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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肉羊养殖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多胎肉羊养殖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大幅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立足实际,特制定全县多胎肉羊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大幅增加农牧民收入为出发点,按照先农区后牧区、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建立健全多胎肉羊良种引进、科学饲喂、生产繁育、疫病防治、加工销售等综合生产和服务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多胎肉羊产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用4年时间,建立完整的肉羊生产体系,到2015年,实现年末存栏基础母羊2万只,年末出栏5万只。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012年—2015年重点做好2个多胎肉羊繁育场和8个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末,全县标准化养殖圈舍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

2013年筹建集屠宰、冷藏、加工、销售为一体肉羊交易市场。

  纯种繁育方面:

到2013年末,实现恰勒什海乡多胎肉羊繁育场、托斯特乡多胎肉羊繁育场存栏基础母羊3000只,实现年供应良种基础母羊4000只以上。

  示范户建设方面:

用4年时间培育示范户120户,发展养殖户500户。

发展规模方面:

2012年实现存栏基础母羊5000只以上,年末出栏800只;2013年实现存栏基础母羊8000只以上,年末出栏1.2万只;2014年实现存栏基础母羊1.4万只以上,年末出栏2.1万只;到2015年,实现年末存栏基础母羊2万只,年末出栏5万只,存栏、出栏数量养殖场占50%,示范户、养殖户占50%。

二、推进方案

  

(一)生产方面。

  生产模式:

立足全县养羊基础条件,总结借鉴疆内外多胎肉羊养殖成功范例,主要以规模化养殖繁育场(或合作社)示范养殖和农牧散户小规模养殖两种方式推进。

逐步形成繁育场供种,养殖场和养殖户养殖、育肥,养殖场统一收购集中销售与养殖户分散上市的产、供、销一体的生产模式。

  1、繁育场。

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设计按照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布局,注重保温和通风,采用高床养殖技术实现粪尿分离,圈舍不低于600平方米,年末存栏母羊300只左右。

在繁育场推广同期发情、人工受精技术,主营良种繁育,为养殖场和养殖户供应良种。

2012年10月前,聘请自治区畜牧专家到县培训指导繁育技术,组织10名技术人员跟班学习,到2013年形成独立的技术支撑体系。

2、养殖场。

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设计按照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布局,注重保温和通风,采用高床养殖技术实现粪尿分离,圈舍不低于600平方米,年末存栏母羊300只左右。

在养殖场采取不同种公羊进行杂交繁育,主营饲养育肥,快速出栏上市,商品畜直销市场。

3、示范户。

采用高床养殖,建设60-100平方米的舍饲棚圈,年末存栏基础母羊30只左右。

基础母羊从繁育场购买或从区外少量引进,推广人工辅助受精、经济杂交技术进行自繁自育,主营饲养育肥,快速出栏上市,商品畜销售养殖场或直销市场。

4、养殖户。

建设不低于50平方米的舍饲棚圈,火炕式暖床10平方米左右,备足防潮防湿垫料,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5只左右。

通过自繁自育自销,实现增收。

(二)养殖技术方面

1、种质资源引进。

在对各地多胎肉羊种源特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本地多胎肉羊种源特性进行分析,把甘肃湖羊作为主要引进品种,适量引进山东纯种小尾寒羊进行纯繁,少量引进疆内杂交羊。

2、养殖技术培训。

县畜牧兽医部门、养殖协会负责整理编制多胎肉羊养殖技术手册,对养殖户进行逐户宣传和集中培训。

2015年前集中培训养殖户人数达到1500人次。

3、饲养技术推广。

2012年9月底前,聘请自治区畜牧厅饲喂技术专家到县培训指导,安排专人进行学习,掌握多胎肉羊混合饲料电脑配方技术,年内研制出多胎肉羊基础母羊、种公羊混合饲料配方。

同时,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牧草进行饲料加工,制作颗粒饲料,提高秸秆利用率和饲料转化率,在恰勒什海乡开展生产和饲养试验。

2012年底,在恰勒什海乡建成年生产2000吨的颗粒饲料加工厂。

三、年度实施方案

2012年

工作目标:

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5个,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

繁育场2个(恰勒什海乡、托斯特乡),养殖场3个(托普铁热克乡、别斯铁热克乡、托斯特乡);培育示范户30户,带动养殖户10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5000只,出栏800只。

任务分解:

恰勒什海乡,新建繁育场1个,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000只;培育示范户6户、养殖户15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400只。

托斯特乡,新建繁育场1个,年末存栏基础母羊200只,改扩建养殖场1个,年末存栏基础母羊500只;培育示范户4户、养殖户15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300只。

托普铁热克乡,新建养殖场1个,年末存栏基础母羊300只;培育示范户8户、养殖户4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900只;年末出栏800只。

别斯铁热克乡,新建养殖场1个,年末存栏基础母羊500只;培育示范户4户、养殖户1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300只。

喀尔交乡,培育示范户4户、养殖户1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300只。

吉木乃镇,培育示范户4户、养殖户1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300只。

2013年

工作目标:

新建标准化养殖场1个(托普铁热克乡),扩建标准化养殖场2个(托斯特乡1个、恰勒什海乡1个),全县养殖(繁育)场总建筑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示范户达到60户,养殖户达到20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8000只以上,年末出栏1.2万只。

任务分解:

恰勒什海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2000只;示范户达到12户、养殖户达到3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000只。

全乡年末出栏4500只。

托普铁热克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500只;示范户达到20户、养殖户达到8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200只。

全乡年末出栏2550只。

别斯铁热克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500只;示范户达到8户、养殖户达到20户,实现年末存栏基础母羊450只。

全乡年末出栏1425只。

托斯特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1000只;示范户达到8户、养殖户达到3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450只。

全乡年末出栏2175只。

喀尔交乡,示范户达到6户、养殖户达到2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450只。

全乡年末出栏675只。

吉木乃镇,示范户达到6户、养殖户达到2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450只。

全镇年末出栏675只。

2014年

工作目标:

从2014年起,全县多胎肉羊养殖逐步从农区养殖向牧区延伸,全年新建标准化养殖场2个(托普铁热克乡1个、托斯特乡1个),全县养殖(繁育)场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示范户达到80户、养殖户达到350户(其中:

农区305户、牧区45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1.4万只,年末出栏2.1万只。

任务分解:

托普铁热克乡,新建养殖场1座,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2000只;示范户达到30户、养殖户达到100户(其中:

农区90户、牧区1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500只。

全乡年末出栏5250只。

托斯特乡,新建养殖场1座,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1500只;培育示范户达到10户、养殖户达到40户(其中:

农区35户、牧区5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900只。

全乡年末出栏3600只。

恰勒什海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3000只;培育示范户达到18户、养殖户达到40户,实现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400只。

全乡年末出栏6600只。

别斯铁热克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500只;示范户达到12户、养殖户达到40户(其中:

农区30户、牧区10户),实现年末存栏基础母羊900只。

全乡年末出栏2100只。

喀尔交乡,示范户达到10户、养殖户达到70户(其中:

农区60户、牧区1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200只。

全乡年末出栏1800只。

吉木乃镇,示范户达到10户、养殖户达到60户(其中:

农区50户、牧区1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100只。

全镇年末出栏1650只。

2015年

工作目标:

示范户达到120户、养殖户达到500户(其中:

农区395户、牧区105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2万只,年末出栏5万只。

任务分解:

恰勒什海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3000只;示范户达到18户、养殖户达到4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400只。

全乡年末出栏1.1万只。

托普铁热克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3000只;示范户达到51户、养殖户达到210户(其中:

农区170户、牧区4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4100只。

全乡年末出栏1.775万只。

别斯铁热克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800只;示范户达到15户、养殖户达到50户(其中:

农区35户、牧区15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000只。

全乡年末出栏4500只。

托斯特乡,养殖场年末存栏基础母羊达到3200只;示范户达到12户、养殖户达到50户(其中:

农区40户、牧区1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000只。

全乡年末出栏1.05万只。

喀尔交乡,示范户达到12户、养殖户达到80户(其中:

农区60户、牧区2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300只。

全乡年末出栏3250只。

吉木乃镇,示范户达到12户、养殖户达到70户(其中:

农区50户、牧区20户),年末存栏基础母羊1200只。

全镇年末出栏3000只。

四、效益分析

(一)养殖收益可观,带动农牧民增收效果明显。

计划实施后,农牧民进行多胎肉羊养殖,按每只基础母羊年繁殖成活羔羊2.5只,每只羔羊出栏售价750元计算,每只基础母羊年可带来直接收入1875元;扣除每只基础母羊年养殖成本800元,羔羊出栏每只饲养成本110元,共计1075元成本,每只多胎基础母羊年可带来纯收入800元。

养殖户如饲养30只基础母羊,年可带来纯收入2.4万元左右,按每户5口人计算,就可实现年人均纯收入4800元。

(二)养羊方式转变,引导定居牧民养畜示范作用明显。

2012年全县至少有100户农牧民养殖多胎肉羊,加快了全县舍饲养羊步伐,使牧民传统的单胎繁育、粗放管理的养殖方式得到转变。

牧户养殖30只多胎母羊相当于养殖120只地方品种母羊收益,通过定居牧民养殖示范,将逐步引导广大牧民主动将传统地方羊置换为多胎肉羊,真正使牧民定居下、能致富、保生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项推进。

县、乡两级成立多胎肉羊养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办公机构,形成综合立体化管理。

县级层面,县长牵头抓总,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指导《规划》的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管理;发改、财政、扶贫、农业、国土资源、金融、科技等相关部门要从政策上、资金上、技术服务上给予支持。

乡级层面,根据县级领导机构配置,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相应规划的落实。

(二)健全服务网络,降低养殖风险。

加强县、乡两级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围绕选种选配、饲养管理、日粮科学搭配、种羊调剂、疫病防治等技术和法律法规,开展技术培训。

研究制定多胎肉羊基础母羊、种公羊混合饲料配方,多胎肉羊羔羊期、育肥期颗粒饲料配方。

提高饲草料利用率和转化率,保障养殖户生产效益。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建立完善政府投入为导向,养殖户和生产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民间投入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机制。

政策性捆绑有关支农项目资金,县财政给予外引基础母羊给予每只800元的补助。

引导和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加大对多胎肉羊养殖的信贷支持力度。

保险机构开展养羊险种,帮助养殖户规避风险。

(四)扩大养殖规模,推进产业化经营。

大力推广“公司+经济组织+养殖户”的产业化发展经营方式,引导加工企业和养殖户建立起稳定的紧密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

完善肉羊交易市场职能,发展肉羊加工产业,打造肉羊品牌,实现由初级农产品向销售成品的转化。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牧民广泛参与。

积极宣传多胎肉羊养殖面临的大好形势和发展优势,引导农牧民广泛参与多胎肉羊养殖。

加强养殖户的培训,及时、准确、有效地向广大养羊户提供市场供求信息、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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