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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安全的搞好施工生产,监督检査到位,制订本制度。

1.1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3、审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

4、组织并主持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5、保证项目部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

8、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员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广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负责组织项目级的技术交底工作。

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査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1.3项目安全员职责

1、监督、检查项目部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参加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査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施工队的安全活动。

5、负责项目部施工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6、负责项目部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7、督促并协助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和鉴定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工地级安全教育。

9、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0、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査与指导。

11、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2、协助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査处理工

作。

1.4施工队长职责:

1、队长是本队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职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和监督本队安全工作目标的实施。

3、负责组织本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组织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本队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台帐和活动记录。

5、认真组织进行每天的“站班会”,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作好班后安全小结工作。

6、督促并主持本队安全检查工作。

督促检査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经安全交底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队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负责本队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11、督促本队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

13、组织本队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队安全工作。

1・5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队长,组织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队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6施工队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队长组织人员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负责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5、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査和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协助队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7、协助队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8、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9、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1・7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已不孰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已、不伤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10、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査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安全施工(生产)教育的目的

1、提高职工对安全施工(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安全素质。

2、提高职工(包括临时工、外用工队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増强对安全施工(生产)的法制观念。

3、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孰悉掌握安全技术、技能和予防事故的能力。

2.2安全施工(生产)教育的内容

1、安全施工(生产)思想和法制教育

2、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教育

3、劳动纪律教育

4、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技能训练

5、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2.3安全施工(生产)教育的种类

1、特殊作业人员教育

2、职工岗位教育

3、日常教育

4、现场教育

5、工伤人员复工教育

6、安全考试

2.4安全施工(生产)教育组织实施

1、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

学生)等。

三级安全教育由各级教育部门或人员组织。

教育时间不少于三天,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2、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公司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有关电力建议的规程规定。

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

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项目部级:

本项目部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

主要工种、工序作业中专业安全规程和要求。

本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3)队(班)级:

本队(班)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

本岗位、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性能,防护装置作用和使用方法现场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

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和保管方法。

3、招用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指定安全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4、由教育部门负责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特殊高处作业、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机械操作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

经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考核,复证、不合格者,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调换工种、岗位人员等,必须进适应新岗位、工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安全施工检査制度

3・]安全检査频率

1、项目部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按工程进程进行日常检查;

2、队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按工程进程进行日常检查。

3.2安全检查主要形式

1、一般性检查

2、阶段性检查

3、定期性检查

4、专业性检查

5、季节性检查

3.3安全检査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

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对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2、查管理

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査安全监察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査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队安全管理工作。

3、查隐患

査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违纪;査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4、查事故处理

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査、处理、统计上报。

3.4安全检査记录

各级安全检查事先要定出具体的计划,列出检査提纲或安全检查表,检査中要做好记录,检查要给予评价。

3.5安全隠恵处理

对安全检査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分送被检査单位(施工队)限期整改。

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停止施工,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6其他

施工队必须严格做好每周作业环境、文明施工和安全设施的自检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査边整改。

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

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按期解决,限期整改。

4安全例会制度

4・1工作例会召开频率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2、各施工队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4・2会议主要议;

1、讨论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

2、学习各分发安全文件精神:

分析、研究安全施工目标与执行措施和安

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

3、解决重大施工、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问题;

4、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活动。

4・3例会组织规定

1、项目部召开的安全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监察部负责全面组织会议流程各项工作;

2、各施工队召开的安全会议,由队长主持,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全面组织会议流程各项工作。

4.4安全例会记录

1、项目部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会议议题的记录,并立卷存档,建立台帐;

2、施工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由施工队兼职安全员负责会议议题的记录,并

M卷

存档,建立台帐;

5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5.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则

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施工(生产)实际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文件;

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5.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安全技术:

以防火、防爆、防止工伤为目的一切措施。

2、卫生:

改善施工(生产)环境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

如定期消毒、通风、除尘等。

3、辅助房屋及设施:

有关保证工人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

如浴室、更衣室、休息间、消毒橱柜等。

4、安全施工(生产)宣传教育:

如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刊物及声像带等。

5.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专职、施工队安全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本项目部的年度安全措施计划项目,并预算好各项目的计划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审批。

2、安全监察部制定好的安全措施计划制定完成后,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会签;

会签后报送项目部总工审核;审核完成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3、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登记。

5・5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安全部门审査,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临近带电设备作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等审査,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写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的危险源、主要危险源,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危害和污染,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减少环境污染,主要是指:

(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加以控制。

(3)针对所采用的有损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6、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7、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工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和交底。

9、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在满足公司报批程序同时,还需有关部门的施工管理规定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表格》的规定执行。

5・6编制要求

1、针对工程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有爆炸、易燃危险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

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针对施工场地的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及材料设备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或危害。

5、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各级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或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造成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5.7安全措施交底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6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6.1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强化全所职工的防范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从而达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日管理。

6.1.1相关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安保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日常安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2)安全日活动定为必查内容,认真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每周安全日的学习文件、材料和措施制度以及讨论内容,项目经理不在时由生产副经理和安保部门负责。

6.1.2活动内容

6.1.2.1活动安排:

(1)项目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实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活动不少于两小时,活动也可在雨天不施工时进行,但应保证时间、人员、效果,个别施工点或个人因特殊原因耽误了活动时,应及时补课。

(2)安全日活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召集并提前拟定活动内容。

(3)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日活动

(4)本项目安全日活动,应根据工地安全措施所安排的季节性和常规性工作,提前制定学习计划。

6.1.2.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快报,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规定和安全措施等。

(2)总结分析项目一周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和要求。

6.1.2.3安全日活动注意的问题:

(1)安全日活动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讲究实效。

每次活动的内容安排要有所侧重,对各项文件规定的内容要紧密联系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检査存在问题,找出应吸取的经验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防止千篇一律走过场。

(2)总结工作表扬批评要实事求是,本着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指出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目的,依靠和团结项目部职工,共同搞好安全工作,并落到实处。

(3)学习事故通报应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在本项目发生。

(4)学习规程、制度、规定要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和存在问题,有重点、有选择地学习有关章节,对事不对人,勇于揭露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养成标准化、规范化行为,从而达到杜绝违章,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6.1.2.4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内容及台帐记录的填写标准规定:

(1)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规定、制度措施等,安保部门应分类建档存放,便于学习査阅,项目自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总结、事故、展品分析等也应注意保存和建档。

(2)每周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应亲自签名,因故未到的应注明原因,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要简明扼要地填入台帐相应栏中,各部门主管和安保部门应定期检查活动情况,签注意见。

(3)在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栏内,应记录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本周内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贯彻上级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下周工作应注意的安全措施、要求。

(4)对学习内容一栏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一栏的内容应以记录人归纳

62安全施工作业果管理制度

6.2.1为了加强电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日常的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6.2.2施工队长安排工作任务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派熬悉施工工艺流程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工作任务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确定作业组施工人员。

6.2.3施工队长负责填写各作业组作业票,并选择及补充完善作业票上的注意

事项。

6.2.4作业票一般由施工队长负责签发,特殊情况施工队长可以指定本队的副队长、技术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审查及签发。

6.2.5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在作业票签发前审查各作业组的作业票,并对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并签名予以确认。

6.2.6作业组施工负责人接到施工任务和作业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并对补充事项的正确性负责。

6.2.7施工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施工人员应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签名。

6.2.8施工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

及多个

工作任务时,可以由同一施工负责人负责,但应按工作开展顺序使用对应工序

的作业票。

6.2.9作业票所列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施工人员不变时,最多可连续使用五天,经“三交”及“三査”的施工人员签名一次即可;作业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内容与作业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作业票随之终结。

6.2.10施工负责人必须每天携带施工作业票到现场,以备检查。

6.2.11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

6.2.12进行特殊项目施工时,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长

按作业票填写要求自行填写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

6.2.13对于施工队的重大・危险・特殊作业,项目部总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

应参加审査作业票并签名,应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6.2.14项目部每月至少有一次定期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情况并有相应的记录O

6.2.15公司安全监察部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执行情况。

6.2.16作业票使用要求

6.2.16.1本套作业票可与施工队(班组)的《分工记录》或《施工日志》配套使用。

6.2.16.2作业票规定由施工负责人随身携带。

作业票的存根保留在签发人处,施工完成后5日内由施工负责人交回签发人处,7日内签发人将存根和签发出去的作业票对应交项目部归档。

6.2.16.3项目经理每月至少定期组织检查一次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的记录(检查表见安全施工作业票检查表)。

6.2.16.4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项目部必须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在工程竣工投产后一个月交公司有关部门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6.2.16.5施工负责人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识别(用红、黄袖套),在作业面上必须设有安全监护人。

6.2.17作业票填写说明

6.2.17.1作业票填写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蓝色圆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签名除外),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6.2.17.2编号:

由3位数字组成,每个施工队的编号均从001开始,同一施工队应保持编号连续性,编号由队长签发作业票时统一填写。

6.2.17.3工程名称:

填写在建工程的名称,如220kVXX至XX线路工程、

220kVXX至XXtt接工程、220kVXX变电站工程、220kVXX变扩建工程等。

6.2.17.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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