丝不在乎的神态。

  几天过后,此事便风平浪静了。

程水良回家后举止反常。

此后程就木钠无言,一动不动,不吃不喝,反应迟钝。

家人极度恐慌。

第二天上午,送程到葡州市精神医院诊断,精神病医生诊断为:

①急性心因性反应。

②反应性木僵。

程水良整整5天不言不语,不吃不喝,大小便失禁,头颅左右摇晃。

尽管最后郑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但孩子心灵的伤疤再也无法愈合。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教师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此外《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都提到了这一问题。

本案中,教师因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甚至采用了侮辱的方式来进行。

让孩子的心理无法承受。

把学生逼上绝路。

至使学生精神压力过重。

患上了精神病。

这是每个人都不愿看到的。

谁能想到罪魁祸首竟然是教师呢?

  事情已然结束,我们的心情却永远不会平静。

孩子的心灵是纯净的,也是稚嫩的。

一次伤害将使他们的一生带又创伤。

我们呼吁:

爱护祖国的花朵吧,让世俗的罪恶,不再侵害他们的心灵!

健康的人格才会使他们走过辉煌的人生。

  社会方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营业性舞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部门和经营着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此外这部法律还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但是,人们遵守的怎么样呢?

报纸上曾经报导过这样的案例:

张子强竟成偶像,初中生走向毁灭;看影碟着迷,受毒害作案;九龄童模仿电影,敲诈案惊动山城。

下面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子亲娘不敌游戏机,儿子入魔杀性起。

  1999年5月中旬,在地处渤海之滨的冀东某市,发生了一起少年弑母案。

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个是被害人的儿子小斌,另一个是小斌的同学小林。

令人惊诧的是,这两个孩子都不满16岁,又是同一中学的初三在校生。

  小斌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父亲是一个企业的厂长,母亲是一位财务工作者。

生活在这样的家里,他有一种很强的优越感。

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滋生了一种虚荣心。

他傲视一切的目光使许多同学开始疏远他。

他没有朋友,非常孤独。

为了寻找欢乐和刺激,他开始到一家网吧消磨时光。

他很快被里面的游戏吸引住了。

每逢放学,他便跑到那里,一坐就是半天,兜里的零用钱像水一样哗哗的流进老板的腰包里。

当零用钱越来越不够用的时候,他开始把手伸进了妈妈的钱包。

一次两次,终于被妈妈逮个正着。

  为了剪除儿子玩游戏的念想,妈妈开始对他采取了下列措施:

减发孩子的零用钱,加强了对儿子日常课余时间的控制,给儿子发出警告。

虽然妈妈的严历管束曾使小斌一时不敢涉足网吧。

但他的心仍然在向往着那个神秘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当父母忙于工作而无暇顾及小斌的时候,他又壮着胆迈进了网吧。

在久违的网吧内,他玩的如鱼得水,一玩就是老半天,玩得忘乎所以。

这一次,他输得很惨。

他又开始偷妈妈的钱了。

妈妈这一次伤透了心,痛打了小斌。

妈妈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为了专心教子,她辞去了公职。

可谓是爱子情深,不计代价。

然而,妈妈的一片苦心并没有换取儿子的理解。

相反,小斌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

在屡教不改的情况下。

妈妈再一次痛打了小斌。

这次被毒打之后,小斌产生了要杀死妈妈的邪念。

  怎样杀死妈妈呢?

这个问题让小斌想了很久。

深思熟虑后,他开始采取行动了:

首先,得找一个伙伴,他选择了曾经向他借过钱且关系比较“铁”的同学小林。

然后,在方式上,他选择的是投毒的方法。

可是老鼠药并没有结束妈妈的生命。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他和小林商量,准备趁爸爸不在家时勒死妈妈。

最终,妈妈就这样被送走了。

  一个16岁的少年,竟然伙同他的同学,杀死了自己的母亲。

真是泯灭人性,丧尽天良,令人发指。

  愤慨之余,还需要反思:

一个从小就讨人喜爱的孩子是如何一步步变坏的。

因为打游戏机而走火入魔。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营业性的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实际情况怎么样呢?

在一些正规的网吧可能找不到未成年人的身影,但在一些非正规的网吧到处可见一些十三四岁的孩子在专心致致的上网。

这些孩子成为这些网吧的主要顾客。

小斌正是这种网吧的受害者。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各地加大力度,综合治理,严禁营业性的网吧向未成年人开放。

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让我们记住这样的教训。

让我们为孩子的未来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给他们一处干净的沃土。

  在我们国家做的最好的可能就是司法方面了。

  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提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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