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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

《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通知

教办[1993]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属各高等学校:

  为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及业务建设各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我委在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分片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分类法》、《规范》),现予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分类法》和《规范》对现行的高等学校档案分类及管理有了很大改进,是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建设,望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报我委办公厅。

  《分类法》和《规范》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亦可参照执行。

  《分类法》和《规范》的印发办法将另行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

第一章 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了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统一全国高等学校的档案实体分类,实现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编号、排架、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达到加强高等学校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促进整体业务建设的深化,充分发挥高校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编制本法。

  二、编制原则

  本法的编制,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引入系统论的观点和现代化管理的方法,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一)体现思想性

  档案工作是党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的体系结构、类目设置、序列编排,都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国家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标准为依据。

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原则精神,从实际出发,突出教学、科研档案在高等学校档案中的中心地位,党政管理档案统率全局的作用,力求反映新时期高等学校职能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

  

(二)符合科学性

  本法规定的各项内容,既要实事求是,符合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实际,又要遵循档案学基础理论和形式逻辑原则,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有较强的科学性,力求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1.采用“高等学校档案”这一综合概念,以高等学校全部档案为对象,按照高校档案形成的领域范畴将形成于同一活动领域的档案作为一个整体归人相同的类别。

  2.在充分反映高等学校档案的形成规律和内容、特点的前提下,确定统一的实体分类体系,把同一门类档案的管理性和业务性材料集中在一起,适度注意与《中国档案分类法教育档案分类表(即信息分类)》体系的协调。

  3.类目设置必须有相对稳定性。

不受偶然因素、短期行为的影响,在较长时期内不随意改变。

  4.类目排列,档号结构的确定须符合逻辑原则。

要充分考虑到高等学校档案记述和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不同,严格按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的原则划分,做到各类之间,各类相同级位之间的划分标准一致。

下位类目的外延之和,等于上位类目的外延,同位类目之间界限清楚,不互相交叉和包容。

  (三)重视适用性

  本法采用多元,灵活的处理方法,在强调大的原则统一的同时,照顾不同类型、规模、层次院校的特点,根据各校档案实际情况和  发展水平,给各校在类目设置、序列编排、上架检索等方面以较多的自由度,留有较大的余地。

为了方便掌握使用,本法在类目名称、档号模式、标识符号等方面,力求做到准确、简明、易懂、好记。

  三、体系结构

  本法由编制说明和主表两部分组成。

  编制说明是本法的编制目的、编制原则、体系结构、类目设置、档号模式、标识符号以及若干重要问题的说明,是使用本表的指南。

  主表由类目、标识符号、注释等组成。

  

(一)一级类目的划分与标识

  一级类目是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的最高层位。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档案记述的内容性质,确定为十个一级类  目,其名称、标识符号和主要内容如下:

  DQ党群

  主要包括学校党群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XZ行政

  主要包括行政职能部门(教务、科研、开发、基建、设备、外事、财务等部门除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JX调教学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KY科学研究

  主要包括科学研究管理和科研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CP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

  主要包括产品生产、、科技开发管理及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JJ基本建设

  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SB仪器设备

  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工作管理和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管理使用、维修改造、申请报废等各个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CB出版

  主要包括出版工作管理和出版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WS外事

  主要包括外事工作管理和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CK财会

  主要包括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级类目的标识,采用类目名称主词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如:

“XZ”即“xingzheng”(行政)的简称。

  

(二)二级类目的设置和标识

  二级类目是对一级类目的细分。

细分的标准是根据该类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内容性质,进行设置。

设置的标准,在大的原则统一的情况下,各校可视具体情况对随机类目进行选择。

例如:

科学研究的二级类目,本法只规定按学科或专业或项目设置,具体到一个档案馆(室)如何选择,由各校自定。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的二级类目设置,亦依此办法处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级类目的标识,采用“双位制”。

如:

“综合”为“11”,其余二级类目依次层累为12、13……99,但10、20……等带“0”的数字不用。

  (三)三级类目的扩展和标识

  在二级类目确定的设置原则、范围、方法的基础上,由各校根据需要和可能,自行决定是否扩展三级类目,其标识方法与符号和二级类目相同。

  四、档号的编制

  (一〕档号:

  是存取档案的代号,排架的依据,必须反映高等学校档案的分类体系和物理位置。

  

(二)档号编制的原则:

  必须符合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的要求,即同一档案部门内的档案不得重号;方便插卷,使其有充分扩展的余地;不能随意变动;能适应计算机管理的需要,发挥排架、检索的双向功能。

  (三)档号结构、模式和标识:

  1.档号包括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三个部分。

  年度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分类号是档号的主体,一般由一、二级类目代号组成,也可仅由一级类目组成。

少数扩展到三级类目者,还应把三级类目代号包括进去。

分类号究竟包含几级类目,由各校自行掌握。

比如:

“党委会议记录”的分类号,由一级类目组成者力“DQ”;由二级类目组成者为“DQ11”;由三级类目组成者为“DQ11ⅹⅹ”

  案卷号同样有特定的含义。

它是按所选择的分类号中最下位类顺序编码。

由于案卷数量不同,案卷号可不限级数。

  2.档号的模式。

  本法规定为:

  年度号十分类号十案卷号

  对于库藏有多个全宗的院校,原则上应在年度号前加全宗号。

标识到文件级的,还应在案卷号后面加件号。

  3.档号的标识。

  采用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号码制。

全宗号、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件号之间,用连接符号“一”连结。

例如:

  1990年内容是学籍管理的第23号卷的档案,可标为:

1990一JXl4一23。

  (四)档案的实体排架问题:

  从维护档案的整体性和方便查找考虑,可不考虑保管期限。

但编定档号前,在不影响案卷之间有机联系的前提下,可将永久、长期排在前面。

  本法规定的档号模式属分段开放型编号方法,各校在按档号排架时,可根据案卷数量、自身条件,既可按一级类目——年代纵向排列,也可按年度——类目横向排列。

  五、关于实体分类中几个问题处理。

  

(一)关于声像载体档案

  声像载体档案主要包括照片、录音带、录相带、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它与纸质载体的文件材料同为高等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化教学的普及,管理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其数量越来越多,重要性越来越明显。

从当前高校声像载体档案归档的内容看,基本不超出十个一级类目的范围,故暂不将它与十个一级类目井列,但由于载体和幅面尺寸(类型)不同,保管要求不同,拟作特殊处理:

按载体类型分别单独编号排架,同时注明与相应载体档案的参照号。

其编号模式为:

  年度号十声像档案代号(SX)+载体代号(代码)+保管单位号

  保管单位是声像档案最低限度的数量词,可以是卷、册、盒,也可以是张、件。

  例如:

某中央领导同志1990年来校视察,照片册序号是23,录像带序号是102,则可分别标引为:

  1990一SX12一23

  1990一SX13一102

  CB15音像出版类档案中的声像载体材料,亦依此办法处理。

  

(二)关于教学类档案类目的划分

  教学类档案是高校档案中数量最多的一部分。

考虑到不同规模、类型学校的差异性,为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管理、利用,在二级类目的设置上采用了二种分类方案,供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但一个学校只能选一种,并保持稳定。

  (三)关于外事档案问题

  外事档案有其特殊形成规律,而且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他九个一级类目都包含有涉外内容,从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和查找利用方便考虑,将各种涉外文件材料集中起来,单独设立了“外事”一级类目。

其中考虑到国际合作与会议、外国留学生工作的档案数量较多,价值和重要程度较高,有其特殊性,在二级类目中增设了“国际合作与会议”、“外国留学生工作”。

  (四)关于纳入管理的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

  按1991年4月2日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组通字[1991」第13号文件,即《关于印发〈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办理,本法不另作规定。

  (五)关于人物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和其他特殊类型的档案的列类问题:

  由各校根据本法的上述原则、内容、方法自行决定。

第二章主表

  DQ党群

  11党务综合

     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综合材料入此。

  12纪检

  13组织

  14宣传教育

  15统战

  民主党派材料入此。

  16工会

  妇女工作材料入此。

  17团委

  学生社团材料入此。

  XZ行政

  11综合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院、系、所等单位综合材料入此。

  12人事

  师资培养材料入此。

  13监察审计

  14武装保卫

  15总务

  16档案、图书、文博

  JX教学工作

  11综合

  学生运动会、教学评估、优秀教学评奖材料入此。

  12学科与实验室建设

  专业设置入此。

  13招生

  14学籍管理

  学生奖惩材料入此。

  15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

  16学位

  17毕业生

  毕业生信息反馈工作入此。

  18教材

  注:

此类二级类目的划分,也可以来用以下分类方法:

  11综合

  12研究生教育

  13全日制本、专科教育

  14成人教育

  KY科学研究

  11综合

  科研经费管理、学术活动材料入此。

  [12]按学科或专业或项目设置类目

  CP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

  11综合

  [12]按产品种类或项目设置类目

  JJ基本建设

  11综合

[12]按单项工程设置类目

  SB仪器设备

  11综合

  [12]按仪器设备种类或型号设置类目

  CB出版

  11综合

  12报纸

  13刊物

  14书稿

  15音像

  WS外事

  11综合

  12出国(境)

  国际合作与会议材料入WSl4。

  13来校

  外国留学生工作材料人WS15。

国际合作与会议材料入WS14。

  14国际合作与会议

  15外国留学生工作

  CK财会

  11综合

  12会计报表

  13会计帐簿

  14会计凭证

  15工资清册

   奖金,助学金入此。

   注:

“[]”代表随机符号

  附:

  SX声像

  12照片

  13录音带

  14录像带

  15幻灯片

  16磁盘

  17影视胶片

  18缩微胶片

  19光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教委办公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包世同 杨文海 陈光复 车同乐

  石 颖 吴仁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1995一06一12批准

  1995-10-01实施 

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第一章 编制说明

  一、为了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高校档案业务建设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档案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对高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有效地为高校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编制本规范。

  二、本规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档案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引入系统论的观点和现代化管理的方法,把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结合起来,充分吸取我国高校档案工作数十年发展的经验教训,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既尊重历主,又有所创新;既突出共性,又照顾个性;既统一标准,又灵活运用。

  三、本规范是一个较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熔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实施细则于一炉,把档案基础标准,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现代化设施技术标准结合用到规范中,使之符合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

  四、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某些重要原则的具体化。

上述法规属宏观、原则、概括的导向,偏重于“做什么”;规范则是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微观、具体、量化的落实,偏重于“怎样做”。

  五、本规范与《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配套使用,互为补充。

引人、采用“高等学校档案”这一综合概念,编制了偏重于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的总体规范《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同时,根据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档案记述的内容性质,按党群、行政管理、教学、科学研究、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个一级类目设10个具体工作规范。

声像载体档案由于其载体和幅面尺寸不同,有特殊的形成规律、内容特点和特殊的管理要求,我们为它单独列出工作规范。

  六、本规范的体例。

除总体的业务建设规范外,每个门类的工作规范均包括九个大项、四个附件。

  九个大项是:

  1.引言

  2.主题内容

  3.引用标准

  4.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5.归档范围的确定

  6.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

  7.档案的管理

  8.档案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9.档案工作的各级岗位责任制

  四个附件是;

  1.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二级类目代号简表

  3.案卷(装具)规格

  4.常用表格、卡片

  本规范依据的是己发布的国家标准,同时又考虑高校的实际,九大项中,归档范围、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两大项最能体现高校该门类档案的特色,其余有的部分如“档案的管理”等属于共性的,或《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己有明确规定的,则从简、标明见该规范的某条某款。

  七、本规范编写中,我们对一些重大的技术问题是这样处理的:

  1、关于交叉问题的处理:

  我们的原则是,各门类档案关系密切的管理文件,除涉及全校、全局的外,一般归人相应门类档案保存;各门类档案中,除密不可分配套的声像材料外,其余均归入声像档案单独保存,在编号上用参见号的方式相互呼应,以方便查找利用。

这样一来,行政管理类档案中,除综合性的外,教学(包括教务、研究生、成人教育)、科研、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方面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就归入了相应各类,保持各类的相对的完整、准确、系统,显得更加科学,更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对不设分室而对部分门类档案实行二级管理问题,尚需实践,宜慎重处理。

  2、分类编号问题的处理:

分类编号一是检索分类号,一是实体分类号,前者主要供分类标引,后者主要供组织馆藏。

从理论上讲,二者应该有联系,也有区别。

检索(信息)分类号,国家教委组织编制的《中国档案分类法——教育档案分类表》,已作了规定。

实体(排架)分类号,按国家教委组织编制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处理。

充分考虑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考虑这些年来档案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考虑到国家标准的新要求,既科学又实在,既简明又概括。

归纳起来,主要

是这么几层意思:

  A、根据各类档案的领域范畴、形成规律和内容特点,溶类目体系和归档范围为一体,分别编制用于档号的二级类目代号简表;B分类号由一级类目代号和二级类目代号组成;C从一个学校档案部门最好用统一的档号模式的认识出发,在比较了国内通行的“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的档号内涵之后,确定档号=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

这只是一般而言,如一个档案部门有多个全宗的,原则上还应在前后加上“全宗号”和“件号”。

  3.关于排架问题的处理:

在编定档号之后,一律按档号排架,而不是通常的按保管期限排架。

《规范》在考虑了高等学校档案的归宿,它的成套性特点,它们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之后,大胆在一个卷内把文件材料划定不同的保管期限,在不影响自然形成规律的情况下按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将来鉴定时,只需把该销毁的部分清出来即可,这样既方便插卷调整,又不缺号、不空档。

  4.关于常用表格、卡片和案卷(装具)规格问题的处理:

我们的原则是少而精,各类档案的案卷(装具)、表格、卡片、从通用、节约、方便、易懂考虑,其规格尺寸都应既符合国家标准,又能体现高校特点。

能通用者尽量通用,有特殊要求者从严控制。

本规范所列的这些案卷(装具)、表格、卡片,由高校档案部门自行决定采用。

第二章 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

  1.引言

  1.1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建设,做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效服务,必须实行目标管理,使档案工作各个环节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更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学校和社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为评估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1.3本规范适用于高等学校档案部门。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参照执行。

  2.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2.1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高等学校档案。

  2.2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工作应是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2.3高等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2.4高等学校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

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2.5高等学校应有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立卷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专(兼)职档案干部具体承办。

  2.6高等学校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计划,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各方面给予保证。

  2.7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学校和社会的需要。

  3.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任务

  3.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3.2制订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3.3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3.4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3.5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3.6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3.7培训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3.8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3.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制度建设

  4.1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综合性的实施办法、细则、规定。

  4.2立卷归档制度,包括校内各部门立卷要求,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办法。

  4.3档案保管制度,包括档案的安全保护和库房、设备管理措施。

  4.4档案的保密、保卫制度,包括档案的保密、保卫措施和对档案人员的相应要求。

  4.5档案统计制度,包括统计时间、项目、内容、办法。

  4.6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确定档案开放与控制使用的具体范围和开放档案的管理办法等。

  4.7未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利用手续、方式、要求、批准权限和管理办法等。

  4.8档案的鉴定制度,包括鉴定范围、组织、办法、程序、手续等。

  4.9档案部门及下属科室负责人、全体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包括目标、职责、权限、任务、考核、奖惩措施等。

  5.高等学校档案干部素质要求

  5.1高等学校档案部门应配备政治上可靠、具有高中以上(大部分应为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档案干部。

  5.2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正廉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5.3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热爱档案专业,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4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科学知识,还要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5.5各级领导应为档案干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经济待遇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

档案干部应相对稳定,一般不要轻易调离档案部门。

  6.档案的收集

  6.1收集范围

  6.1.1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6.1.1.1《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规定应归档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大类文件材料;

  6.1.1.2反映学校工作和活动的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载体材料;

  6.1.1.3征集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6.1.1.4校内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可按征集、代管、捐赠的方式处理。

  6.1.2建国前学校的各类档案。

  6.1.3并入学校的单位的档案。

  6.1.4上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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