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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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样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
乙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第二条工程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乙方应负责自红线处环网柜直到配电房及户表的电力工程设计、建设、调试、检测及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移交,并保证电业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交钥匙工程;包含环网柜基础及接地施工、变压器、电线电缆、高、低压配电柜(包括高低压设备的后台管理系统施工)、桥架、配电箱、母线及户表工程等原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具体详见附件二)。
2、乙方设计电力工程方案及施工图纸须经甲方审核认可,并将审核认可的方案及施工图纸报供电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核通过,以及负责完成施工前及施工验收合格后的正式用电等所有手续。
若在供电局审查后方案须进行部分变动,则乙方须按照变动后的批准设计方案进行供货和施工,合同包干总价不发生任何变化。
3、根据XX电业局成电函[20XX]104号文的规定,红线外上级电源至红线内第一电源接入点的单电源配电网工程电气部分由电业局建设并维护管理(电力通道建设及维护管理费、电源搭接费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电业局承担),乙方应保证该部分的建设、维护管理不产生任何费用,该费用不对本合同的包干总价产生任何影响,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
4、XX项目原有临时施工供电的拆除及手续完善,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要求
1、工期: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共计75天。
2.乙方应遵从本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不得影响本项目后序工作的施工和整体房屋的竣工交验,若因此导致其他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序和工期延误,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除不可抗力外,工期不予顺延。
4.在合同工期内,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完善质监站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所有手续,且不得因手续未完善为由耽误工期,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总进度要求编制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质量及验收要求
1、本合同工程的材料供应及施工应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且乙方应负责通过质监站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品牌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供应的材料须经甲方、监理、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提供合格产品。
3、乙方应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质监站、电业局、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将工程资料及竣工图纸整理归档,并一式五份提供给甲方。
第五条工程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5万元履约保证金(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后合同生效。
2、履约保证金的返退:
本合同工程完工,并经质检、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正式通电后20日历天内无息返还。
3、乙方若不按甲方指令或不配合完成综合验收、质监备案工作、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验收条款,则甲方按完成该项工作所发生费用的双倍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够,则从乙方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材料及设备要求
1、乙方使用的柜体、箱体外壳均应采用XX、XX等国内大厂生产的优质冷轧钢板(钢板厚度为2mm厚),表面防腐处理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柜体、箱体内外表面颜色应为计算机灰)。
2、施工所铺设的电力电缆品牌为;
3、由乙方自行向**公司购买干式变压器2台(型号为SCB11-1000KVA/10/0.4),发生的费用共计20万元整,已包含在本合同包干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及支付。
4、所有设备、材料及元器件的技术参数、数量、种类均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有关质量证明文件。
5、乙方组织供应的设备、材料、线缆,应与合同规定品牌相同,且在进场前,须提前通知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乙方不能随意更换品牌,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除应立即更换外,还应向甲方缴纳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所有材料、设备和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内部元器件应符合其本身的制造标准,同时还应通过3C强制认证(国家有强制要求的)或CQC认证。
3C认证、CQC认证和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元器件均应具有相应标志。
第七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调试、包验收合格等交钥匙工程,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第三方业主使用及维修。
2、合同包干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采管费)、机械费、运输费、损耗费、措施费、规费、抢工措施、电力设施检测费、检验实验、调试费、配合费、税金、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成品保护以及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发生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已考虑市场波动和经营风险,该合同包干总价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3、合同包干总价中不含IC卡预付电费100元/KVA*2000KVA=20万元,负控装置费6281元*2=12562元,共计212562.00元由甲方直接向供电局缴纳。
4、乙方应保证附件一中工程项目内容必须正确,不得出现漏算、多算。
若出现漏算量视为乙方对甲方的优惠,若出现多算量、未完工、实际未施工、未办理签证变更的内容,甲方有权不认可,该多余项目的工程费用可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为甲方代表,与监理、总包单位共同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现场和水电搭接点,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向甲方代表缴纳。
3、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且乙方应立即响应,更换优质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该等人员须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才能上岗。
4、甲方有权对进场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若抽查结果不合格,则认定该批次材料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更换合格产品,且工期不予顺延。
5、甲方有权对电力建设施工的任何一道工序及质量进行随机抽验,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返工、维修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将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报送甲方、监理及总承包单位审批通过。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3、乙方应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合同工期。
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负责保管,及时将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运离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如因此被甲方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该款项的罚款。
5、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6、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在乙方未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半成品、成品和第三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半成品和第三方已完工程损坏,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损伤,甲方不予支持乙方任何的索赔。
如乙方拒绝赔偿,则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按实扣除。
8、凡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收边、补烂第一次均由总承包负责无偿实施,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第二次收边、补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指派,联系电话,为现场的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质量、进度与协调工作。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及工程质保期
一、工程款的支付:
1、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监理、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达到具备报电业局验收的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包干总价的60%。
2、待电业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式供电至低压配电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
3、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备案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95%。
4、预留合同包干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若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质保金。
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足额发票和请款报告。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程质保期:
自本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起算满两年。
在质保期内,如工程出现非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物管通知后24小时内立即赶至现场自费维修,若乙方拒绝或故意拖延维修时间,甲方有权另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所有费用以1.5倍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则每延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和工期完成施工,乙方应按1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否则,乙方除支付给甲方合同包干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外,还须自费返工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工程迟延还应按本条第2款第
(1)项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对其分包工程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乙方除应承担全部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一般事故5千元~2万元;
(2)重大事故2万元~5万元(3)特大事故5万元~15万元;事故等级详政府颁布的安全管理制度。
(5)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或质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如果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将工程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20万元违约金。
若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分包、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及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份数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的组成:
附件一:
经双方审核认可的预算书
附件二:
具体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附件三:
材料及元器件品牌指定列表
附件四:
经供电局及其他政府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
附件五:
XX电业局成电函[20XX]104号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二:
具体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外部工程:
根据XX电业局成电函[20XX]104号文的规定,该宗地配电网按正式供电方案为10千伏单电源建设,红线外上级电源至红线内第一电源接入点的单电源配电网工程电气部分由电业局建设并维护管理,乙方应配合对该部分施工内容的建设及手续完善。
乙方应负责敷设自红线处电源接入点(环网柜)到高压柜的高压电力电缆,且负责办理外线接入的一切事务和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