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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1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导读:

范文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篇一: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张某,男,汉族,1963年3月19日出生,住址:

上海市XXXXXX

  被申请人:

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XXXXXX法定代表人:

李某电话:

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沈民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

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2009年6月15日至2010年8月26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08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09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皇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10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10]沈民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

  附:

一二审判决书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刘备,男,74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西蜀国人,系西蜀国皇帝,住西蜀国四川成都皇宫。

  被执行人曹操(又名曹孟德),男,74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魏国人,系魏国皇帝,住魏国首都洛阳皇宫。

  请求事项:

要求按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的返还战马五十万匹和战衣战袍六十万套,以及赔偿经济损失费三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财物返还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审理结案,被执行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于987年5月11日生效。

截止今日,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曹操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了体现法律权威性和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震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此申请,请求贵院及时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履行上述申请事项,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此致

  三国人民法院

  申请人:

刘备

  987年8月11日

  附:

1、三国人民法院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1份。

  2、刘备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篇三: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王XX,男,198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XX公司职工,住北京市XX区XX街道XX楼XX单元XX号,电话:

XXXXXXXXX

  被申请人:

北京市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XXX号法定代表人:

李XX职务:

董事长电话:

XXXXXXXX邮编:

1000XX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XX诉被申请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XXXXX]X法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

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XX日内赔偿给王XX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XXX万元。

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XXXX年XX月XX日以前归还的X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王XX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XX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篇四: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xx,男,汉族,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

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

  被申请人:

xx市烹饪专科培训学校,地址:

xx市xx路x号,代表人:

xx,该学校校长。

联系电话:

xxx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经xx省xx市中级法院xx市中法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审理终结,现本判决给双方当事均已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现依法请求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一、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xxxxx元;

  二、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会费xxxx元;

  三、依法强制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办法和数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四、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受理费10元。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

一二审判决书

  【篇五: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曹x,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阳新县大王镇下海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

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

伍xx,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11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

该调解已于2011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

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阳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曹XX

  XXXX年XX月XX日

  【篇六:

强制执行申请书】

  1、申请人:

张,男,汉族,55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李,男,汉族,43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

  被申请人:

何,男,汉族,46岁,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村。

  请求事项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

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

24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二七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09年8月3日作出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

为此,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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