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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基础施工暨大体积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编号:

SDCX/CJ/JLXZ-002

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工程

锅炉基础施工暨

大体积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漕泾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2007年12月

 

批准:

审核:

编写:

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工程

锅炉基础与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目的

根据本监理合同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锅炉基础与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用以指导本工程监理工作。

协调业主、施工单位及其他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监理合同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目标的实现以及搞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优良工程。

2、编制依据

2.1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书。

2.2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2.3锅炉房基础施工图。

2.4《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7《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于环境管理规定》。

2.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9《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2.10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有关国家规程规范。

3、工程概况

3.1项目名称

锅炉基础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3.2项目简介

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南端的漕泾镇内、杭州湾北岸。

厂址距市区57km,西距上海石化总厂约9km。

厂址的东侧分别是1000万吨炼油厂和100万吨乙烯工程,厂址西侧是规划中的杭州湾港区。

厂址区域一半在老大堤内侧,另一半在老大堤与新大堤之间围海吹填形成的陆地。

锅炉基础为大底板砼基础,宽57.30m(局部为60.30m、63.30m),长45.20m,厚4.75m,基础底标高-6.25m,基础混凝土数量12891m3,钢筋1510t。

锅炉基础支撑在435根PHC桩上。

锅炉基础上部设有主炉架短柱4只(平面尺寸4000mm×4500mm,顶标高±0.00m),每个短柱内敷设一组8个φ225×3mm预埋螺栓套管(插M68螺栓);锅炉基础大底板上设有空气预热器和尾部烟道平台基础,其与锅炉基础采用砼地梁连接;锅炉基础东西两面分别设有QTP1350与M1280D塔吊基础。

本工程0.00相当于吴淞高程4.70m。

目前场地地面自然高程在3.15m(吴淞高程)左右。

4、监理工作目标

4.1质量目标

满足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85%;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5%,;验收批高强螺栓检验一次合格率100%;力争基础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等级,争创“中电投集团燃煤机组的标杆工程”。

4.2进度目标

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加强工程进度动态管理,审核锅炉基础施工进度计划,及时纠正进度偏差,促进工程按计划均衡有序推进,100%的工程项目达到合同规定进度要求,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本锅炉基础工程所有的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期,满足工程的要求。

按计划工期完成锅炉基础工程的所有项目,满足总工期的要求。

4.3投资目标

4.3.1根据工程公司授权,认真做好项目分解工作,实现投资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将费用控制在承包合同范围内。

4.3.2加强工程进度款审核、索赔和反索赔管理工作,避免合同外费用的发生,力争将索赔减少到最低程度。

4.3.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及时严格按合同要求作好现场签证工作。

4.3.4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结算管理,桩基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公司确定的工程造价限额以内。

4.4安健环管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文化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4.4.1安全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3‰;

2)杜绝恶性未遂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含施工和生产设备);

4)杜绝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4.4.2职业健康目标:

1)不发生职业病;

2)不发生员工集体中毒事件;

3)不发生大面积流行性疾病。

4.4.3环保目标:

1)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合理利用能源,对环境、生态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施工期间生活、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3)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审查意见全部实施。

4)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争取零排放。

5)生产管理活动节能控制率100%。

6)相关方无投诉事件发生。

4.5合同管理目标

4.5.1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就是以筹建处、工程公司与承包商、供货商、调试单位等订立的合同以及合同条件为依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平、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而进行的监督管理。

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实现合同履约率100%,将合同索赔事项控制在最低水平。

4.5.2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收集工程中有关合同,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条款,建立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制度,规范监理过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地进行。

4.5.3负责将合同管理按照工期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款审核、索赔和反索赔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解,协助工程公司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管理,重点是保证参建各方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切实加强分包管理。

4.5.4依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审核工程量变更费用、合同价款调整费用,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4.5.5对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跟踪管理,解决有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公正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违约事件的处理提出监理意见。

4.5.6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记录合同执行状况,公正处理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等问题。

4.6信息管理目标

信息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源,是监理实施有效控制的基础,是协调各方关系的纽带,同时也是业主及工程公司决策的依据。

管理科学,集中存储,保证信息资料的真实性、系统性、时效性,将信息完整地传递给使用单位和人员,使项目实现最优控制,为进行合理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在本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全面采用P3管理软件及PAP系统,并配备足够的富有经验的P3管理软件及PAP系统管理专家与工程公司一起建立、运行、维护P3管理软件及PAP系统。

5、监理人员职责

5.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锅炉基础及大体积混凝土工程的监理工作,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来指导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5.2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3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出补救措施;

5.4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

5.5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

5.6认真签认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质检报告,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7核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

5.8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

5.9检查复试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质量和资料。

对施工承包商试验资质进行核查、审查施工承包商或项目法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并效验其所列的规格、质量、数量、厂家是否符合有关国家规定或设计文件规定,对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要进行出厂合格证、材料、材质、化验单的核定工作。

5.10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及各工序之间的结合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签收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证书。

5.11参加质量问题专题会,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5.12当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写出质量事故报告。

5.13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工程索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5.14整理和检查施工试验资料进行每月试验次数的汇总和合格率的统计。

5.15根据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整体工程的竣工的试验报告,负责组织验收。

5.16审核竣工材料、整理竣工资料。

6、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6.1负责编制锅炉基础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6.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6.3参与审查设计方案、结构形式、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电厂安全运行要求和国家及行业标准。

参加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复测成果,复验及抽查施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单、材料复验单、砂石料的级配,钢筋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6.4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6.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

6.6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和相关情况,并签署开工申请报告,发布开工令。

6.7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贯彻质管体系以及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立,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一、二、三级验收制度的健全和实施。

严格执行《电力基本建设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有关土建专业质量监督大纲和部颁发验评标准。

6.8审查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以确保施工单位和队伍具有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的能力并确保其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并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6.9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

6.10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检查试验人员资质、试验仪器、计量器具,是否满足部门检测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对施工中使用的计量设备、仪器及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定期检查,随时抽查;未经检测的测量仪器和检测期已过的测量仪器禁止使用。

6.11审查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6.12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锅炉基础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

6.13审查承包商编制的三、四级网络计划、满足一、二级网络计划进度要求。

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情况。

核批施工单位的修正计划;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6.14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运用现场巡视、旁站、随机抽查等手段对锅炉基础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实施现场监理,发现不合格项及时签署“工程联系单”和“不符合项报告”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提交“不符合项报告回复单”,经复验签署意见后关闭。

6.15认真执行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现场见证查验后签署隐蔽工程签证单。

按施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四级验收。

在进行四级验收前,须经三级质量验收签证,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记录等资料,提前一天向监理提交质量报验单,经验收合格及时签证。

6.16审定工作量,核查工作进度,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参与重大技术方案的制定,协助业主及工程公司选择最佳方案以节省投资。

6.17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及建议,杜绝不合理变更发生。

6.18负责锅炉基础区域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监理部编制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安全控制。

在审查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定后,允许实施重大施工项目技术交底,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并在技术交底签证单上签字;在施工现场有权制止“三违”责令违章人员改正,对技术性违章要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6.19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评定办法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6.20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施工监理信息,为上级、工程公司、业主、施工方及时正确解决出现的问题,提供有效帮助。

6.2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在所辖的工程监理范围内做到三个“凡事”,为工程留下完整可靠的原始资料,并协助施工方和业主办理竣工资料移交。

6.22按时填报《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及时报告工程进度、质量检验存在的问题、监理业绩,并就监理工作和工程管理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23围绕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业主和各方面的关系,使之能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明确责任,理顺关系,使本工程保质按期交工投产。

7、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

7.1监理工作措施

根据锅炉基础施工的具体特点,本着“公正、公平、科学、服务”的原则,采取“现场巡视、核查文件、跟踪检查、现场旁站”的监理方式,对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动态管理方法,即把“四控”工作分为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控制三个阶段采取必要的技术、经济、合同措施,作为施工监理的保证,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1.1事前预控

1)锅炉基础工程开工前审查开工报告、检查作业指导书、材料、设备到货、机械、劳动力组织、承包商资质和人员到位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相关图纸是否经过会审等,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预防性措施,签署监理意见后,有项目总监签发开工报告,并报业主。

2)编制锅炉基础施工及大体积混凝土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程序、监理目标和旁站计划,确定S点、W点和H点。

3)检查锅炉基础施工中所用的主要材料、加工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具备完整的合格证和技术文件,经复验监理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4)审查锅炉基础工程特殊季节施工措施,并提出监理意见。

5)建立施工图会审,施工技术措施审查和施工技术措施交底签证制度,参与图纸会审提出监理意见。

协助解决施工图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检查、督促、协调设计图纸交付进度,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要求。

检查施工方是否使用有效图纸。

7.1.2事中检查

1)锅炉基础工程开工后,按监理巡视制度,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锅炉基础施工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实施。

3)审核锅炉基础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计划。

对重要项目,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跟踪检查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在锅炉基础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标准、图纸、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5)审查锅炉基础施工方案及措施,参与试验前的检查验收、监督试验进行,确认试验结果满足工程要求。

6)重点关注锅炉基础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变更落实情况。

7)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情况时,及时制止并下发“停工指令”,上报筹建处、工程公司,杜绝重大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

8)监督施工方认真做好内部三级质量验收,未经三级验收合格,无自检记录或记录不全,不予验收。

9)经检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差异时,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提出监理建议及意见。

7.1.3事后把关

1)对锅炉基础施工完毕的分项或隐蔽工程及时按验收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进行验收。

2)配合质量检查部门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3)审查锅炉基础工程施工方提出的月度工程量,签署确认意见。

4)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按程序处理,参与一般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审查事故处理措施,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处理后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5)严格审查并签署施工技术资料。

7.2监理工作方法

7.2.1根据锅炉基础工程的具体特点采取“现场巡视(即:

监理人员每天除正常的验收工作外,每天至少到自己分管的施工点巡视一到两次。

在巡视检查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

1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标准、图纸、工艺等施工。

2施工的原材料、预制件、加工件、外购件等是否与图纸和技术合同的要求相符。

巡视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况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先口头说服制止,令其改正。

否则,签发整改通知单或停工令。

监理人员现场巡视和旁站监理结束后,要及时将所发现的情况记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重要问题还应及时向专业组长或总监汇报。

)”、“核查文件(即:

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之前,施工单位首先进行三级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工程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签证验收的制度,对施工单位的上报的文件要认真核查,审批。

)”、“跟踪检查(即:

监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全面检查施工质量状况,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给予建议与意见,掌握“人、机、料、法、环”动态,对关键施工工序进行跟踪。

)”、“现场旁站(即:

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程序及部位进行旁站监理)”监理,对工程采取动态控制。

7.2.2对锅炉基础及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全过程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管理方法。

即:

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建设投资控制、施工安全控制;工程信息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对所辖工程进行协调。

7.2.3确定“W、H、S”点,即:

重点部位见证点签字证实;停工待检点经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8、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8.1监理的依据

8.1.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8.1.2设计图纸:

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设计变更与修改要求;

8.1.3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8.1.4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要求。

8.2监理的任务

监理工程师对#1、#2锅炉基础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施工单位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9、监理工作程序及质量缺陷处理

9.1质量控制检查程序

9.1.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项目监理部,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施工。

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

2)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

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

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6)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9.1.2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施工单位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线和施工测量记录,当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线有问题时,施工单位应返工复测。

9.1.3中间检查:

1)中间检查的安排:

施工单位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部,以便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检查程序:

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在三级验收合格情况下,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报验单”并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

 

每道工序完工后

不合格(返工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进行三级验收

合格

填报工程质量报验单

不合格(返工进行整改)

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合格

9.1.4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1)旁站:

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监理日志。

2)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施工单位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有效,必要时,监理人员自行检查。

对于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理人员有权暂停使用;

3)现场测量:

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

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

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

9.2质量缺陷处理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9.2.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施工单位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9.2.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联系单”或是“不符合项整改单”,待施工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9.2.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10、锅炉基础施工质量控制

10.1监理准则

10.1.1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在施工前应将检查部位的质量要求、隐蔽检查的内容、数据、标注在施工图中(设计变更应有设计书面修改通知,并经总监办、业主审定),严格按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隐蔽验收。

10.1.2施工单位必须在三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复检。

监理复检前,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出具该区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和质量自检记录给监理核定,自检记录与实物不符,待整改合格后,再次通知监理进行核定。

10.1.3施工中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及时书面通知整改,并上报筹建处及工程公司。

10.2主要监理工作

10.2.1基础工程

1)事前控制:

根据勘察单位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单位的基础施工图纸及说明,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合理的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前,必须了解基础的详细情况,基坑边界周围应设排水沟及打设降水设施,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2)事中控制:

(1)机械开挖基坑时,注意基坑的放坡和支护,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2)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说明,若该土层富含丰富的承压水,须采用井点降水。

(3)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3)事后控制:

隐蔽工程须勘察、设计、质监、业主,监理等部门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2.2钢筋工程

1)事前控制:

(1)只允许使用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厂家的钢材,钢材进场后,先应用“工程材料报审表”表申报,通知总监理工程师验收。

经核验出厂合格证与所进场钢材的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相符后,旁站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监理在“工程材料报告单”上签字认可,该批钢材才能进行加工。

(2)用于钢筋焊接的焊条,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监理对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考查,对素质低、责任心不强、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班组及时提出撤换。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钢筋下料单应由技术主管审核方能投入加工。

2)事中控制:

施工单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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