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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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报告书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报告书

LT

自全国各地求医者的临床需要,许多国家级的科研课题、研究生培养都无法保质保量地在本地完成。

因此,要保持学科在全国精神病学界学术中心的地位,起到很好的中心辐射作用,带动我国其他精神卫生机构的科研、临床与人才培养工作,修建和扩展新的精神科大楼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家和社会需求成为学科多年来的瓶颈问题。

当今医疗建筑的发展思想是:

“以人为本”,“一切为了病人”,尽量为患者提供舒适的室内外环境。

因此,对护理单元及病房的要求与十年前相比,已是大相径庭,老精神科楼在多方面均不能适应当今的需求。

1)当今的住院病房以单间、双人间和三人间组成,不提倡六人间等多人间,避免患者之间的相互干扰,影响休息,降低治疗效果。

2)目前,根据当代医学发展的程度及所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尺寸,要求病房最小的开间净空尺寸为3.1m,是一个床加1.1m的走道宽度,在这一点上,原精神科楼根本无法适应需求。

因为现有病房的净空尺寸多为2m多,这是无法运用任何技术措施来改变的状况。

3)患者对于病房内带卫生间已成为共识,以往的公共卫生间和淋浴间已不再被接受,故现有精神科楼无独立的卫生间。

4)每个护理单元的面积要求严重不足,无法设置示教室、活动室等用房。

因此,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原有精神科楼建筑物已经老化,内部医疗设备也已陈旧,面积局促,已经不能满足医疗发展的需要,为了改善精神科病房的护理条件,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根据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总体规划布置,湘雅二医院拟投资1.04亿人民币建新的精卫楼。

2008年12月,受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委托,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新精卫楼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随后,评价课题组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对项目建设地点、医院现有基本情况、区域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18日);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实施);

(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实施);

(1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2003年6月16日;

(13)《关于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通知》(环函[2003]197号);

(1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年9月14日);

(15)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107号文件《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

(16)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001年2月21日);

(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8)《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长沙市环保局长环发[2008]4号);

(19)《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8月28日);

(20)《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标准》(HJ/T393-2007)

(21)《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22)关于《长沙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4]16号);

(2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的通告》(长政发[2001]27号);

(2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05]12号);

(25)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长政发[2005]72号);

(26)《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长政发[2004]28号);

(27)《长沙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2006年5月26日)。

1.2.2技术导则及相关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7)《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8)《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10)“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1号;

(1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1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3)《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14)《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15)《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

2004);

(16)《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1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

(1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可行性研究报告》;

(21)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22)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提供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

(23)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1.3评价目的、评价重点及评价因子

1.3.1评价目的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对项目建设地空气等周围环境的监测、调研,掌握建设地常规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对医院的污染源调查、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及类比医院的调查,搞清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及固废等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并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核实医院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提出有关的污染治理措施及建议,为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的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1.3.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周围环境特征、医院的工作性质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污染防治对策为重点,着重研究废水、固废等的治理和防护,并兼顾噪声及废气污染分析。

1.3.3评价因子

废水:

pH、CODCr、大肠菌群;

废气:

无;

噪声:

Leq;

固体废物:

属危险固废的医疗废物。

1.4评价标准

根据长沙市环保局出具的《关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1.4.1空气

环境质量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排放标准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类标准。

标准值见表1-1。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浓度限值(mg/m3)

取值时间

二级

1

TSP

日平均

0.30

年平均

0.20

2

NO2

年平均

0.08

日平均

0.12

1小时平均

0.24

3

SO2

年平均

0.06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1.4.2水环境

环境质量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浏阳河);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具体标准值见表1-2和表1-3。

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分类

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

单位

pH

6.5~8.5

DO

3

mg/l

CODCr

30

mg/l

BOD5

6

mg/l

氨氮

1.5

mg/l

挥发酚

0.01

mg/l

大肠菌群

20000

个/l

 

表1-3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

pH

6~9

CODCr

250

mg/l

SS

60

mg/l

BOD5

100

mg/l

石油类

20

mg/l

总汞

0.05

mg/l

总铬

1.5

mg/l

总银

0.5

mg/l

总氰化物

0.5

mg/l

挥发酚

1.0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10

mg/l

氨氮

15

mg/l

粪大肠菌群数

500

个/l

总余氯

≥0.5(接触时间≥1hr)

mg/l

1.4.3噪声

医院院界噪声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附近居住区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建筑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具体见表1-4和表1-5。

表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类别

适用区域

等效声级Leq(dB)

昼间

夜间

0

疗养区、高级宾馆区

50

40

1

居住、文教机构区

55

45

2

居住、商住、工业混杂区

60

50

3

工业区

65

55

4a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0

55

表1-5不同施工阶段场界噪声限值单位:

dB(A)

序号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1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75

55

2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3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

70

55

4

装修

吊车、升降机

65

55

1.4.3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收集、暂时贮存、转运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6-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场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5评价工作等级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用能源主要为电力、管道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本精卫楼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环评主要对已建项目大气污染源进行现场调查和评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本次环评大气环境评价只作定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来源于含病菌和病毒的医疗废水。

医疗废水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排放,主要污染因子是pH、CODcr、NH3-N、SS、BOD5、粪大肠菌群等。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总排放量为206m3/d,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医疗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和空调循环外排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按长沙市城市建设规划,该区域污水纳入国桢污水净化中心集中处理达标后进入浏阳河,浏阳河属中型河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工程噪声主要来自空调机组、冷热水泵和冷却塔等,建设区域执行2类区噪声标准,工程噪声级增加量在3dB(A)以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3-9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6评价范围及周围环境敏感点

1.6.1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方向,边长2Km的方形区域。

(2)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国桢污水净化中心浏阳河排污口下游至湘江入口。

(3)声环境评价范围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院址围墙往外50m范围。

1.6.2周围主要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1.6.2.1周围主要敏感点

周围主要敏感点见表1-6,规划内容详见控制性规划图。

表1-6周围主要敏感点表

序号

敏感点

离新建精卫楼

距离(M)

方位

备注

1

第二住院大楼

55

西北向

2

唯一星城小区

紧邻

东向

3

广播器材宿舍楼

紧邻

东向

4

周围居民

40

北向

5

门诊大楼

30

西向

1.6.2.2环境保护目标

在深入了解拟建场址环境现状、发展规划及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工程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7。

表1-7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保护级别表

项目

保护目标

功能及规模

方向距离

质量等级

浏阳河

工业用水

E8km

(GB3838-2002)Ⅳ类标准

第二住院大楼

居住区

WN55m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唯一星城小区

紧邻

广播器材宿舍楼

紧邻

周围居民

N40m

门诊大楼

W30m

第二住院大楼

居住区

WN55m

(GB3096-2008)

2类标准

唯一星城小区

紧邻

广播器材宿舍楼

紧邻

周围居民

N40m

门诊大楼

W30m

(1)医院周围环境,特别是东侧唯一星城小区、广播器材宿舍楼。

(2)医院内环境,特别是医院门诊大楼、住院大楼。

2建设工程概况

2.1湘雅二医院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位于长沙市中心区人民路86号,南临人民路,东临韶山路,北临解放东路,西为南元宫路。

地理位置见附图。

(2)规模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建于1958年,历经40多年的发展,已建成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

医院总占地面积15公顷,医疗区占地面积7.7公顷。

医院拥有1500张病床(床位数1500床已经湖南省卫生厅批复),其中普通病床1230张、干部病床270张,设有35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

近三年来年门、急诊量如下,其中2006年门、急诊量128.7万余人次,日门诊量5000人次。

出院病人6.2万人次。

拥有高能直线加速器、X线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双螺旋CT、SPECT、MRI等现代高精医疗设备。

作为中南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承担了教学和科研任务,目前医院有2000名各级各类临床医生,拥有三个研究所,九个研究中心。

其中精神卫生研究所、代谢内分泌研究所和湖南省心血管疾病研究所是国家重点建设学科。

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

(3)占地面积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现有用地15公顷,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

(4)职工人数

医院事业编制2150人,科研编制86人。

(5)主要医疗功能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为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主要功能包括医疗、教学、科研、保健。

医院现设置急诊、门诊、采血供应、医技、住院保健、后勤服务体系。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改善精神科病房条件是适应我省精神卫生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

为了振兴我省医疗事业,促进我省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省会城市的医疗技术水平,使我省医疗事业达到规模化、设备优、功能全、水平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提升省级医院的医疗条件。

2)根据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长远的发展目标,病床总量为1500床(精神科病房为120床),目前护理单元严重不足,住院条件差,而且老精神科楼房屋建设时间较久,与国内同等精神卫生中心的硬件设施相差甚远,甚至落后于地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主要表现在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医疗功能布局不合理,病床严重不足(每年因此流失病人达1000余人),无法满足医疗人才培养及科研项目的完成。

为更好发挥区域中心的辐射作用,湘雅二医院急需解决精神科病房的医疗状况,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在市场经济中稳步发展。

3)新建精卫楼是调整本院医疗布局,重整本院医疗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

总体规划(修改)已经卫生部批复。

2.3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建设工程。

(2)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3)建设地点:

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院内,紧邻长沙市人民路。

(4)建设内容:

根据总体规划布置,拆除原有的两层医疗用房,新建精卫楼内开设了重症精神病、焦虑抑郁、头痛失眠、心理咨询和儿童精神卫生等特色门诊室、四个重性精神病普通病房(男女各二),两个心理病房,一个儿童和一个老年精神病房及相关辅助用房。

并考虑教学与临床的结合,本工程包含一部分教学科研用房。

(4)建设规模: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卫楼项目总建筑面积29200㎡。

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500㎡,作为停车及设备用房用;地上建筑面积25700㎡。

建筑总高度68.8m,共计有8个护理单元,320张病床位。

(5)总平面布置

根据医院功能要求和结合医院现有规划的状况下,将精卫楼建于现有医院用地的东南角,该楼西面为医院主入口广场和门急诊部,北边为锅炉房,东面为规划中道路,南为人民中路,与周边建筑和红线满足城市退让要求和消防要求。

精卫楼主入口及广场位于南面,从人民中路进入,次入口位于北面,为工作人员出入口。

在未来规划中,该楼与西边的门急诊楼用架空廊连接。

病人及其家属通过南边前广场进入一层的大厅,通过电梯厅直达楼上病房区,内部工作人员由西边进入一层的工作区域通过医护梯进行垂直联系,大楼的污物出口设于东北角处,将大楼的病人流线,内部工作人员流线,污物流线进行区分,最大限度地满足医疗建筑的功能要求。

(6)各主要功能部门设计

精卫楼是由8个护理单元病房、精神科门诊、脑功能治疗室与检查室、实验室等医技用房及教学办公等用房组成。

建筑物为地下3层,地上17层。

第17层屋顶标高为66.30米,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

总建筑面积为31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5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400平方米,共计有8个护理单元,320床位。

建筑物平面为方正,西面为交通道,主要为患者家属服务的病人电梯厅,医护人员的电梯厅设在建筑的东北角,实现彻底的医患分流,东北端设有污物电梯,实现病房的洁、污分流。

一~三层:

层高3.9米,建筑面积为4200平方米,为门诊用房,设有门诊挂号大厅、工作人员出入口厅、药房、值班人员办公室,采用大空间设计,设有分诊服务台、休息座椅等服务设施。

开设了重症精神病、焦虑抑郁、头痛失眠、心理咨询和儿童精神卫生等特色门诊,配设治疗室、心理评估室、心电图室,鉴于精神心理疾患的特殊性,如患者的冲动、隐私权的保护,将重症与轻性患者分层就诊。

四~十三层:

层高3.9米,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为病房层,每层一个护理单元,共计8个护理单元,其中四个重性精神病普通病房(男女各二),两个心理病房,一个儿童和一个老年精神病房,每病房40个床位编制,共320床位。

各功能用房均对外直接通风采光,每个病房均带有卫生间,按护理单元要求设置各功能使用房间。

护理单元平面布置力求功能合理、洁污分流,病房都位于朝向、通风、采光的最佳位置,具有良好的室内外环境,护士站位于居中位置,使护理路线短捷,每个护理单元40张床位的合理数量,便于护理使每位病人均可以得到最佳的护理条件,为使用者提供优良的病房卫生环境及工作环境。

十四层:

层高3.9米,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为学术交流、教学用房层,配备有能容纳百余人的教室,中等规模、小规模的示教室,系办公室,资料室,计算机房,教师用房等。

十五~十七层:

层高3.9米,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为科研用房层。

包括脑电图室、睡眠研究治疗中心、ECT治疗室、经颅磁刺激治疗室和事件相关电位(ERP)检查室等。

地下层:

为变电所、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及停车库。

(7)竖向交通组织设计

医院工程功能复杂,人流、物流复杂,必须有良好的竖向交通组织设计才能使各种人流、物流合理流动。

通过合理设置床梯、客梯和楼梯供病人、医护人员、探视人员均能合理流动;通过设置污物梯避免清、污物品相互交叉。

(8)无障碍设计

精卫楼遵循无障碍设计,有关节点遵照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设置方便病人及残疾人,体弱病人的坡道,专用停车位以及专用厕所,出入口均做防滑处理,各层主要干道设置扶手等,努力体现对病人的关怀。

(9)灯光彩色诱导图表

精卫楼于交通枢纽部位置设置灯光彩色诱导图表,便于病人及探视人员在医疗设施内识别方向明确方位,创造文明有序的医疗环境。

本医院为大型现代化医院,功能科室较多,为方便病人以及访客等外来人员及本院职工识别方向,全院统一设计图案文字加色彩引导图标。

在电梯、楼厅、各科室入口、出入院门厅及各交通枢纽布置导向标志:

包括完全疏散标志及地面层通向地下室入口标志。

为残疾人专用的设施,包括停车位、卫生间、电话间等均设有国际残疾人使用标志。

(10)公用工程

①给水系统

工程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供水压力≥0.30MPa。

工程从人民中路和南元宫路的城市给水管上各接入一根DN200给水管,分别经水表井后与院内管网相连接成环状供水。

经估算:

生活用水量:

最高日269m3,最大小时32.07m3,平均小时19.23m3。

表2-1本工程各用水项目用水量汇总表

序号

用水项目

名称

使用人数

或单位数

单位

用水量

标准(L)

小时变化

系数(K)

使用时间(h)

用水量(m3)

备注

平均时

最大时

最高日

1

门诊

450人

每人每日

180

2.5

24

3.37

8.43

81

2

医务工作人员等

200人

每人每班

50

2.5

12

0.83

2.08

10.0

3

病房

320人

每人每日

400

2.0

24

5.33

10.66

128

4

绿化及道路洒水

5000m2*2

每m2每次

2

1.0

4

5

5

20

按每日2次计

5

汽车库地面冲洗

3000m2

每m2每次

2

1.0

2

3

3

6

按每日1次计

6

小计

17.53

29.17

245

7

未预见水量

按本表1至5项之和的10%计

1.7

2.9

24

合计

19.23

32.07

269

表2-2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

序号

消防系统名称

消防用水量标准

火灾延续时间

一次灭火用水量

备注

1

室内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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