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推行学分制工作知识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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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推行学分制工作知识问答

江汉大学推行学分制工作问答(100问答)

1.什么是学分制?

学分制的内涵是什么?

答: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中心,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的内涵:

它是具有一定自由度的选课制度,以选课为基础,为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提供可能;以学分作选课的前提,均衡了学生的学习量,比学年制的以课程为单位计算学习量更合理;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尺度衡量学生的学业成绩比以课程成绩衡量更为科学,学分制不再用课程门数计算学生的学习量,而以学分作为计算单位,所以平均学分绩点比学年制的课程平均成绩更能反映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关系。

2.学分制产生的背景怎样?

答:

18世纪末,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新兴学科不断出现,课程体系越来越庞杂,学生在一定学习年限内不可能全部学完这些课程。

于是在德国大学里产生了选课制,它的指导思想是“选课自由”。

而选课制的发展和完善却是在美国。

经过100余年来的探索,美国几乎所有高校采用了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使其制度更加成熟。

我国的高等教育大体经历了学年兼学分制(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初)、学年制(50年代到70年代)、学年学分制(80年代开始)三个阶段。

1985年5月,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举行。

大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积极进行包括学分制在内的各项教学改革试验。

此后,大批高校开展学分制的研究、探索和实行。

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颁发了《部分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工作座谈会纪要》。

3.学分制和学年制有什么不同?

答:

学分制和学年制,都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中实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在具体培养模式、计量标准以及学习自主度上有所区别。

学年制以规定的学习年限和统一的必修课程来衡量学习总量以及强调对教学过程和目标的集中统一管理方式。

简言之,是以学年计量的必修课为基础的教学管理制度,而学分制是以学分计量的选课制为基础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的实施将增加学校管理的难度。

4.推行学分制有什么必要性和可行性?

答:

推行学分制适应了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归纳起来,一是人才素质的高标准。

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复合知识结构,又有较强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开拓创新、应变适应能力:

二是人才规格多样化。

要求改变千人一面的统一模式,培养各种特长的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面对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高等学校就需要尽快地改变与之不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通过选课制的管理形式来改革人才培养目标单一化的状况,通过教学过程管理的灵活性来实现高质量创新人才的培养。

推行学分制也是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需要。

随着学校逐步进入面向社会,适应需要,依法自主办学的体制,学生在入学和就业上自主意识和竞争观念日益加强,他们在自主选择教师、选择课程,以至选择专业方面的呼声日益加强,学分制受到普遍欢迎。

推行学分制是深化高校内部教学管理体制的需要。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的改革措施逐渐得到重视和加强,完善教师聘任制日渐成为调动教师积极性的重要改革,推行选课制为教师聘任制引入竞争机制,为了满足和吸引广大学生选课要求,必然激励教师去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从而促进了师资队伍建设。

我校多年教学改革的成果和学年学分制改革为推行学分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5.学分制有什么优点?

答:

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

实施学分制是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修业年限。

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学习。

有利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

学生可以跨专业选修某些课程,不仅促使同一专业学生知识结构单一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而且也利于各学科专业之间加强横向联系,为培养新兴、边缘学科人才提供条件。

学分制在选课上的灵活性,以及在课程设置上的广泛性和适应性为学生自主地拓宽知识结构提供了条件,尤其是为培养宽口径专业的通才提供了有效的实施途径。

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明显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更充分、更合理地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培养出高素质、有个性、有特色的学生。

6.学分制有什么特点?

答:

(1)实施选课制。

(2)以学分作为管理手段。

(3)实施弹性学制。

(4)实施导师制。

(5)实施免修、免听制。

(6)实施重修制。

对学生而言,实施学分制后,学生可在下列方面受益:

可根据自身的能力,决定学习速度的快慢;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决定学习的课程和专业;可根据自己接受知识的方式,决定去上哪位教师的课;还可根据自身的和家庭的情况,决定是继续学习,还是暂时休学。

7.什么是学分绩点制与平均学分绩点?

答:

学分绩点是学生学习的量和质的双重相关的量化指标,可以作为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依据。

如选拔优秀毕业生,推荐保送研究生,授予荣誉称号,评定奖学金,决定是否授予学位,是否能辅修另一专业,是否能多修学分或少修学分,是否要发出学业警示,是否要重修、停学等,是一个比较全面客观的指标。

将某一课程所得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以学生所得全部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数,即得该生在该学期经过学分加权的平均绩点。

成绩绩点与成绩的对应关系如下:

理论课程

实践环节

百分制成绩

绩点

百分制成绩

成绩等级

绩点

90-100

4.0

90-100

优秀

4.0

85-89

3.7

80-89

良好

3.3

82-84

3.3

70-79

中等

2.7

78-81

3.0

60-69

及格

1.5

75-77

2.7

<60

不及格

0

72-74

2.3

68-71

2.0

64-67

1.5

60-63

1.0

<60

0

8.什么是选课?

选课有什么好处?

答: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制度。

选课制允许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包括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上课时间。

选课可以满足学生自身爱好兴趣以及就业的需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

9.什么叫弹性学制?

答:

所谓弹性学制是指学习年限有一定的伸缩性的学校教育教学模式。

弹性学制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比较灵活的、宽松和谐的个性发展环境。

学生既可以提前毕业,也可以延期毕业。

基准学制为4年的本科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期间学生可以休(停)学。

10.学分制的实施对学生有何要求?

答:

学分制的实施使原来的一个教学班一张课表变成每个学生一张课表,学生以课程为纽带,形成多变的听课群。

学生自由度增大,约束力减弱,班级成员的流动性增强,易造成思想教育和集体活动的困难;学分制提供了学生早成才、成好才一种机制,但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学生重业务、轻政治,重理论轻实践,不愿做社会工作;由于学生涉世不深、阅历浅,长期以来的教学模式影响下,学生往往自主能力、适应性普遍较弱,在竞争气氛中会因为来自各方的压力而产生困扰和焦虑,等等。

这就要求学生有高度的自觉性,善于自我设计,自我管理,自我评价。

学分制的实施对学生的要求不是放松了,而是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了。

11.实行学分制对学生而言有哪些重要的变化和不同?

答:

实行学分制以后,每个专业都开设了较多的选修课,学校开设了面向全校学生的公共选修课,并且允许学生跨专业选课,为学生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

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读课程,学习的选择性增加了,自由度增大了。

因此,学生应当经常与导师联系,了解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哪些学习、提高的机会,对学生有哪些规定和要求;本专业的课程是怎样设置的,哪些是必修的,哪些是选修的,分别需要修读多少学分才能够顺利毕业;什么时候应当修完哪些课程,什么时候应当确定专业方向,课程应当如何选择,应该学些什么课程,今后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等等。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

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各种选择机会,发挥个性特长和潜力,将自己塑造和培养成为优秀的人才。

12.什么是导师制?

为什么要实行导师制?

答:

导师制是密切师生关系的教育教学制度。

这种制度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

在学分制条件下,由于学生对课程、专业了解不深,更有一些学生由于去选择那些容易得到学分的课程以至不能形成比较合理的知识结构。

实行导师制可以有效地防止上述情况的产生。

在选课时,导师有义务向学生提供有关选课的各种规定、程序,教学计划和毕业要求等各种信息;帮助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兴趣和就业目标的学习计划;与学生商量讨论和分析各种选课方案的利弊。

通过导师帮助,使学生既能自主学习,又能遵循学习规律和达到培养目标。

13.何为通识教育课程?

答:

通识教育是英文“generaleducation”的译名,也有学者把它译为“普通教育”、“一般教育”、“通才教育”等等。

通识教育主要包括人文教育、社会科学教育、数学和自然科学教育等,服务于学生的智能、情感和社会化等方面发展的教育。

通识教育课程是本科生前两年的基本课程。

14.何为专业基础课程?

答:

高等学校中设置的一种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

它是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

不同的专业有各自的一门或多门专业基础课,同一门课程也可能成为多门专业课的专业基础课。

15.什么是选课制?

答:

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在学校开设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课程的一种制度。

学生可以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自由地选课,选择喜欢的老师,喜欢的课程学习。

16.什么是必修课?

答:

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

17.什么是选修课?

答:

指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边缘学科的课程或有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的人文、社科类课程以及跨专业、跨学科的课程。

18.什么是重修?

答:

大学考试某一门课程未通过(一般是必修),后面的学年重新上这门课,并重新考试称为重修。

如属必修课的,则必须重修直到合格为止,以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重修次数不限;是选修课的,学生也可以重修,也可以放弃该门课程而另选其他选修课程。

19.什么是学分互认制度?

答:

学分互换是指学生除了学习原来学校课程之外,还可以学习其它院校的相关课程.所修得学分可以转换作为本校学分,同时本校学分也为其它院校所承认。

学分可以积累,也可以转迁,这就使得学生在不同学习领域或专业、各大学院校之间的流动成为可能。

如我校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签有合作关系,我校学生可以学习两校在我校开设的双学位课程,我校承认学分。

20.学校每学期有多少教学周?

答:

全年52周,教学周数为41周,寒暑假11周。

41周分配到两学期,一学期为21周,另一学期为20周。

21.上课时间,学校一天能排几节课?

周末能排课吗?

答:

一天最多可以排12节课,上午、下午、晚上各4节,每节45分钟,早上8:

20起至晚上9:

30止。

在教室安排紧张的情况下,周六周日也会适量安排课程。

22、学校如何编排通识教育课程?

答:

通识教育课春秋2个学期均开设,排课时尽量在同一时间段内安排多个课堂,利于学生选课,合理安排修读进程。

23、学校排课时如何照顾到不同专业学生的上课时间要求?

答:

排课时考虑专业优先的原则,例如:

《素描》课程,是艺术设计(美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排课时应优先考虑艺术设计(美术)专业的上课时间,其他专业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选报;对于选课后有大量非本专业学生选报的情况,如学院条件允许,可以在适当的时间段内增开课堂。

24、学校何时开始排课?

答:

从每学期第8周开始进入排课工作阶段,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分段排课,即教务处编排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学院编排其他课程。

25、学校何时排课结束?

答:

每学期第14周将公布已排定的下学期课表信息,进入选课环节;第16周教务处将根据选课结果通知相关学院进行调整;第19周公布最终课表,届时排课工作结束。

26、选课后,某院下个学期拟开设的课程中,有一门只有不到15个学生选报,怎么办?

答: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除特殊原因外,不足15人的课堂不能开班,因此,该课堂将被取消,若该门课程有多个课堂,则被取消课堂的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补选或调剂到其他课堂。

27、学校能将同一门课程4节连排吗?

答:

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以一个大节(2节课)排课。

实验课程根据学科特点可3节或4节连排。

特殊情况超过4节连排需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8、公共选修课程还是排在晚上吗?

答:

公选课不再限于晚上上课,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排在每天的12个上课节次中。

29、学校还开设重修班吗?

答:

完全学分制模式下将不再单设重修班,所有重修学生均可以按照自己的上课时间,选报正常授课的课堂进行修读。

30、如何提高排课后学生选课的成功率?

答:

由于学生选课的不确定性,在排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学院间应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排课时间、场地等方面的要求,做到事先准备;2)公共课的上课时间尽量分散,以便于学生选择不同时间的课堂;3)专业课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多开课堂,并分布在不同的上课节次,以增加学生选课的机率;4)排课时应关注专业课表与全校课表,尽量不要将课程排入拥挤的节次内,以免课程之间互相影响;5)做好课程指南等宣传工作,扩大课程、教师的知名度。

31、学校每学期何时开始选课?

答:

第15周开始选下学期的课程,第17周补、退选。

32、学生错过选课时间还能补选吗?

答:

错过第15周正选时间,还可以参加第17周补、退选;错过第17周补、退选时间仍未选课者,不能再参加补选。

33、学生选课的地点在哪里?

答:

选课可以在能正常访问学校主页的任意电脑上操作,打开学校主页后,选择“教务在线”,在“教务在线”网站首页,选择“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用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录后即可进行选课。

34、大一新生也要上网选课吗?

答:

大一新生的所有课程由教务处直接选定,不安排选课。

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均应参加网上选课,本学期选下学期的课程。

35、为什么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后,系统不让选课?

答:

初次使用默认密码登录系统后,系统会提示用户必须进行密码修改,修改成功后,再用修改后的新密码重新登录系统,才可以进行选课操作。

36、为什么我在正选界面,系统提示我“未注册”?

答:

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方可取得注册资格;第12周前到学院注册的学生,才能够进入计算机系统选课。

如果提示你“未注册”,请与你所在学院的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37、为什么我已经缴纳了学费,但还是提示我“未注册”?

答:

注册资格由学校财务处审定,如果发生上述情况,请及时至学校财务处进行查询,以确保获得注册资格。

38、选课后,我后悔了,能退掉吗?

答:

可以,但要看情况。

学生可以于第17周参加补、退选,退掉之前选报的课程,但18周学校公布选课结果后,学生不得再补、退选。

39、每个学期我最多能选多少门课?

最少呢?

答:

学生每学期选课最低应不少于16学分,最高应不超过35学分。

40、我能在同一时间选报2门课吗?

答:

学生选定课程时,应考虑其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冲突。

41、我的导师告诉我,应该先选A课程,修过后再选B课程,我可以直接选报B课程吗?

答:

不可以。

学生选课原则上应遵循课程修读顺序。

对于有先后修读顺序的课程,应先选先行课,再选后续课。

42、我参加了《大学英语》的分级考试,分到了B班,我能选A班的课吗?

答:

对于进行分级教学的公共课程,学生应根据分级考试结果,参加对应级别课程的选课,很遗憾,你只能选择B班的课。

43、为什么我在选课时,看到报名有100人,而人数上限才50名?

答:

选课时,学生可以选报超过人数上限的课程,但最终名单将根据“专业优先”、“成绩绩点优先”和“随机抽签”等原则进行处理,如果你没有十足的把握,还是选没有超过人数上限的课程为宜。

44、我在第15周参加了正选,当时提示选课成功了,下学期我就可以直接去上课了吗?

答:

学校于第16周公布正选结果,并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增开或取消部分课程,学生通过网上查询选课结果;建议你于第16周学校公布正选结果后,再次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选课结果,以免部分课程取消,导致你的选课失败。

45、我选的课被取消了,该怎么办?

答:

可以参加第17周的补、退选,重新进行选课。

46、我是复学的学生,复学时选课已经结束了,该怎么办?

答:

复学的学生如错过选课时间,应在下学期第2周前到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

47、第一次上课时,我不太喜欢这个老师,能换别的老师吗?

答:

对多课堂的同一门课程,开学第1周,允许学生试听,你可以到所在学院的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其他同一时间段的课堂教师。

48、学生何种情况下可申请免听?

答:

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学业情况良好,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对该门课程已基本了解,可申请免听;因转专业、复学、等原因而出现课程冲突,可以申请免听。

49、免听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

开学第一周到教务处提交申请,填写《江汉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经教务处审批后,领取《江汉大学课程免听通知书》(学生联、教师联两份),同时将教师联送达到任课教师。

50、免听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吗?

答:

免听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自己要对自己的事情负责。

51、课程免听期间还需要做哪些事情?

答:

在课程免听期间,必须按时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和实验,方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免听该课程期间的自学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终止学生课程免听的申请。

终止免听的学生若仍不进入课堂听课,等同旷课。

52、哪些课程不能申请免听、免修?

答:

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环节等不得申请免听、免修。

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不能申请免听,可以找任课教师安排辅导。

53、免听课程是否可以不缴纳相应的学费?

答:

由任课教师批准免听的学生仍为该课堂的在册学生,同样占用了相应教学资源,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应缴纳该课程1/4的教学费用。

54、哪些情况下可申请免修?

答:

对于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的学生,通过自学或网络课程学习,认为已提前达到课程要求,可申请免修;对在指定高校或其他教育部门取得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联的课程学分(含获得相应课程职业或等级证书),经本人申请、学院及开课单位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即可代替相应课程的学分,可免修。

其中特别强调:

①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568分(含580分)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英语课程,成绩以80分计;考试达到500分(含500分)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不及格的英语课程,成绩以60分计。

②对于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优秀的学生可以免修相应计算机类课程,成绩以80分计,达到合格者可以免修不及格课程,成绩以60分计。

55、在取得相应职业或等级证书后,免修手续是否可以省去?

答:

不能。

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但不参加免修考试,成绩按照相关规定记载。

56、免修手续如何办理?

答:

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江汉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将该免修申请表第15周以前交到课程所在学院,得到课程所在学院的免修考试通知书后,才有资格准备学校组织的免修考试。

在免修考试成绩合格后,免修手续才完成。

57、参加免修考试已经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是否可以申请废除免修?

答:

可以。

仍需参加课程的正常教学。

申请手续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58、学校推行学分制管理后,在正常修读年限内,我所缴纳学费是否会增加?

答:

不会。

学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完成学业所缴纳的费用不高于物价部门现行规定的学费总额。

59.我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学费注册,是否会影响选课?

答:

不会。

新学年开学第一、二周内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后,即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

60、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重修是否要交费?

答:

要看情况而定。

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学校给予学生一次免费重修的机会,若第一次重修不及格再次重修的,按所修课程学分收取费用。

61.我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外加修的感兴趣课程、辅修、双学位课程等是否要收费?

答:

是的。

按所修课程学分实际收取费用。

62.学校有没有免费的学分?

答:

有。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创新,对学生申请的与专业有关的课外科学活动作为课外创新学分,记为选修课程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63.我在毕业前有几门课程不及格,若要取得毕业证书,如何缴费?

答:

通过学院教办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缴纳延长学制专业学费和实际修读课程学分学费,若修读课程全部通过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64.我是一名老生,今年编入2011级新生班学习,缴费方式上是否有变化?

答:

有。

学校学分制收费按“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你编入2011级新生班就须按新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处理缴费问题。

65.我在大一下学期转专业,如何缴费?

答:

转专业当年按转入、转出专业学费标准各一半交纳。

66.我取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免修《大学计算机基础》是否要缴费?

答:

不要缴费。

若在免修办理过程中需要学校组织考核认定的需缴纳一定的考试费用,但不必缴纳课程学分费用。

67.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可延期办理吗?

答: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江汉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8、每学期开学时,如何办理报到和注册的相关手续?

答: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并在两周内办理完注册手续。

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未请假或未准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69.学生学习年限如何规定?

答:

本科学制四年(或五年制本科),专科学制三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办法,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本、专科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其学制加两年,超过此年限者(服兵役除外),不予注册。

70.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提前毕业吗?

答:

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71.学生学习成绩如何考核和记载?

答:

学生应当参加选定课程的考核。

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者为合格,并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以百分制记分,满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

考查(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以五级制或二级制记载成绩。

五级制为: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72.学校学分如何计算?

答:

学分的计算:

以课内学时为基础,计算该门课程的学分。

原则上,以16学时为1学分。

学分数可取小数点后一位的0或5值。

(1)理论教学课:

每16学时计1学分。

(2)体育课与独立设置的实验课:

每32学时计1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

金工及电工实习、生产实习、教育教学实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专业认识实习、独立设置的课程设计(含一周以上的大作业)、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原则上以每周计1学分。

73.因病或者因个人特殊事由不能参加考核,如何办理手续?

答:

学生因病或者因个人特殊事由不能参加考核者,原则上应当在考前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还须同时提交校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登记成绩时,在备注栏注明“缓考”字样。

被批准缓考者,应参加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的考试,学生在获得该课程考核成绩后,任课教师结合该学生平时成绩评定该课程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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