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修订11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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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修订1119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修订)

以往工程结算由于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缺少工程变更审批资料或设计变更图、工程量计算式等等,造成送审资料多次往返补充完善,浪费时间,加大评审工作难度。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提效率,重效益”,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结算进度,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制定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制订)。

一、结算资料基本要求

(一)分为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二大类,先讲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报告确认次日起3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单位逾期不提交结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发函催促承包单位,并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结算承诺书(见样本4-1),承包单位承诺已提供全部结算资料,不得再提供增加工程签证单及增加工程结算价的任何补充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或者出现资料前后矛盾的情况,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按最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原则进行结算。

3、资料签收清单(见样本4-2),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项目内容要写全,标注每项资料的页码范围。

4、招投标阶段应提交的文件:

招标文件(含补充资料、地质资料及交底、答疑纪要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图纸、补充说明等,装订一册)。

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可不必提交施工图;如果实际施工时的施工图与招标施工图版本不一致的,则须提交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施工图、投标文件(含报价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其EXCEL电子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5、施工阶段应提交的文件:

5.1、竣(交)工验收证书、工期如有延期应提供延期证明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延期申请时,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延期情况,如原因、起止日期、天数等)进行详细说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和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并加意见确认、竣工图应由监理签章确认(以下详细表述)。

5.2、桩基工程量汇总表(样本4-3、4-4等),其中桩基工程完整的原始资料,桩基检测报告,其它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备查;桩基工程原始资料应由监理单位签章、建设单位盖封面和骑缝章确认;桩基工程量汇总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章确认。

5.3、工程变更单,包括:

⑴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补充通知书;

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有关变更的会议纪要和往来文件;

⑶现场签证;应符合麻涌镇相关文件(如麻府[2013]28号,下文详细表述)。

⑷隐蔽工程变更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施工资料,如有含尺寸标识的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等;

⑸拆除工程应提供拆除前后的实物照片。

⑹桩基自然增减工程量可直接按变更处理,可以不办理变更手续,但按要求须提供桩顶、桩底、原地面等标高,见附表桩基工程量汇总表4-3、表4-4,〔桩基自然增减工程量是指因桩基持力层埋深变化引起的桩长变化而增减的工程量,除此之外的任何工程量增减如加桩、移位、桩径变化或桩基特殊处理(如溶洞处理等)均应办理变更手续〕。

6、提供签证明细表和投标清单报价表(含电子文件)。

7、工程结算书(下文详细叙述)。

(二)以下为建设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

1、送审单位应在如下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和初审,送交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送审单位主要对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核实把关,送审工程项目是否与其他工程项目存在重复结算内容。

序号

工程竣工结算报审金额

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5个工作日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55个工作日

2、送审资料应分别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送审资料中如果施工单位已提交的,建设单位核实后可不必提交;如果预算经我评审中心审核的,立项批文、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书及有关计价依据可不必提交。

3、具体要求详见送审办事指南,如送审资料签收清单、评审申请函(应由送审单位主管领导批示)、工程结算送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今后不再提出其它调整或补充结算要求;送审工程项目与其他项目不存在重复结算内容。

如有发生,则由送审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见办事指南附表样本4-12)、工程结算审核意见表,应提供审核情况的详细资料(如送审单位送审前已核减的,应提供计算书、相关的依据和文件等)、委托项目评审基本情况表(应填写工程概况说明,如工程规模、结算与预算或合同范围对比,主要变化情况,如:

增加了哪些内容,减少了哪些内容,共有几项变更,其中哪些经过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并另填写签证明细表;合同工期执行情况,是否有拖延工期,共延期多少天,办理手续批准延长多少天,多少天应按合同罚款等)、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变更工程的审批资料、经过评标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评标资料、立项批文(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施工图设计图纸(必须是原件,不得提交复印件)、施工图预算书(标底)及有关计价依据。

如果施工单位已提交的,建设单位核实后可不必提交。

4、结算时建设单位与原预算建设单位不相符时,需提供有关说明。

5、建设单位工程结算送审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均为原件,建设单位自留底稿,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无法提供原件的(原件已盖章完整)可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但必须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签盖骑缝章,封面盖章。

在送审过程中,送审单位(包括承包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要求补充有关结算资料的,评审中心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逾期提交的资料概不受理。

6、结算资料编制、装订必须符合归档要求;文字资料均按A4格式编制并按不可拆解、不可抽换的方式装订成册,每册应有目录,并打上页码,文字资料不得以散页形式提交(应审核单位要求提交的资料除外),装订成册的结算资料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封面、目录及骑缝章),以散页形式提交的结算资料每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结算资料应采用打印或不褪色的墨水书写,不得采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得涂改。

(三)以下为各专业应注意的问题:

(由评审中心其他工程师讲述)

1、建筑工程中应提供钻孔灌注桩桩基,工程预算以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时,须提供钻孔灌注桩的原始施工记录、基桩钻芯法试验检测报告和基桩声波透射法试验检测报告。

为了便于计算各类桩长,原始施工记录应如实填写,且须记录护筒顶、原地面及桩顶等有关实测的高程。

(市政工程中水下钻孔灌注桩须提供常年水位标高、护筒顶标高、护筒长度、原地面标高及桩顶标高等有关实测资料。

2、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工程预算以设计长度计算,竣工结算时,须提供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原始施工记录和桩基汇总表、桩基检测合格报告等。

为了便于计算各类桩长,原始记录应如实填写,并记录相关的管桩入土深度和配桩长度、送桩长度等。

3、在工程预算评审时,送审单位没有提供原地面测量标高及室内绝对标高,预算一般暂根据设计图纸如-0.45相对标高计算挖、填土方量。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动工前,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实测,否则结算时不予调整。

如工程预算中挖、填土方量较大的,且建设单位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实测现状地形地貌,预算中挖、填方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必须提供挖、填土的测量和计算资料,否则结算时扣除该暂定量的工程造价。

4、市政工程中道路应提供抽芯检测报告,以确定道路面层、基层的厚度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各类基层、沥青路面需提供弯沉值、压实度检测报告;混凝土路面需提供弯拉强度检测报告,备核查。

5、绿化工程竣工结算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5.1、验收抽检记录表;

5.2、苗木统计分析表,预算工程量、竣工图数量,对比分析(变更增减数量、未按图施工数量)、备注说明。

认真核查,统计分析表需与图纸、签证与甲供苗木表及实际情况等要相符。

5.3、绿化工程有以下情况者,须提供相关说明:

5.3.1、因其他工程施工导致已按图施工的苗木被告破坏的,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书。

若是迁移的,必须说明去向。

5.3.2、如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图纸不符而无法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统计该路段苗木变更工程量,同时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5.3.3、除以上两种情况外,根据竣工图现场查勘,发现死苗或缺苗,是否同意结算时扣减?

如不同意,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承诺书,说明在养护期内补种,并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同时提出监督方法。

5.3.4、请注意,审核预算中苗木数量、种植箱数量、松木桩驳岸长度均根据施工图进行计算,结算时需提供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的竣工图,我中心将按照送审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现场抽查,如果发现竣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将按照抽查的缺量比例扣减。

二、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1、竣工图应由监理签章确认,无监理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竣工图章处签名确认,并按要求装订成册,需提交1套,原则上要求是蓝晒图纸,不得提交复印件。

如竣工图不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而是重新绘制的,应提供电子文件。

如果原预算经评审中心审核的(且与施工时图纸一致的),不必再提交原施工图。

2、施工过程中所有与原施工图有变化的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变更资料,并在竣工图上反映出来,原施工图加变更等于竣工图,原则上等于现场情况。

如果施工过程中有变化而未提供相关变更资料的,一经查实,该分项工程造价将在结算中扣除,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竣工图必须如实反映竣工现场情况,不得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资料,经现场抽查发现的,将按最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原则结算。

3、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可不必提交原施工图,但承包单位在提交的竣工图中必须清楚表达原施工图以及变更工程的内容,提供的数据可以准确计算出变更前后的工程量,与原签证工程量计算式中的数据及实际现场完成的情况一致。

否则,必须提交原施工图。

4、施工图、竣工图应按标准图幅绘制并按不可拆解、不可抽换的方式装订成册,无法装订成册的,应按A4大小折叠并装入档案盒;每册(盒)应有目录,以散页形式提交的补充图纸每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竣工图须提交竣工验收的测量资料,并在竣工图上标注测量点的坐标和绝对高程,并说明原施工图相对标高相对应的绝对标高。

6、安装工程竣工图补充要求:

6.1、市政管线需在竣工图上分段标注管线长度,并且标明管线的起止点桩号或坐标。

6.2、供电系统的金具、安全工具等应在竣工图纸上标示。

可以采用大样图、文字说明和材料表相结合的方式。

三、编制结算书的基本要求

1、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书应由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审,要求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

如承包单位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2、每个签证工程应分专业,按合同内、外项目分别编制结算,其中合同内增加工程项目做一份结算书,合同外增加工程项目做一份结算书,合同内减少工程项目做一份结算书,不要混在一起。

结算书的每一子目必须注明对应的工程变更单编号,每一子目的工程量必须与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签证数量一一对应,不同变更单的相同预算子目的工程量不能累加。

合同外工程须提供采用预(结)算软件编制的结算电子文件。

见附表

3、结算书的计价内容要与签证的内容一一对应(如实体项目计算的子目、名称、数量、措施项目等),现场签证单没有签证记录的,一概不计取。

四、变更签证的基本要求

1、工程变更资料,具体包括:

工程变更申请表、工程变更审批表、设计变更通知单、补充通知书、现场签证单、有关变更的会议纪要和往来文书等以及隐蔽工程变更项目应提供的相关施工资料。

2、变更签证资料应根据签证时间先后顺序编号,避免签证日期与审批时间前后不相符或不符合逻辑等。

3、工程变更资料应签字齐全,附齐图纸、计算资料及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见相关样本),并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签章确认,工程变更应在竣工图上反映出来。

施工过程中所有与原施工图有变化的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变更资料,并在竣工图上反映出来,原施工图加变更等于竣工图,原则上等于现场情况。

如果施工过程中有变化而未提供相关变更资料的,一经查实,该分项工程造价将在结算中扣除,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4、变更签证要及时办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验收签证,不得凭口述或回忆补办签证。

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不规范的签证不作为结算依据。

5、对于重大的(尤其是隐蔽的)工程变更,应通知评审人员参加。

([2013]28号文,工程变更估算增加投资超过50万元(含)的)

在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中,尤其是签证资料往往存在的以下有关问题,需要发函至送审单位要求补充完善,加大评审工作难度,也影响了评审工作进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评审效率,需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签证管理。

6、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合同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和施工图纸、预算等,避免签证内容与工程承包范围,原施工图重复或相矛盾。

工程签证应以合同、协议为依据,析出与建设工程不相关的内容或不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区分哪些项目可以签证增加,哪些项目属于包干项目结算不予调整,不得办理工程签证。

在合同、协议、其他签证或定额含量中已包含的内容,不得重复签证。

6.1、如招标文件中规定“以下拆除、迁移、恢复等工程项目、要求及措施费用由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确定或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中,费用一次包干”,不得办理工程签证。

7、合同协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包含在招标范围之内,而实际没有施工或实际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签证调减工程价款。

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市、镇有关工程管理制度或规定,对于增加工程应提供相应的审批资料,如增加工程超过一定限额或累计超过限额以上的,工程结算时须提交相关的审批文件,如镇领导班子会议纪要或领导的审批文件等。

工程变更审批手续须齐全,对于市、镇配套项目或市补助项目等,严格执行市相关的变更工程管理办法和麻涌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镇财政投资项目须执行麻涌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9、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变更时,应事先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优化筛选变更方案。

涉及规范、标准重大改变以及建设规模调整和工程变更,需按规定程序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变更签证资料必须提供详细变更原因和依据,包括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合同要求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质量标准等。

11、变更签证资料必须提供变更内容,如变更设计图纸、有关变更的会议纪要和往来文件、处理方案、现场图片等,临时设施及隐藏工程必须附带有含尺寸标识的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等,并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依次签字盖章确认。

12、签证内容必须详细、具体,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不能笼统地签证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必须将工程名称、签证的原因、时间、签证内容应包括变更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品牌、工序、尺寸、计量单位、计算公式、增减工程量、暂定金额等描述清楚,如果文字描述不能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要求附计算简图,并达到根据签证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要求。

坚决杜绝内容不明,没有详图和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有增加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工程签证。

如果是设计变更,必须附设计变更通知单;如果是甲方要求变更,必须附有甲方要求的变更通知单。

13、不能以一项签证金额,要有工程量计算及费用组成明细;

14、签证报价中单价要有依据,如合同规定确定合同内单价(应附相关投标清单报价)或合同外清单组价须提供套价结算书及电子文件;

15、建筑工程签证除共性问题外,还需注意以下问题:

15.1、工程地址变更,应提供地址变更的原因和变更前后的标注有地址坐标的平面图(含电子文件),如工程地址变更引起挖、填方增减的,应提供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合同要求等和相关的变更前、后地面标高的测量记录,并提供以测量数据计算挖、填方量的断面图和计算书。

15.2、拆除工程应提供拆除前后的实物照片,应记录拆除前工程状况,并附有拆除前的图纸,若拆除的材料、设备及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中可回收利用的残值是给承包单位处理的,工程签证应扣减相应的残值并给予说明。

15.3、签证内容必须详细、具体,包括工程变更发生的措施费用明细,没有签证的如垫层、模板等,结算不予计取。

16、绿化签证:

除共性问题外,还需注意以下问题:

16.1、苗木名称要一致,如竣工图为黄叶榕,签证为黄榕球,名称不一致,需统一。

如果同一苗木有两种叫法的情况,也需统一。

16.2、种植土的回填: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及完工后,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地形进行实测。

竣工结算时,相关工程量根据测量结果进行调整。

17、市政工程签证除共性问题外,还需注意以下问题:

17.1、签证增加挖、填、换填方的,须提供开挖前、开挖后、填筑或施工后测量资料(如范围坐标、里程、高程等资料)。

17.2、市政工程容易漏做、少做的地方较多,如桥梁片石护坡、路肩植草护坡、树池侧石、人行道平石、人行道宽度不够、雨水双篦子做成单篦子等。

现场管理人员应熟悉图纸,把未按图施工的项目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证,作为结算的依据。

17.3、市政工程分几个标段的情况较多,如一条路按桩号分几个标,或按路基、路面、桥梁分几个标。

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各标段之间是否存在重复的工程量或签证增加的内容是否应为另一标段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等进行把关。

17.4、工程增加填砂、石等方量计算,除了抢险救灾、应急等特殊工程外,其他工程不能以运砂船、数车数的数量来确定变更增加的方量,应在工程结算时提供砂和石等回填前、后地面标高的测量边界、标高等记录资料,并提供以测量数据来计算填方量断面图和计算书。

18、安装签证除共性问题外,还需注意以下问题

18.1、管线的位置、走向等发生变更时,须提供该段管线变更前和变更后图纸。

18.2、给水管道需注明管径是外径、内径还是公称直径,并且注明管道的公称压力或管厚、安装部位。

钢板卷管一般用“外径×壁厚”表示,焊接钢管、镀锌钢管一般用公称直径“DN”表示;塑料管一般用外径“dn”表示,如采用公称直径表示,则采用小一号的公称直径。

如PPR给水管dn25,对应为PPR给水管DN20。

例:

室外PPR给水管1.25MPa,外径dn25或室外PPR给水管1.25MPa,DN20。

18.3、排水管道需注明管径是外径、内径还是公称直径,并且注明管道的环刚度或管厚、级别、连接方式。

UPVC塑料管一般用公称直径(外径)“DN”表示,钢筋混凝管、波纹管、缠绕管一般用公称直径(内径)“DN”表示,如波纹排水管DN200,即波纹排水管内径183。

例:

双壁波纹排水管SN8,DN200,橡胶圈接口;II级钢筋混凝排水管DN200,水泥砂浆接口。

18.4、给排水构筑物需注明井盖座材质、规格型号等。

例:

重型树脂井盖座φ700.

18.5、卫生洁具、消火栓箱需注明规格尺寸、给排水组成方式。

例:

蹲便器520×420×220(塑料低水箱冲洗、角阀、40cm金属软管)。

铝合金单栓消防箱700×500×240(SN65+25m水带+φ19水枪)

18.6、配电柜(箱)需注明柜(箱)尺寸、技术参数及系统图。

18.7、电气配管需注明管径、管厚、敷设方式。

塑料管、镀锌电线管一般用“外径×壁厚”表示,镀锌钢管一般用公称直径表示。

例:

镀锌电线管暗敷PR20×1.5。

18.8、电气配线需注明配线形式。

例:

管内穿线BV2.5;线槽配线BV2.5。

18.9、灯具需注明灯杆高度、光源、功率、安装方式等。

例:

10米杆LED灯具100W;φ75筒灯(节能灯管)9W嵌入安装。

18.10、凿槽(孔洞)需注明人工还是机械凿除、是否修补。

例:

人工凿砖墙管槽50×50(mm);机械钻100mm厚钢筋混凝土板孔洞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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