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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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为
附件1:
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实施与管理方案(201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方案如下:
《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的培养指导工作,加强优秀学位论文的培育,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提高,不断探索与完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
二、申报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军队院校和省委党校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可组织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含中科院单位、军队院校)。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规定时间段内在省内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位授权学科已答辩通过并已解密的学位论文。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博士、硕士学位应具有明确的、较为突出的创新点。
2.申报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初选,择优推荐。
3、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不参与申报。
四、评审程序
1.学位授予单位拟申报的论文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限额向省教育厅申报。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论文,进行审核、公示、批准、公布。
五、项目管理
1.申报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及申报单位,均应对论文的科学真实性与学术规范性做出承诺。
2.对经查实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对以不正当方式干扰学位论文评审的,均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所在单位下一次申报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格。
3.对获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颁发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培养单位亦应给予优秀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一定奖励。
4.获得辽宁省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
窗体顶端
《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的与原则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应坚持教授主讲课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注重教学实效、教学资源共享等基本原则。
通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条件
1.课程内容:
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沿性。
课程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以研究生培养为根本,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和科技成果,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
2.教学队伍:
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使用网络管理,在网上体现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
4.教材:
课程组应积极更新有关参考教材,使用国外高水平优秀原版教材与国内其它优秀教材。
鼓励整体设计、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实验内容:
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加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重。
6.机制:
鼓励教授积极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各申报单位要从体制机制和投入上切实采取措施,能够为精品课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与要求
1.全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正在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是教授或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课程支撑网站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主讲教师不少于2个学时的现场教学录像。
3.申报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含三年)以上。
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四、精品课程的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课程评选范围与要求,择优推荐精品课程,填写《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申报表》,将课程名称以及申报表以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2.评选程序
组成省研究生精品课程专家组,负责对各高校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辽宁省教育厅网上进行公示。
五、精品课程支持政策
1.省精品课程由省教育厅颁发“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证书,并与本科精品课程享有同等荣誉,有效期为3年。
2.经批准的省精品课程,省教育厅按3-5万元/门一次性拨付给学校,用于课程建设。
3.各高校要为入选的省级精品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并在师资、条件等各方面支持省精品课程建设。
《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促进研究生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项目内容
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竞赛项目,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举办,2012-2013学年设立研究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管理案例分析、临床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辩论等六项竞赛。
每项赛事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其他类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
1.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通过采取通讯竞赛方式,主要考察参赛队员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采用开放命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参赛队员对电子信息学科前沿研究方向的了解、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设计软件的应用和开发能力。
3.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采取主题式设计方式,主要考察参赛队员的创新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4.管理案例分析竞赛
通过分析和解剖高度模拟现实的管理案例,考察参赛队员运用管理知识和技能把握现实的能力,以及面临挑战时的决策及分析能力。
5.临床案例分析竞赛
以临床案例为题,主要考察参赛队员运用临床医学知识进行专业服务的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所遇见的问题的能力。
6.模拟法庭辩论竞赛
通过模拟法庭审判,主要考察参赛队员针对给定法律案例所展现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以及专业辩论的能力。
三、项目组织管理
1.竞赛项目按照“总体规划、学校申办、专家评审”的原则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办单位的申报条件和竞赛方案进行评审;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实行自愿申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重视培养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支持、鼓励优秀研究生参加各类竞赛,对参加有关竞赛的研究生,可计入相应的学术、科研活动环节或学分;项目承单位应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确保各项赛事顺利进行。
3.省教育厅设立竞赛专项经费,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评选与奖励
1.原则上每类竞赛项目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2.省教育厅责成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3.每个项目资助承办单位经费10-20万元。
《辽宁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方案》
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
一、实施目的
通过设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项目,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及管理人员紧紧围绕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成长规律,在认真总结研究生教育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产出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研究成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并积极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条件
辽宁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面向全省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条件为:
1、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有一届以上(含一届)毕业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基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的成就;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5、课题申报主持人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辽宁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报与立项。
支持和鼓励协同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科研院所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选题
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课题主要按照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实际,确定申报选题。
四、申报与遴选
1、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课题按照学校类型实行限额申报。
2、申报单位须填写《辽宁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课题申报表》,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审核批准并公布。
五、项目管理
1、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重点课题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2、省教育厅对项目按照课题类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主持人所在培养单位应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
3、省教育厅以项目管理的形式组织课题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
立项建设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经费投入,加强课题项目的日常管理与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并及时推广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具体工作由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职能部门承担。
培养单位每年向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办)书面上报上年度课题结题情况,对未能上报、管理不善、研究不力的培养单位,在下一轮申报立项时不予支持。
4、对于课题项目的优秀成果,培养单位要以《成果要报》的形式,及时报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办),在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页上宣传、介绍。
对课题项目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特别突出,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重大作用的,省教育厅将积极予以推广和表彰。
六、选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研究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3、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研究
4、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
5、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
(二)一般课题
1、研究生招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4、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
5、研究生创新精神与人文精神培育研究
6、研究生培养校际、区域协作研究
7、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研究
8、辽宁省新设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招生与
培养状况分析
9、进一步提升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竞争力研究
10.其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