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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居正蟒服像看明代赐服现象

从居正蟒服像看明代赐服现象

发布日期:

2012-08-23

连赏

在明代诸多精美的人物画像中,有一幅万历首辅居正的彩色画像(图一)。

[1]该图是一幅居正的坐像,所画人物似乎并不如他生前事迹那般传奇,倒是其所穿赐服胸前的一个若龙首的蟒头更显十分的威风,为画像增色不少。

所谓“赐服”指的是由皇帝恩赐给有关人员的各类服饰。

包括蟒服在的所有赐服并不属于明代正式的国家服饰制度容,但却又因为该类服饰盖由皇帝所赐,穿着者在社会上具有一种超越一般人群服装的特殊效果,能够彰显穿着者与众不同的身份地位,所以,赐服的作用和影响当然也就非同一般了。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在长达277年的长久时间里,服饰制度作为国家的典章制度,起到了礼序国家、稳定社会的作用,为大明王朝的久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自太祖朱元璋始,历朝皇帝多会利用赐给臣下服饰的形式达到激励安抚的目的。

赐服是明代一种特殊的政治文化现象,本文将从明代赐服的形式种类、受赐围与等级两个方面对这种现象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  赐服的形式种类

明代处于中国古代社会后期阶段,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变化,服饰制度基本已经完备。

相比历史各代,从皇帝到庶民、从官服到民服、从礼服到便服,各类服饰体系周到健全。

赐服就是依托这样优异基础氛围上产生的独特服饰现象,它既与众不同,又与现行的服饰体系区别不大,并且合理的借用了当时既有的服饰制度容,找到了它们之间有机的结合点,巧妙地形成了明代又一种独特的服饰风格,被朱明王朝各帝大加利用。

明代的赐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赐服的常服形式

常服是明代官服中容比较简单、穿着最方便、利用率最高的服装,用于平常上朝、视事穿着。

洪武三年(1370年)所定常服制度容,主要由乌纱帽、团领衫、革带、靴子等组成(图二)。

[2]

乌纱帽作为常服的首服,是从隋唐幞头演变而来的。

其制以竹篾或金属丝为骨,形成体架,外表以乌纱成帽。

整体呈前低后高之状,帽顶为圆形,在帽的左右两侧还各插饰有一只长圆形的纱翅,算得上明代服饰的新创。

后世乃至现代常常被人们比喻为官职的“乌纱帽”就是指的这款帽子。

乌纱帽亦无高下之分,等级区别亦在袍和革带。

其一为袍的颜色,明代承唐宋以官服颜色区分等级的模式,[3]在此基础上稍作更动。

“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未入流杂职官袍、笏、带与八品以下同。

”[4]

腰间所系的革带也是历来被用于标识等级和不同类别服饰的标识形式之一。

在宋代,革带的使用种类和禁忌就已都有了较为明确的记载,仅带饰的种类就有金、银、犀、铜、铁、角、石、墨玉等若干种之多。

但惟公服带饰不许用玉。

[5]明代公服的腰带制度与宋制相近,带用青革,带身上按照品级高下分别装有不同质地的带饰。

特别是补制推出之前,革带的作用更显突出。

如洪武三年定的常服制度,据《明史·舆服志》记载:

“文武官常服:

洪武三年制定,……其带,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钑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钑花,六品、七品素银,八品、九品乌角。

”[6]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又定公、侯、驸马、伯的束带与一品同,杂职官与八、九品同。

明代常服主要体现等级特征的容是补子。

所谓“补子”就是一块3-40厘米见方的织物,上面按需求织绣有不同的动物形象,缀于文武官员的团领衫上,以此达到区分官员等级的作用。

补服亦是明代服饰的一个新创,[7]

补服的实际作用不仅丰富了明代官服的容,而且在昭明官员等级的同时,还首次将文武官员的身份用系列规的补子标识表现了出来,结束了历代文官与武官上朝时,同级、同品、同服饰令人难以分辨文武与等级的传统模式。

明代洪武二十四年文武官员常服补子容规定:

公、侯、驸马等用麒麟、白泽,文官用飞禽,武官用走兽。

具体容为:

“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

文官:

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獬豸。

武官:

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图三)[8]

如图一所示,居正坐像头戴黑色乌纱帽,身穿圆领袍,衬白色中单,腰系革带,脚穿靴。

这一装束对照图二、图三所表现官员的常服装饰,若先不看衣服的图案,就能够很容易的观察出这也是一幅标准的明代官员常服的穿戴。

所不同处在于,居正穿着的圆领袍上装饰的并不是他一品官本应配饰的仙鹤补案,而是清晰又饰满全衣的蟒纹,[9]这一区别就是常服与赐服的不同标示所在。

2、赐服的公服形式

公服是明代官服系列中又一种比较简单的服装,用于早晚朝奏事、持班、见辞等公务活动。

公服始于北朝。

《北史·高祖孝文帝纪》:

“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

”[10]《唐会要·章服品第》:

“旧仪……又有公服,亦名‘从省服’。

一品已下,五品已上朔望、朝谒及见东宫则服之。

”[11]明代公服的用途与唐代有所差异。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立的公服制度为:

头戴展角幞头,身穿盘领袍,腰系革带,足登靴(图四)。

[12]

幞头,亦称“折上巾”。

由巾演变形成的冠。

传说始于北周。

《北史·周五帝纪》:

“初服常冠,以皂纱为之,加簪而不施缨导,其制若今之折角巾也。

”[13]早期的幞头是用一块方巾覆于发髻上后折系而成的,具体系法如宋括《梦溪笔谈》所云:

“幞头一谓之四角,乃四带也。

二带系脑后垂之,二带反系头上,令曲折附顶,故亦谓之‘折上巾’。

”[14]幞头的形状变化取决于衬巾子的造型。

所谓“巾子”就是头巾衬的支架,用桐木制成,上施以漆,可根据需要编成不同的造型,由此就会形成不同变化的幞头。

五代马缟《中华古今注》:

“隋大业十年(614年),礼官上疏裹头者,宜裹巾子,与桐木为之,外皆漆。

”[15]至宋代,通过对幞头的使用材料作了改进,则完全成为了水平的“平脚”式。

整个幞头也已由原来需要衬巾扎系的头巾演变成了可以直接摘戴的冠帽了,并且君臣皆可以使用。

《宋史·舆服志》:

“幞头,一名‘折上巾’,起自后周,然止以软帛垂脚……五代渐变平直。

国朝之制,君臣通服平脚,乘舆或服上曲焉。

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为表,而涂以漆。

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

”[16]宋代幞头以平直伸长为特点,君臣皆常以左右平伸的幞头为冠这一冠式,除体现出了时代特征之外,据说还可以防止臣僚们在朝时相互私语。

元俞琰《席上腐谈》:

“宋又横两角,以铁线之,庶免朝见之时偶语。

”[17]

明代官员公服头戴的幞头承袭宋代平脚幞头之制,二层呈阶梯式方顶的冠体,前低后高,以皂纱为之。

左右两侧的展角略有上翘,各长一尺二寸,不分品位等级高下,皆为一式。

公服之衣,选用面料为紵丝或纱罗绢制成右衽盘领大袖袍,袖宽为三尺。

颜色等级与常服相同,袍分绯、青、绿。

为进一步细化品官的等级标识,特别是一至四品官员服色都用绯色,过于笼统,难以辨别这部分人的等级,又借鉴金元时期在百官公服上织以不同的花纹的制度方法,[18]利用其图样的大小不同划分官员公服的等级。

《明史·舆服志》:

“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答花,无枝叶,径二寸;四品、五品,小碎花纹,径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杂花,径一寸;八品以下,无文。

”[19]

公服的革带洪武二十六年规定:

“一品玉,或花或素;二品犀;三、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乌角。

鞓用青革,仍垂挞尾于下。

”[20]挞尾,即革带之尾端。

亦称“鉈尾”。

带尾的指向也有讲究,一般要将尾端的头朝下,有表示顺从的寓意。

《新唐书·车服志》:

“至唐高祖,……腰带者,搢垂头于下,名曰‘鉈尾’,取顺下之义。

”[21]五代马缟《中华古今注》:

“文武品阶腰带,……高祖三品以上,以金为銙,服绿。

庶人以铁为銙,服白。

向下捶垂头,而取顺合,呼‘挞尾’。

”[22]靴为皂色。

朝中公、侯、驸马、伯服色、花样、腰带与一品相同。

明代人物画像又有一幅王鏊像(图五),[23]所绘主人为明代武宗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人物服饰为头戴黑色展角幞头,身穿红色圆领袍,衬白色中单,腰束革带,足蹬长靴,端坐于椅子上。

王鏊的这身装束与我们之前刚刚介绍的明代公服容几乎无异,区别也在其身上穿着圆领袍的图案上面。

王鏊正常公服袍身织饰的应当是“径五寸”的“大独科花”,而他赐服上所装饰的则是醒目的蟒纹。

3、赐服的忠静服形式

忠静服也称“燕服”。

即宴居时穿的服装。

由忠静冠、忠静服、带、履组成。

[24]明代的法定燕居之服在明代中后期才被确立。

时阁臣璁因言:

品官燕居之服未有明制,诡异之徒,竟为奇服以乱典章。

乞更法古玄端,别为简易之制,昭布天下,使贵贱有等。

明世宗据古玄端更制“忠静冠服”昭布于众,供官员在闲燕之时穿着,并希望官员们“进思尽忠,退思补过”。

[25]

忠静冠是仿古玄冠制成的冠式。

玄冠,或曰“委貌”。

《仪礼·士冠礼》:

“主人玄冠朝服。

”汉玄注:

“玄冠,委貌也。

”[26]是一款在商周时期就流行的冠子,整体呈“上小下大”、“前高广、后卑锐”[27]的形状。

忠静冠仿其式为冠匡,以乌纱冒之,冠后又作山形,冠前饰以三梁。

四品以上冠缘用金,以下者用浅色丝线。

忠静服以纻丝纱罗为之,三品以上云饰,四品以下素。

衣身前后可饰本等补子。

衬深衣为玉色。

素带。

素履,白袜。

穿著这种形式赐服的明代人物画作也有不少,如嘉靖朝首辅毛纪的画像等。

忠静服与这类赐服的区别同样在于衣身上的图案不同。

同样处宴居场合,前者只能按制度要求穿“饰本等补子”的忠静服,而后者则就可以穿著饰有显著赐服图案的赐服,其结果,表明的是穿著赐服者身份地位的不同。

除上述三种赐服种类外,还有一类为数不少的赐服形式,就是皇帝身边臣们普遍穿著的“贴里”服。

那些能够得到皇帝赏识的太监们,也可以得到超出本等职位标示的赐服。

 

二、赐服的赐给围与等级

赐服并非明代所创,之前的许多朝代都有赐服存在,只是容形式、所赐等级围有些不尽相同。

如在唐代武后延载元年(694年)出赐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绣袍亦属赐服。

[28]又如,宋代延续五代旧制也是由皇帝赐给朝臣们各类赐服较多的朝代之一。

从宋初太祖匡胤在建隆三年(962年)十月赐给近臣、军校锦衬袍和其他不同官阶官员各类名锦开始,到后来的赐服色、赐锦袍、赐鱼袋等,种类繁多。

因宋代的赐服多发生在交季时期,所以又称“时服”。

[29]

明代赐服虽不属于国家的正式服饰制度围,[30]但赐服现象却又广泛存在于明代的政治生活之中。

它来自于国家官服形式,但又游离于服饰制度以外;既飘忽虚拟,又华贵具体。

可谓是不是服饰制度,又高于服饰制度的制度。

那么,这种超级服饰都是什么人可以得到?

容是什么?

又有没有等级之分呢?

答案如下:

1、赐服的赐给对象和容

明代赐服的涵盖围还是比较广泛的,一般能得到这种特殊服饰的有三类人:

第一类,少数朝臣有功于朝廷或名人后裔,因他们业绩优秀或身份特殊受到高于自身品级官服的特别赏赐。

如,《明史·舆服志》历代赐服中记载的:

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赐玉带者,自洪武中自学士罗复仁始。

衍圣公秩正二品,服织金麒麟袍、玉带。

”[31]又如,开蟒服赐给朝臣先河的孝宗朝辅弼大臣迁、健、东阳三人,因他们分别发挥自己特长,共同辅政成绩卓著,时人形容三人配合默契有“公某,公断,公尤侃侃”[32]的赞语。

孝宗皇帝为表彰他们的出色工作,自大明王朝建立以来,首次破例赐给每人蟒服,以之鼓励。

第二类,赐给宫中宦臣。

以蟒服为赐服下赐臣属,并不是首先从大臣开始的,而是从宦官开始的。

《明史·舆服志》引《大政记》:

“永乐以后,宦臣在帝左右,必蟒服。

”[33]

第三类,赐外蕃之王。

《明史·舆服志》:

“永乐中,赐琉球王皮弁,玉圭,麟袍,犀带。

”[34]《补遗》卷一:

“(正德初年)其时有日本国使臣宋素卿者入贡,赂瑾黄金千金,亦得飞鱼。

”[35]这里记载的只是麒麟和飞鱼服两种,而从一些遗留下来的明代文物上看确不仅于此。

现藏于日本京都庙法寺中原明代万历年间世宗皇帝赐给当时日本国王丰臣秀吉的服饰中,就有蟒、麒麟、飞鱼等数种。

2、赐服等级

赐服不是皇帝随意送给臣属的普通礼物,实际的赐给当中是有比较严格等级区分的。

容大致分为蟒服、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白澤、其它补子,玉带、犀带等。

皇帝会根据臣属的官职位置和对朝廷的贡献大小,赐给相应不同的华丽服饰,以资鼓励,进而达到维护统治封建国家的目的。

(1)蟒服

一般而言,蟒服在赐服中的位置等级是排第一位的。

其中,蟒服上所绘蟒兽纹饰形象是区分等级的标志。

分有“坐蟒”与“行蟒”两种,坐蟒尤贵。

《明史·舆服志》:

“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

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正向,尤贵。

”[36]

居正首辅明万历朝十年,从神宗初年始,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经济方面,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方面,启用名将戚继光、成梁等练兵,加强北部边防,整饬边镇防务,都收到一定成效,连连受到万历帝的赏赐。

图一中的居正坐像,所穿的赐服蟒图案,就是“尤贵”的坐蟒形象。

而王鏊在明代虽也贵为首辅,但他的为任时间与作为远不及居正。

所以,图五表现的王鏊像,其蟒袍正面绘制的蟒型就是一条正在行进的行蟒图案,次居正一等。

(2)飞鱼服

飞鱼服属于第三级的赐服。

嘉靖十七年(1504年)阁臣健提议蟒服等的禁令时言道:

“蟒、飞鱼、斗牛本在所禁。

”[37]

 

(3)斗牛服

斗牛服大致可列为第四等。

居正在刚刚入阁时,其才华初有绽露,得到神宗皇帝的赏赐,得到的赐赏就是斗牛服。

《明史·居正传》:

“帝御平台,召居正奖谕之,赐金币及秀蟒斗牛服。

”[38]

(4)麒麟服等

以下依次排序大致是麒麟服、白澤、其它补子等。

玉带、犀带等也都是由皇帝根据官职地位情况经常下赐的赏品。

蟒服虽属赐服排序中的贵者,但也有例外。

清毛奇龄《明武宗外纪》:

“十三年(1518年)正月,车驾将还京,礼部具迎驾仪,令京朝官各朝服迎候。

而传旨曳撒、大帽、鸾带,且赐文武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

其彩绣,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品麒麟,五至七品虎彪。

”[39]

三、结语

以上,大致介绍列举了明代赐服的形式种类、受赐围与等级区分等容。

通过这些赐服容的展示,可以看出,曾广泛流行于明代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赐服,虽然是以一种服饰的形式出现于社会之中,但它又不属于国家的服饰制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还高于服饰制度。

这种特殊的服饰现象,在构成一道明代特殊风景的同时,赐服还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充当着维护统国家治工具的作用。

它的成功利用,包含了许多今天都值得总结思考的问题。

其一,赐服的利用与完善,是受益于古代国家管理经验的提示,如唐宋时期赐服经验。

 

其二,赐服的广泛利用成功,是巧妙利用人类虚荣心里弱点的体现。

其三,是借助了当时先进发达的纺织技术,如万历帝赐给居正的坐蟒服,就是用华贵金线采用织成手法技术完成的,使蟒服更加与众不同。

其四,赐服的合理利用,可以达到国家官员管理制度无法达到的盲区,如对某些特殊人才在提拔上,遇到制度瓶颈时,可适当利用赐服进行调剂,起到特别的激励作用。

其五,赐服现象的完善,可以使国外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得到适当控制,如永乐时期的对日关系,就因赐服的合理利用使海盗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不过,任何事情会都有它好坏两个方面,由于赐服突出的彰显作用,受到人们的青睐,使得赐服在明代社会的很多时间里被僭越,并且非常顽固,朝廷屡禁不止,甚至成为了明代朝纲无序的突出体现之一。

参考文献:

[1] 荆州日报集团、荆州市文物局编著《古今人咏荆州》人民,2011年11月,第84页。

[2] 常沙那主编《中国织秀服饰全集》第4卷,天津人民美术,2004年2月,第159页。

[3]《宋史·舆服志》:

“公服,……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

”《宋史》卷一百五十三,中华书局,1977年,第3561页。

[4]《大明会典》卷六十,新文丰出版公司影印明抄本,1976年。

[5] 详见《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带”条,中华书局,1977年,第3564页。

[6]《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37页。

[7] 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三“文臣章服,各以禽鸟定品级,此本朝独创。

”中华书局,1980年,第348页。

[8] 文见《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38页。

图见《古今图书集成》第729册,中华书局影印,1934年,第40页。

[9] 赐服的蟒纹等标示,既有大面积织于袍身的,也有用补子表现赐纹的。

[10]《北史》卷三,中华书局,1974年,第101页。

[11]《唐会要》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90年,第568页。

[12] 明王圻等《三才图会》(中)第1524页,古籍,1988年。

[13]《北史》卷十,中华书局,1974年,第371页。

[14] 括《梦溪笔谈》卷一,文物,1975年,第8页。

[15] 马缟《中华古今注》卷中,商务印书馆,1956年,第35页。

[16]《宋史》卷一百五十三,中华书局,1977年,第3564页。

[17]《四库全书》第1061册,古籍影印,1988年,第602页。

[18]《元史·舆服志》:

“公服,……一品紫,大独科花,径五寸。

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

三品,散答花,径二寸,无枝叶。

四品、五品,小碎花,径一寸五分。

六品、七品,绯罗小杂花,径一寸。

八品、九品,绿罗,无文。

”《元史》卷七十八,中华书局,1976年,第1939页。

[19]《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36页。

[20]《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36页。

[21]《新唐书》卷二十四, 中华书局,1975年,第527页。

[22] 马缟《中华古今注》卷中,商务印书馆,1956年,第35页。

[23] 黄能福、娟娟、黄岗《中华服饰七千年》第三卷,青华大学,2011年9月,第53页。

[24]《大明会典》卷六十一,新文丰出版公司影印明抄本,1976年。

[25]《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39页。

[26]《仪礼注疏》,见《十三经注疏》第945页,中华书局,1980年。

[27]《通典》卷五十七,中华书局,1988年,第1607页。

[28]《通典》卷六十一,中华书局,1988年,第1725页。

[29]《宋史》卷一五三,中华书局,1977年,第3562---3571页。

[30] 弘治元年(1488年)都御史边镛针对当时朝中蟒服泛滥情况指出“国朝品官无蟒衣之制。

”《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47页。

[31]《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40页。

[32]《明史》卷一百八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第4819页。

[33] 《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46页。

[34]《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54页。

[35] 德符《万历野获编》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823页。

[36]《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47页。

[37]《明史》卷六十七,中华书局,1974年,第1647页。

[38] 参见《明史》卷二百十三,中华书局,1974年,第5644页。

[39] 清毛奇龄《明武宗外纪》第19页,书店印行,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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