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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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LT
某建筑公司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企业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2、企业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4、项目部经理对项目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5、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6、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技术措施
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提取额度为项目工程为2℅,公司提取为6‰,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2、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
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对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及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以上规定望各项目部及各项目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施工管理部联系。
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项目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保险金,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各种安全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地办公室需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4、非本单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外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留宿工地。
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光膀子、不准穿裙子。
6、要正确穿戴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不准酒后上岗。
7、严禁任何人乘提拦上下和在外脚手架上爬上爬下或在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8、施工现场不得吵闹、玩耍、不得在脚手架上看书或睡觉,不得由高处向下抛掷东西。
9、办公室、警卫室、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
不准在休息时间在宿舍喧哗。
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财物。
10、严禁在危险品、易燃品、仓库等场所吸烟,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动火。
1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进入工程分包单位的,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安全生产承包合同。
12、项目部负责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务合同,如发生意外事故,按劳动合同处理。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
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
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
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五、具有较大危险、危险因素的
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本单位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建筑行业常见多发事故的现状,为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特制订以下具有较大危险、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对危险场所加大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5、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6、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
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2、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使之慢慢懂安全和会安全了。
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5、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6、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七、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各项目部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的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
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3、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5、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
6、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
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
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7、对于30米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8、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派专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9、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不准在高压线下面塔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10、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11、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12、现场一律不准使用电炉子。
13、除公司、项目部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月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项目部消防主管部门要每半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14、专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15、项目部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16、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17、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18、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及有关领导,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八、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4、公司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5、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做好工作。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市安检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的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
同时,必须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需立即停止使用。
3、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
设有标示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层号、定架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4、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十、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2、公司每月组成由生产副经理、班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3、各项目部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4、各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协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本单位所属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项目部领导。
5、各项目经理除日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日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6、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7、各项目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部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
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防煤气中毒和外加剂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8、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认真贯彻两条例一决定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在15‰以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90%,优良率80%。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
A、省级文明工地2个;B、市级文明工地6个。
三、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四、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五、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办法,公司接受上级的考核,项目部和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
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奖金、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七、对于有下列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和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八、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施工设备、设施及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在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5、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决定,按各项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现场赤脚、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反人员,处罚工地负责人2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200-5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100元,不持证上岗罚5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每人处以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对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罚款。
5、对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0-1000元。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和平时抽查中,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0-500元。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3000-5000元。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5000-10000元。
4、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处罚。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九、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员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十、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十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
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
内容有:
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
内容有:
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
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十四、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十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
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20日上午9:
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
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十六、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一、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施工管理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二、项目部、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