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药学院校内津贴二次分配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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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医药学院校内津贴二次分配方案

关于中医药学院校内津贴二次分配方案

依照学校«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新校内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20]260号〕的有关精神,从2020年1月起实行新的校内津贴分配方案,学校下拨给学院的奖励津贴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为打破平均主义,公平、公平、科学合理地分配奖励津贴,充分调动宽敞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的进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差不多原那么

〔一〕按劳分配,优劳优酬.依照每位教职工教学、科研、治理等工作量,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新校内津贴方案〔试行〕»核算方法,将校内津贴的差不多津贴部分直截了当发放至个人。

〔二〕专款专用,全额发放。

对学校核准划拨的校内津贴设专项科目,由学校财务与资产治理处统一治理,全部用于教职工津贴发放。

〔三〕透亮公布,同意监督。

奖励津贴分配工作由学院党委直截了当领导,个人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核算过程向全院教职工公布,同意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发放对象

学院在编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教师、聘用制治理人员。

三、奖励津贴组成

学院的奖励津贴总额由学校依照学院的教学、科研、治理、打算内办学工作量核定下拨。

个人奖励津贴包括固定津贴和业绩津贴两部分。

〔一〕固定津贴

固定津贴:

依照个人2020年校内津贴标准的20%核算的津贴。

依照学院实际,学院将学校下拨的奖励津贴部分资金用于发放固定津贴,以确保全院教职工校内津贴水平与2020年持平。

原军队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含〕教授已按原校内津贴标准的100%发放差不多津贴,不再发放固定津贴,其余人员按本人2020年校内津贴的20%发放固定津贴。

固定津贴从学校下拨的各类津贴中,按照相同比例分别从各类奖励津贴总额中提取。

经核算,2020年固定津贴需从各类奖励津贴中按33%提取。

固定津贴总额运算公式为:

固定津贴总额=教学奖励津贴×33%+科研奖励津贴×33%+治理工作奖励津贴×33%+打算内办学奖励津贴×33%

〔注:

如按人员类别从各类奖励津贴总额中提取,那么教学人员需从教学奖励津贴中提取60%,科研人员需从科研奖励津贴中提取23%,治理人员需从治理岗位奖励津贴中提取24%。

为表达倾斜教学科研一线,均按33%提取固定津贴〕。

〔二〕业绩津贴

业绩津贴包括教学业绩津贴、科研业绩津贴、治理工作业绩津贴和打算内办学业绩津贴。

四、业绩津贴的分配

〔一〕教学业绩津贴

1、学院教学业绩津贴总额的确定

学院教学奖励津贴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连续教育学院等部门依照学院上学期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折合成标准学时,按照学校确定的每标准学时金额〔每年随学校经济状况适当调整〕,运算出学院教学奖励津贴总额。

教学工作量的运算参照附件一。

学校下拨的教学奖励津贴总额,在扣除固定津贴后,全部用于教学业绩津贴的发放。

运算公式为:

学院教学业绩津贴总额=学校下拨的教学奖励津贴总额-学校下拨的教学奖励津贴总额×33%〔即从教学奖励津贴总额中提取的固定津贴〕

2、个人教学业绩津贴的确定

学院依照个人的教学工作量运算个人教学业绩津贴,运算公式为:

学院标准学时金额=学院教学业绩津贴总额÷学院教学工作总量

个人业绩津贴=学院标准学时金额×个人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的运算方法见附件。

3、教学工作量的统计

个人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新校内津贴方案〔试行〕»附件1---教学工作量运算方法执行。

〔1〕由各教研室按照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运算出每位教职工教学工作量。

〔2〕院内跨单位授课,其教学工作量由授课教师所在单位单列统计,并由打算授课单位签字确认。

〔二〕科研业绩津贴

1、学院科研业绩津贴总额的确定

学院科研奖励津贴由学校科技处依照学院上年度完成科研工作情形核算总额。

其运算方法参照附件二。

学校下拨的科研奖励津贴总额,在扣除固定津贴后,全部用于科研业绩津贴的发放。

运算公式为:

学院科研业绩津贴总额=学校下拨的科研奖励津贴总额-学校下拨的科研奖励津贴总额×33%〔即从科研奖励津贴总额中提取的固定津贴〕

2、个人科研业绩津贴的确定

个人科研业绩津贴按照学校核定的科研奖励津贴额的67%发放。

个人科研业绩津贴=个人科研业绩×67%

3、科研项目〔课题、论文、成果、专利〕负责人分配比例原那么上不低于50%。

4、各科研项目其他参与人分配额由项目负责人把握。

5、科研项目没有以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名义署名的,一经证实,扣发奖励津贴50%,从明年起扣发奖励津贴100%。

〔三〕治理业绩津贴

1、学院治理业绩津贴总额的确定

学院治理工作奖励津贴由学校按学院原治理岗位编制数和并入学院的原南校区实有治理、工勤、教辅人员人数下拨。

学校下拨的治理工作奖励津贴总额,在扣除固定津贴后,全部用于治理工作业绩津贴的发放。

运算公式:

学院治理业绩总额=学校下拨的治理奖励津贴总额-学校下拨的治理奖励津贴总额×33%〔即从治理奖励津贴总额中提取的固定津贴〕

2、个人治理业绩津贴的确定

治理工作业绩津贴依照个人职级和在岗情形发放,运算公式为:

个人年度治理工作业绩津贴=个人标准系数×每标准系数金额

各类人员的标准系数按照附件一执行,每标准金额系数运算公式如下:

每标准系数金额=学院治理业绩津贴总额÷学院享受治理业绩津贴人员标准系数之和

3、享受治理业绩津贴的对象

〔1〕学校组织部任命的治理干部,以及由学院党委决定要紧承担治理岗位职责的人员;

〔2〕人事处核定的工勤人员;

〔3〕原南校区教辅机构人员;

〔四〕打算内办学业绩津贴

打算内办学奖励津贴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和就业指导中心核算。

打算内办学业绩津贴用于发放学科带头人津贴、专业技术人员保底补贴。

1、学科带头人奖励津贴

为促进学科建设,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专项奖励,学科带头人奖励津贴发放标准为:

国家级学科带头人300元/月;国家中管局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国家级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单项负责人200元/月;广东省中管局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广东省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实验中心,单项负责人100元/月。

身兼数个职务的人员,只能按〝就高不就低〞的原那么领取其中一项职务的学科带头人奖励津贴

2、专业技术人员保底补贴〔在南方医院、珠江医院中医科工作的人员不享受专业技术人员保底补贴〕

科研工作量较少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没有学时,没有科研项目〔课题、论文、成果、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设保底补贴发放标准为:

初级200元/月,中级300元/月,副高400元/月,正高500元/月。

为表达倾斜一线,打算内办学业绩津贴全部用于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人员。

治理、工勤人员不享受打算内办学业绩津贴。

五、奖励津贴的发放

〔一〕各教研室依照教职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和完成科研工作情形核算每位教职工业绩津贴,合并统计后在规定时刻内报学院科教科,经科教科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定。

各教研室统计申报表见附表。

〔二〕治理业绩津贴依照人员职级情形,由学院党政办汇总,报学院领导审定。

〔三〕学院总务科依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进行汇总后,报学院领导签字确认,上报学校财务与资产治理处。

六、有关说明

〔一〕〝双肩挑〞人员是指由学校组织部门任命、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由学院党委决定,要紧履行治理岗位职责的人员。

依照学院实际并参照兄弟单位做法,〝双肩挑〞人员拟按〝就高不就低原那么〞,从以下2项中任选1项领取业绩津贴:

1、按行政岗位职级全额领取治理工作业绩津贴。

2、按行政岗位职级的80%领取治理工作业绩津贴,并按其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50%领取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津贴。

〔二〕新进人员校内津贴,自报到当月起,在六个月内由学校按本人工资的50%作为校内津贴直截了当发放给个人〔试用期除外〕,之后由学院按其本人工作业绩进行分配。

〔三〕校内津贴下拨后如发生人员职务变动或人员减少等变动情形,本学期内不做调整,下学期下拨校内津贴时予以调整。

职务变动人员的差不多津贴依据职务变动后的档案工资确定。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停发或者扣发奖励津贴: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通报批判的,停发1个月奖励津贴;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3月奖励津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停发半年至一年奖励津贴。

2、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给学校、学院造成一定缺失和不良阻碍者,视情节和程度扣发1-3个月奖励津贴。

3、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差不多合格者,扣发一个季度奖励津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扣发一年的奖励津贴。

4、教职工因各种缘故停发工资的同时停发奖励津贴。

5、外出学习、事假、病假等情形,将依照«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执行,相应扣除奖励津贴。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调整的,从通知到新岗位报到之日起停发奖励津贴,半年后停发学院超劳补贴。

〔五〕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如实填报考勤表,部门领导要严格审查,如发觉考勤不认真或虚报、瞒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同时扣发考勤人和主管领导当月所发奖励津贴的1/3。

〔六〕学院党政办设置投诉信箱,期望全院教职工对校内津贴二次分配发放情形进行监督。

〔七〕本方案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试行。

 

附一:

治理工勤人员治理工作岗位奖励津贴标准系数表

表一:

治理岗位津贴标准系数表

职级

正处级

副处级

院长

助理

正科级

主任

科员

(中级)

副科级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初级〕

办事员

标准系数

34

28

26

24

23

20

19

17

14

非领导职务副处级〔含〕以上比同职级领导低2个系数,正科级〔含〕以下低1个系数;副科长做正科长工作的,按正科标准发放。

行政治理岗副职履行正职工作职责的,按其正职岗位津贴发放。

表二:

工勤人员岗位津贴标准系数表

职级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一般工

标准系数

18

16

14

12

11

 

中医药学院_________________年校内津贴统计申报表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年月日

姓名

教学奖励津贴

科研奖励津贴

其他

合计

签名

备注

总计

 

中医药学院跨单位授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授课教师姓名

授课标准学时

A

授课教师单位

打算授课单位

负责人

B

授课情形:

课程

专业年级与人数

授课学时

折合标准学时

合计

C

辅助教学工作量

D

备注:

以上B栏须手写签名

以上A、C、D值符合A=C+D

 

中医药学院________年教学科研奖励津贴统计表

姓名:

单位:

统计时刻:

教学工作量:

授课课程专业年级学时折合标准学时备注

 

以上合计:

_____________标准学时

其他:

指导本专科生、研究生:

__________标准学时

本科生实习带教和中期考核:

__________标准学时

编写教学大纲:

___________标准学时

监考:

___________标准学时

辅助教学:

_________标准学时

以上合计:

_____________标准学时

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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