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 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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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文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
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
种植收购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号
甲方:
xx电话:
xx
乙方:
xx电话:
xx
双方为了积极响应党的新阶段扶贫攻坚政策,扶持农户脱贫致富,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相关地道中药材合作种植收购达成以下协议:
一、技术指导:
甲方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按甲方种植技术的要
求进行工作。
二、种植管理:
乙方提供场地,按甲方种植要求负责相关地道中药材的栽种、
管理、采收、粗加工等工作。
三、合同标的:
三、交货验收:
根据产品实际数量质量等级和市场行情以质论价。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五、权益保障:
对产品交售收购,甲方优先对乙方产品以质论价进行回收。
在同等质量等级和价格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全部出售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
八、未尽事宜:
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xx年月日第二篇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农业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书(乡)》
农业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乙方实际考察和双方的充分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修文县洒坪乡的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
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建设。
2、项目地址:
xxxxx。
二、项目开发内容
基地规划用地为3000亩,其中种植中药材xx亩,种植经果林1000亩,xx年规划种植中药材1000亩,种植经果林500亩。
三、经营期限:
为25年。
四、土地租赁的方式和期限
1、甲方协调xx村村委会采用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租赁给乙方。
2、租期为25年,自xx年1月25日始至2037年1月26日止;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监督协调土地流转和租金的分配工作;做好乙方的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并协助乙方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方面的优惠政策及上级资金的支持。
3、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在乙方扩大经营时,继续协调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6、甲方在乙方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盖生活住房时提供前期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设施,甲方积极协调电力、水利、国土等部门为乙方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享有合同开发范围内指定的土地使用权,并按时支付土地的租赁费;
2、项目建设用工和项目区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3、做好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户可自愿发展同一项目的种植,乙方并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4、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享有独立的效益分配权。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县政府办各执一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
(盖章签字)乙方:
(盖章签字)
年月日第三篇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种养殖项目合作协议书》
种养殖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
电白县镇。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
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
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
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项目合作人共个,分别为:
1、,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2、,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3、,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4、,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2、,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3、,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4、,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
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第四篇种植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伙联办大棚种植项目协议书》
合伙联办大棚种植项目协议书
甲方委派代表:
乙方委派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合伙人经多次协商,合作联办大棚种植项目,为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等有关事项能公正、公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所能,特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人员①吴正国、②吴风龙、③吴高发、④石从英等人将各自经营管理生产的荒山坡地①2.6亩、②1.05亩、③0.76亩、④1.1亩(共5.51亩),投入参股,并每亩万元,共万元,计入股份入股参加分配。
二、乙方人员:
等,各自出资万元,共万元参股,计入参加分配,投入的资金用着项目起动资金(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流动等用)。
三、控股方按出资比例,谁出资金多,占股份多,就由谁控股。
四、分配原则,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和亏损分担,为基本原则,总之,本合作体,自负盈亏,风险共担。
五、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合伙人签字后,再由双方委派代表签字,才能生效。
六、该合伙体,根据发展情况的变化,今后如有重大事项,需要从新约定条款协议,此协议文本同样按上述第五条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办理,并且该协议同样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责任。
七、本合作体甲、乙双方各选一名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有权对工作中随时所发生的问题作出果断决策处理和实施,都代表着双方的意见和利益,任何一方或个人不得否认。
八、此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参股者签字后均由双方代表者各持一份生效,望共同信守,任何一方或个人不得单方违约,此协议具有法律责任,也受法律保护。
如符合上述第“六”条的内容,双方需重新协定新的协议条款,就以新的协议条款为准。
此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参股人员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参股人员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