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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湾码头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LPG公用码头

新增LNG货种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1年6月

目录

1项目概况2

2环境保护目标3

3现有工程回顾评价4

3.1废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评价4

3.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评价4

3.3固体废弃物4

3.4噪声污染4

4环境现状评价5

4.1水环境质量评价5

4.2声环境现状评价5

4.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5

5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6

5.1水环境影响分析6

5.2声环境影响分析6

5.3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评价6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6

6环境风险评价8

7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9

7.1废水治理措施9

7.2废气治理措施9

7.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9

8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10

9综合结论11

1项目概况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LPG公用码头工程目前已建成完工正在试生产。

现有工程概况: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LPG公用码头工程位于狮子洋东岸沙田镇立沙岛的西侧。

码头工程的北面为联兴(建设中),南面为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码头工程的东面为后方库区,西面为狮子洋水体。

码头使用岸线301米,占用陆地面积0.6万m2、水域面积约22.1万m2。

主要建设内容为5万吨级LPG泊位一个(兼靠2艘300~3000吨级LPG船舶)。

装卸船货种为LPG、成品油、甲醇。

年吞吐能力为140万吨/年,其中LPG吞吐量70万吨/年、甲醇吞吐量20万t/a和成品油吞吐量50万t/a(其中柴油40万t/a,汽油10万t/a)。

总定员21人。

新增LNG货种工程概况: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拟利用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LPG公用码头工程新增LNG货种运输,新增LNG吞吐量为50万吨/年。

码头泊位工程已在LPG码头建设过程中已经配套建成。

LPG公用码头新增LNG货种不需对现有码头土木工程做任何的工程改变。

2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5000m范围内分布有7个村委会,其中东莞市沙田镇有4个,广州市番禺区海鸥岛上有3个。

沙田镇范围内的4个村委会分别为大流村委会(包括泗合、埠城、大流、沙尾四个自然村,共有1521人)、和安村委会(包括和安、西盛、东安、新涌、新村和茂生等六个自然村,共有2547人)、中围村委会(包括沙头、西中、中围、下围四个自然村,共有1620人)和坭洲村委会(包括泥头、泥中、新村等3个自然村,人口共有1399人),评价范围内4个村委会共4794人。

各村设一医疗站,负责本村群众的医疗卫生,每站2人。

4村有一联办小学,共有700多名学生。

广州市番禺区海鸥岛上在项目评价范围的主要有沙北村、江欧村、海心村3个村委会。

3现有工程回顾评价

本项目已经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运输LPG船舶所产生的污染源全部由船舶方自行处理。

废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评价

码头废水经库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评价

码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甲醇在厂界的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进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固体废弃物

码头工人的生活区位于后方库区。

码头建成投入使用后,码头工作人员为21人,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排放量按1公斤/人·日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21t/d。

码头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0年6月对本码头的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可知,在船舶发电机的影响下,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4类标准要求,夜间噪声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4类标准要求。

4环境现状评价

水环境质量评价

狮子洋莲花山断面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声环境现状评价

从监测结果看,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昼间及夜间的等效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本次评价的大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常规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满足二级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总体而言,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二类标准要求,质量现状尚好。

5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水环境影响分析

码头建设内容变更后不新产生污水。

现有工程的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后方库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过的污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进入疏港大道排污管道后引至项目南面沙尾陇排放。

由于现有工程污水量较少,处理满足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因此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码头新增LNG货种后不对现有码头的基础建设及设施、设备作改变。

与有原工程相比,新增LNG货种后不会有新增噪声源。

码头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本码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评价

码头卸LNG货物时,会产生少量LNG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是在现有码头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装卸货种和呑吐量的变化,由于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工作人员,因此,码头装卸货种和呑吐量的变化不新增生活垃圾。

即码头装卸货种和呑吐量的变化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船舶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水域。

”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港船舶,凡需清倒船舶垃圾的,应在船上显示海港规定的信号,采用垃圾清倒船(车)接收处理。

船舶生活垃圾原则上不排入本码头,自行处理,也可以由垃圾接收船接收。

库区但应配备垃圾车接收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若库区接收船舶含油污水处理后的含油污泥,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类),业主应按《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交给有资质处理该类废物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

该类污泥在暂时贮存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

6环境风险评价

(1)环境空气

在假定泄漏量的情况下,经计算:

在以泄漏点为圆心,半径165m~433m的区域范围内,人吸入LNG会造成轻度危害;在半径165m以内的区域范围内,人吸入LNG会造成中度危害。

据调查,在假定泄漏量情况下,泄漏LNG浓度为1000g/m3的范围内无集中人口分布点,泄漏物质蒸发对周围敏感点及企业员工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经计算,消防废水为5400m3/次。

事故发生后,消防废水均收集到事故应急设施中。

收集的消防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污水,现有工程的污水排入后方库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废气治理措施

a)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种操作规程;

b)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所有机泵、管道、阀门、鹤管等连接部位、运转部分鹤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

c)控制装卸的温度和流速,介质温度高,易挥发,流速快,压力高,喷溅,搅动就大,造成的损耗也大。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船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原则上不排入本码头,由垃圾接收船接收。

码头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由于本码头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

8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省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外,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相符。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中划定的城镇开发区内,属广东省重点开发或以开发为主的区域。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有关要求是相符的。

项目位置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与东莞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纲要相符,与《东莞市虎门港总体规划》相符。

9综合结论

该码头新增LNG货种后可能会对大气造成一些影响,其中以跑、冒、滴、漏产生的LNG废气为主要影响因素,并且项目还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计划,使码头增加LNG货物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使风险降到最小,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码头新增LNG货种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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