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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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
税务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组织保证,是实现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载体,是党联系税务干部的桥梁和纽带。
为加强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各机关科室、基层税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范,并作为日常对党支部的考核依据。
一、基层党支部的性质、任务和作用
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基本纽带,是基层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是发挥“战斗力”的堡垒。
基层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组织党员带头学习税收业务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注重改善知识结构,加强知识储备,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积极开展党性实践活动,了解党员、群众诉求和建议,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其中的优秀人员,发挥好表扬、激励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税务事业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严格落实教育、考察、发展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在优秀青年团员中发展党员。
(七)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抵制、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
(八)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努力提高本单位政风行风水平。
(九)积极领导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凝聚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推动、促进社会和谐。
基层党支部的作用:
基层党支部必须努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领导基层全面建设的能力,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单位工作实际,围绕保证基层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这一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其战斗堡垒作用强的标准:
政治方向坚定。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集体领导务实。
“一班人”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合心合力,求真务实,实施正确的领导,工作成绩显著。
党群关系密切。
能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排忧解难,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
党员作用显著。
严格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处处做表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前进。
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做到:
1、打牢“五个基础”:
健全组织。
健全支部委员会,坚持党员标准,控制党员数量,提高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党小组在管理党员中的作用。
统一思想。
全面宣传、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经常深入地向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用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使广大党员成为自觉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努力工作的模范。
端正作风。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以身作则,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
严守纪律。
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遵纪守法,令行禁止,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落实制度。
严格落实党支部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生活制度,运用制度对党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依靠制度调节党内关系和矛盾,发挥制度的制约作用和组织的监督作用。
2、坚持“七个经常”:
经常地进行教育;
经常地加强监督;
经常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经常地整顿纪律;
经常地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分子;
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
经常地发扬正气、抵制歪风。
3、提高“四个能力”:
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调节矛盾,克服困难,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领导基层全面整改的能力。
发现本单位不足,针对性地采取各项措施,及时调整、完善、提高。
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
热爱党的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身素质较高,熟练掌握和运用“六会”基本功,成为支部建设的“行家里手”。
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
党员通过自身的模范作用,把群众团结、吸引到党的周围,自觉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
“六会”:
会做党务工作,会讲党课,会依靠组织制度管理和监督党员,会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发挥共青团和工会的作用。
二、基层党支部的设立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和其他相当的基层建制单位,都应建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组建党支部,须写出书面请示,经机关党委会研究通过,局党组批准。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
建制单位的缘由、工作情况、人员数量、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量等简要情况、成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经过、支委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等。
基层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选出的支部委员会组织各项活动。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名额,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多少和工作需要,由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原则上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人至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
党员人数不足7人(含7人)的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仅设正、副书记;设立委员会的支部除正、副书记外,可酌情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生活和保密委员。
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和副书记,应报机关党委核准、党组报备,其他委员和分工也应一起报机关党委备案。
正、副书记在未得到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可作为临时召集人暂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如果批复有出入时,则应按上级党委决定执行。
支委会一般应以部门领导为主,以吸收部分工会小组长和团支部书记组成,党员数量多的单位可吸收个别骨干党员参加。
支部委员会应推选党性强、品质好、热爱税收事业、积极工作,有两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应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支部委员会有缺额时,除个别情况上级党委指定外,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如果已接近支委会改选时间,可以待改选时一并解决。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期满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无特殊情况,经上级党委批准进行选举,不得任命和指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也应该按上述规定,按期改选支部书记。
为了便于组织和指导党员活动,保证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每组选举组长一人。
党员不足3名的支部,可不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进行。
为执行专项任务(时间两年内)而临时组建的单位,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经机关党委同意、党组报备,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不能讨论决定发展党员、转正等重大问题,如需要报原单位办理。
组建半年以上的有奖励权,半年以内的,对其人员如需给予奖励时,可介绍给所属人员的原单位,由原单位酌情奖励。
临时党支部在执行任务结束后,即行撤销。
三、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组织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落实好党支部议事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研究本支部在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相关决议、文件方面的举措和情况,制定各项工作计划,撰写、讨论并通过工作总结,积极营建和谐、活跃的党内民主氛围;主动协助行政班子出谋划策,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中心任务;听取党内外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内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遇有重大紧急事项可以即时召开。
同时,负责检查和督促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及时与班子成员通气,发挥集体作用解决支部发展中的问题。
年末和换届选举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向全体党员报告支部工作。
2、落实好每月两次的政治学习制度。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严格落实党员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每季度一次党课教育制度。
组织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专题教育活动,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政治理论教育计划,做好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带头学习税收业务以及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督促、鼓励本单位党员、群众做到全年理论学习不少于96小时,每周个人学习时间不少于10-16小时。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严格落实每月一次党日活动制度、每半年一次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正确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运用民主权利,督促党员履行党员义务。
4、积极组织开展以“双结对、双体系、双关爱”为内容的党性实践活动。
切实做到每季度与结对帮困助学对象联系一次、每半年到帮困助学对象家庭走访一次,了解帮困助学对象的切实困难;听取本单位党员、群众的诉求,解决和反映合理化建议、意见,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动员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真正体现关爱党员、关爱群众,推进精神文明创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
抓好“三责四日”活动体系和“三联系三测评”制度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每周“领导接待日”、每月“党员活动日”、每季“民主议事日”、定期“在职党员社区奉献日”,切实达到干部思责、党员知责、群众问责的要求;落实支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联系体系;定期开展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机关党委活动。
注释:
(1)“双结对”活动是市委按照“高兴、放心、凝聚、覆盖”主题活动要求,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全市党员开展以“一个机关党支部与一个困难群众结对,一个机关党组织与一个基层单位及其党组织结对”活动。
各党支部做到每季度与结对帮困助学对象联系一次、每半年到帮困助学对象家庭走访一次,了解帮困助学对象的切实困难,并及时登记。
(2)“双体系”活动是按照市委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建立“三责、四日”活动体系和“三联系”、“三测评”制度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实践活动。
“三责”是指干部思责、党员知责、群众问责,主要由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根据实际情况和测评结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思想根源,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四日”是指每周“领导接待日”、每月“党员活动日”、双月“在职党员社区奉献日”、每季“民主议事日”,并做好及时登记。
“三联系”制度,要求每个党委班子成员联系1-2个支部,每个支部班子成员联系3-5名党员,每个党员联系5-6名群众,具体数量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要做到全面覆盖。
“三测评”制度,要求党支部每半年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书面测评等形式,开展“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党委”活动,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员和考核支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3)“双关爱”活动是指关爱困难群众,建立党员帮困扶助机制;关爱困难党员,建立党内关怀互助机制。
①关爱困难群众,建立党员帮困扶助机制。
要求各党支部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通过长期结对的形式,促进就业、扶助就学、共同助困、积极助老,切实帮助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
②关爱困难党员,建立党内关怀互助机制。
对于生活上困难的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掌握情况,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和结对帮扶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在物资上及时给予提供帮助,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真正做到思想关怀、结对互助。
5、积极与行政班子共同做好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每半年一次干部队伍状况分析。
做到掌握思想动态,研究相应措施,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着力保持和加强党员先进性和税务干部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运用好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其中的优秀人员,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税务事业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关心其个人成长,搭好平台、建好舞台。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工作。
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考察制度、党员发展制度、预备党员转正制度;要做到党员发展有计划、有目标,做到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一次谈心并定期组织学习,对发展对象每季度一次考察,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
重视在本单位的优秀分子,特别是优秀青年团员中发展党员。
7、发挥党的纪律和处分制度的惩戒作用。
结合廉政预警机制,发现党员中的不良苗头进行及时警示和诫勉,督促党员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国法政纪,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得侵占国家、集体、企业和纳税人的利益。
支部副书记在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支部各项工作任务;书记不在位时代行书记职责。
(二)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积极配合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经常与党员谈心,了解其工作、思想情况,搜集和整理党员的现实表现,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主要内容有:
经常谈心,组织其参加一些组织生活,经常进行教育,并交给一定任务或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对象,要按规定定期考察并要及时向支部汇报培养考察的情况,接收新党员的主要程序有:
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综合整理有关材料、送报机关工委审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必须及时做好其转正工作,不能无故拖延。
4、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各项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检查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党支部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状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认真做好调查工作,采用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书面调查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和支委会的要求,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内容、形式、方法和具体的时间安排。
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既要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又要紧密结合本支部的实际,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宣传教育的形式可多种多样,如集中开会,运用电视、广播进行电化教育,举行文艺活动,出墙报和印发宣传资料等。
2、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计划,经支部委员会通过后,会同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加以实施。
学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形式方法以及落实措施。
组织党员学习的内容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党员教育,要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以增强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鼓动,统一党员群众的思想,激励党员群众为完成中心工作任务而努力。
4、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带领群众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开展有益健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四)纪检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分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支部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
1、及时向党员传达上级纪委重要文件、规定和通报,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材料经常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的情况。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和查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处分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
4、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5、协助支部书记开好半年一次的支部民主生活会。
(五)青年委员职责
1、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3、督促团员、青年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活动;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
4、做好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5、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生活和保密委员职责
1、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革命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分析研究发生泄密事故的规律性,做好防范工作。
3、协同行政部门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4、教育党员牢记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联系本支部实际,制订出支部群众工作计划和措施。
5、经常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虚心听取并及时地向党支部汇报,便于党支部定期讨论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党支部制度汇编
(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主要有会议议事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日活动制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等。
1、会议议事制度。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各税务所、机关党支部的主要议事制度是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议事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是党支部议事、决议、学习、交流的基本形式。
会议议事制度与党课制度合称“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最基础的工作制度。
)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表决原则、集体领导原则的具体体现。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和决定的,可随时召开;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支部党员大会内容主要包括: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工作报告,对支部书记的工作进行评定和监督。
(3)推荐发展对象,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讨论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处分,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党支部书记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书记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委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要求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决定重大问题时,参加党员大会表决的有选举权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有表决权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
表决形式可以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无记名表决等。
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职务高低,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其主要内容是党员日常学习、思想交流、讨论党支部相关议题。
2、思想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党员自身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和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和不良倾向。
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或党员组织生活会上汇报思想。
要求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长期在外的党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
3、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为了使该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可以采取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一般是半年召开一次;参加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如实汇报自己的现实思想情况,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
其内容主要是:
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党员。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应该在会前向党支部请假,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专题组织生活会或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需要上一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
4、党日活动制度。
各党支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每次活动不少于两小时;其主要内容包括:
上党课、组织生活会、义务劳动、党性实践活动以及其它各种党务活动,活动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总结。
5、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党支部结合廉政预警机制、党员测评工作,每半年对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现状进行一次分析。
分析前,要注意收集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见和反映,实事求是地对每一个党员和群众做出评价;针对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注意引导消极因素的转化。
必要时形成文字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二)党支部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
党课制度、党性实践活动制度、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度、党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党费缴纳制度。
1、党课制度。
党课制度是党支部以课堂教育形式对全体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教育的一种制度。
党支部至少每季度组织上一次党课,其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教材。
党支部每年根据支部党员队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做到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三确定,做到党课备课本、党员教育笔记本、党课和补课记录三落实。
2、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度。
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两次政治理论学习,全年完成理论学习不少于24课时,上级另有文件规定除外;在此基础上,党员制定出个人的自学计划,做到全年理论学习不少于96小时,每周个人学习时间不少于10-16小时。
(三)党员发展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主要包括: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党员发展程序、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把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是党支部组织发展的经常性工作。
为加强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严格把好党员质量关。
入党积极分子一经确定,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经常和积极分子联系、谈心,具体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