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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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2分)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分)

(1)取消、调整行政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情况(1分)

查看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12月底

日常考核

未按要求取消、调整的,发现1项扣0.5分

县编办

(2)“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1分)

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送上网情况

6月底

日常考核

未按时完成的,扣1分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3分)

(3)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对社会公布情况(1分)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两单”进行调整,并及时在网上更新

12月底

日常考核

未及时调整、更新、公布的,发现1项扣0.5分

(4)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情况(1分)

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督查有无清单之外“乱用权”现象

12月底

日常考核

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的,每项扣0.5分;不按照权责清单规定的内容行使职权的,每项扣0.5分

(5)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1分)

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议

2月底

日常考核

未报送的,扣1分;超期报送的,扣0.5分

县财政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2分)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3分)

(6)创新县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分)

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涉企信息归集(1.5分)

12月底

1、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掌握情况进行考核;2、对照编制单位权责清单、财政单位行政处罚案件罚没单据,进行实地抽查考核;3、结合日常考核

无专门分管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员)的,扣0.5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有涉企信息的县直单位,信息归集记录为0的,扣1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未做到应归集尽归集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不及时报送工作材料的,扣0.2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非法修改或删除已归集公示涉企信息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县工商局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细则),建立抽查系统或平台,按时完成抽查计划(1.5分)

12月底

1、实地考核环节带回相关材料供集中评查;2、查看协同监管平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考核

无专门分管机构和专职人员的,扣0.5分;未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的,扣0.5分;未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细则)的,扣0.5分;未建立抽查系统或平台的,扣0.5分;没有完成抽查计划的,扣0.5分

4.推进政务诚信(4分)

(7)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0.5分)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12月底

日常考核

信用系统未建成的,扣0.5分;信用系统建成但未与县信用平台联通的,扣0.3分

县发展改革委

(8)“双公示”工作情况(0.5分)

“双公示”信息公布情况,向“信用南阳”网站推送情况

12月底

日常考核

根据“双公示”信息展示、单位覆盖情况、数据质量、七天“双公示”合格率,酌情扣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2分)

4.推进政务诚信(4分)

(9)守信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建设,“黑红名单”报送及联合奖惩开展情况(1.5分)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情况 (0.4分)

12月底

日常考核

未出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文件、建立机制的,扣0.4分

县发展改革委

向县信用平台报送“黑红名单”情况(0.6分)

12月底

日常考核

根据“黑红名单”报送质量、数量等情况,酌情扣0-0.6分

利用县县级信用平台在行政服务大厅、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开展信用记录核查和使用信用报告情况(0.5分)

12月底

日常考核

根据政府单位利用县信用平台在行政服务大厅事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并向县信用平台反馈应用情况,5个及以上领域(或事项)满分,每少一个领域扣0.1分

(10)年度累计共享信用信息数据情况(1分)

根据各单位权责清单情况,统计分析交换到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数量和数据更新情况;数据内容完整性,内容项准确率,数据覆盖范围等

12月底

日常考核

根据信用信息交换量和数据更新频率,数据内容完整性,内容项准确率,数据覆盖范围等情况,酌情扣分

(11)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工作推进情况(0.5分)

服务器网络对接、数据采集、问题解决等协调配合

12月底

日常考核

根据交换共享工作配合情况,酌情扣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6分)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6分)

(1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2分)

查看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中关于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

12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带回3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供集中评查,结合日常考核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缺少1项扣0.2分

县政府法制办

(13)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情况(2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合法情况

12月底

有内容不合法的,发现1起扣0.5分

(14)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2分)

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情况

12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带回相关材料供集中评查

未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的,扣2分;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未发挥作用的,扣1分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11分)

6.强化工作推进机制(2.5分)

(15)制定年度方案(0.5分)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

6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未制定方案的,扣0.5分;超期完成的,扣0.25分

县政府法制办

(16)组织学习交流(1分)

组织或联合组织论坛、观摩等活动的材料

8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相关材料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17)开展督导检查(1分)

对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材料

10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相关材料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11分)

7.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2.5分)

(18)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

修订完善本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文书(1分)

8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相关资料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县政府法制办

评选优秀行政指导案例的通知、结果(1.5分)

9月底

依据督导平台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没有通知的,扣0.5分;没有结果的,扣1分。

以上各项超期完成的,扣50%分值

8.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2.5分)

(19)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本系统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网站公布本地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明确行政调解人员;指导本系统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基层单位设置行政调解室

8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的,扣1分;没有工作流程图的,扣0.5分;没有明确行政调解人员的,扣0.5分;没有推动基层单位设置行政调解室的,扣1分。

以上各项超期完成的,扣50%分值

9.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1分)

(20)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

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的举措、进度和工作成效

9月底

依据督导平台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没有相关材料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10.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2.5分)

(21)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2.5分)

方案中明确培育对象(行政调解和“互联网+行政执法”为主)(0.5分)

6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明确培育对象的扣0.5分;超期完成的,扣0.25分

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的材料(0.5分)

8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培育标兵的相关材料的,扣0.5分;超期完成的,扣0.2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11分)

10.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2.5分)

(21)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2.5分)

对示范点培育对象进行指导、验收的材料(1分)

10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对示范点培育对象进行指导和验收的材料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县政府法制办

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中有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的内容(0.5分)

10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没有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内容的,扣0.5分;超期完成的,扣0.25分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1分)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1分)

(22)工作部署(0.5分)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方案

6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未制定方案的,扣0.5分;超期完成的,扣0.25分

县政府法制办

(23)组织行政执法培训(0.5分)

以“规范执法”为主题,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9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未组织培训的,扣0.5分;超期完成的,扣0.25分

(24)健全行政执法规范(3分)

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作本系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分)

9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未制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推选报送本单位优秀执法案卷(2分)

10月10日

集中评查

执法案卷未被评为优秀的,扣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1分)

1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1分)

(25)培育示范点(1分)

组织培育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择优向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验收

9月底

实地考核环节现场查看

未组织培育并推荐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县政府法制办

(2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5.5分)

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0.5分)

12月底

日常考核

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发现1起扣0.25分;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违法的,发现1起扣0.5分;未按照规定整改的,发现1起扣0.25分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1分)

12月底

日常考核

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扣1分;发现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的,扣1分

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7月、12月报送本单位行政执法统计表(1分)

12月底

日常考核

未按时报送行政执法统计表的,扣1分;超期完成的,扣0.5分

使用本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合法率100%;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执法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制度;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3分)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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