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州路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吹灰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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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路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吹灰器

 

东营市财金发展有限公司

市政供热环保项目(二期)登州路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吹灰器、床料补充设备

采购项目

 

技术规范书

本采购项目用途:

用于市政供热环保项目(二期)登州路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说明:

技术参数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数量:

4台70MW水煤浆锅炉吹灰器、床料补充设备等

A包:

锅炉激波吹灰器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的使用范围,适用于东营市政供热环保项目--新建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登州路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4×70MW循环流化床水煤浆热水锅炉配套的脉冲吹灰器设备,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高于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卖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招标前,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规范制订方书面同意后,统一修改,后颁布,规范一旦公开则为统一标准。

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明确提出异议,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

1.7投标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符合本技术规范的已运行业绩,弄虚作假中标也可依法废标。

1.8本系统为交钥匙工程系统设备,供方负责全部系统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2.工程概况

2.1本工程装机容量为:

4×70MW循环流化床水煤浆热水锅炉。

2.2每锅炉共配置吹灰点数量:

28个,总共112个吹灰点。

2.3锅炉主要技术参数:

炉型:

循环流化床水煤浆热水锅炉

额定热功率:

70MW

额定出水压力:

1.6MPa

额定出水温度:

130℃

额定回水温度:

70℃

额定循环水量:

1002t/h

排烟温度:

132℃

3.设备规范(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

3.1设备名称:

燃气脉冲吹灰器

3.2型号:

3.3设备数量:

4套

★3.4.1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备注

1

空气气源

压缩空气0.4~0.7MPa

烟气净化空压机系统统一考虑

2

保护风幕气源

压缩空气0.4~0.7MPa

烟气净化空压机系统统一考虑

3

燃料气

瓶装溶解乙炔,纯度99%

4

供电

380V,AC,50HZ

5

配气

独立配气

6

分组

二个吹灰点一组

7

点火

独立点火

★3.4.2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参数

备注

1

空气设计供气压力(MPa)

2

保护风幕设计供气压力(Pa)

3

乙炔设计供气压力(MPa)

0.15MPa

4

空气主干管路公称直径(mm)

DN25

5

乙炔主干管路公称直径(mm)

DN15

6

混合气管路公称直径(mm)

DN50

7

吹灰管外径(mm)

φ159

8

空气压力波动范围(Mpa)

±0.005

为确保配比稳定

9

乙炔压力波动范围(Mpa)

±0.0025

为确保配比稳定

10

混合气配比(乙炔:

空气,体积比)

最佳配比

11

脉冲发生器容积(L)

100

关系爆炸能量

12

脉冲发生器当量长径比

关系罐内爆压和脉冲脉宽

13

脉冲发生器设计充满度(%)

为确保爆炸强度和吹灰效果

14

乙炔设计耗量(g/升容积/炮)

15

点火方式

16

点火电压(KV)

17

点火成功率(%)

18

哑炮率(%)

19

回火率(%)

20

吹灰作业时最大电耗(KW)

21

工业噪声(db)

22

工作环境温度(℃)

★4.吹灰器布置及工作条件

4.1吹灰器布置位置详见锅炉厂图纸“HYSA001-CHQAZ(吹灰器安装位置图)”。

4.2电源:

买方提供两路380V、50Hz电源,买方应在卖方的电源柜内实现自切换。

4.3电源为交流380V、50Hz。

当电源电压、频率在下列范围内变化时,所有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交流电源±10%Ue、频率±2%(50Hz),长期;

★5.技术要求

5.1、总说明

本技术要求对脉冲吹灰系统各个主要部分:

脉冲发生器、配气装置、点火装置、稳压供气装置、系统分组、控制系统做出基本技术规范,供应商的技术标准保证但不局限于此规范,仍可对本身的技术特点进行阐述。

5.2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5.2.1为了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要求吹灰管路系统结构简洁,采用一拖二的分组方式,每组可以实现单独配气、单独点火。

每一组2个脉冲发生器2个吹灰点。

(严禁采用阀门分组)

5.2.2供方应保证所有脉冲发生器的连接方式全部采用“一拖二”的设计形式,即每个点火支路能连接二台脉冲吹灰器,准确设定脉冲发生器体的配气时间,保证每个脉冲发生器的充满度,保证每个吹灰点能够发挥最大的能量

5.2.3电磁阀技术标准参照进口美国ASCO品牌;阀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

5.2.4燃气管路控制使用双电磁阀控制;

5.2.5给出针对本工程的脉冲吹灰器系统图,图中应标明各受热面的名称。

5.2.6每台锅炉为一套独立吹灰控制系统;

5.2.7所有管路均采用无缝钢管;乙炔管路采用304不锈钢管。

5.2.8吹灰器及系统须符合安全方面的所有相关规定、标准。

不得对安全产生任何影响及隐患。

5.2.9所提供的脉冲吹灰器如还有关于安全性的其它技术,供应商应主动予以说明,不说明的视为没有。

5.3气源系统

5.3.1气源由烟气净化压缩空气系统统一供给。

5.3.2乙炔气源供气模块化设计,能实现多瓶并联供气,管道总减压;

5.3.3保护风幕装置气源由烟气净化压缩空气系统统一供给。

5.3.4四台锅炉可能会不同时工作,所以要求每台炉必须单独配备乙炔供气装置;

5.3.5请提供系统正常工作时各种消耗和运行成本分析。

5.4配气点火装置技术要求

5.4.1为了提高配气点火装置的安全性,同时也为了提高其可靠性、减少维护维修工作量、还为了减少占地、便于安装,要求配气点火装置采用柜式集成配气点火装置;

5.4.2为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性,提高点火成功率,每组点火采用双点火器设计;

5.4.3系统中需设计有防回火监测装置,当系统发生回火时能迅速关闭燃气阀门,发出报警,并提供系统冷却方案;

5.4.4系统具备实时监测空气和乙炔压力的功能;

5.4.5为了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独立性,每个柜式集成配气点火模块各模块间必须采用并联方式,一个模块故障不影响其它模块正常工作。

5.5脉冲发生器和吹灰管

5.5.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脉冲发生器安装图,图中包括吹灰管、穿墙套管的安装图。

5.5.2脉冲吹灰器进行吹灰作业时不能对炉墙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5.5.3请列表说明不同安装部位的吹灰管喷口的材质:

序号

安装部位

材质

管径×厚度(mm)

数量(支)

1

2

注:

本表可根据需要任意添加行数、调整列宽。

注:

为了保证吹灰系统能够长期可靠运行,喷口厚度需采用8mm厚,其材质厂家可根据烟气温度进行自主设计;

5.5.4在锅炉高温烟气部位要求设计高温防腐和防止回火如增加气幕风等措施。

5.6控制系统

5.6.1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参数

1

供电电压

AC380V

2

供电频率

50Hz

3

负载电流

4

过载保护

5

允许输入电流

6

功耗

7

短路保护(要求最大电流)

5.6.2要求最低采用PLC+触摸屏控制系统,PLC技术标准参照西门子品牌,继电器技术标准参照施耐德/欧姆龙品牌;按钮、断路器技术标准参照施耐德/ABB品牌,接线端子技术标准参照菲尼克斯品牌。

5.6.3控制系统不与DCS系统通讯。

5.6.4运行方式:

要求能够在自动和手动之间自由切换,能够单独对任意一组的作业进行手动控制。

5.6.5系统应允许用户在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编制吹灰作业流程,允许对每一组的充气时间、吹扫时间和作业炮数在安全范围内进行自由设置,在设置值超出规定的安全范围时能够强制恢复到安全范围内。

5.6.6系统应能够对正在执行的吹灰流程和工作状态进行实时显示。

5.6.7控制系统的报警方式应同时采用声光报警+屏幕文字报警两种方式。

在接收到回火报警或哑炮报警信号后应能够立即顺序关断气源、切断作业电源。

5.6.8出于安全考虑,控制系统应具有“急停”功能,控制屏幕和/或控制柜上应设置急停按钮,有就地控制柜的,就地控制柜上也应设置急停按钮。

5.6.9为了方便用户维修更换,全部元件和设备组件都应采用标准化的产品。

5.6.10控制柜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端子号,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

6.供货范围(由投标方填写)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7.质量保证和性能试验

7.1规程、规范和标准

7.1.1产品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7.1.2从订货之日至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涉及费用双方协商,另行书面规定。

7.2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列出设备的试验项目及试验方式。

提供质量保证的有关文件及使用标准,并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7.2.1吹灰器的设计和制造所采用的零部件、标准件等均应按照国家标准、部标和企业标准进行验收;

7.2.2所有制造、加工工序、设备或材料、运行效果的试验和检查验收都应接受买方或其代表的监督;

7.2.3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吹灰器试验报告、完整的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7.2.4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彻底内部清洁;

7.2.5提供主要零部件的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7.3保质期

7.3.1吹灰器质保期为投运后24个月。

7.3.2吹灰器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因卖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7.4卖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个周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7.5买方代表有权通过我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卖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卖方便。

7.6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卖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对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买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7货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

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0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卖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

如卖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索赔依据。

8.包装及运输

8.1卖方负责设备的包装及代办托运。

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8.2设备的包装、运输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含装箱单、合格证。

8.3由制造厂至收货单位的运输、装卸及保险费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8.4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全部由卖方负责,运输中发生设备损坏和丢失情况时,由卖方向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办理索赔。

卖方尽快向买方补充缺损件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8.5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收货单位应及时清点货物件数及包装外观完整情况:

如货物与发货清单不符或包装损坏时,收货单位在妥善保管同时,及时书面通知卖方。

8.6交货地点及单位

8.6.1交货地点:

8.6.2收货单位:

9.技术文件

9.1投标方在中标后,应即向设计院、锅炉厂提供安装设计文件两份。

(不限于以下内容)

9.1.1吹灰器

9.1.1.1吹灰器型号

9.1.1.2吹灰器装配尺寸

9.1.1.3吹灰器耗气量

9.2气源和管道

9.3吹灰器控制装置

9.4空气源的控制,选型及设计

9.5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9.5.1吹灰器在签订技术协议15日内向买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下列图纸资料:

a、吹灰器外形接口图

b、压缩空气管路系统接口图

C、设备基座结构详图

9.5.2随工程进度需要:

卖方应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a、吹灰器安装详图及安装说明书

b、吹灰器安装维护说明书

c、专用工具清单

10.技术服务

10.1在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有权随时派有关人员检查设备制造质量及进展情况,卖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设备完工分割时,卖方应通知买方派人现场监督。

卖方承担全套设备(包括外购部套)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具体承诺。

10.2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及时到现场无偿指导设备安装工作及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10.3在设备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应无偿修理或更换。

10.4质保期后,卖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10.5质保期后,如买方有必要请卖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卖方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服务。

11.售后服务

11.1卖方在投标时书面详细说明所愿意承诺的售后服务项目和内容。

这些承诺将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具有同等效力。

11.2以下售后服务是最低的要求:

11.2.1在需要时卖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11.2.2产品的质保期定为机组通过168小时考核试运行后壹年。

在产品质保期内制造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11.2.3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

11.2.4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11.2.5卖方长期提供设备易损件或提供易损件供应商名单。

11.2.6卖方为买方免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

12.安装、调试、服务

本系统为交钥匙工程系统设备,卖方负责全部系统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

12.1卖方负责燃气分配柜、脉冲引发柜、脉冲发生器之间的现场管路及联接安装。

12.2卖方负责提供智能脉冲吹灰器系统的设备,包括现场的管路、支架、电控柜等。

备注:

吹灰控制室、电控室布置在8米运转层电控间内。

卖方负责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和调试、试运、技术资料移交,并负责与锅炉厂协商吹灰器安装位置及方式。

12.3其他满足本系统运行所必须的设备及系统均由卖方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12.4免费对设备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B包:

锅炉加砂设备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登州路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锅炉的加砂系统设备,从砂仓进料至锅炉入口的整套系统(包括布袋除尘器、仓泵、电动插板门等设备及相关控制仪表的供货及其功能设计、制造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若有差异,无论差异大小,都必须在差异表中列出。

1.4在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具体项目由投标、招标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1.6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技术文件时,应按本技术规范书的格式及章节进行响应。

1.7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并已证明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

1.8本工程锅炉加砂系统为交钥匙工程,供方负责土建设计和工艺系统(包括设计电气、热控、输送管道、暖通、消防、给排水系统以及其他满足本系统运行所必须的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土建施工由需方负责。

2设计与环境条件

2.1系统概况

2.1.1登州路供热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安装4台70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本期安装4台。

锅炉采用向炉内添加砂,本次招标的锅炉加砂输送系统,是指将砂由炉前日用砂仓输送至锅炉炉膛加砂口的输送系统,设一个日用砂仓,输送气源采用压缩空气,由烟气处理系统统一配备。

2.2设备运行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处于暖温带与亚热带过度地带,四季分明,夏季多雨,雨量充足。

主要气象特征见下表:

主要气象参数如下: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6.6℃

采暖期室外平均计算温度0℃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2.6℃

采暖天数115天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3.4m/s

冬季室外主导风向NW

冬季室外大气压力1026.6hPa

夏季室外大气压力1004.9hPa

极端最高气温40.7℃

极端最低气温-20.2℃

3设计原始资料

3.1砂耗量(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即B-MCR工况下)如下表:

项目

70MWCFB锅炉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砂耗量(t/h)

0.1

0.15

3.3砂粒度资料<3mm;

3.4砂堆积比重:

1.2t/m3

3.5每台炉砂添加口数量:

2个,尺寸φ377

3.6砂输送量(每台炉):

输送出力:

0~0.3t/h,要求输送连续,出力均匀可调。

3.7锅炉加砂口处的压力:

<3000Pa

3.8日用砂仓底卸料口:

4个

3.9加砂输送管路概况

输送距离:

~100m

提升高度:

~15m

90°弯头:

~个

30°弯头:

~个)

3.10请投标方提供整个加砂系统所需仪用空气详细清单。

3.11砂仓气化风系统(若需配备)

包括空气加热器等设备和附件。

4设备规范

4.1加砂输送系统概述

加砂输送系统将炉前日用砂仓的砂按照锅炉底料所需的量连续可调或间断地输送至锅炉。

4.2加砂输送系统设计范围

从炉前日用砂仓顶部至锅炉入口的所有设备、阀门及附件。

输送管道由招标方设计,采购、安装。

4.3加砂输送系统设计出力(每台炉)

0.3t/h。

4.4加砂输送系统设计参数表(由投标方提供)。

4.5提供电加热器的型号及技术参数。

5输送系统技术要求及技术保证

★5.1总的技术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成熟,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工况下能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的要求,投标方所供设备必须有足量的相同及类似工况下的优良使用业绩。

(3)所有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

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零部件应能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4)加砂输送系统由投标方作全面技术保证,系统设计(耗电、气量、出力、管路配置等)将由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确认。

系统的预期寿命为20年以上,并且有快速启动和满足负荷变化的能力。

5.2技术要求及性能保证

5.2.1技术要求

a.加砂输送系统技术要求(四台炉)

四台炉共设100m³加砂成品日用仓一座,下设四个接口,每个接口下设置手动隔离插板门、电动进料阀、缓冲仓、仓泵、分配器、气化装置、

就地控制柜等设备及相关控制仪表。

炉前日用砂仓有效容积为:

100m3;

炉前日用砂仓须设有连续料位信号和高料位信号;

炉前日用砂仓仓顶须设有加砂输送排气布袋除尘器;

炉前日用砂仓须设有真空压力释放阀和气化设备。

炉前日用砂仓进料系统。

系统一:

设置一套斗式提升机系统,直接提升至砂仓。

系统二:

采用罐车直接气力输送至砂仓。

二个系统同时具备,由供货方提供。

请投标方在投标书中详述加砂输送系统防堵与排堵的措施。

b.砂仓气化风系统的功能及要求

砂仓由罗茨风机提供,进入安装在砂仓(4块/每仓)的气化板。

5.2.2性能保证

结构要求

1)整体结构:

砂由砂仓通过手动隔离插板门的落料管落下,通过电动进料阀,进入仓泵,然后进入加砂输送管道,每台炉一套系统在喷射式供料器出口经分配器分配至锅炉二个加砂口。

整套设备应能保证正压运行,耐压能力100kPa。

5.3仪表和控制要求

5.3.1加砂输送系统和砂输送系统的控制纳入招标方的锅炉DCS系统中,不另设单独的程控系统,投标方配合锅炉DCS厂家实现输送系统的控制。

设计院仅完成加砂输送系统的外部接口设计。

投标方应提供就地控制柜,实现现场调试及整个系统的运行功能,并留有与锅炉DCS联系的接线端子(硬接线)。

招标方锅炉DCS所需控制信号均从就地控制柜采集,开关量信号为无源干接点,模拟量信号为4~20mA标准信号。

打开/关闭、启动/停止等对称的状态信号应该分别输出2付接点。

5.3.2系统设备配有就地控制柜,就地控制柜与系统设备采用分体布置方式。

5.3.3所有投标方的输入、输出信号都应在就地控制柜内留有端子,投标方负责就地控制柜至锅炉主控制室(锅炉8米运转层)之间的电缆和桥架及就地控制柜至设备之间的电缆和桥架,投标方负责供货。

5.3.4给料量信号精度:

±1%

5.3.5就地控制柜防护等级不小于IP56标准要求。

5.3.6就地控制柜外形及油漆应力求美观,壳体密封性能良好。

5.3.7就地控制柜必须能接受远方操作的指令信号及送出相应控制设备的状态信号。

5.3.8各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54,绝缘等级F级,B级温升考核。

5.3.9当就地控制柜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信号回路时,投标方将各种回路并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动力、控制)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和利于运行、安全检修的措施。

5.3.10加砂输送系统,设置的检测仪表和设备将满足加砂输送系统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并可按招标方要求增加部分测点。

投标方将考虑加砂测量的防堵措施。

输送管上将设压力变送器,取样点将有防堵、消堵措施,对输送管各段压力进行连续监视。

气力输送系统内设备、管道上设置连续监视监测元件,供运行人员监视。

5.3.11投标方应提供加砂输送系统在正常运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全部内容,配供的测控设备系统的特性、功能、原理、安装、调试和使用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

投标方提供详细的I/O清单及本体仪表清单,P&ID图,气路分配图。

就地控制箱(柜)及电磁阀箱的端子排出线图。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中文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加砂输送系统启动/停止顺序控制要求,并提供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顺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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