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基础知识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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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基础知识2
银行从业基础知识
目录
1、中国银行业概况
2、银行经营环境
3、银行主要业务
4、银行管理
5、银行业监管
6、银行主要业务法律规定
7、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8、银行服务礼仪
中国银行业概况
一、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简称PBC)
1948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
1995年3月18日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央银行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能: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
1、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4、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5、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7、经理国库。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9、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10、组织协调、指导、部署国家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
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2003年12月27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并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正时间:
2006年10月31日,2007年1月日起施行。
银监会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还包括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
具体监管职责:
以上13条。
银监会监管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
监管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机构: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政策性银行。
非银行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监管理念:
“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监管目标: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①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监管标准:
①能够促进金融的稳定,同时又促进金融的创新;
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
③对各类监管权限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④为金融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创造环境和条件,并且维护这种有序的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都应当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监管措施:
①市场准入:
机构、业务、高管。
②非现场监管。
③现场检查。
④监管谈话。
⑤信息披露监管。
三、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简称:
CBA)
成立时间: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00年成立。
性质: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队,主管单位:
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宗旨:
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会员单位:
会员:
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
准会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
组织机构
1)、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
2)、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理事会
3)、6个专业委员会:
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
4)、日常办事机构:
秘书处
四、银行金融机构
1、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2、大型商业银行:
工、农、中、建、交。
3、中小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招商、中信、光大、华夏等)、城市商业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
4、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5、外资银行: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代表处。
政策性银行:
1994年成立构成及各自的主要业务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融资。
2)、中国进出口银行:
支持进出口贸易融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任务。
政策性银行的改革:
1)、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
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
对政策性业务要施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大型商业银行:
工、农、中、建、交被称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1)、工商银行
时间:
1984年1月1日成立、承办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事件:
2005年10月28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2)、农业银行
时间:
1979年初恢复、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
事件:
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推进其股份制改革。
3)、中国银行
时间:
1912年成立至1949年期间曾是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外贸专业银行,并将分支机构拓展到海外。
事件:
1979年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
2004年8月26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中国建设银行。
时间:
1954年10月1日成立原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曾隶属财政部。
事件:
1979年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
2004年9月17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5)、交通银行
时间:
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
事件:
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07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小商业银行
1)、股份制商业银行
组成: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由12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作用:
(1)、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满足了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
(2)、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
(3)、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推动了整个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
(1)基础:
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
(2)发展历程:
1979年,第一家在河南驻马店市成立,为小企业、
工商户、居民服务;1986年,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促进小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繁荣;1994年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3)发展趋势:
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跨区域经营;三是联合重组。
农村金融机构
组成:
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组成的。
农村信用社:
20世纪70年代将信用社先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后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实际上走了了“官办”的道路。
1984,以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目的,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开始了以“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1996,农信社与农行脱钩。
2000年7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大幕最先在江苏拉开。
2001年,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2003年,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成立。
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村镇银行:
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
农村资金互助社:
由乡镇、行政村村民、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的社区性银行机构。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
社员存款、社会捐赠、融入资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批设时间:
2006年12月31日。
2)、挂牌时间:
2007年3月20日。
3)、组建基础:
邮政储蓄。
4)、市场定位:
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
外资银行
1)、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
1979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
2)、两个条例及其生效时间:
即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银监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中国正式全面开放银行业,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客户提供人民币服务。
3)、外资银行分类: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作银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性机构)、外国银行代表处。
经营范围:
1)、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作银行业务范围。
2)、外国银行分行业务范围。
非银行金融机构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组成:
信达、长城、东方、华融。
成立时间:
1999。
主要业务:
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大行和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年正式实施。
经营目标:
保全资产、减少损失。
改革方向:
探索股份制改造和商业化经营。
2)、信托公司
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
1979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3月正式施行。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它是一种完全属于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成员。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在2004年7月27日修订实施。
业务禁止:
集团外吸收存款、为非成员单位提供服务。
4)、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业务:
它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汽车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03年10月3日正式实施。
部分业务:
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
6)、货币经纪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9月1日正式施行。
业务:
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经营环境
一、经济环境
银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经济发展中的投融资需求和服务性需求。
经济环境构成银行运行的基础条件和背景,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决定和影响银行经营状况
宏观经济运行:
宏观经济状况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和前景等方面。
经济发展水平:
决定了银行的资金实力、业务种类和经营范围。
经济发展状况和前景:
影响经济主体的收入、资产价值和对未来的信心,从而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
经济周期:
经济周期又称经济循环或商业循环,是指经济处于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周期性出现的经济扩张与经济紧缩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现象。
分为四个阶段:
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
经济波动的周期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
一般来说,如果经济处于繁荣时期,银行业整体的经营状况就会比较好,如果经济处于严重的衰退之中,银行业整体上也难以保持健康。
经济结构:
国民经济构成。
国民经济由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产品结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技术结构、消费结构等。
国民经济对商业银行的直接、间接影响。
直接影响:
经济结构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主体对商业银行服务的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征。
间接影响:
经济结构会通过影响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增长质量和可持续性来影响商业银行。
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分类):
国民经济可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和第三产业。
第一产业为农、林、牧、渔业等。
第二产业为采矿、制造、建筑、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外的其他产业即第三产业包括商业、金融、保险、不动产业、运输、通讯业、服务业及其他非物质生产部门。
由于我国经济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低,从而限制了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
经济的全球化及由此导致的金融全球化,必然引起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银行的全球化,并由此对银行带来巨大影响。
二、金融环境
金融市场
功能:
货币资金融通功能、资源配置功能、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经济调节功能、定价功能。
金融市场分类:
1)、按金融工具期限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货币市场:
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
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
资本市场:
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融通市场。
资本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2)、按交易工具类型分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
3)、按交易的阶段分发行市场、流通市场
发行市场:
是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供投资者认购投资的市场,也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流通市场:
是对已上市金融工具等进行买卖转让的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
4)、按交割时间划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
现货市场:
是当日成交,当日、次日或隔日等几日内进行交割(一方支付款项、另一方交付金融工具)的市场。
期货市场:
是将款项和证券等金融工具的交割放在成交后的某一约定时间(1个月以上、1年之内)进行的市场。
5)、按交易场所划分场内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又称有形市场:
指有固定场所、有组织、有制度的金融交易市场(如股票交易所)。
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市场或无形市场:
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交易者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的电话、网络等洽谈成交。
2、我国的金融市场
市场类型市场类型:
货币市场。
时间及事记:
1984年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自同业拆借市场。
1996年1月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形成。
1997年6月依托同业拆借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获准开展,同业
拆借市场与票据市场一起构成我国的货币市场。
市场类型资本市场
时间及事记:
1990年底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标志着股票市场形成。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共同构成债券市场。
2、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概念:
金融工具是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条约。
分类
1)、按期限的长短划分短期金融工具、长期金融工具。
短期金融工具:
期限一般在1年以下(含1年)。
(包括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等)
长期金融工具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
(包括股票、企业债券、长期国债)
2)、按融资方式划分直接融资工具、间接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工具:
包括政府、企业发行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
间接融资工具:
包括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人寿保险单等。
3)、按投资人所拥有的权利划分债权工具、股权工具。
债权工具:
代表是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其中债券可分为企业债(即公司债)、国债(按偿还期不同分为短、中、长期债券)和金融债(是筹措中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三大类。
股权工具:
代表是股票,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金融市场发展对银行的促进作用:
1.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在很多方面直接促进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
2.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能为银行提供大量的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有助银行识别风险、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并在市场上通过正常的交易来转移风险。
3.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的客户评价及风险度量提供了参考标准。
4.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银行创造和培养良好的优质客户。
还有助于金融稳定,为银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银行主要业务
银行主要业务主要分为:
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
表内业务:
表内业务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
表外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
表内业务主要分为:
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
资产业务主要分为:
贷款、投资、票据贴现。
负债业务主要分为:
存款、借款、金融债券、发行股票。
表外业务主要分为:
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狭义)。
中间业务主要分为:
汇兑、信托、代理、委贷、信用卡等。
表外业务(狭义)主要分为:
担保、贷款承诺、投行业务等。
一、存款业务
存款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存款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
2004年10月29日,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
从2005年9月21日起,我国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季度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二、贷款业务
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
贷款业务流程:
我国银行信贷管理实行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
操作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
贷款五级分类法: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
征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建设了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两大系统。
三、其他银行业务
资金业务:
短期资金交易(中央银行票据、同业拆借、短期融资券);债券业务(国债、公司债、金融债);外汇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期货、期权)。
票据业务:
票据发行(签发、承兑);票据交易(贴现、转贴现);延伸业务(查询、鉴证)。
支付结算业务:
汇票;本票;支票;汇款;信用证;托收。
银行卡业务:
信用卡、借记卡。
代理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公用事业收费、代发工资);代理银行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中央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其他代理业务(委托贷款、代理国债买卖)。
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代保管业务(出租保险箱业务)。
担保业务:
银行保函业务(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
承诺业务:
贷款承诺(开立信贷证明)。
咨询顾问业务:
企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顾问、财务顾问业务。
理财业务:
公司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
网上银行(企业、个人);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
银行管理
一、银行风险管理
银行风险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
信用风险:
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市场风险:
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四大类。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分为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
流动性风险:
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国家风险:
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由于他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三类。
声誉风险:
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
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战略风险:
指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
银行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风险控制
风险识别:
有效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风险识别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
风险计量:
是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监管和经济资本配置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
风险监测:
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确保可将风险在进一步加大之前识别出来。
二是报告银行所有风险的定性、定量评估结果,以及所采取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质量与效果。
风险控制:
是对经过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取分散、对冲、转移、规避和补偿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二、银行资本管理
银行资本构成:
会计资本、监管资本、经济资本。
银行资本的作用:
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吸收损失、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维持市场信心、为银行管理者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
于1974年底成立,其秘书处设在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
其宗旨在于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共同防范和控制银行风险,保证国际银行业的安全与发展。
已成为事实上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制定者。
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简称《巴塞尔资本协议》),该协议是衡量单家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最重要的指标,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提供了统一的资本监管框架,使全球资本监管总体上趋于一致。
2004年6月正式发表,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修订框架》。
目前,该协议已被100多个国家采用,成为银行资本监管的国际标准。
三、银行绩效评价
银行绩效评价是银行股东、监管当局和内部经营管理者了解银行目前状况,判断银行未来发展方向,并据以作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的重要工具。
银行经营目标:
股东价值最大化。
银行经营的“三性”的平衡: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三性”平衡的目标也被称为银行的经营原则。
安全性目标:
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既要保障资金安全,又要管理好各种风险.
流动性目标:
指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取存款、借入贷款、对外支付的需要,保证资金的正常流动。
效益性目标:
是银行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要求银行的经营管理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及股东价值最大化)。
银行业监管
一、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3条规定的直接检查监督权: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