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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中学教务处制度

兴华中学教务处制度

教学工作要求

一、制订教学常规的依据和目的

教学活动是一种有规律、有组织的培养和发展学生智能的活动。

它既要受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所用教材的规定,又要受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特征以及现有智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更好地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对各科教学的指令性规定,使教学活动富有成效,从本校实际出发,在各学科教研组制定的教学常规基础上制定本校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是对教学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它具有规范性,是教学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检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教学基本要求

熟悉大纲,明确目的;注重基础,精讲精练;启发教学,培养能力:

联系实际讲求效率。

三、教学基本功要求

1、讲述语言要求:

规范、简练、准确、生动、形象,科学性、逻辑性强,声音宏亮。

2、板书要求;规范、正确、清晰、完整。

四、备课要求

(1)每学期第一周内,同年级、同学科使用同一教材的教师,必须在分析上学年或上学期教与学的基本情况和本学期的教育对象与教材的基本特点的基础上制订出本学期本学科教学活动统一的总体计划(包括教材重点难点、教学目标、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各教研组、备课组自留一份并交教务处备案。

(2)教师必须深入领会课程标准精神,研究教材的体系安排、知识范围、知识要点、具体要求,明确重点、难点和教学关键内容。

每节课必须有既符合常规要求,又具有自身特点的详细的教案。

(3)教师必须了解学生的知识现状,掌握具有共性的问题,尽可能了解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征、知识水平、接受能力、学习方法等,研究、确定适当的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4)教学内容要具体化。

针对每单元的教学所应传授的知识,培养和训练的基本技能和思想教育,精心考虑内容的安排,问题练习的设计,实验的程序,作业的选择,作业的讲评,及板书的编排等教学环节。

时间安排要恰当,即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和布置作业等时间应合理分配。

(5)备课必须有教学实施方案(教案),认真写好每一个课时的教案。

教案的内容应包括:

①教学目的(知识、技能、方法传授和思想教育等方面);

②重点、难点及解决重点、难点的办法;

③教法;

④教具;

⑤教学内容与步骤;

⑥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

⑦课堂小结;

⑧板书设计;

⑨后记。

对教学的反思与评价。

尤其是青年教师和见习教师应按上述九个要求写出详细教案。

(6)教师必须参加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一次,集体备课内容包括:

交流对教材、教法的分析情况,确定统一的单元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交流解决难点的办法,确定统一的单元练习及统一的单元进度,统一的单元测试题。

(7)教师必须尽可能的做好教学直观教具或多媒体课件资料的准备工作,有演示实验的课应做好准备实验,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状态。

五课堂教学要求

(1)教师应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效率,课堂教学力求中心明确.重点突出,讲解准确、清楚。

由浅入深地启发和开拓学生思维,全面把握课程的深度、广度。

教学中应积极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并辅以模型、实验、多媒体课件等手段加强教学的直观性,强化教学效果。

教学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各方面能力的培养,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其注意力集中,引导其积极思维,做到有利于学生的全面

(2)教师讲课要努力做到精神饱满、富于激情,要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条理清楚,有启发性和节奏感,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板书要工整。

无特殊情况教师一律站立讲课。

教师的提问应当简洁明确,使学生易懂好答。

学生在课堂上提出的问题,教师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时不能准确解答的,要在认真准备之后给予解答。

学生提出问题或回答问题后,教师应尽量给予鼓励性的评价,以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信心。

(3)教师既要讲好课,又要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对有违纪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教育或批评,绝对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侮辱和体罚。

教学中要求做到教书育人,结合教材科学地进行爱国、爱党、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重环保及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

重视学生健康心理和现代意识观念的培养。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学习动机,强烈的学习兴趣,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的生活情趣,健康的竞争意识,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4)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

不迟到,上课必须在打预备铃时到教室前等候;不早退,不得随意提前下课或随意离开教室,违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不拖堂,加强课堂教学的计划性,下课铃响后,应马上结束讲课,不侵占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

教师不得私自随意停课或占作他用。

因故不能授课,必须报请所在年级组长,并经教务处批准同意,提前做好安排。

六、作业设计和批改要求

(1)、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教学重点和学生实际拟定作业内容及数量。

要讲究作业题目的典型性,力求精练。

(2)、作业题要力争在课内完成一部分,另一部分布置在课外,优生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区别对待。

为了要求学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作业,教师应了解当天学生的课业负担情况,以利于培养学生“当日事当日完毕”的良好习惯。

布置作业的学科和时间比例规定如下(课时:

作业时间):

语文1:

0.5;外语1:

0.5;数学1:

0.6:

物理1:

0.5;化学1:

0.5。

其余学科要求课内解决问题,一般不予布置课外作业。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按时独力完成作业,因故未能按时完成的应向教师报告,对作业不认真甚至抄袭作业者,教师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3)、批改作业要及时,一般应在下堂课前批改完毕。

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缺点,签写意见,注明时间。

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

对作业中具有共性的问题要及时讲评,个别学生的问题应具体指导、解决。

(4)、作业要求教师亲自批改,原则上要全批全改,详批细改。

(5)、作业的批改一律用红笔,书写要工整,批语要严肃通顺。

批改要有鲜明,统一的符号。

(6)、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本课程平时成绩。

七、课外辅导要求

1、课外辅导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兴趣、特长的重要途径和机会。

每位教师应利用自习课和课余时间,给学生答疑或进行特长辅导。

课外辅导要特别注意对学习有用困难的学生的辅导,要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赶上来。

2、教师要主动与班主任联系定出下班辅导时间,一般应采用个别或小组形式加强辅导,严禁将辅导课变成全班控堂讲授课.

3、各学科组要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以开阔学生的知识,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及各种能力为目的,如科技、文学、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等方面都可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形式要求多样化,内容丰富,有时代感。

4、积极参加各种级别、各种内容的竞赛活动,应组织以学科或年级为单位的竞赛辅导小组,辅导重在开拓思路、提高能力、培养兴趣、积极参入。

学校将对参赛成绩纳入教师的考核内容。

5、教师应将辅导纳入教学计划,学期初将计划送教务处,经审批同意后实施。

辅导应做到辅导老师、学生、辅导资料、内容、地点、时间六落实。

每次活动都应有教案和情况登记,辅导要求出成果,每学期结束,由教务处检查辅导情况。

八、课程考核要求

(1)、考核必须以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为依据,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测试题要坚持标高,不能降低要求。

(2)、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要控制阶段单元测试次数。

(3)、对测试的范围特作如下规定:

期末考试为本学期的教学内容。

(4)、为了控制试题内容,对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的考试时间特作如下规定:

语文120分钟: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等学科各90分钟:

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各60分钟。

(5)、为了减轻学生应考负担,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理等学科的学期或学年考试(考查、调查)提前于学期或学年总复习前一周内由科任老师组织进行(以上课程任何时候不进行期中考试)。

其余各科如没有特殊原因,则参加统一考试。

(6)、学期成绩计算办法规定如下:

平时与期末考试成绩各占50%。

(7)、每次阅卷后,要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教学措施,并向学生认真进行质量分析,既要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也要吸取失败的教训。

(例如命题的要求不恰当,脱离学生实际;或命题要求恰当而学生质量未达到应有的水平;以及命题错误等等)。

对学生学习的质量作出客观的评价,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指出学生的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

工作,使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或考查。

(8)学生成绩不及格者,在下一学期开学前进行补考,补考只进行一次,补考成绩按及格或不及格两个等级进行记录。

(9)严肃考风考纪。

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如有多人作弊,而监考人员未发现,监考人员做他事情等违反监考纪律情况,要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监考教师要杜绝各种形式的作弊,教育学生遵守考试规则,对违反考试规则的学生,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报学校处分。

考试完后,仔细清点试卷,交有关教师。

认真填好监考记载表交教务处。

 

教师课堂常规

1、教师必须在上课前一分钟到达教室,检查学生的课前准备情况,创造良好的教学气氛。

2、上课铃响,教师进入课堂走上讲台,示意值日生喊“起立”。

教师检查学生起立和行注目礼的情况,然后老师向学生问“同学们好!

”,学生坐下后,教师开始授课。

课堂礼仪过程要求简短、庄重、亲切。

3、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讲课,示意值日生喊“起立”,待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

如有听课人员,教师应示意听课人员先行。

4、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不拖堂,中途不得走出教室。

未经教务处允许,不得坐着讲课。

课后有眼保健操,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待完后方能离开教室。

5、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教师不能私自调课。

确需变动,请示教务处,由教务处分别给调课教师双方学生、班主任下调课通知单,以示课表的严肃性,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流畅、清晰、准确、生动。

7、板书设计合理、字迹清楚、工整,规范。

8、教师对任教课内的常规纪律负责,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管教管导。

对学生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情况突出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9、教师讲课应目的明确,内容正确,方法恰当,教学容量适当,提高教学信息的有效性,把握好课堂教学节奏。

动手实验课或演示实验要课前作好准备工作。

10、教师讲课要做到“四个结合”的原则:

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结合:

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结合;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地位结合;面向全体与因材施教结合。

11、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语言文明,语言规范,不得讥讽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课堂。

12、在实验室和专用教室上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特别注意学生安全事故的防范。

 

集体备课制度

1、备课组是本学科组教学研究和实施学校教学计划及教研组工作计划的最基层的教学单位。

2、学校要求实行集体备课制度,凡同年级有两位以上教师任课的学科均成立备课组,设组长一人,每周安排两节课为集体备课时间。

3、备课组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定本年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目的、进度和重大教学活动安排)。

4、集体备课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提高年级整体教学水平的重要环节,备课组长要组织好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的要求:

一要有中心发言人:

二要学习教学大纲或考纲有关单节,并集体研讨,分析一课(章、节)的教学目的、重点、难点,疑点、教材与学生实际(包括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研究)、典型例题(事例)、教法等问题;三要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严格考勤。

5、抓好对该学科优秀学生,中、下等学生的课外个别辅导工作。

辅导要做到“四定”:

定人、定时、定地点、定内容。

6、备课组成员和备课组长有帮助、培养本备课组青年教师的责任。

7、做好各单元测验、阶段考试、期末考试及补考的命题制卷、判卷评分及试卷分析、评价工作。

8、组织好备课组内教师互相听课,完成每学期的公开课、研讨课任务,对一些突出的教学问题及时进行开会研究。

9、充分发挥本备课组教师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或第二课堂选修课活动。

监考制度

凡本校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均有承担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考试监考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证本校各级各类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希望监考员遵照执行:

一、监考员必须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获得由主考颁发的《监考员聘书》,必须持证上岗。

二、监考员应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

监考过程中严禁吸烟、聊天、看书报、打瞌睡、擅离考场;严禁不按监考规程和统一指令组织考生考试。

如发现上述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三、监考员应主动执行回避政策。

严禁作弊或泄露与考试有关的秘密。

否则,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四、监考员要按照监考表的安排,准时参加考务会和监考工作。

不准私自调换考场、监考场次,或找人代替;不准迟到、缺勤,有事须提前三天向考务主任请假,特殊情况须向主考报告。

五、有下列现象者,除点名批评外,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1、参加考务会迟到扣5元。

2、未经允许不布置考场者扣5元,从当月工作量中扣除.

3、监考迟到5分钟以内,扣20元;

4、无故缺勤,除扣除当场次监考补贴外,当月工作量扣100元,并取消一年的监考员资格。

5、不按操作规程监考及违反监考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有舞弊、泄密、渎职等行为的,取消三年的监考员资格,并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一年内没有违纪现象的监考员,在今后的监考工作中给予优先安排,并作为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更好的使我校学籍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

一、新生入学

1、凡初一新生入学,由学生持入学通知书、身份证、户口、住房证、家长计划生育证明等证件到学校教务处审查,地段内学生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地段外学生按规定办理交费手续后经分管校长批准,填写注册单、学籍卡、学籍表交教务处存档。

2、新生入学四周内,经复查合格,方可取得正式学籍,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等,将严肃处理。

二、转学

l、凡符合规定条件、需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家长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填写转学申请,分管校长签署意见。

对于范围外需要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从严掌握,井按有关规定缴纳一定费用。

2、因家长调动等特殊隋况需转出的学生。

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并出示有关证明和转入学校的接收证明,经教务处审查,分管校长签字,由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3、转学一般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三、休学、复学、退学

1、凡办理休学、复学、退学等异动手续的,均需填写《中学生异动表》。

为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初中一律不办理退学手续。

2、学生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需休学半年以上的,经家长申请,附市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建议休学证明、化验单、药费结算单等原始证件交教务处审查,分管校长签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准予休学,休学期限在一学年内,不准随意提出复学或降级就读。

3、复学。

休学期满,持休学证明和医院复查的健康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教务处出具编班通知到班,方可报到上课。

四、毕业

1、初中毕业证、会考合格证、九年义务教育证、结业证的发放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必须规范管理。

经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教务处审查造册,校长审查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查验印,方可生效。

2、历届毕业、肄业学生需补办学历证明的,严格执行省、市教育部门规定,不发证书,只出证明。

五、学生档案和管理

1、学生档案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员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建档,专人管理,为学生转学、升学、就业等提供完整档案。

2、外单位到我校了解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同校教务处协商,方可接待。

毕业学生情况证明,由学校档案室提供,经主管领导审查验印,方可生效。

3、本校在籍学生档案资料,由教务处管理。

已毕业学生档案资料,由学校档案室管理,资料一律不外借,也不允许随便涂改。

4、凡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要记入学籍档案。

凡是违反学校纪律和国家法令给予处分的要记入档案。

教务处办事程序及规定

为了使教务处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办事程序或规定:

一、请假

按《兴华中学请假制度》执行。

二、调课

私事一般不调课(请事假例外),若需要填写申请,交教务处审批。

公事需凭上级部门的通知,于调课的前报教务处,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员下达调课通知给有关老师和相关班级、班主任,调课所涉及的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调。

特殊情况下由教务处授权给级组长。

私事程序:

教师申请——教务主任审批——教务员调置——通知相关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公事程序:

教务主任审批——教务员调置——通知有关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三、停课

遇特殊情况(如竞赛辅导、参赛等)需个别学生、个别班级及至全校停课时,老师(级组长)须报教务处(教务处报校长批准),经批准后,由教务处通知有关老师和班级等。

程序:

教师——教务处主任——校长——教务处——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四、代课

教务处若安排教师代上因公事或生病教师的课,则发代课通知给代课教师。

课程表规定的自习课或临时的自习课,若科任老师要求上,则须先填写代课登记表,注明代课原因,交教务处审批、备案。

程序:

教务处审批——教务员安排——发代课通知给代课老师——上课

五、课程安排

教务员按课程安排原则进行排课,有特殊情况需照顾的教师,在排课原则许可下可以提前向教务员提出,课表制订后,不再做个人需求的调整。

六、学生转学、休学和退学

学生转学(转进和转出,休学和退学)均需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名,然后交班主任、级组长签字,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

最后报校长审批,当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按规定由教务员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并通知班主任。

对此班主任要加强责任心,防止学生流失,若有流失班主任应负一定责任。

程序:

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级组长签字——教务处主任意见——校长审批——教务员办理——班主任执行

七、查阅及复印教务处存档资料

教师查阅教务处的存档资料需经教务员同意,并由教务员帮助查阅资料,资料一般不外借,若需要,填写借条,应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复印后及时归还。

八、入学插班考试

入学插班考试每学期进行,参加插班考试学生,应提前到教务处报名,并提供户口、住房和学籍等相关资料原件,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考试,教务处组织教师阅卷、评定成绩,教务处主任将成绩上报校长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学生录取后,由教务处、年级组长分配班级,到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程序:

当事人报名——教务处审查——插班考试——阅卷——教务处主任整理——校长确定——教务处落实——年级组长分班——班主任接受——当事人到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九、教学常规考试

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考试,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由备课组组织编写,收齐后交教务处印刷。

教务处负责编排监考、组织考试、阅卷和统分工作。

试卷一律密封装订。

考试时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签名领卷。

监考期间须遵守监考纪律,严格监考。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指定时间、地点组织老师集中阅卷。

试卷由备课组长领出,阅卷由备课组长负责,采取各年级自批和流水阅卷。

阅卷老师负责统分登分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统计,备课组长进行复核,复核后将成绩上交教务处,统分后的试卷返给任课老师进行质量分析。

成绩上交后原则上不改分,出现问题由备课组长负责。

程序:

命题教师——学科组长初审——教务处审核——文印室打印——教务处存放——监考教师领卷、监考、收卷——备课组长组织阅卷、复核——教务处统计——教师质量分析

十、电教室资料外借

程序:

教师填写借条——电教室借出——老师(不超过两周)归还——电教室注销借条

十一、体、音、美、卫工作

1、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以及体育、美术、健康、音乐教师外出进修学习活动先通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向校长建议是否派教师参加。

2、体育、美术、音乐、健康评选区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由科级提名,集体讨论推选出候选人报教务处和校长审核再向上级部门推荐。

3、体育、美术、音乐、健康凡需购置器材,申请活动经费、比赛经费等,均先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教务处核实,根据需要向校长提出建议。

由校长批示后与总务处共同购置,按照学校借还制度使用或开支。

4、年级小型体育竞赛活动经费,必须由年级组长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核实报校长审批。

 

功能室及仪器设备管理

实验室规则

1、树立严肃的科学态度,养成文明习惯,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和良好的工作和教学秩序。

2、服从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实验前要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器材、步骤和操作规程。

4、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小组入座,不得喧哗、打闹,未经老师许可,不得乱动仪器设备。

5、实验时必须严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仔细观察现象,详细记录结果,课后按时做好实验报告。

6、爱护实验器材,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或丢失仪器,应填写报损单,除照价赔偿外,还通知班主任。

7、实验结束时,要切断水源、电源、火源,清洗整理仪器,经老师或实验管理员检查后,填写实验使用登记本方可离室。

8、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9、如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报告教师,冷静地予以处理。

10、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

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由学校指派的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

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模范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与维修技术,保持仪器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3、加强对实验仪器、资料的保管,要做好防潮、防尘、防霉、防火、防曝、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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