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策划与管理考试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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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策划与管理考试复习

一、名词解释

1、工程项目

2、建筑物

3、构筑物

4、建设项目投资额

5、新增生产能力

6、施工项目管理规划

7、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制

8、施工项目进度控制

9、施工项目直接成本

10、施工项目间接成本

11、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12、隐蔽工程

13、预防成本

14、鉴定成本

15、施工项目管理效益评价

16、总价合同

17、单价合同

18、不可抗力

19、有形成本

20、无形成本

二、填空题

平时课堂上讲过的知识点,回顾基本知识点。

三、判断题

平时课堂上讲过的知识点,回顾基本知识点。

四、简答题

课后习题原题

五、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背景

某电信大厦的机电安装工程,由业主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某单位承接,同时将制冷站的空调所用的制冷燃气溴化锂机组、电气、管道等分包给具有专业施工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宏业公司负责安装,设备由业主提供。

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单位为总包单位,宏业公司为分包单位。

问题:

1、在项目开工前,总包单位项目部进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时,分包单位是否需要派人参加?

2、燃气管道安装前,应通过什么方式向什么部门申报告知?

3、在燃气管道焊接过程中,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一名正在焊接的焊工所持焊工操作证已到期,应如何处理?

同时该焊工原有此项目的合格证也已到期,应该如何处理?

4、宏业公司在制冷站安装工程完成,经自检合格后,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是否符合程序?

5、工程验收一年后,周围居民向环保部门投诉,制冷站的冷却塔夜间噪声很大,同时业主发现制冷站内管道滴水,试问业主应找谁处理?

费用由谁承担?

分析:

1、应派人参加。

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总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各层面和分包方有关管理技术人员参加。

2、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七种为特种设备。

该工程中的燃气管道安装属于压力管道安装范畴,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在施工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属于无证操作,应立即停止该焊工的焊接工作,对到期后该焊工施焊的压力管道接头,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处理。

在机电安装工程中焊工、起重工、电工、叉车工、架子工等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制定的一系列办法和制度,强制性地使从事危险环境作业的工人通过培训取证,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以保证在危险环境下的安全作业。

另外该焊工所焊接的压力管道属于特种设备,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对焊工培训、考试、发证及上岗进行管理。

该焊工的焊接项目合格证到期,已不具备继续焊接的资格,应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焊接。

所以应对到期后该焊工施焊的压力管道接头,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处理。

4、不符合程序。

分包单位对开工、关键工序交验、竣工验收等过程经自行检验合格后,均应事先通知总包单位组织预验收,认可后再由总包单位代表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

5、在保修期内,由总包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管道滴水保修,费用自理;协助业主修理冷却塔,费用由业主承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供热和供冷系统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个采暖期或二个供冷期,所以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业主可以找总包单位进行处理。

总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或自行对管道滴水渗漏现象进行保修处理,费用自理。

冷却塔属于甲供设备,本身质量有问题,不属于施工单位工程保修范围,但施工单位应协助修理,费用由业主承担。

(二)案例背景

某钢厂改造其烧结车间,由于工期紧,刚确定施工单位的第二天,施工单位还未来得及任命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经理部,业主就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管理规划,施工单位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提供了一份针对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深度满足管理规划要求,但业主不接受,一定还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管理规划。

问题:

1、项目经理未任命和项目经理部还未建立,就正式发表了施工组织设计,其程序是否正确?

2、业主一定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管理规划,其要求是否一定正确?

3、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请简述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规划目标及内涵。

4、试说明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控制原则。

分析:

1、程序不正确,公司还未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还未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无人审核和批准,不能发表。

2、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代替施工项目管理规划,但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深度应能满足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要求;冶金建设工程中,实际上一直使用施工组织设计代替项目管理规划;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说明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深度已达到项目管理规划的深度要求,不必再编制项目管理规划。

3、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规划目标及内涵有:

a.规划目标包括项目的管理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条件分析及其他内容等;

b.内涵包括施工部署、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和其他文件等。

4、项目管理规划的控制原则为:

实现最优化控制;动态控制;主动控制;全过程控制;全要素控制;建立大控制系统的观念;要对规划的实施明确项目经理部各岗位职责、对执行进行检查分析和改进,进一步进行总结。

(三)案例背景

某大型钢铁企业为增加高附加值品种,提高产品档次,拟投资建设一座轧钢生产线。

某冶建企业通过投标承揽了该工程,并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

该企业对工程实施管理的基本程序为:

①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②编制投标书并进行投标;

③签订施工合同;

④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⑤确定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部主要领导人员;

⑥项目经理接受企业法人的委托组建项目经理部;

⑦以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开工前的施工准备;

⑧施工阶段,由项目经理部进行现场管理,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⑨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经理部整理工程资料并进行结算等工作。

问题:

1、上述施工项目管理基本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为什么?

2、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有哪些异同点?

分析:

1、背景中给出的程序中④放到⑥,原⑤、⑥变为④和⑤,即在确定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部主要领导人员,项目经理接受企业法人的委托组建项目经理部后再来由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这是由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在对施工合同、施工条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认真分析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写,是项目经理部用于指导现场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在项目经理部组建完成后,开工前进行编写。

2、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主要依据:

a、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b、企业管理层对招标文件分析、研究的结果;

c、工程现场技术经济调查情况;

d、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e、市场信息;

f、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意见。

3、项目管理规划可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它们都是指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编制的时间段不同。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在投标前由投标企业进行编写,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则是在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由项目经理部编写。

b、编写依据不同。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在投标前编制,编写依据见答案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在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其编制依据是: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工程现场调查、本企业情况等有关资料。

c、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不同。

项目管理大纲主要为满足编制投标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需要编制,是施工企业是否中标的关键文件之一。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为满足施工项目准备和实施的需要而编制,突出了施工项目管理目标的控制,主要用于指导项目的实施管理。

d、规划目标不同。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目标包括:

项目管理目标、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期目标、项目安全目标、项目成本目标、项目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条件及其他内容。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目标包括:

施工部署、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资源供应计划等其他内容。

(四)案例背景

某公司为总承包一级企业(简称甲方),承包一个综合办公楼工程,该工程地下两层,地下工程支护方案甲方委托给具有设计资质的某设计院承担(简称丙方)经业主同意,地下工程施工给具有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完成(简称乙方)。

丙方完成支护方案施工图后,直接给了乙方进行施工,在乙方挖土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边发现裂缝,及时以书面报告通知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所有人员。

甲方项目经理以施工工期要求为由,没有落实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当通知接到两个小时后,基坑倒塌,造成5人死亡,19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后经调查,勘察资料不准确,造成设计人员取值错误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故乙方将丙方告上法院,要求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问题:

1、该项目的分包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2、丙方将施工图纸直接给乙方是否正确?

3、乙方将丙方告上法院是否符合程序?

4、该事故为几级事故?

5、乙方应采取哪些法律程序?

分析:

1、该项目甲方将支护方案设计交由丙方承担,丙方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业主同意,该分包合法。

甲方将地下工程交由乙方承担不合法,因为基坑为主体工程,不能分包,不符合建筑法。

2、丙方把施工图直接给乙方不正确。

因为丙方是与甲方签订设计合同,且基坑支护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后实施。

3、乙方将丙方告上法院不符合程序。

因为乙方是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且甲方项目经理没有执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4、该事故属重大伤亡事故。

因为一次伤亡5人(大于3人小于10人),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

按工程事故分类属重大事故。

5、乙方应按法律程序将甲方、丙方、勘察方一并告上法庭。

因为伤亡事故因甲方项目经理没执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也没有进行调查分析,深基坑倒塌是设计强度不够造成的,故属丙方责任,但勘察方与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案例背景

某机电安装公司承接某钢厂高炉热风炉施工任务,为降低成本,项目经理购进了廉价的不合格电缆,并隐瞒了工地甲方和监理人员,工程完工后,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单位使用,过了保修期后的某一夏季,当工程满负荷运行时,出现电缆发热,并造成停机。

问题:

1、为避免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了解对哪些因素进行控制?

2、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原因是项目经理组织使用不合格材料,为了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应如何对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控制?

3、该施工电缆过热引起机组停机,已过保修期,施工单位是否对该问题负责,为什么?

分析:

1、影响施工项目质量因素的主要有5个方面(5M):

即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施工单位应针对上述因素进行控制。

2、人,作为控制对象,是能避免产生错误;作为控制的动力,是要充分应用动力的积极性,发挥人的主导作用。

3、虽然已过保修期,但施工单位仍要对质量问题负责,原因是,该质量问题的发生,是由于施工单位采用不合格材料造成,是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隐患,不是因使用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因此不存在过了保修期的说法。

(六)案例背景

某建设工程合同工期为17个月承包商编制的初始双代号网络计划如图1所示:

问题:

1、由于工作合同工期为17个月,承包商编制的初始双代号网络计划如图所示,由于工作A、I、J均为钢结构安装工程,必须使用同一台300t吊机,则该施工计划应如何调整?

2、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能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300t吊机在现场闲置时间为多少?

3、承包商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因业主原因致使工作I拖延了2个月,承包商自身原因致使工作M拖延了1个月,事后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工期延期申请,请问承包商能够获得工程延期多少时间?

为什么?

分析:

1、调整的计划如下图所示300t吊机施工顺序为A、I、J可满足要求。

2、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计算工期为17个月,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300t吊机在现场闲置时间为:

A-I:

ES1-EFA=5-4=1月

I-J:

Esj-EF1=10-9=1月,合计闲置时间为2个月.

3、由于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使工作时间拖延导致总工期延长的,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期延期,由于承包商原因使工作时间拖延导致总工期延长的,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延期。

根据以上原则,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的延期计算见下图所示.

(七)案例背景

某高炉工程在工程开工前,业主与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就施工进度安排取得了一致意见(进度计划见网络图),施工过程E和G工作共同用一台塔吊。

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图纸送达延误致使B工作推迟10天,如下图所示。

问题:

1、在原计划网络图的条件下,计算计划工期关键路线,并说出如果先E后G工作使用塔吊,塔吊的合理进场时间。

2、用图示说明先G后E工作使用塔吊的工作关系。

3、在B工作延误条件下,采取先E后G工作使用塔吊,用图示说明工作关系,并确定B工作延误对工期变化是否有影响。

4、在B工作延误10天,塔吊使用顺序为先E后G的条件下,业主提出为确保工期将J工作压缩5天,是否可行?

若可行,施工单位提出下列要求:

J工作压缩5天增加赶工费25000元,塔吊闲置15天每天补偿塔吊租赁费600元;由于B工作延误10天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损失等综合损失45000元。

施工单位上述要求是否合理?

分析:

1、经计算计划工期为100天,关键线路为A、D、G、J、K。

如下所示。

采取先E后G的塔吊工作顺序,塔吊正常进场时间应为26日晨,但E工作完成后等待G工作开始塔吊闲置5天,因此塔吊自第31个工作日进入现场工作后恰好与G工作开始日期衔接。

塔吊进入现场的合理时间为30日晚或31日晨。

2、先G后E使用塔吊的工作关系图如下图所示:

3、B工作延误10天时,经计算总工期为105天,与原工期相比延误5天,如下图示。

此种情况下关键线路为:

4、B工作延误10天,塔吊工作顺序为先E后G时,J工作位于关键路线上,将其工作时间由35天压缩为30天,总工期仍为100天,所以此措施可行。

由于压缩了工作工期属于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合理性要求范围,压缩工期后与原计划工期100天相比无变化,所以赶工费不予补偿。

在B工作延误的条件下,塔吊采取先E后G工作顺序时,塔吊闲置时间为60-25-10-15=10天,因此需要补偿塔吊闲置费用600元/天×10=6000元。

由于B工作延误的损失费45000元应予补偿。

总计应补偿费用45000+6000=51000元。

(八)案例背景

某钢厂铁水倒罐站,其倒罐坑底板和侧壁设计采用的是C30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底板厚度为1300mm,侧壁厚度为1200mm。

铁水倒罐坑的功能要求是热态作业区,坑内不能有水存在,否则将影响投产后的安全生产。

吸取以前倾翻基础漏水造成钢水爆炸的经验教训,甲方要求施工单位要在确保甲方正常生产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并确保倒罐坑的施工质量。

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施工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严重的质量事故,倒罐坑侧壁出现了漏水现象。

为此,施工单位收到了监理公司下发的(质量控制类)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通知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要确保抗渗漏处理的施工质量,堵漏施工完必须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不得再有渗水现象。

问题:

1、简述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和基本要求。

2、工程质量事故成因的基本因素主要有哪些方面?

分析:

1、a)事故处理程序:

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发生时间、性质和现状),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临时措施;

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要求承包商提出处理的措施或方案;事故处理:

监督事故处理措施或方案的实施;检查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b)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可靠,不留隐患,处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满足使用功能。

2、工程质量事故成因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违背建设程序;违反法规行为;地质勘查失真;设计差错;施工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制品及设备;自然环境因素;使用不当。

(九)案例背景

某工程公司承建的酒钢集团榆中钢厂高线的步进梁式加热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并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由于轧线设备制造工期延误,使得整个工程项目无法按预计日期进行竣工验收。

问题:

1、上述背景中该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能否组织竣工,并向业主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

2、一般竣工验收可分为哪几个步骤进行?

3、项目经理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几天,向业主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4、正式竣工验收前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开始正式竣工验收工作?

5、正式竣工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分析:

1、一个冶炼工程可能是由多个工程组成的一个建筑项目群体。

上述背景中某工程公司承建的是一个建设项目(单项工程),作为单项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可以组织竣工,并向业主办理竣工工程验收和移交手续。

因为设备制造引起的延误工期不是本单项工程的问题。

2、一般竣工验收可分为两个步骤进行:

1)由承包方进行的自检;2)正式验收。

3、项目经理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业主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4、正式竣工验收前应在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后,即可开始正式竣工验收工作。

5、正式竣工验收包括: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2)组织验收工作;3)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并办理工程移交;4)进行工程质量评定;5)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6)办理工程移交手续;7)办理工程决算。

(十)案例背景

某承包商承包的一项烧结工程,烧结成品筛在设备调试时,发现混凝土平台与设备产生共振且振幅过大,分析原因是设备承包商的设计有问题,于是承包商花费15万元进行了设备改装加固处理后,平台不再振动且不影响其他设备。

问题:

1、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定性?

2、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可分为哪三类?

3、何谓返工处理?

4、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有哪几种?

5、事故检查和鉴定的结论可能有哪些?

分析:

1、本质量事故是由设计原因造成的,属于技术原因,处理花费了15万元,属重大质量事故。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2、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下述三类:

a.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设计、施工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b.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主要是指由于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而引发的质量事故;

c.社会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主要是指由于社会、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

3、当工程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安全和使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方法纠正所出现的缺陷情况,可以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即拆除已施工的工程,进行重新施工。

4、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包括:

修补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不做处理。

5、检查和鉴定的结论可能有以下几种:

事故已处理;可继续施工;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加附加的限制条件;对耐久性的结论;对短期难以做出结论者,可提出进一步检查的意见;其他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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