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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客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文件签发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印章使用

1、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正式文件、函、便函、纪要、工作简报、情况汇报或涉及全局的公务证明,对外签署的协议、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公章。

专业性或日常报表由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部门经理同意后加盖公章。

2、公司财务专用章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

3、部门印章的非发文性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决定。

二、印章保管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保管,公司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保管,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可指定专人负责,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所有印章存放在相对固定的地方,不得随意放置或随身携带。

2、印章保管人员因公出差、工休、疗养、病事假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应将印章交给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替人员管理。

3、印章保管人员要建立用印登记薄,详细登记用印人姓名,用印时间、用途和盖印份数,批准人姓名。

对未填内容的空白材料拒绝盖章。

4、印章保管人员必须按规定用印,严格把关,不得超越权限;同时要妥善保管,防止人为损坏、丢失或被盗。

5、印章保管人员对印章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负责,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丢失和使用不当要同时追究办公室主任或财务经理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一

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日期

内容

印章

类别

经办人

备注

 

附件二

用印申请单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用印份数

 

每份页数

内容

 

申请人

 

部门

负责人

 

审批

 

备注

 

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办公设备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办公设备是指在公司内部,为支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配备的所有办公设备,其范围包括:

(一)提供给员工使用的计算机及计算机外部设备、通信设备等;

(二)提供给公司内部网络使用的计算机及计算机外部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保障公司各项工作进行的相关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及其他相关配置资源等。

三、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章办公设备添置流程

四、需添置办公设备时,由申请部门填写“设备添置申请表”(附件一),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办公室。

五、办公室在“设备添置申请表”填写意见后交财务处核准费用预算。

六、经财务处确认费用后,由办公室将“设备添置申请表”送公司领导审批。

七、办公室根据批示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添置及发放工作。

第三章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八、办公设备的领用与退库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

(一)新调入人员因工作需要领用办公设备的,须持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的书面申请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二)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个人保管的物品,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退库手续。

九、办公设备的报修

(一)所有办公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均须严格按办公设备报修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请报修的程序

1、员工个人使用电脑及电脑外部设备、网络设备、通信设备:

报修人填写“设备报修申请单”(附件二),并与办公室联系,详细描述故障现象,认真做好记录,统筹安排人员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解决,故障解决后填写“设备报修记录单”(附件三)并由报修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办公室归档保存。

2、其它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出现故障,及时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并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3、经鉴定属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见附件四)

(1)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2)私自拆装计算机;

(3)使用不当造成的计算机及网络故障;

(4)人为的损坏。

十、办公设备报废

(一)凡属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者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附件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由办公室签署鉴定意见。

(二)使用者将“设备报废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办公室审核。

(三)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经理签批,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品的领用手续。

十一、办公设备的丢失

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丢失的,责任人按设备净值赔偿。

十二、办公设备的检查与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个人在用办公设备的领用,对其使用和保管进行监督,办公室有权对在用资产随时进行抽查,并对违反规定者并予以相应处罚,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合理使用。

第四章办公设备的暂借

十三、公司内使用办公设备的暂借

由申请人在“设备借用登记表”(附件六)上登记,经办公室核实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公司办公资源许可的条件下,予以解决。

十四、公司外使用的暂借

暂借办公设备(特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投影仪)需带出公司使用的,除按照第十三条要求申请外,需报请办公室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将办公设备带出公司使用。

设备购置申请表

需求部门

申请人

日期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月度内预算(是/否)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

注:

如购产品过多请另附表

申购原因:

部门负责人意见:

库存情况:

办公室意见:

领导审批意见:

附件2:

设备报修申请单

部门

姓名

报修时间

设备名称

设备资产编号

故障现象

部门负责人意见

办公室鉴定

结果

设备报修申请单

部门

姓名

报修时间

设备名称

设备资产编号

故障现象

部门负责人意见

办公室鉴定

结果

附件3:

设备报修记录表

设备名称/编号

部门

姓名

报修时间

故障现象

解决方法

备注

附件4:

物品损坏赔偿折价表

单位价格

赔偿额度(按原价)

使用年限

赔偿比例

使用年限

赔偿比例

使用年限

赔偿比例

800元以下

1年

61%

2年

35%

3年

8%

800元以上

1年

74%

3年

48%

5年

22%

注:

赔偿比例以物品折旧后的价值为标准。

财务折旧率:

年折旧13%,5-8年摊销

附件5:

设备报废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固定资产

名称及编号

原始价值

 

已提折旧额

设备状况及

报废原因

 

部门意见

办公室意见

公司意见

附件6:

设备借用登记表

设备名称/编号

借用人

部门

借用时间

归还时间

管理员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使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公”的方针,根据公司的工作计划、技术条件等情况,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减少闲置和浪费。

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公司的办公用品管理,负责统一对公司办公用品的采买(原则上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发放、调配、清查盘点等程序进行管理。

三、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包括日用品、文具和耗材三大类低值易耗品。

日用品类:

纸杯、抽纸、扫把、拖布、桶、抹布等。

文具类:

签字笔、铅笔、笔记本、剪刀、订书机、涂改液、胶水、橡皮、回形针、订书针、文件夹、档案盒、工具书等。

耗材类:

印刷品、墨盒、硒鼓、软盘、U盘等。

四、公司各部门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统计、申购、保管、清理、盘点,登记和保管有关帐卡记录,定期与办公室进行核对盘查。

五、办公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

“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用品。

六、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采购物品及数量,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附件1),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公司办公室汇总、核准后,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七、办公用品的采购原则上必须两人以上参与完成,购买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管理人员验收签字登记入库,并定期(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八、耐用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订书机等)应以旧品换新品,如因个人原因损坏、遗失,由个人负责。

九、各部门因业务会议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应至少提前三天提交《办公用品申购表》,列出物品清单交公司办公室进行采购。

十、办公用品应定点存放,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十一、公司办公用品只限本公司公用,需借用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登记。

工作调动时,应将物品退还公司,方可办理组织和人事关系。

个人损坏、丢失办公设备应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照价赔偿。

十二、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办公用品申购表

年月日

申购物品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预算

购置原因

申购人

部门主管

审核

办公室

财务处

批准

公司领导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是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买卖、借款、担保、资产转让及置换、建设工程、道路养护、保险、租赁等合同,不包括劳动人事合同。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各职能部门分类管理与办公室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

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及终止的一切合同文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六条合同当事人可参照相关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部门按合同标准文本的要求编制并填写。

第七条公司订立合同实行会签制,应事前填制《合同审查意见表》(见附件)经公司领导审批。

合同审批流程由经办部门承办,流程为:

经办部门拟出合同文稿-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涉及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经办公室送法律顾问签署意见-送公司领导审批-交办公室用印

第八条订立合同需上报上级机关的应及时上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合同办理流程。

第九条公司合同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人审定签署,经公司负责人书面授权,可由其他领导审定签署。

第十条各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签章生效后,合同正本应交一份由办公室归档,一份由经办部门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或复印件)由承办人员备用。

第十二条合同订立后,在履行过程中,经办部门承办人应及时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对涉及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转让、解除及终止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利公司决策处理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发生变更、转让、终止,适用本章有关合同订立、履行流程的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监查和纠纷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监督检查,合同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具有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统计分析、处理建议等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发生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经办部门负责与对方协商解决。

若合同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需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法律顾问单位处理,合同经办部门应负责提供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详尽材料。

第四章合同台帐、统计报表和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收集整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以及合同审查意见表等),并随合同正本一起交办公室归档。

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的订立时间、类别、重要程度、密级范围将合同分类归档。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合同建立台帐和统计报表,对合同编号、标的、各方当事人、期限、执行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八条借阅合同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提供借阅。

第五章责任

第十九条因越权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未及时登记备案、或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因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试行。

 

较大的,按公司相关材料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包括库存设备、库存材料、器材采购)、低值易耗品等。

一、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2、为满足公司各处、室零星开支及公司员工在途中和公务临时之急需,实行备用金制度。

备用金只能用于公务开支,凭据报销补足限额,严禁私人挪用。

3、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一次性支付金额达到银行转账支付起点的,原则上用转账支付,特殊情况需要现金结算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现金支付。

5、加强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列明实存、账存金额,如有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报请领导,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6、银行支票与银行印鉴章按规定实行分开保管。

7、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专管,出纳员不得兼任其他财务会计工作。

8、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每月应与银行进行核对,发现未达款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9、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经办人如需领用空白转账支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出纳员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记簿”上写清支票号码、用途和收款单位等项目,由经办人签名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必须于业务结算后3日内办妥有关手续到财务部门核销。

二、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

公司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

应收工程款、应收器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等。

1、预付款项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手续不全,不得入账。

2、每月定期清理往来账户,对余额进行分析,对超过正常时限的要及时催收或办理结算手续,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3、公司职工因出差按里程长短核定借款限额,出差人员返回后,五日内到财务处结账。

没有结清上一次借款的,原则上不办理再借款。

4、发生有坏账损失,查明并陈述原因,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作一次性核销,不计提坏帐准备金。

三、存货管理

1、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是指需要安装的设备及为基本建设所储备的各种材料。

2、库存设备、库存材料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加工费用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发出存货时直接计入建设成本。

建立健全存货购买、保管、领用、发出等管理制度。

按照存货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建立存货明细账。

器材购入时,由保管人员验收,并填制实物入库单据一式叁联,一联为存根联,二联登记存货明细账,三联交经办人随发票报账。

领用时,由保管员填制出库单一式三联,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和领用人签字后,一联交领用人,一联由保管员登记存货明细账,一联交计划财务处核销库存,记入成本费用。

4、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属于一般损失部分,计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经批准后计入待摊投资科目。

5、废旧物资经过加工、修复入库的按实际修复成本核算管理。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具,以及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一、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式: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二、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编制采购计划,统一购买。

三、特殊物品购买,各部门按专业要求,事先调查规格型号、价格,申请报批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

四、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管理并建立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报废、以旧换新和损失赔偿等制度。

五、一次性采购低值易耗品或特殊物品数额

现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现金的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金开支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补贴、奖金;

二、支付个人劳务报酬(讲课费、咨询费等);

三、支付各种劳保费用、福利费用;

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五、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六、工作中其他需要零星开支现金的事项。

第三条现金借款制度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参加培训等确需借支现金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处、室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财务处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借支。

二、借款单不得涂改,否则无效,财务处不予受理。

三、借款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五日内到财务处结账,未结清上次借款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

四、各处、室领取的备用金限额报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备用金只能用于公务开支,凭据报销补足限额,严禁私人挪用。

备用金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全额赔偿。

第四条对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按3-5天所需的日常开支(壹万元内)核定库存现金额度,超过库存数的现金,出纳员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第五条办理现金收付的程序:

一、出纳员根据要素齐全的报销凭证和会计填制的内容完整、手续齐备的现金收付凭证,经收款人签字后,方能付款。

收款人对收款数应当面清点确认,过后概不负责。

二、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项完毕后,必须及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印鉴及出纳印章戳记。

三、对于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或有涂改印记的现金收付业务,出纳员有权拒绝办理。

四、出纳员必须根据收、付款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五、出纳员每日应及时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支出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实额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六、出纳员必须对现金收、付凭证予以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毁损。

第六条现金内部控制:

一、出纳员无权自主处理现金收付业务的账务,不得自行填制凭证,收付款项,不得先收、付款后,才将单据交会计制单。

二、会计填制凭证,收付款事项应清楚,科目明确,所附单据应有经手人签字,领导审批,货票有验收人签字认可,做到规范、手续齐全。

会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

三、禁止财会人员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或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四、如发现现金库存额与账面额出现长短款,都必须按规定严格清理,追究原因,分清责任。

属于个人责任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财务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核实,确保现金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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