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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环保要求

 

ROHS环保要求

RoHS物料检验规范

QJ

目次

1第1部分RoHS物料样品拆分通用要求

1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满足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的产品及其部件和材料拆分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格力电器出口欧盟市场和客户有RoHS要求的产品中的物料。

1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2.1 

检测单元

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提交进行精确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样品。

根据材质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均质检测单元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物质均匀组成的检测单元,且不能通过机械手段进一步拆分的材料。

非均质检测单元由若干种材料不均匀组成的、无需或难以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

为了确保结果的可重复性,样品材料应尽可能的均匀(如果是非均质材料)并且有一致的粒度分布和样品密度(对均质材料)。

12.2 

豁免单元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部件、元件或检测单元,获得完全豁免而无需提交检测。

12.3 

连接方式

——物理连接:

指不同的材料通过压力、摩擦力、重力等物理作用力相连接或固定在一起的方式。

通常有:

压接、铆接、粘接、绑接、螺纹连接、扣接、覆盖、环绕等;

——化学连接:

指不同材料需要通过化学反应方式形成的连接。

一般有焊接、电镀、化学镀、键接(Bonding)等。

13 拆分原则

13.1 拆分的目标是通过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均质材料。

需采取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均质材料,以确保拆分结果用于后续测试时,不会因为拆分不当而产生错误判断。

13.2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功能、同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部件或元器件可以归为一类,从中选取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剂)生产的不同部件可视为一个检测单元。

13.3 颜色不同的材料应拆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

13.4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的项目或材料,在拆分时应予以识别。

13.5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13.6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时,不必拆分,可以整体制样(如:

0805类贴片类元件2.0mm×1.2mm×0.5mm的元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13.7 表面处理层(如涂层、镀层、印刷油墨)应尽量与本体分离;对于确实无法分离,可对表面处理层进行初筛(如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手段)筛选合格则不拆分;或者连同基体一起测试,测试时不含有有害物则可以不拆分;测试时含有有害物,可使用非机械方法分离(如使用能溶解表面处理层而不能溶解本体材料的化学溶液溶解提取),无法用机械方法和非机械方法分离的样品连同基体一起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13.8 在满足检测结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对于经拆分后无法满足检测需求量时,可采取适当归类,一同制样,直接提交检测。

14 取样

14.1 获得均质检测单元提交检测时,应选择远离连接部位取样,并尽可能选取本体较大的检测单元样品取样。

14.2 对于质量大于100g或面积大于100mm×100mm的检测单元须在多个不同位置进行取样,至少应包括一个几何中心点和两个对角边缘点。

带油墨的纸张(纸板)取样时应尽量取有油墨的地方并尽量覆盖所有颜色。

14.3 获得非均质检测单元提交检测时,尽可能全部取样。

15 拆分步骤及方法

15.1 整机的拆分

对于具有能单独实现某些功能的整机类电子电气产品,首先将其拆分为模块、部件等,再按照5.2条和5.3条要求进一步拆分。

15.2 模块、部件的拆分

对于由一个以上的元器件或机械零件构成的模块或部件类电子电气产品、装置等,首先将其拆分成元器件等,其中元器件拆分对于具有某种电子功能的元器件类产品,将其进一步拆分成均质材料检测单元,再按照5.3条要求进一步拆分为均质材料检测单元。

15.3 均质材料的确认

对于原材料,如聚合物材料(未经表面处理)、金属材料(未经表面处理)、辅材(焊锡、助焊剂、粘合剂、墨水、涂料)等,均视为均质材料,可以直接提交检测。

15.4 经表面处理的材料的拆分

15.4.1 经表面处理的材料,可以通过机械手段拆分为本体和表面处理材料两个检测单元。

15.4.2 出于检测的需要,可以通过特殊的化学手段(如溶解、提取等)对表面处理的材料进行检测单元有效的获取。

15.4.3 对于有多层表面处理的材料,一般可以将表面处理材料做为一个检测单元,不做进一步的拆分;但是当涂层分为有机和无机材料时应将其拆分成不同的检测单元,无法拆分时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15.4.4 拆分步骤图

拆分步骤应由外及内、由大至小、先易后难、分类整理,拆分到均质检测单元或非均质检测单元。

拆分流程参见下图。

图1

16 拆分示例

16.1 整机

首先用手工和常规工具将整机产品拆分为功能模块或部件。

16.2 模块或部件拆分举例

16.2.1 变压器

变压器一般可拆分为:

内核、线圈、线轴、引线、绝缘物、外框。

图2

16.2.2 开关

开关一般可拆分为:

零件外壳(树脂塑模等)、金属部分(杠杆、框架、接线端等)、可动部(触点等)。

图3

16.2.3 印刷线路板(PCB)

PCB按基材的性质可分为无机基材板和有机基材板。

一般由丝印、阻焊膜、焊盘、表层铜走线、内层铜走线、孔镀铜和基材构成。

对于各类基板,重点关注焊盘的表面处理方式、有机物中的添加剂和阻燃剂。

图4

16.2.4 马达

马达一般可拆分为:

零件外壳(树脂塑模等)、金属部分(轴、转子内核、接线端、框等)、电刷等、磁铁、线圈。

图5

16.2.5 继电器类

继电器一般可拆分为零件外壳(树脂塑模等)、金属部分(杠杆、框架、接线端等)、可动部(触点等)。

图6

16.2.6 QFP拆分示例

有引脚类集成电路种类繁多、形状各异。

如DIP、SOP、QFP等,其中以QFP最有代表性。

QFP器件的主要风险是引脚上的铅和塑料封装体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

因此,对于本体>4mm3的QFP,可拆分成引脚、本体两部分。

图7

16.2.7 阵列类集成电路拆分示例

阵列类集成电路器件指具有球栅阵列、柱栅阵列和针栅阵列的集成芯片,其中每一种阵列又可以分为很多。

以球阵列为例,可以分为PBGA、FCBGA、CSP、WLCSP等。

该类器件拆分分别以PBGA和FCBGA为示例,可以拆分为焊球和本体。

图8

16.2.8 无引脚矩形片状元件

无引脚矩形片状元件的种类很多,形状大小各异。

该类器件拆分以某种片式电阻为例片式电阻构成为标志层、保护层、焊端和本体。

图9

当体积≤1.2mm3时,整体制样;

当体积>1.2mm3时,焊端如果为镀层,按照镀层材料的制样方法制样;

如果是物理连接,则需拆分下端子制样;本体材料直接制样。

16.2.9 插装分立元器件

插装分立元器件很多,如电阻、电容、电感、二极管、三极管等。

拆分时将引脚剪下制样。

当本体体积≤1.2mm3时,整体制样;当本体体积>1.2mm3时,按照拆分原则拆分制样。

16.2.10 插装电解电容拆分示例

插装电解电容构造较为复杂,一般构成为套管、橡胶、电解液、电解纸、铝泊、铝壳、接脚。

当电容本体体积≤1.2mm3时,拆分为引脚和本体;当电容本体体积>1.2mm3时,拆分为引脚、外壳和本体。

16.2.11 线缆

线缆材料很多,如电线、电缆、光纤、光缆等。

这类材料构造都比较简单,一般由外保护层、内保护层和无机芯材构成,拆分也按照其构成进行拆分。

16.2.12 金属镀层类样品

16.2.13 按镀层拆分原则5.4制样,或不制样而用XRF判断是否有意无意添加。

16.2.14 元器件

电气元器件(如电容、电阻等)一般可拆分为接线套管、外壳、内部元件(主体)、电解液、密封橡胶、引线端子等。

图10

2第2部分RoHS物料检验标准、方法及判断流程

2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中的六种有害物质的检验标准、方法及判断流程。

本部分适用于格力电器有RoHS要求的物料的检验。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011/65/EU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

IEC62321电子电气产品RoHS六种限制物质测试方法

SN/T2003.1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镉、铬、溴的测定第一部分:

X射线荧光光谱定性筛选法

SN/T2004.3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第三部分: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SN/T2005.2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第二部分:

气相色谱法—质谱法

QJ/GD92.00.001环保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管理规定

23 技术要求

23.1 现行公司对2011/65/EU《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有害物质最大允许浓度要求见表1。

表1有害物质最大允许浓度标准

No.

RoHS物质名称

最大允许浓度(格力)

1

Pb(铅)

700mg/kg

2

Cd(镉)

70mg/kg

3

Hg(汞)

700mg/kg

4

Cr6+(六价铬)

1.含涂镀层的钢板以涂镀层、钢板本体中六价铬含量分别小于等于700mg/kg为合格

2.含涂镀层的塑料件,涂镀层中六价铬含量以检测呈阴性判定为合格,塑件部分以小于等于700mg/kg为合格。

3.除钢板外含有涂镀层的紧固件等其他含有镀层的金属件,取10±2g样品进行沸水萃取,以25±1ml萃取溶液在UV-Vis中的读数小于等于0.1mg/L为合格。

4.当第3点中的方法判断结果存在争议时,在第3点执行的同时应另取样品进行溶解试验以计算涂镀层中六价铬的具体含量值(mg/kg)。

5

PBBs(多溴联苯)

700mg/kg

6

PBDEs(多溴联苯醚)

700mg/kg

表1(续)

No.

RoHS物质名称

最大允许浓度(格力)

注:

RoHS的相关豁免条款按照企标QJ/GD92.00.001《环保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管理规定》执行。

23.2 包装材料所含铅、镉、汞、六价铬的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四项重金属合计为100mg/kg以下。

24 检测设备及试验方法

24.1 铅、汞、镉、铬、溴总量的测定

检测设备:

EDX700HS能量色散型X荧光光谱仪

试验方法:

参照SN/T2003.1《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镉、铬、溴的测定第一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定性筛选法》执行;

24.2 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

检测设备:

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试验方法:

参照SN/T2005.2《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第二部分:

气相色谱法—质谱法》执行;

24.3 六价铬的测定

检测设备:

UV-VIS紫外分光光度计

试验方法:

含有镀层的金属中六价铬的测试参照IEC62321附录B《无色镀铬金属和有色镀铬金属样品中六价铬(Cr(Ⅵ))的检测》执行。

除含有镀层的金属材料外,其它材料参照SN/T2004.3《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第三部分: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执行。

24.4 要求镀层必须单独进行检测,镀层测试采用EDXRF特有的FP方法进行。

25 RoHS检测结果的表述

筛选在对物料进行RoHS检测后,在型式试验报告中,可以以附表的形式加在检验报告之后,

按下表对检测结果进行表述:

25.1 对只有一个样品的检测结果需要表述时,可以参照表2进行填写:

表2单个样品的RoHS测试结果

No.

RoHS物质名称

最大允许浓度(格力)

实测值

判定结果

1

Pb(铅)

700mg/kg

2

Cd(镉)

70mg/kg

3

Hg(汞)

700mg/kg

表2(续)

No.

RoHS物质名称

最大允许浓度(格力)

实测值

判定结果

4

Cr6+(六价铬)

Cr

1.含涂镀层的钢板以涂镀层、钢板本体中六价铬含量分别小于等于700mg/kg为合格

涂层

本体

2.含涂镀层的塑料件,涂镀层中六价铬含量以检测呈阴性判定为合格,塑件部分以小于等于700mg/kg为合格。

涂层

本体

3.除钢板外含有涂镀层的紧固件等其他含有镀层的金属件,取10±2g样品进行沸水萃取,以25±1ml萃取溶液在UV-Vis中的读数小于等于0.1mg/L为合格。

4.当第3点中的方法判断结果存在争议时,在第3点执行的同时应另取样品进行溶解试验以计算涂镀层中六价铬的具体含量值(mg/kg)。

5

PBBs(多溴联苯)

Br

700mg/kg

6

PBDEs(多溴联苯醚)

700mg/kg

注1:

判定结果表示方法,ND=未检出;Fail=不合格;Pass=合格;

注2:

为了测试方便,如果是测试Cr和Br的含量,则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对应行的黄底方格内,如果没必要再测Cr6+、PBBs和PBDEs的含量,则可将对应方格空置。

25.2 当存在多个样品的RoHS测试结果在同一个表中表达时,可以参照表3进行填写:

 

表3多个样品的RoHS测试结果

RoHS检测报告

样品信息

测试结果(mg/kg)

判定结果

样品编号

送检单号

样品名称

Pb

Cd

Hg

Cr6+

PBBs

PBDEs

/

Cr

Br

700

70

700

1.含涂镀层的钢板以涂镀层、钢板本体中六价铬含量分别小于等于700mg/kg为合格

700

700

/

2.含涂镀层的塑料件,涂镀层中六价铬含量以检测呈阴性判定为合格,塑件部分以小于等于700mg/kg为合格。

3.?

除钢板外含有涂镀层的紧固件等其他含有镀层的金属件,取10±2g样品进行沸水萃取,以25±1ml萃取溶液在UV-Vis中的读数小于等于0.1mg/L为合格。

4.当第3点中的方法判断结果存在争议时,在第3点执行的同时应另取样品进行溶解试验以计算涂镀层中六价铬的具体含量值(mg/kg)。

1

涂层

本体

涂层

本体

2

涂层

本体

涂层

本体

注1:

判定结果表示方法,ND=未检出;Fail=不合格;Pass=合格;

注2:

为了测试方便,如果是测试Cr和Br的含量,则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对应列的黄底方格内,如果没必要再测Cr6+、PBB和PBDEs的含量,则可将对应方格空置。

26 缺陷类别判定

检测结果不符合表1要求为不合格,缺陷类别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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