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办公厂房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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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园区办公厂房租赁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园区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赁 园区(以下简称“该园区”)办公用房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1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1.1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及具体位置见附件一。
1.2本条所指建筑面积以园区有关房屋土地测绘部门的实测为准。
1.3本合同所确定的乙方承租部位仅限于用作承租方作科研及办公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4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只能作为一般办公使用,并不保证该房屋用于其他特殊的办公用途,对此乙方确认其营业或其人员或设备并未对办公环境有特殊要求,并同意今后不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中途终止合同。
1.5乙方须自行办理其在该房屋内营业所须之批准、牌照及其他许可。
1.6该房屋的装修及设施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乙方在租赁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2条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及支付办法
2.1该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车位费(若有)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具体见附件二。
2.2该房屋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按上述条款1中所述建筑面积计算。
乙方在此确认,其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审核过甲方提供的有关测绘资料,同意附件二中所列
的月租金总额和月物业管理费总额,且双方同意不就该建筑面积与其他任何可使用面积、租用面积或其他演算法的面积有出入而进行任何租金的调整。
2.3尽管有第2.1条和第2.2条的约定,在租赁期内,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因该园区实际运作成本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该房屋物业管理费和车位费(若有)。
该物业管理费和车位费在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一个月后调整。
2.4物业管理费不包括空调的电费。
2.5租金、物业管理费和车位费(若有)的支付应无需甲方事先提示乙方付款。
乙方须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或该房屋交付之前(以时间先到者为准)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和首期物业管理费(如有),具体金额见附件二。
2.6除首期租金和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于每个日历月的第一日或之前按照甲方指示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支付当月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如有)(见附件二)。
如果租期内最后一个付款周期不是一个完整的月,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将按实际租赁日所占一个月的比例如实支付。
2.7如果上述第2.6条所约定的任一付款日当日为非工作日,乙方应当在该非工作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本条款所指的工作日为中国大陆地区银行对企业营业的日子。
2.8在收讫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如有)后30日内,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如相关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应向乙方提供发票。
2.9乙方应根据该房屋的独立计量记录和/或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支付所有在该房屋内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和通讯费等费用(以
下简称“其他费用”)。
在收到该等计量记录或账单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所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费用,逾期视为乙方违约。
若甲方代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甲方代付的任何费用补偿予甲方。
2.10甲方将依据国家电网的指定电价,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该园区的电价。
如果甲方决定调整该园区的电价,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调整的电价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的当月即生效。
对于乙方在该房屋用电量,将以甲方定期抄报的电表读数为准。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表读数有异议,应该在收到该电表读数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重新核定表数,甲方重新核定的数字将为最终确定的数字。
如果逾期提出将视为乙方已经确认该数字。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足额地支付电费。
2.11其他费用在收到相应的缴费通知后,按缴费通知规定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1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预先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13乙方应以支票、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上述租金付至甲方的下列开户账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公司帐
号:
或公司名称:
开户行:
公司帐
号:
乙方应以支票、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上述物业管理费、车位费(若有)及其他费用至甲方的下列开户账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公司帐号:
2.14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其他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费用及税收按法律或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3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3.1该房屋租赁期限和交付日见附件二。
3.2乙方应于交付日到该园区物业管理处,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并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且双方签署交付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如本合同为续租合同,则本合同第3条所述的该房屋交接手续不适用)。
3.3若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于约定的交付日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该房屋的交付手续,则租赁期并不因此顺延或变更,乙方仍应自附件二约定的租赁期起始日开始按附件二约定的方案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4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给予甲方30日宽限期,若甲方在宽限期之后15日内仍未能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的,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立刻终止本合同。
若乙方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则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对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5租赁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有关条款将该房屋归还甲方。
3.6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将其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的申请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若甲方同意乙方的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合同租金的基础上参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协商续租期的租金及租期,并在期满前四个月签
署续租合同。
如果双方未能在前述四个月期满前达成续租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单元另行出租。
但在乙方提出续租申请时或在双方协商续租事宜时,若乙方拖欠甲方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甲方有权不予考虑乙方的续租申请或立即终止协商双方的续租事宜。
第4条租赁保证金
4.1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为了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交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租赁保证金”)。
4.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见附件二。
如本合同为新租赁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或该房屋交付之前(以时间先到者为准)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如果乙方在签订租赁要约时已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在本合同签署后,该租赁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本合同项下应付的租赁保证金的相应金额。
如本合同为续租合同,乙方在前一租赁合同项下已向甲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本合同项下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如有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租赁期起始日之前补足。
在整个租赁期内,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的利息。
4.3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有关权利的前提下,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按照本合同办理交还房屋手续以及乙方以该房屋地址作为乙方相关准证(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之注册地址的搬离或注销手续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4.4在整个合同期限内,租赁保证金应保持足额。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抵扣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及任何乙方应支付的款项。
在此情况发生时,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4日内把甲方扣除的租赁保证金部分重
新补足并支付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提前收回该房屋,并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租赁保证金不足甲方抵扣的金额,甲方有权追讨,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差额部分。
4.5租赁保证金应按照第2.13条的规定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4.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自行要求用上述租赁保证金冲抵租金、物业管理费、车位费(若有)及其他费用,亦不得将上述租赁保证金用于对外的担保或进行租赁保证金的转让。
第5条装修、分隔、安装设备及改建
5.1乙方如需在该房屋内进行分隔、装修、安装设备或改建,应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租户手册》中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就装修方案和图纸获得甲方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果适用)的批准和缴纳装修保证金。
未获批准或未缴纳装修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动工。
未按甲方批准的方案和图纸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装修过程中,甲方不提供空调服务,乙方亦不得在该单元内办公。
5.2乙方不应作出任何有损于该园区原建筑特别是结构、承重、外观、公共部位等的改建、分隔、装修。
5.3鉴于该园区各承租人入伙时间不同,为保证先入伙的承租户的工作环境,装修时段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规定,特殊情况由乙方及装修商再行申请。
乙方应以符合本合同和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的方式进行施工,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楼面公用通道和承租范围外区域作为堆放建材或工具之用。
第6条维护及维修
6.1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定期对该园区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该园区外观及内部公共场所的整洁。
6.2甲方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限于房屋的原有结构、未经乙方改动的供电线路及公共部分。
甲方应在发现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损坏后或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对属于其维修责任的部分进行维修。
6.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持该房屋及其内部的可租用及良好状态。
在该房屋遭受到毁损,或该房屋发生火警或意外,或该房屋内的水管通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他设施出现损坏或缺陷时,乙方应及时以口头及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
6.4任何由乙方、其职员、代理人、承包商、受许可人、受邀人或访客的故意、过失或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或该园区的其他部位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或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立即修复并予以经济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对任何第三方进行赔偿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乙方在接到甲方督促通知三日内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5如果甲方在该房屋内安装了空调或任何重要的设备或机器,乙方须小心合理地维护,不能有任何有碍于修理、或存在安全隐患、或对该设备或机器可能造成损害的覆盖封闭及装修。
6.6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7条物业管理及相关事宜
7.1该园区由甲方实施物业管理,甲方也可在适当的时间授权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园区进行具体的物业管理。
7.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的管理和运营不时制定和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租户手册》和园区使用说明等,并促使其职员、代理人、承包商、受许可人、受邀人或访客遵守前述规章制度。
该等规章制度将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3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留可随时制订、修改、采用或替换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该园区作为一流综合楼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权利。
该等规章制度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8条入内工作检查
8.1乙方同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对建筑物的保养、环卫、防盗、防灾、救护或其他管理上的或应维修相邻租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