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采面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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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采面管理规定
中平能化梨园矿
炮采管理制度
生产调度室
2010年1月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使质量标准化工作自始至终贯穿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当中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1、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采煤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的奖罚规定。
2、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矿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各单位采面队要成立以科长、队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4、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质量标准化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各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要有完善的考核验收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当天调度会议上通报。
定期检查每月三次,记录要详细。
6、各单位采煤队,每班都要设立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
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
7、采面工作面两巷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
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矸、无杂物,否则按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隐患排查制度
1、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
2、各单位当天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按矿统一规定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调度室,每天下午5:
00之前必须送到,否则视为当天缺报,每缺报一次对单位罚款100元。
3、所有隐患排查必须写清楚时间、班次、查找人、填报人、整改时间和复查人不得缺项,否则视为当天缺报,缺报一次罚款100元。
当天所报隐患排查情况,必须经队长或当天值班干部签字,否则罚队长或值班干部50元。
4、各单位所报安全隐患要与队建立的隐患排查台帐相吻合。
否则每发现一条不对照对单位罚款50元。
5、对当班或当天处理不完的隐患,上报生产调度室后,队要进行跟踪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生产调度室备查,否则对单位罚款200元~500元。
6、各单位所报隐患要结合现场实际,不能有应付思想,一经发现,视为当日缺报隐患。
第二节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安全出口与动压区支护管理制度
1、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双排支护,支护长度和支护形式达到作业规程规定。
2、超前支护长度及超前支护范围内高度达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化的标准。
3、超前支护的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用测压枪测量),凡是支柱钻底超过100mm、两巷压力大、推进度慢的都必须加垫大柱鞋,所使用单体柱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倒柱伤人。
4、采面上下出口必须畅通、无杂物,高度不得低于1.6米。
上下端头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柱初撑力≥11.5Mpa。
5、两巷切顶排密集柱不少于三棵(不含基本支架的支柱),使用矿工钢支护的巷道,切顶线以里矿工钢必须回收,使用锚索支护的巷道,切顶线以里的锚盘、锚索头必须去掉。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50元。
二、刮板输送机管理制度
1、工作面输送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合理,搭接高度不低于300mm;大坡度采面可以放宽,但必须铺搪瓷槽,底链不拉回头煤。
2、采面溜子机头和机巷溜子机头的喷雾必须固定在准确位置,有开关手轮,形成的水雾能有效降尘,具体有溜子司机负责。
3、输送机电机必须设施齐全,开机时必须先点一下再启动,防止开机上人,电机和减速机不得被浮渣埋压,影响散热。
4、输送机必须保证平直,其最大水平和垂直弯曲度每4节槽分别不超过125mm和314mm。
具体由队长和技术副队长负责。
5、输送机缺刮板、断刮板、坏槽子、链子松、双链不平衡、各部位螺丝松动或缺少、减速机缺油等必须及时处理,断刮板或弯刮板不及时更换、缺刮板一块罚款100元;运输机机头、机尾落后或超前,每节罚款50元;中部不直每节罚款50元。
运输机、转载机各部螺丝松动或缺少,每条罚款50元。
6、输送机电机风道不畅,有浮煤、浮碴埋住电机罚当班开镏工50元,罚当班班长50元。
7、采面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的装置,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
8、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打压柱,每缺一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
9、行人通过的输送机机尾不加盖板,对单位罚款300元。
10、运输机断链子,对书记、队长罚款100元现金,当班干部罚款100元现金。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三、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
1、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有压力表、糖量计,不漏液,管路系统杜绝跑冒滴漏。
2、泵站压力不低于18Mpa,否则必须立即调整泵站压力。
3、乳化液无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并经常检查添加乳化液,液面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以上,不得出现水漫泵箱。
乳化液箱和油桶(油壶)必须有盖并盖严,乳化液箱和过滤器要定期清洗(更换)。
4、各传动部位螺丝要紧固。
泵站、电机、乳化液箱要清洁卫生,物露本色,周围无积水杂物。
5、乳化液泵的曲轴箱内必须用稀机油润滑,在停泵状态下油面要高于油标下线、低于上线,高压钢套上方油池或注油杯按规定注油,柱塞油池油量合适。
6、开清水泵每次对责任人罚100元,对书记、队长罚款100元。
7、因管理不善造成乳化液泵人为开坏,对书记队长每人罚款200元现金,对开泵人罚款200元现金。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四、绞车管理制度
1、绞车必须完好,声光信号齐全,灵敏可靠,并符合“三个四、一个五”的规定,做到“行车红灯亮,停车红灯灭”。
2、绞车钢丝绳不准有打结、磨损、断股、断丝严重等不合格现象。
3、斜巷一坡三挡设施齐全,联车必须使用专用三坏链,专用销子。
4、绞车窝内清洁,无杂物。
5、斜巷轨道缺地辊造成钢丝绳摩擦轨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单位书记、队长、主要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50元。
五、电气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必须包机挂牌管理,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甩掉保护加倍罚款。
2、两巷文明生产机电设备生产必须包机到人,包区人责任明确,对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的给予50—100的罚款.
3、各种型号的开关必须上架,电缆吊挂整齐,煤电钻电缆要盘在距煤壁20米外顶板完整的地点。
4、加强电缆保护,动压区内的电缆必须用皮带包扎,每米一个扎结点。
拉损、挤伤电缆加倍罚款。
5、各种开关的保险丝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严禁用其它导线代替或使用超过规定容量的保险丝。
6、采面所有的电器设备内必须加防潮剂,备用的电机等电气设备也必须上架。
7、采面所有的电机、电缆等必须至少每周摇测其绝缘值一次并记录齐全,绝缘值低于2MΩ必须处理或更换。
8、电缆拉断、挤破、放炮,按失爆处理,每处对单位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9、损坏电缆编号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不经相关单位书面同意不准截断电缆,否则按所截电缆价值的50%对单位罚款。
10、电机上有浮煤(矸),每台对单位罚款200元。
电气设备被水淋而无遮盖,每台对单位罚款200元。
11、电气设备操作机构按钮、手把不灵敏、不灵活,每处罚款5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六、油脂管理管理制度
1、采煤队开泵工兼职油脂管理员,负责本队油脂管理、检查、更换等工作,每月必须按标准要求正确使用油脂,不按规定使用油脂的,每次对油脂管理员罚100~200元,对单位罚款500元。
2、严格执行“四专五定”(四专:
专库、专桶、专过滤器、专加油工具;五定:
定润滑点、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以防油脂污染,油桶必须挂牌,加盖防尘盖,各类油脂必须使用专用油桶(油壶)和专用放油阀,保证油质合格,油壶也要挂牌管理。
3、井下要有专门的储油地点,有注油记录,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油质、油量,并按规定注油,并做好记录备查,否则,一处不合格,对单位罚款200~5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明确规定罚款标准的例外)罚款100~5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七、爆破管理管理制度
1、放炮撤人距离不附合规定,放炮不按规定安排警戒人员,对责任都有罚款50~100元。
2、火药、雷管不执行返库制度,火药、雷管乱扔乱放,对单位罚款500元。
3、炮眼不按规定封满水泡泥和炮泥,每发现一个炮眼无封满炮泥或不使用水泡泥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严格按平煤(2006)159号文《平煤集团公司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若干规定》执行爆破。
八、检查持证上岗及手指口述操作法
1、矿业务科室管理人员下井进行现场检查时,同时对采面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盘查落实,必须坚持持证上岗。
2、继续落实手指口述操作法,随时对采煤队下井人员采面作业工种进行抽检,检查持证及手指口述的熟练程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此项工作的,出现一人次对单位罚款500元,对个人罚款50元。
第三节一通三防及防突管理制度
一、一通三防
1、采面两巷净化水幕、架间喷雾、各转载点喷雾不齐全完好的,每少一个喷雾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不按作业规程规定配备沙箱、黄泥箱、灭火器,每少一个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隔爆水棚数量不够、水量不足或不能有效覆盖全断面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书记分别罚款50元。
4、爆破前后工作面20m范围内未洒水降尘的,每次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煤尘超限一处(长度5米,厚度2毫米),对单位罚款1000元。
6、一通三防管理方面未尽事宜按矿有关文件对单位进行处罚。
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长虹公司严格按防突措施规定在采面指定范围内直接布置前探、卸压、抽放、注水孔。
打眼角度、孔间距符合措施规定,孔每打完一个,进行联网抽放一个,打孔后及时进行联网抽放。
抽放完毕后进行煤体注水,注水压力不小于8Mpa,达到煤壁挂汗或临近孔出水为止,最后一个孔的联网抽放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
2、每班都必须派专人随时检查抽放管末端,检查抽放管末端不得吸住杂物,保证抽放管末端始终处于开口抽放状态。
3、用于采面进行浅孔抽放的8寸(或6寸)埋吸管不得压扁变形,封孔器不得被煤粉封堵,始终保持采面的抽放管畅通。
4、在打钻前,必须在工作面每台轻便钻机处配备两台灭火器及适量的沙箱及黄泥,并将堆放在工作面的闲杂铁器处理干净,以避免正在钻进的钻杆与工作面的其他铁器发生碰撞而产生火花;
5、打钻前,必须在所打措施孔孔口位置加设孔口灭尘装置,执行措施时,做到先开喷雾后开钻机;
6、打钻时,工作面必须具备铜锤及铜锹(或木锹),在上紧(或拆除)钻杆的连接销时,严禁用铁器敲打连接销(钻杆)。
每组设一名固定组长。
7、在打钻时,必须在每个正在打钻的钻孔上方挂便携。
专人携带钻孔参数表、皮尺等工具。
8、跟班干部为当班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分工必须明确,指定专人指挥、专人开机、专人停电、专人观山,保证安全执行措施孔,并严格按照设计的措施孔参数进行布孔。
9、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压风管路进行检查,确保管路不漏气及压风自救完好,并及时移动压风自救,保证压风自救与回采工作面保持合适的距离,要对气水分离器进行及时的放水,保证管路畅通和风流清洁。
10、牌板填写制度:
技术措施牌板由施工单位根据措施规定填写,若措施修订后,牌板要及时补充、修订,防突管理牌板中预测(效检)和异常情况描述由防突队测试工填写,措施执行情况和当班工作量由施工单位当班班长填写。
11、公司包面人员对采面措施孔深度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令其重新补打,并对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罚款。
12、打钻实行定位、定钻、定人管理,如在生产中发生因为钻孔质量问题导致瓦斯超限或者频繁引起跳闸停电,追究打钻人员和班长责任。
13、加强断层处的瓦斯治理工作,对出现断层地段,增加钻孔数量,预测只要超标,继续执行措施,直至测试不超为止。
14、加强现场顶板管理,移溜后及时打柱,支柱初撑力达到要求。
对片帮超宽地段要进行临时支护,防止大面积空顶造成掉顶形成瓦斯超限事故。
以上现场检查,每一处不合格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元。
跟班负责人及队长、书记每人50元。
第四节安全管理剖析制度
1、根据中平能化集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办法,并结合本战线实际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剖析活动。
2、坚持每旬对各单位安全管理进行剖析一遍,并结合各个单位的井上下存在安全隐患进行重点剖析,建立安全管理剖析台帐,有记录,发现检查内容不符合或贯彻落实不到位给予罚款500元,并在战线例会上进行通报。
3、安全管理剖析检查内容
(1)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到位;
(2)安全技术措施及“三大规程”贯彻执行及考试签字情况是否到位;
(3)班前、班后会记录、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帐填写情况,填写是否规范;
(4)地面防火制度落实情况;
(5)职工培训制度(包括周五学习、班前会、晚7:
30碰头会记录内容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安办会纪要、安全会议精神的贯彻、学习、签字等落实情况);
(6)事故和隐患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
(7)对矿有关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是否进行安排落实;
(8)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记录、台帐是否落实到位;
(9)干部反“三违”台帐是否齐全;
(10)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是否健全;
(11)干部值班、跟班制度,一班三汇报、三排查及职工出入井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完善;
(12)晚升井人员统计记录和台帐是否齐全;
(13)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齐全;
(14)设备包机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齐全;
(15)设备日常检查、巡回检查、定期检修制度、记录、台帐是否齐全;
(16)设备各种保护试验制度、记录、台帐是否坚持到位;
(17)交接班制度是否完善;
(18)持证情况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以上通过现场管理查出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100元。
第五节跟班干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现场排查隐患及落实整改的作用,确保井下现场存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实行跟班干部上岗填写隐患排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要求:
1、跟班干部必须将当班采面的隐患内容认真填写,并做到一班“三排查、三填写、三汇报”,同时要将排查出的已安排处理的隐患填写入井隐患排查台帐。
2、每班作业结束后,当班跟班干部要将遗留的隐患安排处置情况填入隐患排查台帐。
需矿、井解决的隐患,每日汇总整理,报矿、井平衡解决。
3、对当时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必须有保证安全的临时处理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
4、战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基层单位已经排查并制定出整改日期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不执行处罚。
对不按规定填写或做假的罚款一次100元。
二、考核与奖惩:
1、现场排查必须覆盖采煤工作面所有地点,跟班干部当班没有查出的隐患,而被战线管理人员查出的,每条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50元。
2、对整改期内没有采取可靠临时处理措施或因此发生事故的,追究隐患排查跟班干部的管理责任。
3、井下隐患记录薄与区队隐患记录不对照的,对跟班干部执行100元的罚款。
4、超过整改期经复查仍未处理的,对当班隐患排查干部给予罚款200元,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罚款100元/人。
第六节安全检查及隐患落实整改制度
1、每旬各单位相关科室必须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复查一次,缺少旬检月验者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当班干部或质量验收人员必须携带验收工具(尺子、线绳、笔、笔记本),每发现一次没携带验收工具的对当班干部罚款100元,对验收人员罚款50元。
3、矿业务科室对采面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处理,并在隐患排查表上必须填写负责人、处理意见和整改日期。
4、经现场落实,未按要求日期整改的隐患,每条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加倍罚款。
5、对于查出的重大隐患对单位出具罚款。
重复隐患加倍罚款。
6、对于上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下次检查时重新出现的给予每条罚款100元。
第二章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顶板监测
1、采煤队必须成立顶板监测和支柱测压领导小组,队长为组长,技术副队长为副组长,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采煤队设专职人员负责当班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监测和支柱测压工作。
3、监测人员对当班的顶板动态及支柱测压有记录。
4、采煤队的双测人员必须是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工人担任,一经选定,必须在调度室注册,不得任意变动。
第二节工程质量达标
1、采面投产后,一个月内必须达标,二个月建成示范化工作面,并实现动态达标。
建成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化工作面,达不到要求的对采煤队书记、队长各罚款300元,对单位罚款5000元。
2、各单位针对采煤队成立的达标领导小组要落实责任,层层深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做到每月一规划、一总结,各单位要安排技术副队长负责将全月质量达标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质量达标工作进行安排,并于每月22号前报矿调度室。
不报或应付了事一次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队长、书记、技术副队长各罚款100元现金。
3、各单位必须建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管理制度,机、风两巷管理都要明确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文明生产保持高度负责。
4、为了提高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底对各单位质量达标分数进行总评,评比结果在每月战线会上进行公布,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检查标准:
按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80﹪)及采煤专业标准化检查评分办法(20﹪)执行
5、对工程质量出现滑坡的单位,队长、书记每人罚款200元现金。
因工程质量被矿、公司停产整顿的单位每人罚款300元。
并追究责任。
第三节文明生产
1、井下使用的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包机到人,挂牌管理,否则每台设备对单位罚款100元,对个人罚款50元。
2、采面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风、机两巷每有一处积碴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巷道有积水地点必有水泵窝,水泵窝四周要进行固化。
有窝必有泵,巷道不准有积水。
不按上述规定进行排水,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5、采面或老塘水严禁进入输送机,必须在输送机尾至机巷下帮挖出水沟,水沟深度以水面低于输送机溜槽为准。
不按上述规定进行排水,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6、各单位在接到战线下发的文明生产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处理完毕,每推迟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队长、书记、签字人分别罚款200元。
7、采煤工作面没有管理牌板或管理牌板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元。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书记各罚款50元。
(1)设备没有包机人或不挂包机牌及设备标志牌的;
(2)设备不及时清理、打扫,有浮尘的;
(3)机头或其他看工具等地点搭建有“安乐窝”的;
(4)风巷照明灯连续出现三组以上(包括三组)不亮或者一条巷道内有三组不亮不及时处理或严重积尘的;
(5)电缆线、信号线、管路的吊挂,有缺钩、脱钩以及私拉乱扯现象的;
(6)隔爆水棚没有管理牌板或牌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7)牌板破损、歪扭或内容不清晰的;
(8)处理掉道车后没有及时把所用方木和小板等物料清理运走的;
(9)照明灯、信号灯、牌板、标志牌不及时擦试,不清洁、不明亮,有浮尘的;
(10)管路出现滴水、漏风、有响声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
(11)巷道空帮空顶没有刹实背牢的;
(12)风门前后5m范围内有杂物的;
9、本单位文明生产区域内每发现一根小板、一个矿泉水瓶、一根小棍、一片纸屑、一块大岩石块(200mm×200mm)等及其他杂物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书记、队长分别罚款50元。
10、闲置的单体柱必须整齐码放在安全、干燥、清洁的地方,按规格、好坏分类挂牌放置,否则每发现1根对单位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闲置的铰接顶梁要层层十字码放,否则每发现1根对单位罚款2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风、机两巷双排支护以里损坏的单体支柱、铰接梁、道轨、铁管不得存放存,因外运不及时,每存放1根对单位罚款20元,对责任人罚款10元。
12、牌板吊挂制度:
(1)机、风巷所有牌板、管线吊挂由采煤队长负责安排队干管理;
(2)安全生产牌板吊挂要整齐划一,规格尺寸相同的挂在一起,不能出现大小不一的现象;
(3)牌板必须采取措施固定牢靠,风吹及手扶都不会晃动,两块以上牌板在一起时,必须采取固定措施,避免来回摆动;
(4)设备包机牌(包括绞车、开关、接线盒、运输机、泵站等设备),油质管理(油桶、油抽、盛油壶等必须分类有标志牌)牌必须挂正,物料牌也必须挂于明显位置,并固定紧,不得转动或晃动;
(5)牌板每天必须设有专人擦拭,面露本色,不得出现污垢和煤尘;
以上出现一处不合格,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四节技术管理
1、作业规程的补充技术措施编写不全面,重新返工编写一次对采煤技术员罚款50元。
2、补充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审批。
(1)措施无编号(补充之几)或编号错误;
(2)单位无审批无签字或者代签;
(3)审批日期不一致;
(4)装订不符合规定;
(5)无盖单位公章。
3、各队技术员必须每月测量一次采面机头、机尾的相对位置上图并报矿生产调度室,每月20日前及时把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柱梁计划报矿生产调度室,每月29日必须按要求将采煤月报报生产调度室,对报送不及时或误报者,一次罚款50--100元(做为当月质量标准化验收时的考核标准,扣除当月质量标准化5分)。
4、作业规程编写严格按平煤(2005)280号文规定执行,作业规程编写必须提前20天编写完毕交矿初审,一般补充措施应提前5天交矿审批,否则每推迟一天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5、采面出现落差大于500mm的断层或断层落差小于500mm但顶板破碎时必须及时编写补充措施,发现晚补充一天对采煤队长、技术员罚款100元。
6、采面出现落差大于1m的断层,由技术员负责每2天以书面形式向生产调度室汇报一次断层情况,要求画出断层的平、剖面图,否则每晚汇报一天或少报一次对采煤队长、技术员罚款50元。
7、每月对作业规程进行复查一次,当月没有复查对采煤队长、技术员罚款100元。
8、每月30(小月29号)号由技术副队长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生产调度室汇报月底采面回采位置(进尺情况),否则对采煤队长、技术员罚款50元。
9、采面出现地质构造,各单位必须及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