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tkgb注会考试教材变化税法会计审计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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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是很奇怪的东西,它使你以为那是安逸,是休息,是福气;但实际上它所给你的是无聊,是倦怠,是消沉;它剥夺你对前途的希望,割断你和别人之间的友情,使你心胸日渐狭窄,对人生也越来越怀疑。
—罗兰
2010年注会考试税法教材变化:
与2009年教材相比,新教材主要变化包括:
第一章:
增加了“税法的适用原则”。
第二章:
1.征税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中增加7项内容;
2.应纳税额计算:
对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进一步具体化并更新了进项税额抵扣时间限定的各有关规定;3.油气田企业:
新增个别企业具体规定。
第三章:
1.更新了烟产品的税率和征税环节有关规定;2.增加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第四章:
1.娱乐业税率确定的规定有调整;
2.计税依据:
更新了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服务业等项目有关规定;3.税收优惠政策增加高校食堂、公寓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章:
增加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中的具体内容。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税范围增加了新规定。
第十章:
更新了车购税对小排量汽车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章:
增加了“招拍挂”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的规定。
第十二章:
1.扣除原则和范围中:
职工教育经费、利息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项目有更新的具体规定;
2.不得扣除的项目中增加准备金的有关规定;
3.增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三节内容;
4.更新了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部分的有关内容;
5.更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与预缴税款的处理的有关内容;
6.税收优惠中: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创投企业优惠等有更新的具体规定。
7.源泉扣缴部分增加新的内容;
8.特别纳税调整一节增加新的内容;
9.征收管理中增加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有关内容。
第十三章:
增加了如下内容:
1.个人将承租住房转租取得收入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2.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规定;
3.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税规定;
4.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5.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七章:
1.更新了注销税务登记代理的有关规定;
2.建账记账代理中增加了代理纳税审查的规定;
3.增值税代理申报增加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代理申报。
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变化-会计
第三章存货增加以提供劳务方式取得存货的初始计量。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应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
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1.成本法下分红的处理思路变化,一律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区分投资前还是投资后的股利
2.权益法顺流、逆流交易后增加第三点:
③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3.因收回投资将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中,删除讲解“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
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
第五章固定资产1.对于购入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例题中进一步明确与之相关的运费,也应按7%抵扣进项税额。
2.安全生产费的处理有变化,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3.处置组的概念有细微变化:
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确定中,删除第4点,相应的后面的教材例题也删除:
(4)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用于资本增值,转换日是指企业停止将该项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且管理当局作出房地产转换决议的日期。
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1.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的例题中,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改为“发出商品”科目
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例题条件将“当天收到全部的增值税”改为“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处理发生相应变化。
3.提供劳务收入,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后增加:
在实务中,如果特定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该期间的收入应采用直线法确认,除非有证据表明采用其他方法能更好地反映完工进度。
当某项作业相比其他作业都重要得多时,应在该重要作业完成后确认收入。
4.BOT业务后,增加奖励积分的处理
5.建造合同业务中,合同成本的组成增加一条:
(3)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可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6.建造合同业务最后增加一点:
(五)房地产建造协议收入的确认(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企业自行建造或通过分包商建造房地产,应当根据房地产建造协议条款和实际情况,判断确认收入应适用的会计准则。
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收入;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1.利润表增加内容(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5)综合收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
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应单独列示反映的项目: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改为:
(2)其他综合收益3.分部报告的内容重新编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取消原业务分部、地区分部的规定,改为经营分部第
第十四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损益。
比如换出无形资产应交营业税,应交的营业税计入营业外支出。
2.判断补价比例时,分子分母均不含增值税。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删除了财政贴息下的两种方式。
第十九章所得税增加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第二十一章租赁融资租赁中,租赁债权的确认处理有细微变化:
原来的讲解: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新教材的讲解: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方与贷方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原教材例21-5: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后面的分录:
借:
长期应收款 3100000
贷:
融资租赁资产 2600000
银行存款 1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40000
借: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000
贷:
长期应收款100000学会计论坛
新教材例21-5: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后面的分录:
借:
长期应收款 3000000
贷:
融资租赁资产26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300000
第二十四章企业合并1.增加反向购买的内容。
2.增加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的处理。
第二十五章合并财务报表1.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细节变化如果债券投资的余额大于应付债券的余额。
其差额应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若债券投资的余额小于应付债券的余额,其差额应贷记财务费用项目。
2.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涉及“未分配利润—年初”、“盈余公积”的抵销分录删除
3.合并资产负债表一节增加:
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4.合并利润表一节,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5.合并现金流量表一节,增加:
在企业合并当期,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对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与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在购买日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应相互抵消,区别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6.将“专项储备”作为一个独立的项目列示7.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时,调整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时需要考虑母子公司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8.增加第七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第二十六章每股收益每股收益的披露增加细节内容:
如有终止经营的情况,则附注中应分别持续经营、终止经营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变化-审计
今年教材与去年相比,总体变化不是很大,除了第5、6章有很多细节说法的变化比较多以外,其他章节几乎没有变化。
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章:
2009年教材P13页倒数第四段内容表述有变化:
将《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变为《注册会计师法》。
说明:
2009年教材是《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0年教材中很多地方都是直接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第二章:
1、2009年教材P16倒数第二、三段《注册会计师》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制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考委会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
地方考委会贯彻、实施财政部考委会的决定,处理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2、2009年教材P17第3段内容中的“(3)品行良好”删除。
3、2009年教材P24页“三”标题原为“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