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办法及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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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办法及指标

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方法

一、总如此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创新驱动开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X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开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与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开展规划纲要.纲要应表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开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开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根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开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根底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根底条件和优势分析与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与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4.技术方案.支撑创建目标的实现和服务功能的技术路线、措施和平台建设方案.

5.组织保障条件.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和资金筹措方式等.

6.相关附件.

三、评审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如此,独立、客观、公正地进展评审,并负责智慧城市创建的技术指导和验收评定.

第九条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等环节.评审专家组从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组成.

〔一〕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进展审查.

〔二〕实地考查.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城市进展实地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信息化根底设施、应用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保障体系和建设根底等,并形成书面意见.

〔三〕综合评审.专家组通过查看申报材料、听取工作和试点实施方案汇报、听取实地考查意见和综合评议等程序,对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进展综合评审,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条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的试点城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上公布.

四、创建过程管理和验收

第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签订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明确创建目标、创建周期和建设任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承当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创建工作行政责任人,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在创建期内,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交年度自评价报告,说明预定目标的执行情况.根据年度自评价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实地考查建设工作进展,并形成年度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创建期完毕后,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创建任务书组织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展评定,评定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进展一次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组织复验收.

第十五条评定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领导小组核定后,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其相应等级的国家智慧城市〔区、镇〕.

五、附如此

第十六条本方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解释.

附件2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保障体系与根底设施

保障体系

智慧城市开展规划纲要与实施方案

指智慧城市开展规划纲要与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组织机构

指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体系和执行机构,负责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政策法规

指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法规.

经费规划和持续保障

指智慧城市建设的经费规划和保障措施.

运行管理

指明确智慧城市的运营主体并建立运行监视体系.

网络根底设施

无线网络

指无线网络的覆盖面、速度等方面的根底条件.

宽带网络

指包括光纤在内的固定宽带接入覆盖面、接入速度等方面的根底条件.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指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使用情况.

公共平台与数据库

城市公共根底数据库

指建设城市根底空间数据库、人口根底数据库、法人根底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建筑物根底数据库等公共根底数据库.

城市公共信息平台

指建设能对城市的各类公共信息进展统一管理、交换的信息平台,满足城市各类业务和行业开展对公共信息交换和服务的需求.

信息安全

指智慧城市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和有效性.

智慧建设与宜居

城市建设管理

城乡规划

指编制完整合理的城乡规划,并根据城市开展的需要,制定道路交通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等具体的专项规划,以综合指导城市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

指建有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并建成基于国家相关标准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实现区域网格化管理.

建筑市场管理

通过制定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利用信息化促进政府在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视和管理能力提升.

房产管理

指通过制定和落实房产管理的有效政策,并利用信息技术进展房产管理,促进政府提升在住房规划、房产销售、中介服务、房产测绘等多个领域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

园林绿化

指通过遥感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升园林绿化的监测和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历史文化保护

指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水平.

建筑节能

指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城市在建筑节能监视、评价、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水平.

绿色建筑

指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并结合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城市在绿色建筑的建设、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水平.

城市功能提升

供水系统

指利用信息技术对从水源地监测到龙头水管理的整个供水过程实现实时监测管理,制定合理的信息公示制度,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排水系统

指生活、工业污水排放,城市雨水收集、疏导等方面的排水系统设施建设情况,以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其整体功能的开展状况.

节水应用

指城市节水器具的使用和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情况,以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其整体水平的开展状况.

燃气系统

指城市清洁燃气使用的普与状况,以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其安全运行水平的开展状况.

垃圾分类与处理

指社区垃圾分类的普与情况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以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其整体水平的开展状况.

供热系统

指北方城市冬季供暖设施的建设情况,以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其整体水平的开展状况.

照明系统

指城市各类照明设施的覆盖面和节能自动化应用程度.

地下管线与空间综合管理

指实现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综合管理、监控,并利用三维可视化等技术提升管理水平.

智慧管理与服务

政务服务

决策支持

指建立支撑政府决策的信息化和制度.

信息公开

指通过政府等途径,主动、与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网上办事

指完善政务门户的功能,扩大网上办事的X围,提升网上办事的效率.

政务服务体系

指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根本公共服务

根本公共教育

指通过制定合理的教育开展规划,并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目标人群获得根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便捷度,并促进教育资源的覆盖和共享.

劳动就业服务

指通过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完善,结合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城市就业服务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等措施提升就业信息的发布能力,加大免费就业培训的保障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

指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提升覆盖率的根底上,通过信息服务终端建设,提高目标人群享受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服务的便捷程度,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的质量监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保障水平.

社会服务

指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提升覆盖率的根底上,通过信息服务终端建设,提高目标人群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根本养老服务和优抚安置等服务的便捷程度,提升服务的质量监视水平,提高服务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平.

医疗卫生

指通过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根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和终端服务,保障儿童、妇女、老人等各类人群获得满意的服务;通过建立食品药品的溯源系统等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供给,并促进社会舆论监视,提高服务质量监视的透明度.

公共文化体育

指通过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服务面,提高广播影视接入的普与率,通过信息应用终端的普与,提升各类人群获得文化内容的便捷度;提升体育设施服务的覆盖度和使用率.

残疾人服务

指在提高服务覆盖率的根底上,通过信息化、个性化应用开发,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根本服务的水平,提供健全的文、体、卫服务设施和丰富的服务内容.

根本住房保障

指通过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增强服务的便利性、提升服务的透明度.

专项应用

智能交通

指城市整体交通智慧化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包含公共交通建设、交通事故处理、电子地图应用、城市道路传感器建设和交通诱导信息应用等方面情况.

智慧能源

指城市能源智慧化管理与利用的建设情况,包含智能表具安装、能源管理与利用、路灯智能化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环保

指城市环境、生态智慧化管理与服务的建设情况,包含空气质量监测与服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服务、环境噪声监测与服务、污染源监控、城市饮用水环境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国土

指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建设情况,包含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土地资源监测、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地籍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应急

指城市智慧应急的建设情况,包含应急救援物资建设、应急反响机制、应急响应体系、灾害预警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应急指挥系统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安全

指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智慧化建设,包含城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平安城市建设等建设情况.

智慧物流

指物流智慧化管理和服务的建设水平,包含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智能仓储服务、物流呼叫中心、物流溯源体系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社区

指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便捷化、智慧化水平,包含社区服务信息推送、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社区传感器安装、社区运行保障等方面的建设.

智能家居

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和环保节能的建设状况,包含家居智能控制,如智能家电控制、灯光控制、防盗控制和门禁控制等,家居数字化服务内容,家居设施安装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支付

指包含一卡通、手机支付、市民卡等智慧化支付新方式,支付终端卡设备、顾客支付服务便捷性、安全性和商家支付便捷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建设.

智能金融

指城市金融体系智慧化建设与服务,包含诚信监管体系、投融资体系、金融安全体系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产业与经济

产业规划

产业规划

指城市产业规划制定与完成情况,围绕城市产业开展、产业转型与升级、新兴产业开展的战略性产业规划编制、规划公示与实施的情况.

创新投入

指城市创新产业投入情况,包括产业转型与升级的创新费用投入,新兴产业开展的创新投入等方面.

产业升级

产业要素聚集

指城市为产业开展,产业转型与升级而实现的产业要素聚集情况,增长情况.

传统产业改造

指在实现城市产业升级过程中,实现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情况.

新兴产业开展

高新技术产业

指城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服务与开展,包含支撑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环境、科研环境、金融环境与管理服务状况,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展状况与在城市整体产业中的水平状况.

现代服务业

指城市现代服务业开展状况,包含现代服务业开展的政策环境、开展环境,开展水平与投入等方面.

其它新兴产业

反映城市其它新兴产业的开展与提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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