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772356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docx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制度

1、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前,事先由通风科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由通风科下达启封密闭通知单,通知单必须写清启封密闭时间、地点,成立由专职通风员、瓦检员、通风工程工、电工组成的启封密闭小组,通风科长任小组负责人现场指挥。

启封密闭墙前按措施在距盲巷回风口10米以外的进风巷中安设局扇,接好并备足风筒至密闭前,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密闭墙前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启封密闭工作。

2、先在密闭墙的上方打开小口,再通过小口检查密闭墙内瓦斯情况。

瓦斯浓度在1%以下,CO在0.0024%以下可扩大墙口。

扩大墙口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等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启封工作,按排放瓦斯措施处理。

在启封密闭过程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密闭巷道,打开密闭后,要及时检查瓦斯情况。

3、启封密闭(或临时密闭)必须由通风科按措施执行。

其他单位不准私自启封。

局部瓦斯的积聚和处理制度

通常停风盲巷、顶板冒落空洞、回采面上隅角、低风速的巷道顶板附近以及有瓦斯(含硫化氢)喷出的地方,均易积聚瓦斯。

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要做到:

采用机械通风,风流要稳定连续;分区通风,且通风系统尽量简单,以便于调节风量,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减少漏风,避免循环风;掘进巷道的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不能停止通风等。

基于矿井实际,处理局部瓦斯的积聚,主要采取稀释排出和封闭隔绝的措施。

一、停风盲巷积聚瓦斯的处理

(一)临时停风盲巷积聚的排放方法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因临时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二氧化碳和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1.5%,回风系统还必须停电撤人”。

因此,排除盲巷积聚瓦斯时,必须限制向该盲巷内送入风量,以控制排出的瓦斯量,严禁“一风吹”。

调节风量主要采取“盲巷外风筒接头断开调风”法。

在排瓦斯时,在盲巷中外全风压供风的新鲜风流中,通过风筒接头对合面的间隙大小,调节送入盲巷的风量,以达到有节制地排放巷道积聚瓦斯之目的。

排放瓦斯过程中,工作人员勿需进入盲巷,一般安排3-4人。

其中,1-2人在断开的风筒接头处,改变风筒的对合面来调节风量,1人在盲巷口外的新鲜风流中,通过长胶管用瓦斯检定器不间断地测定回风侧的瓦斯浓度,并同时悬挂瓦斯警报器显示瓦斯浓度,根据瓦斯浓度的大小,通知调风人员调节送入盲巷的风量,保证排出的瓦斯浓度不大于1.5%,1人则全面负责协助工作。

排瓦斯时,起初送入盲巷的风量要小,大部分风量从风筒断开处涌出巷道内,之后根据排出瓦斯大小逐渐加大送入盲巷的风量;在缓慢排放瓦斯过程中,随着两个风筒接头由错开而逐渐对合,直到全部接合,送入盲巷的风量亦由小到大,直到局部通风机排出全部风量。

注意点:

1、只有排出盲巷瓦斯浓度和整个停风巷任一点瓦斯不超限,且能较长(≥30分钟)时间稳定下来,即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2、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时即可送电恢复掘进工作。

3、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规定,局扇的启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规定。

4、排放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方能实施。

(二)密闭巷道积聚瓦斯的排放方法

排除密闭巷道积存瓦斯之前,必须首先安装风机和风筒。

根据巷道的长度备足风筒,其中应有1-2节3-6米长短节。

排除这类巷道中的瓦斯,一般是采用分段排放法:

1、检查密闭墙外瓦斯是否超限,若超限就启动风机,吹散稀释;若不超限,就在密闭墙上隅角开两洞,随之开动风机吹风,起初风筒不要正对着密闭,要视吹出瓦斯浓度的高低进行风向控制,当不超限时,风筒才可偏向巷道口,并逐渐移向密闭上的孔洞,再慢慢扩大孔洞,直至风筒全部插入孔洞,排除的瓦斯被稀释均匀亦不超限,即可拆除密闭实施分段排瓦斯。

2、密闭拆除后,工作人员进入巷道检查瓦斯,随之延长风筒和排放瓦斯。

待巷道中风筒出口附近瓦斯浓度降至界限之下,可将风筒口缩小加大风流射程,吹出前方的瓦斯;当瓦斯浓度降下来之后,接上一个短风筒,同样加大风流射程排除前方的瓦斯取下短风筒换上长风筒,继续排放前方的积聚瓦斯,直至掘进工作面。

3、排放注意点同

(一)项。

二、顶板冒落空洞积聚瓦斯的处理

无论掘进工作面还是采煤工作面,由于顶板冒落造成冒顶处通风不良,往往积存着高浓度瓦斯,根据矿井实际,分别采用充填空洞和风流吹散两种方法处理。

1、充填空洞

采掘工作面顶板冒落空间较小时,可以向空洞内充填黄泥,消除积聚瓦斯的空间。

2、风流吹散

当冒顶高度小于2米,冒落体积不超过6m3,巷道风速大于0.5m/s的条件下,可采用导风板(布)导风排放。

当冒顶高度大于2米,冒高体积大于6m3,巷道风速低于0.5m/s,同时又具有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地点,应采用“三通”风筒(俗称风袖)进行导风排放。

三、回采面上隅角瓦斯积聚的预防和处理

回采面严禁采用风镐落煤,采取“区内后退、走向长壁”布置,回采面通风系统宜采用U型后退式,严禁采用Z型通风;应广泛推广W型和Y型通风系统。

1、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上安全出口的断面煤积柱尺寸、安全出口间距,从技术措施上预防上隅角瓦斯超限。

2、回采面上隅角瓦斯积聚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1)当回采上隅角积聚瓦斯速度不大(2-3m/分)和瓦斯浓度不高(3%左右)的情况下,用风筒布设置风障排除积聚瓦斯。

(2)采用局部通风排放积聚瓦斯,同时及时掘进回风眼。

四、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的处理

易出现瓦斯层的巷道有:

在其顶板10m范围内有高瓦斯涌出源,如夹煤层、煤线或含瓦斯的砂岩层;石门接近煤层或夹煤层;巷道穿过地质破碎带;巷道底板或两帮喷瓦斯等。

防止和消除瓦斯层的主要方法:

1、增大巷道风速,提高掘进巷有效风量。

2、封闭隔绝瓦斯源,当巷道顶板裂隙发育且涌出瓦斯较多时,应用粘土(黄泥)充填,或混泥土整体封闭巷帮。

瓦斯异常汇报调度制度

1、瓦检员必须业务熟练,掌握井下有害气体的性质,变化规律及安全指标,掌握自然发火规律、征兆,熟悉井下通风系统。

2、发现瓦斯变化异常及发火征状等,都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值班领导。

3、瓦检员必须具备处理一般问题的能力,对于一些问题能够给予及时的处理意见。

4、瓦检员要认真分析瓦斯台帐及各项数据,发现异常变化或疑问时,应及时向通风值班领导汇报反映。

5、认真做好瓦斯异常汇报调度记录。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于异常问题或未处理完的问题,都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矿井应根据《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规定的检查评定内容进行检查、评级,对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2、矿井应从设计和生产需求上考虑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施工,通风部门按要求及时上报需补充的通风工程计划。

3、通风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动态、静态检查相结合,按月进行评比,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双倍考核。

4、通风部门每周召开一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会议,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下月工作作出计划。

5、通风副区(队)长是本单位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牵头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考试、考核,按照标准进行现场标准化整治,通防管理科按季度组织各区队长进行考试,并根据标准化工作情况对个人、单位进行考评。

6、各单位每旬对本单位责任区域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一次,并将自检整改结果上报通防管理科,凡自检问题按时整改的不纳入考核。

对于上级部门下达的通风方面的标准化“隐患通知单”,应收集整理跟踪落实,三定问题要实现闭合,相关资料及时上报通防管理科,并存档,资料留存期限为一年。

7、通防管理科负责牵头本专业上级部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对检查结果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实现闭合管理;

8、各单位可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提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经通风部门审核采纳后在考核中定量加分,并对建议人适当奖励。

9、通防管理科根据各单位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每季度评比一个通风标准化区队或样板化线路,对于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1、光学瓦斯检查仪

(1)光学瓦斯检定器实行统一管理,由仪器修理工负责维修、保养、按时换药、定期校正。

(2)仪器实行每班发放,发放时必须检查仪器的光路、气路、电路完好情况。

使用人上井后必须立即交回。

(3)仪器修理工必须做到每天正常检查一遍,若仪器发生故障,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4)光学瓦检器至少每7天换药一次,按规定送交国家认定的检定单位进行一次检定,大修后的仪器也必须经过检验。

2、测尘仪、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1)测尘仪由测尘员检查维修、保养,重大故障由公司维修。

(2)测尘仪要按规定及时充放电,保障电池的使用寿命,每天要对仪器外部擦洗一次。

(3)测尘仪必须按规定送交国家认定的检定单位进行一次检定。

(4)仪器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精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不得使用。

3、风表、干湿温度计

(1)风表、干湿温度计由测风员负责保管、使用。

(2)如发现仪表不灵敏,数字不准确,应及时修理。

(3)风表、干湿温度计每半年必须送交按规定送交国家认定的检定单位进行一次检定

4、多种气体检定器

(1)由通风部门统一管理。

(2)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合格后方可使用。

(3)发现检定器有故障时,应及时送有关部门修理。

(4)多种气体检定器每年送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检定。

5、水压表、流量计

(1)水压表、流量计由钻探使用、保养和管理。

(2)水压表、流量计由注水工每天检查维修,重大故障必须停止使用,送交有关部门维修。

(3)每年校正一次。

6、通风参数测定仪

(1)通风参数测定仪由测风员负责使用、保养和保管。

(2)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必须按规定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

“一通三防”安全装备管理制度

充分发挥安全装备的作用是提高安全生产的途径之一,为保证“一通三防”安全装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一通三防”安全装备的种类

(1)通风部分:

风速表、瓦检器、温度计、湿度计、风机、风门、风门闭锁、矿井通风参数测定仪、各种气体检测仪等。

(2)瓦斯部分:

抽放钻机、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

(3)防尘部分:

粉尘测定仪、自动喷雾、管道过滤器、采掘机组内外喷雾、湿式煤电钻、煤层注水设备等。

(4)其它方面:

隔爆设施、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气密性检验装置、发爆器、放炮母线等

2、对“一通三防”安全装备的具体要求

(1)通风部分:

①井下运转局扇实现遥迅,地面能掌握局扇开停状态。

②风门安装闭锁装置,主要风门实现遥讯,地面能随时掌握其开停状态。

③风速表、光学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矿井通风参数测定仪等定期进行检定、维修,根据矿井安全装备标准配齐数量。

④使用对旋式局扇,局扇安装消音器(防尘风机除外),风机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2)瓦斯部分:

①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定期进行检定。

②瓦斯抽放钻机、瓦斯抽放泵定期检修、维护。

(3)综合防尘:

①采面进、回风巷按规定安装水幕。

②分支管路安装管道过滤器。

③采煤机、掘进机有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的除外),喷嘴完好,雾化程度高,外喷罩住滚筒,水压达到0.7MPa以上。

④采煤机组喷雾用水加降尘剂。

⑤炮掘面距迎头25米内安装放炮自动喷雾器或风水喷雾器。

⑥炮掘煤巷使用湿式煤电钻打眼。

⑦转载点和装载点安装喷雾装置。

⑧采煤工作面实施煤层注水。

⑨定期测定粉尘浓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4)其它方面:

①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60-200米安装隔爆水袋棚。

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隔离式自救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

③采掘工作面巷道内按规定安装压风自救装置。

3、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和保管及维修

(1)安装:

①通风部门负责对风门的安装和回收,安装过程必须严格按通风设施工作业标准进行作业。

②通防管理科干部,采掘队长、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放炮员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③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④施工作业地点的防尘、隔爆安全装备由施工队组安装、使用,其它地点根据《综合防尘责任区划分》及补充规定由负责单位安装、使用,通防管理科监督使用情况。

⑤局扇及风筒由使用单位安装、吊挂、回收,每班指定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⑥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风区队根据《压风自救系统设计方案》要求安装、使用,通防管理科监督安装、使用情况。

(2)保管、维修和校正:

①通风部门内部使用的仪器、仪表要严格执行通风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调校制度。

②在用的瓦检仪,便携仪,自救器,由通风仪器维修人员负责定期维修和校正,出现问题随时维修或更换。

③通风仪器、仪表需公司和公司外质检部门进行校验,由矿有关单位安排,通防管理科协助进行。

巷道冲洗刷白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综合防尘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巷道冲洗刷白管理制度如下:

巷道冲洗周期

1、主要进风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2、主要进回风大巷,主井每两天冲洗一次;

3、采区进回风大巷每三天必须至少冲洗一次;

4、采面进回风巷每三天必须至少冲洗一次;

5、各单位材料硐室每周必须至少冲洗一次;

6、以上各巷道冲洗必须保证无积尘超标,即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不超过5m的煤尘堆积。

7、主要进风大巷刷白工作由通风工区负责,各地点的冲洗工作,根据通防管理科下发的《综合防尘责任区划分》中划分的各队组综合防尘责任区由相关队组及时安排巷道冲刷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

巷道冲洗标准

每次冲洗巷道,对巷帮、巷顶都必须进行冲洗。

巷道内各类不易或不能进行冲洗的管线、电器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用棉纱或扫帚进行清扫。

不得出现积尘超标现象。

巷道冲洗的要求

1、各单位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综合防尘工作,并把巷道冲洗责任到人;

2、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冲洗巷道记录,每月25日前报通防管理科备案;

3、如果巷道冲洗周期内巷道积尘大应及时进行冲洗;

4、通防管理科采取不定期的检查方法,并将结果纳入“一通三防”月度绩效考核。

职工培训管理制度

1、矿安全指挥中心应制定各级干部、职工的培训计划,必须对各级干部、职工进行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

2、煤矿矿长必须具备“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3、煤矿分管安全、技术、生产的领导干部应接受省、国家组织的“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

各生产科(区)、队级领导干部由公司或县级以上培训部门进行培训。

4、瓦检员、爆破工、主要通风机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合格证、操作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5、矿安全指挥中心在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培训,重点培训“一通三防”的基础知识和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

掌握本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对本工种的基本要求。

6、矿安全指挥中心每年要对通风、防尘、爆破、瓦斯检查(监测)、测尘、测风等工种进行一次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爆破、本工种操作规程、有关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每年要对井下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7、各业务科室内部“一通三防”知识培训由本科室主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负责,生产区队由本队技术员负责培训。

8、通风区长负责本队各工种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培训。

通防管理科科长牵头本科室人员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培训。

9、“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必须密切联系实际,坚持标准,严格考试制度,保证培训质量。

10、所有职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及时学习矿、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指令、指示、通报等。

11、本单位凡工种发生变更的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12、所以职工必须按时参加科室、矿、公司及其上级部门组织的各工种技术培训和技术比武活动。

13、各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继续培训直至合格方可上岗。

粉尘测定、化验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测尘制度,按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测定。

(1)总粉尘:

每半月要对全矿井下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测定。

原煤车间、洗煤车间、地面装车站每月在主要产尘点测定一次。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

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一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一个班次内至少采集两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四个。

(3)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每半年检测一次,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少于3个。

(4)每个工作面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分散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新开工头面及变更工作面时必须在一个月内测定一次,以后每6个月测定一次。

2、粉尘测点的选择和布置

粉尘测点的位置选择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

把粉尘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测,粉尘扩散得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地板高1.5m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在薄煤层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呼吸带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之改变。

井下作业场所测点的选择和布置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

生产工艺

测尘点位置

(1)采煤机落煤

采煤机回风侧10—15m

(2)司机操作采煤机

司机工作地点

(3)液压支架司机移架

司机工作地点

(4)煤电钻打眼

作业人员回风侧3—5m

(5)工作面放炮作业

放炮后工人在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在工人作业地点

(6)回柱放顶移运输机

作业人员工作范围

(7)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巷距工作面端头10—15m

(8)人工攉煤

回风侧3—5m

(9)带式输送机作业

转载点回风侧5—10m

(10)工作面回风巷

距工作面20m处

②掘进工作面

生产工艺

测尘点位置

(1)掘进机作业

机后4—5米处的回风侧

(2)司机操作掘进机

司机工作地点

(3)风钻、煤电钻打眼

距作业地点4—5米处的巷道中部

(4)工作面放炮作业

放炮后工人开始作业前工作面工人作业地点

(5)打眼与装岩同时作业

装岩机回风侧3—5米处巷道中部

(6)机械装岩

在未安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岩机4—5米处的回风流中

(7)人工装岩

在未安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岩机4—5米处的回风流中

(8)抽出式通风

产尘点与除尘器吸尘罩间粉尘扩散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内

(9)刷帮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米处

(10)挑顶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米处

(11)拉底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米处

(12)砌碹

在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13)打锚杆眼

工人作业地点回风侧5—10米处

(14)打锚杆

工人作业地点回风侧5—10米处

(15)喷浆

工人作业地点回风侧5—10米处

(16)搅拌上料

工人作业地点回风侧5—10米处

(17)装卸料

工人作业地点回风侧5—10米处

(18)带式输送机

转载点回风侧5—10米

③转载点及井下其它场所

生产工艺

测尘点位置

(1)带式输送机作业

转载点回风侧5—10米处

(2)装煤(岩)点及翻罐笼

转载点回风侧5—10米处

(3)翻罐和放煤工人作业

尘源回风侧3—5米处

(4)人工装卸材料

作业人员工作地点

(5)地质刻槽

作业地点回风侧3—5米处

(6)维修巷道

作业地点回风侧3—5米处

(7)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室等处工人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3、矿井应建立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测尘、化验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矿井应设置粉尘分析化验室。

装备齐全,采样、化验、分析规范,报表数据准确、及时。

5、测尘员每月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出当月测尘计划,并总结上月测尘工作。

测尘员必须按照计划定期对所有产尘地点进行粉尘测定。

6、测全尘的同时,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

7、采样前后的滤膜,化验员必须按规定干燥、称重,并详细记录,做到读数准确、精度符合要求。

8、要及时填写粉尘报表,报防尘密闭队队长、通防管理科长、矿总工程师审阅,每月末测尘结果要按时报公司通防处。

9、测尘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每年一次及时将采集的粉尘样本送公司分析化验,化验结果要归档保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