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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服务手册

业主服务手册

☆致辞

第一部分

服务指南

第一章

 服务单位介绍------------------------------------------------------------------- 页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及项目---------------------------------------------------------- 页

第三章

安全须知------------------------------------------------------------------------- 页

第四章

特别提示------------------------------------------------------------------------- 页

第五章

紧急应变措施------------------------------------------------------------------- 页

 第六章

辅助信息------------------------------------------------------------------------- 页

 

第二部分

业主守则

第一章

文明公约------------------------------------------------------------------------- 页

 第二章

公共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 页

 第三章

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 页

第一部分

服务指南

 

第一章

 

 

 

服务单位介绍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均为受过高等教育的资深管理人员,拥有多年的丰富实践经验;各部门负责人也均具备经验丰富的服务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是一支管理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团结进取的优秀团队。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力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

总经理为公司最高行政领导,统管及指挥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以部门划分,实行常务副总经理、助理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和员工五级管理责任制,形成逐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

 

公司目前设三大部门:

行政人事部、服务中心、运营部(包括保卫部和工程部)。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及项目

 

 

一、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义务消防和园区车辆交通管理;

 

2、全天候巡逻检查;

 

3、公共区域报警监控;

 

4、紧急呼叫服务;

 

5、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6、义务宣传安全用电、消防知识。

 

二、保洁、绿化服务

 

1、公共设施、公用部位保洁;

 

2、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

 

3、消灭“四害”;

 

4、公共绿地养护、公共部位绿化保养更换服务。

 

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服务;

 

1、按计划对公共设施、共用设备进行养护;

 

2、确保园区内供电、供水能正常进行(水电部门因故暂停供应除外);

 

3、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如:

水泵、水景循环等能按规定的时间正常运行;

 

4、确保共用雨、污水排放管道及公共雨、污水井处于正常的排放状态;

 

5、提供园区公共区域报警系统维护服务。

 

四、物业常规服务(免费服务及代办项目)

 

1、临时物品寄存服务;

 

2、24小时管家值台服务;

 

3、业主房间的钥匙管理服务;

 

4、一键式快捷服务;

 

5、社区活动中心服务;

 

6、送餐服务;

 

7、预定服务;

 

8、组织祇园会会员主题活动;如节庆联欢、周边旅游等;

(活动费用会员分摊)

 

9、带停带取车服务;

 

10、叫出租车服务;

 

11、背景音乐服务;

 

12、信息采集传递服务;

 

13、代理远程鲜果采购服务;

 

14、私人信件、报刊以及其它物品的代收带发服务;

 

15、待聘保姆(长期保姆、钟点工);

 

16、代办票务服务;

 

17、待聘摄像、摄影;

 

18、雨伞临时借用服务;

 

19、物业咨询服务;

 

20、家庭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21、宣传医护常识;

 

22、日常维修工具借用服务;

 

五、园区文化活动组织与活动

 

1、组织举办祇园会活动及各种主题的沙龙或聚会。

 

2、组织各类展览活动;

 

3、组织各种节日活动;

 

4、组织园区内各种健康养生趣味活动;

 

5、组织社会公益活动。

 

六、有偿服务

 

(一)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1、更换灯泡、灯管;

 

2、维修、更换门锁;

 

3、维修、更换水盆、水箱配件;

 

4、业主自用部位下水道疏通服务;

 

5、安装插座;

 

6、热水器、抽油烟机拆装;

 

7、挂镜、相框;

8、更换玻璃;

 

9、维修更换自来水管、水阀及软管

 

(二)四季花卉代租代售、供应及代为养护

 

(三)房屋通风、护理、棉织品洗涤服务;

 

(四)搬运服务

 

(五)康乐、健身服务;

 

(六)宽带视频服务;

 

(七)租车服务;

 

(八)紧急情况下业主到医院的用车服务;

 

(九)中介/租赁服务

 

1、代理房屋租赁;

 

2、代理房屋出售(购买)

 

(十)便利服务

 

1、导游服务;

 

2、机场接送服务;

 

3、代办物品托运;

 

4、老人、小孩托管服务;

 

(十一)商务服务

 

1、打字、打印、复印、传真;

 

2、收发电子邮件;

 

3、代办旅游手续;

 

第三章

    

安全须知

 

(一)为确保整个园区的安全,服务中心门岗安全管家、巡逻管家会查询进出园区内的陌生人员,请您向亲朋好友解释这是为加强园区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若有失敬或不便之处,望谅解并给予配合。

 

(二)您在进出园区时,请注意是否有陌生人跟随,提防其紧随而入。

如有可疑人员请立即通知服务中心或安全管家。

 

(三)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尤其教育好小孩子),敬请来访者使用可视对讲系统与您联络,经确认后方可开启单元门。

如遇自称是客服工作人员,应请其出示相关证件仔细检查,如有怀疑请立即通知服务中心。

 

(四)尽量谢绝外界各行业未事先预约的上门服务。

 

(五)外出倒垃圾时,请带好钥匙并将门上锁,请勿将幼儿单独留在家中,以免发生意外。

 

(六)聘请保姆时,请对其身份、简历及健康状况进行考证,并在服务中心留底以备查阅。

对保姆应时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七)家中应避免存放贵重财物、大量现金及无记名证券等。

外出时请务必锁好门窗,并启动安全监控装置(如已配置);回来后请务必关闭安全监控装置,以免误报警。

夜晚外出时,

家中最好留有适度照明灯光。

 

(八)若有单元感应卡遗失,请及时通知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当进户门钥匙遗失时,请尽可能更换进户门锁。

 

 

第四章

 

 

 

 

特别提示

 

 

一、建筑方面

 

(一)房屋外立面的管理

 

房屋外立面属整栋楼宇的共用部位,业主不能自行改变其形状、颜色。

 

为了确保园区住宅整体外观整齐美观,请勿在阳台外安装晾衣架、花架、遮阳棚、避光帘、防盗网栅栏以及广告牌等构筑物。

 

 

 

(二)屋面的管理

 

楼宇的屋面属该整栋楼宇的公用部位,也是楼宇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

 

业主不得变动屋面原有的建筑风貌和用材,亦不可以私自占用屋面,堆放各类物品或安装太阳能、独立天线(防雷安全考虑)。

 

为了安全起见,任何业主请勿攀爬楼宇屋面。

 

(三)阳台使用

 

为确保园区建筑外立面美观统一,切勿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栏杆颜色等;禁止在阳台上架设独立天线或设置广告牌、招牌。

 

阳台内不宜存放过多物品,尤其是垃圾和废弃物,业主应经常清扫阳台,防止垃圾堵塞阳台地漏(一旦地漏被堵塞,遇大风、大雨季节可能造成排水受阻以至于室内进水,财产受损)

 

◎特别提醒:

高空坠物极为危险,请业主不要向室外丢弃垃圾等物品。

 

(四)户门管理

 

住宅户门具有防盗功能,为保持物业的美观统一,请业主不要随意更换改变房屋户门的材质或颜色,更不要加装防盗铁门。

 

如出于安全需要,户门安装防盗和报警系统的业主,可向服务中心咨询。

 

(五)承重墙的管理

 

房屋承重墙、柱、粱、板等均严禁拆除、开洞或进行嵌入式装修等改变。

 

(六)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使用管理

 

请业主不要在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如:

公共走廊、楼梯、门厅、公共绿地、道路等部位)私自存放、储存杂物、车辆、家具或晾晒衣物、堵塞通道。

 

若发生上述行为,服务人员有权将该类物品清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七)装修管理

 

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之前,请带上相关装修改造资料到服务中心备案,若涉及到改变承重结构的,需要有原设计院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的书面变更方案,并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在装修时,业主和装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园区关于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业主除有义务要求所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遵守本园区的装修管理规定外,还应承担因装修不当造成的对他人或园区整体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

 

◎特别提醒:

烟道及通风排气道均采用成品,严禁业主私自改动烟道或在烟道上敲凿开孔。

 

二、设施设备

 

 

健身游乐设施的使用

 

使用健身游乐设施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请行动不便的老人或未成年人不要单独使用健身游乐设施,以免发生危险;儿童游乐设施严禁成年人使用。

 

游泳池的使用

 

小区游泳池设有儿童区和成人区及温泉池。

请老人和儿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区域,严禁儿童使用成人区域游泳,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三、水电

 

(一)水、电、天然气表具管理

 

各住宅房屋所属水、电、天然气表具的产权归政府相应的能源部门所有,相应的管理、维护也归属相应部门。

 

未经政府相关能源部门的书面许可,请勿擅自拆卸、改装、移动室内表具。

若违反规定引发损害事故及经济赔偿,违规业主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提醒:

因天然气管道及表具安装在各业主室内,请业主在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时,请勿封闭管道及检修孔,并在表具周围留出足够空间以便日后的维护更换。

 

 

(二)电力使用规定

 

各业主室内使用的耗电设备的容量不得超过所配备的计量电表的额度容量,

请勿随意更改室内配电箱。

 

(三)水、电、管线的使用

 

业主装修时,请注意房屋中已敷设的给水管道及电线管道的位置与走向,以及存水湾、地漏位置(详情请参交房时提供的管线竣工图)

 

由于PP-R管热融技术要求较高,因此装修时尽量不要改动预埋管道。

装修前应对上下水进行仔细检查,如有问题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建议装修时所有电线改路均采用护套管,不得采用电线直埋。

 

每个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不得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

 

装修前应对上下水进行仔细检查,如有问题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四、交通与车辆停放

 

 

(一)交通管理

 

详见《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特别提醒:

业主因搬运大件物品等原因使用货车运输进入园区,请事先告知园区当班人员,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因机动车停放不当造成交通堵塞或其他业主投诉服务中心予以处理的,当事人须向服务中心支付相应费用。

 

(二)机动车辆停放

 

详见《园区车辆和进出管理规定》

 

(三)非机动车辆停放

 

业主的非机动车辆请停置自行车车库,并安规定停放整齐。

为维护园区整体形象,禁止非机动车在园区内非指定地点随意停放。

非机动车停妥后,请自行锁好,谨防失窃。

物业公司不承担非管理责任造成的失窃赔偿责任。

 

五、消防注意事项

 

为确保园区内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部门规定,每套住宅至少配置一只2公斤的灭火器;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采取相关防火安全措施。

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园区公用部位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

 

六、公共环境及绿化

 

详见业主守则关于环境管理中的《文明公约》和《公共环境和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七、居家生活

 

(一)房屋用途限制

 

业主只能根据本物业原设计方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所购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共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

 

未经服务中心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改变、截断连接接各单元的水、电、排烟管道、线路等。

 

如业主将房屋租用给他人使用,须告知承租人,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二)搬家(携带大件物品出园区)

 

业主搬家时请事先通知服务中心,以便安排道路、停车位等相关配合工作。

 

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园区其他业主的影响,请选择园区较少车辆、人员进出的时间段搬迁。

 

业主携带大件物品(如:

家具、家电、保险柜及批量物品)出园区时,园区门岗值班人员将会要求出示携带物品出门证明。

该证明可采用业主自行编制的便条(租户搬家业主必须亲自签名或服务中心盖章)。

 

此项管理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业主财产的安全。

请广大业主理解和配合。

 

(三)垃圾、废弃物处理

 

1、生活垃圾

 

敬请业主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相应的生活垃圾桶内。

 

2、建筑垃圾

 

住宅装修产生的建筑、装饰垃圾应装入编制袋并封口,并按服务中心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段,将袋装垃圾搬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时请保持公共部位的清洁。

 

3、大件废弃物

 

如业主有大件废弃物,可委托服务中心代为处理(清运费由业主承担)。

请不要随意丢弃于园区的公共部位。

 

(四)遇台风、雷暴雨的处理

 

当业主接获气象台或服务中心发出的台风警报、雷暴雨信息时,请注意一下事项; 

1、将住宅阳台或露台内非固定物品转移到室内安全的地方,以防非固定物品受风力影响坠落而伤及他人;

 

2、关闭门窗,检查阳台排水、底层排水沟是否正常;

 

3、尽可能不要使用家用电器,以防家用电器被雷击损坏;

 

4、如非必要请勿外出。

 

(五)饲养宠物

 

饲养宠物应自觉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园区内禁止无证饲养宠物。

 

饲养宠物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环境的清洁,自觉清理宠物的排泄物。

 

宠物不得进入游泳池及温泉池。

 

如因饲养宠物影响其他人正常生活或引起其他业主投诉,其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并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六)业主庆典、祭祀活动

 

 

 

 

 

业主在园区的公用部位、公共设施等地方举行任何庆典活动或联欢会,必须事先征得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同时按服务中心出于安全角度的要求布置会场。

遇传统节日或其他喜庆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海口市有关规定及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

 

(七)长期离开

 

业主长期离开所购住宅,应告知服务中心,说明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留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服务中心向您送达有关通知、信函。

离开时,请关闭室内门窗、水、电、天然气总阀门,确保安全。

为确保住宅内通风、家具保养还可以选择服务中心为业主提供的保值、增值服务,详情请咨询服务中心。

 

(八)紧急联络方式

 

为便于紧急事态情况下的联络,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认真填妥《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向服务中心提供至少两个24时开通的通讯联络号码。

服务中心需向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函件、单据等,将派专人送达业主或投递到信箱内。

如需业主、物业使用人签收的,以该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签名为准,或通过邮局挂号信投递并以邮局挂号的收据为准,也可通过第三方见证人方式送达并以第三方见证人签名为准,业主如需要采用其他通讯方式或通讯地址,请将通讯方式及地址 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中心,以便联系。

 

(九)按期缴纳管理费

 

园区各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将用于园区日常管理、养护的开销。

 

各业主有义务于每年12月份上旬,前往园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付清应缴付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的款项和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仅限非常住户业主);亦可采用划账的方式将应付款项划至物业服务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若是划账方式支的,请保管好凭证,并通知园区服务中心;常住业主每月应按规定时间缴费。

 

◎特别提醒:

按时支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是园区全体业主应尽的义务。

 

(十)居家安全

 

参见《安全须知》

 

(十一)排除干扰伤害

 

业主在本园区内不得有干扰和伤害园区内其他业主的行为,如不得在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制造足以影响他人的噪声,发出损害人体的气味以及发生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十二)危险品

 

业主不能在其房屋内或园区的任何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

若因此而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或触犯法律,由该业主承担全部的责任及相关赔偿。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

 

业主在园区的公共区域活动,要注意自身安全和提醒未成年人注意安全。

 

园区采用的是人车分行的交通管理办法,业主在非不得已的情况下,请勿到机动车道行走或逗留。

 

在园区人行道上行走要注意台阶、花坛、护栏等障碍物,在泳池边行走或在水池边观赏,要防止落水或跌倒。

 

要合理、安全的使用健身设施或儿童乐园设施,不要超越这些设施的使用极限。

 

儿童在玩耍时,应有成年人看护。

 

如因业主使用设施不当造成的损害,须自行承担责任。

 

(十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业主应对其所监护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尤其是学龄前儿童进行保护,不宜让其独自留守居室或公共设施、公用部位玩耍,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五)授权人

 

业主如需要授权他人行使自身权利或承担义务,请将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及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服务中心。

 

(十六)投诉及建议

 

业主对物业管理及服务的任何投诉及建议,可来电、口头或以书面形式向服务中心反映,

并留下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资料,以便服务中心及时回复。

服务中心将认真严肃地对待一切投诉及建议,藉此改善与提高服务质量。

 

八、房屋出租、转让与出借

 

(一)

本园区业主若出租所购房屋,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到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并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交服务中心备案,同时须遵守《海南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以及政府其他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因未向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而发生的伤害或经济赔偿事件,由业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业主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协议)到期前一周内到服务中心确认是否续租,若租约终止,须承租方方可将属于自己的物品搬离本小区。

 

(二)房屋转让

 

业主在转让所购房产时,应在转让发生后十日内将转让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中心,并请受让人签署保证遵守本手册及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的承诺书,一并交服务中心。

转让人有责任在所购房产转让前付清转让之日前的管理费用及其他各项欠费,否则所购房产所有权转让以后,物管公司有权追索。

 

(三)房屋出借

 

本园区业主若将所购房屋出借给非本地户籍的亲戚、朋友居住,借居人须在入住前向本园区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并携带相关证明到园区服务中心登记。

借居人在园区内须遵守本手册及服务中心发布的相关规定。

 

九、告知义务

 

各业主除本人遵守本手册各项规定之外,还应转告家属、租户、保姆、代理人访客等相关人共同遵守本手册,若上述人员在本园区内违反本手册的规定,相关业主负连带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房屋保修期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有开发商负责业主所购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设备的保修事宜。

具体保修范围、项目及保修期限详见《质量保证书》。

 

(二)物业服务工作人员

 

本区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受聘于园区物业服务公司。

为了保障服务水准及管理能效,敬请各业主合作,避免未经服务中心许可而差使管理人员作私人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禁止所有管理人员收受业主财物,若有任何合理的服务需要,请直接通知服务中心。

 

各业主也无权直接惩戒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如对某员工不满,请向服务中心或物业服务公司投诉,由物业服务公司对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相关投诉人。

 

(三)询问配合

 

园区主要出入口及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等地方皆有物业公司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和巡逻,

出于职责要求,服务人员会对陌生人询问身份,请业主配合、谅解。

 

(四)公共告示

 

 

服务中心将在园区内指定地点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通知、告示等服务信息,谨请业主关注。

 

 

业主请勿在公告栏上擅自张贴告示,

如对园区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投诉,

请以书面或电话告知服务中心。

 

 

第五章

 

 

紧急应变措施

 

 

一、停电

 

(一)发生停电事故,请立即向服务中心报告事故地点。

 

(二)保持镇静,尽量避免使用明火照明。

 

(三)建议业主及使用人准备手电、应急灯等照明应急工具放置在宅内,以备不时之需。

 

二、浸水

 

(一)遇浸水时:

 

1、业主及使用人发现浸水情况,应立即向服务中心报告事发具体位置以便安排及时抢修;

 

2、如果渗水地点在相临位置,应采取预防措施,不要触及电器设备,通过绝缘体切断渗水部位电器用具的电源;

 

3、业主及使用人如需疏散,应关闭门窗,并将重要物品及重要文件、电脑硬盘转移;

 

4、提防通电电线;

 

5、尽快离开水浸。

 

(二)浸水后

 

1、检查财务以确认损失;

 

2、逐渐抽去积水,以减少对物业造成更大损害;

 

3、清除住宅内、家具及其他地方的积水;

 

4、做好抢修的措施,须提高警惕,防止盗贼入宅;

 

5、请电工对相关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电路短路、漏电而引发的事故。

 

三、盗窃

 

(一)如有盗窃案件发生,应使用最近的电话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通知服务中心和保护现场。

(二)如有可疑事件发生,应立即通知园区安全管家队。

(三)尽可能准确详细的记录事件,告诉园区安全管家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公安人员及安全管家讲述事件发生或发现的经过、用电话报警时,需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待对方明确后,方可挂断电话。

1、报案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2、紧急事故的位置。

3、物业的构成及地址。

 

4、人员受伤与否。

 

5、财物受损情况

 

四、防风

 

当风暴或台风来临时,应采取下列防风措施,以保障个人人身及财物安全:

 

(一)绑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

 

(二)扣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

 

(三)将窗户玻璃贴上胶布,防止吹碎后,碎片四散,危及安全。

 

(四)切勿在玻璃门、窗附近停留。

 

(五)加固好窗外植物,将所有花盆、竹竿杂物及其他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搬回室内。

 

(六)检查沟渠,免受杂物阻塞,引致积水泛滥。

 

(七)将室外衣物晾衣架等收回室内。

 

(八)台风或风暴过后,若有玻璃破裂,须立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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