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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汇报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1年2月27日

根据省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工作部署,下面我就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情况、劳动争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情况

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手段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由于省总工会的重视支持,市总工会的强力推动,此项工作得到持续,稳步的开展。

2000年,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渐现多元化、市场化、复杂化的现实,省总适时提出开展工资协商谈判工作。

据此,我们经过慎重思考,周密调研,选择了在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工资协商试点,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形式的讷河市中医院,股份制企业讷河港进马铃薯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依安县塑料编织厂等作为工资协商试点单位,以上三个企业都是以年初职代会为依托和载体,在职代会上就工资,福利等内容进行协商讨论,从而签订协议,这是工资协商谈判的早期雏形,为以后真正意义,完善的协商谈判奠定了形式上、内容上的基础。

2003年,我们按省总工会部署和要求,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履行维护职责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以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深入发展集体合同的工作思路。

确定2003年为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年。

此后,我们以政策为保障、以典型为引路,以三方机制为平台。

经历了规范试点、强力推进、全面铺开的发展过程,并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践中切实发挥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截止去年未,所辖区域企业数1759户,500强(国内)企业数15户、覆盖职工数6.9万人;所辖区域建会企业数5148户,覆盖职工数32.3万人;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用人单位数329户、签订集体合同数1571个、覆盖职工数18.7万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合同签订数392个、覆盖企业439户、覆盖职工8.81万人。

总结多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感受是: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分类指导、各方联动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

一是统筹部署,实施政策引导。

2003年,市总工会确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履行维护职责的重中之重,年初制发了《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年”活动的方案》,要求县(市)区局工会也相应开展工资协商试点工作。

并就确定试点单位,培训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员,签订工资协议等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规化和部署,构建了组织领导机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2004年市总工会确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的思路为:

“夯实基础,摸索经验,稳固推进,逐步推广”。

制定了《关于齐齐哈尔市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提出选择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基础扎实,工会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

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打开工作局面。

2005年以来,我们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

2006年以来,我们以《集体合同规定》为指导,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形式印发了一系列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文件。

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指出各类企业都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二是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推进。

2003年,全市确定了首批企业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

推出了县(市)、区及各类企业等各具特色的典型,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迅速扩展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经过多渠道督促推动,全市九县七个区全部建立了各自所属的数量分别2--4户的试点单位,试点企业性质以私营,股份制等非公有制企业为主。

市总工会也重点选择了8户不同类型的企业做为市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开展工资试点工作。

在工作部署的同时,我们深入试点单位具体指导,运用多种途径,强力推进。

龙江县龙庆石化公司龙江分公司作为龙江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第一个试点单位,在县总工会精心指导,县劳动局通力合作之下,2003年4月份正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签订了工资协议。

其工作方案和合同书文本规范化程度较高,协商谈判程序公平。

对全县及全市深入推行此项制度有重要的现实示范和指导意义。

市总工会在“工会工作”上发专刊对龙庆公司工资协商工作经验进行了推广。

此外,我市的龙沙区、建华区的试点企业都已经通过协商谈判同企业签订了工资协议,并且都已按工资协议履行。

2005年市总工会又把克山县作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县区试点单位,把北方机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有大企业的试点单位,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

至此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初见成效。

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并在全省率先创立工资协商谈判程序既(调查了解、收集资料,分析计算、提出方案,集体讨论、形成共识,把握原则、据理力争,履行合同、验收求证),并在全省率先把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程序制作成声像光碟,得到了省总工会的肯定,并做为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的声像教材。

根据工会维权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及全总省总推动沃尔玛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的重要指示精神,2008年齐齐哈尔总工会积极指导推动外资企业沃尔玛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签订集体合同。

市总工会同沃尔玛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所在地建华区总工会一道深入沃尔玛就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步骤、平等协商原则、内容方式、方法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讲解指导,沃尔玛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工会在参照沈阳集体合同版本的基础上,结合齐齐哈尔的实际状况,并广泛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基础上,形成齐齐哈尔店集体合同草案。

2008年8月29日举行沃尔玛国投百货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解放门分店集体合同正式签订仪式。

此集体合同优越于法律法规或国内其他沃尔玛店的条款是:

带薪年假方面时间长:

如一位员工工作二十年,按国家规定可享受150天带薪年假,按沃尔玛公司规定可享受至222天带薪年假,多72天;女职工产假方面待遇高:

女职工正常给予90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至180天。

其政策优于沈阳,沈阳市晚育增加产假60天。

此项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是我市工会组织在外资企业建立集体合同机制并进行有效维权的成功探索。

三是提高素质,注重培训骨干。

为了能够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方面更加有效地指导和帮助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了市县两级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员队伍,制定了指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

所属九县七区总工会均建立了相应的协商谈判员队伍。

通过定期例会制、分工负责制,信息传递制,职责汇报制度来协调和指导全市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

为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们加大了专业队伍的培训学习力度,采取单独办班,以会代训,参加省总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协商谈判员的素质。

市总工会每年都把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列入培训计划,几年来,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除市总工会举办培训班外,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及企业层层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全面迅速地普及工资集体协商知识。

另外、我们每年还派人参加全总和省总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积极培训工作骨干、拓宽工作视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多年来,市总举办18期工资协商培训班。

培训协商谈判员500余名;市总先后派158名同志参加省总举办工资协商工作的考察和培训,50余名县(市)区工会领导干部及协商谈判员参加省总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培训班。

四是整合资源,借助三方机制平台。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仅靠工会一家推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聚合各方面的力量,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的通力合作,才能取得重大成果。

几年来,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004年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强调指出:

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家协会应承担的工作职责。

2005年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易于操作,并与我市实际情况密切结合,市总工会制订了《齐齐哈尔市企业实作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责任,并就培训义务,协商原则,协商内容,协商程度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

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试行办法》内容进行细致推敲修改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企业家协会联发形式印发全市,为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规范化指导。

2007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的《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的意见》提出三方联合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开展、不走过场、扎实推进。

此外,2009年充分利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管理协会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

2010年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印发了《齐齐哈尔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规划》以及《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市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上述发文均确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到了切实有效的指导保障作用。

二、近年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做法

1、坚持以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制。

多年来,在抓好国有企业建制工作的同时,我们加大区域性、行业性、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建制工作力度,用工资集体协商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根据非公有制企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建制形式,努力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到工资集体协商中来。

二是区别改制企业的不同情况,做好工资集体合同的改签、续签、重签工作,保证企业改制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步进行,搞好工作衔接。

三是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探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在对所属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认真梳理、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工资收入这个事关职工核心利益的问题,把重点放在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上。

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事项,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2、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市总工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切配合,加强劳动关系三方的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和措施,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认真把握《集体合同规定》、《黑龙江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齐齐哈尔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精神,突出重点,灵活开展工作。

截止2010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范围继续扩大。

今年,我们要求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在巩固原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确定新的工资集体协商单位,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

3、突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指导集体合同体现量化职工工资增长的幅度。

齐齐哈尔市大企业多,集体合同基础工作好,但大部分合同没有体现职工工资具体增长幅度,时间一长,企业领导、职工都不重视,淡化了集体合同的约束力。

我们认为集体合同作为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平台,要想有所突破,集体合同体现工资增长幅度是重要措施。

只有体现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集体合同才能得到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关注。

2008年我们深入基层,指导北方机器有限公司制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虽然目前没有启动,但在大型国有企业是一个突破。

齐重数控公司、二机床厂近两年也在集体合同中明确了年工资增长率,体现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现实效果,维护了职工的经济利益。

4、对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

         

2007年以来,市总工会每年年初与各直属工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市总工会每年都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总工会考核目标,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坚持通报制度,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要求每个签约的企业要把合同的内容、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全部明确。

建立由企业行政方、工会方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工资集体合同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每半年对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向职代会报告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制度。

2010年初市劳动关系三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的目标规划,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010年9月,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量化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工作指标。

既到2011年一季度全市30人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70%以上,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50%以上。

三、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几点建议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

全面推进和做好此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既需要工会自身奋发有为、积极进取,也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才能实现集体合同工作的新发展。

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

必须积极地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建设,通过“三方机制”平台,密切联系,协同行动,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有利的工作氛围;必须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家协会等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政府劳动监察结合起来,积极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以形成多方联手运作,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良好态势。

2、要加大立法力度,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要加强立法,明确规定本市各类企业都应该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审查管理办法,建立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机制等等。

通过立法,使实行工资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有章可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

3、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它不仅要求双方协商代表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而且还要有相关知识。

因此,要通过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培训,提高协商代表的综合素质,为顺利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人才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齐齐哈尔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规划》的安排部署,今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突出重点,规范管理、逐步实施,强化落实。

1、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积极引导支持基层工会主动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启动协商程序,积极促进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和职工培训等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主要问题,确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内容。

把开展集体协商要约的重点放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等五类企业上。

2、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管理协会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和措施,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指导基层工会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事项,主动向企业方提出工资协商要约,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以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为切入点,扩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

在非公有制小企业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县级以下区域内,积极推进由区域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同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行业协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扩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面,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方式,拟在龙沙区、建华区选择部分试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力求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4、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建立和实行激励约束机制,把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履行作为企业评选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优秀企业等先进单位的必要条件,没有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领导人不能评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企业家。

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中的作用。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情况

自2006年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全市各县(市)区、产业(系统)、市直企业积极响应,并坚持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企业“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新型劳动关系的形成。

截至目前全市70%以上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创建活动。

全市共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兵6个”,“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40个”,“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优秀组织单位20个”。

实践证明,开展这一活动,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推动经济发展,也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总体安排,立足齐齐哈尔市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推动了“和谐齐齐哈尔”的建设。

回顾几年多来的创建活动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融入全市大局,各方齐抓共推。

在创建工作中,全市各单位始终坚持把创建融入到党政的工作大局中去把握,纳入到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目标中去规划和部署,推动了创建工作向社会化发展。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实施。

成立了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小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确保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过几年来的运作,基本形成“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推进、企业积极争创、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

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也得到了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相继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评选和表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有的区还把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使创建工作的实施有了可靠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定期协商会议制度,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同时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在研究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时通力合作,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起调研,一起论证,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各县(市)、市直企业也相应成立了党政领导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而有效整合了创建工作资源,形成了共同推进的合力。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不断扩大影响。

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市、县(市)区两级每年都要对评选出的“和谐企业”给予隆重的表彰,重点宣传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典型示范加强引导,促进了企业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齐齐哈尔日报》、《黑龙江工人日报》等主流媒体,也对齐齐哈尔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时,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开展理论研讨会、征文活动、知识竞赛、歌咏比赛、职工文艺汇演等方式,吸引企业和职工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扩大了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职工参与率。

二、科学制定标准,严格评选程序。

一是明确创建标准。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通行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考核标准》。

该标准分10大类,57个小项,对遵守法律、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工会组织建设、女职工及未成年职工特殊保护情况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是严格评选表彰程序。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不同时期的创建工作的重点,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表彰齐齐哈尔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不断充实调整完善创建标准,既全面反映企业劳动关系各个方面的内容,又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便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同时,为了推动创建工作结合实际、有的放失,各基层单位在参照市级和谐企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了县(市)区级和谐企业的评选标准,逐步形成了市、县(市)区分层级的和谐企业评选标准。

为了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体现创建工作的严肃性,激励被授予“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保持荣誉,我们还按照“企业申请、验收考核、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开展“回头看”活动。

 三、突出创建特色,彰显创建实效。

创建工作开展4年来,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管理、社会保险等各项制度机制的建设和发展,收到党政、企业、职工、社会多方面满意的实效,并且围绕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不同时期突出了不同的创建特色,着力解决企业与职工共同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力求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市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开拓进取,把握重点,通过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劳动争议工作

一、劳动争议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工作。

随着企业改组改制力度的不断加大,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争议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维护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日益繁重。

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劳动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认真做好劳动争议调解、预防工作,进一步融洽了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促进了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目前,我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394个,其中市直属企业调委会33个,区属企业调委会772个,县属调委会392个,系统调委会197个,调解员3515名。

经市、县(市)区工会两级培训获得调解员资格,持证上岗约2319名,占66%,经省总工会培训人员为197人,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获省培训资格证书的87人。

未获得上岗证人员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造成的。

几年来,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处争议2117件,调解成功1759件,调解成功率达83%,较好地维护了劳动争议双方,特别是职工一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改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组织制度建设状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总工会首先把建立、健全改组改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各改组改制企业行政、工会依法尽快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联合发文,检查、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

到目前为止,改组改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覆盖面达95%以上,保证了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部分企业已由单纯的劳动争议调解发展到由企业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完善的监督体系。

三、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

一是市总工会源头参与改革改制工作到位、依法规范企业改制行为。

市总工会是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并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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