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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社會科學研究的基本概念

壹.知識的定義

*何謂知識(knowledge):

係指事物特性間的一般關係。

1.事物(object):

為一特定的研究對象;包括:

自然事物、社會事物。

1.社會事物的研究首要確立"分析單位"(unitofanalysis)例如individual、group、organization、community等。

2.事物的分析單位不同,則量表亦不同,不可以誤用,例如Hofstede的文化構面可以衡量地區或國家,若用以衡量個人時,則是錯誤的應用。

二.特性(characteristic):

係由研究者所創造出來用以描述某一事物的性質。

例如智商(IQ)即由人為創造出來用以說明人的智力程度。

1.知識的創造過程並非從零開始,而是循著前人的知識體系(術語、理論)為參考架構,故應熟悉文獻。

2.既有名詞無法適當解釋或說明所發現的現象時,則進行創造新名詞,例如行銷的「涉入」或「定位」一詞。

三.關係(relation):

係指有規律的模態(pattern),可以普遍應用的「一般化關係」。

1.研究單一事物並不足以構成知識,知識必須能說明事物特性間的一般關係。

2.關係的對象可以是相同分析單位,也可以是不同的分析單位。

3.社會科學少有"絕對"關係,但要比"隨機"的或然率更高。

所謂一般性即普遍性,此事物間的關係大部份存在,但並非所有情況下均存在。

例如:

樹到秋天會落葉,但並非所有的樹一定會在秋天落葉。

4.關係應用範圍的限制性,若要適用範圍愈廣,則定義必需愈抽象,適用範圍愈小,則定義必需愈具體。

實證研究的定義應該要具體地定義在特定情境系統之下。

(命題無法驗證,假設可驗證)。

貳.求知之道

1.為何求知:

源於人類的好奇心,發現知識的動機不一定要現實、功利、實用,知識是人類的共同財產。

至於研究有無價值在於過程而非結果,例如丁肇中的J粒子。

2.如何求知:

1.神秘的來源:

例如占卜、宗教、風水、拖夢。

2.權威的來源:

借重社會上或政治上有相當公信力與地位者,例如酋長、"大師"。

3.邏輯的推理:

只是憑道理(不證自明的公理)推論,也不能稱科學知識。

4.科學方法:

經由科學方法所獲得的知識才是科學知識。

(1)科學的定義:

a.實質上的靜態意義:

現在已獲知的知識、假說、法則和原理。

(Thepresentstateofknowledge,lawsandprinciples.)它們仍必須由科學方法而來,由此可見科學的"方法"才是決定因素。

b.方法上的靜態意義:

瞭解到整體經驗世界的途徑方法(Thescienceisamethodofapproachtotheentireempiricalworldwhichissuspectibletoexperiencebyman.)

(2)科學涉及三層次的問題:

a.本體論(ontology):

有關問題或現象本質的基礎假設。

→現象的本質

b.認識論(epistemology):

有關現象知識的本質。

→知識的本質

c.方法論(methodology):

研究現象的方法之本質。

→研究方法之本質

所以,真實世界到底是什麼樣子(本體論)以及我們所知道的與真實世界到底有何關係(認識論),二者均無法印證,故吾人不去探討事物本體,也不探究認知世界與真實世界的關係,而是基於某些基本假設而去研究所能經驗到的現象而發展出事物間的關係。

總言之,根據一定的程序和法則(科學方法)以探討和發現事物間的關係(科學知識),所採取進行的活動謂之科學研究,而以從事科學研究為職志者稱為科學家。

第2章理論在社會科學研究上的角色

1.理論的基本概念:

1.理論的意義:

1.1960年之前:

理論的本質即是追求真理。

2.1960年代之後,ThomasS.Kuhn於1962年發表所謂「科學革命的結構」(Thestructureofscientificrevolution)指出「對任何自然界的瞭解與知識均須透過理論」。

到了批判相對論(criticalrelativism)則認為「真理不是真的,是在理論情境架構下所作的主觀推論」。

是故「科學在追求理論而非追求真象,是透過理論再來推導真相」。

是故:

理論可定義為:

「理論係藉由變數間的具體關係來表現出現象系統性觀點的一組相關的構念、定義與命題,它具有解釋和預測現象的目的」。

(Atheoryisasetofinterrelatedconstruct,definitionsandpropositionsthatpresentasystematicviewofphenomenabyspecifyingrelationsamongvariables,withthepurposeofexplainingandpredictingthephenomena.)

2.理論的層次:

1.高層次理論(High-leveltheory):

係屬理解性理論,高度抽象化,涵蓋範圍廣,它可以用來組織很多看來相互獨立無官的法則。

例如:

萬有引力提出後,打通了許多之前相互獨立的法則、定律。

2.低層次理論(Low-leveltheory):

針對特定具體現象,涵蓋範圍狹隘,即具體的命題(proposition)或假設(hypothesis)。

社會科學難發展成high-level若成為S-R又無意義,故重視mid-range.

3.中層次理論(Mid-rangetheory):

界於工作假設(workinghypothesis)與大一統理論之間的理論,由於太一般化無法蒐集資料,我們在作實證(empirical)時必須將Workinghypothesis落實到某個情境中(indicator)

3.理論的性質:

1.理論是由構念(constructs)和命題(proposition)所組成。

a.構念:

代表一個術語(term),是被指定表達某特定語義,依構念來發展理論以解釋其它現象。

為何不叫作概念(concept)呢?

因為Construct是有意義的,且是可透過操作化定義後可以蒐集資料進行衡量的。

b.命題:

有關二個或以上構念間關係(relationship)的陳述。

(Statementsabouttherelationshipbetweentwoormoreconstructs;theyconnectconstructsinrelationalform.)命題(proposition)具體化之後即為假設(hypothesis)

2.理論應具有普遍性(一般性化;generality);例打架→侵略行為。

3.理論不能脫離實證資料。

(應有對應之現實來實驗之)

4.理論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設前提(assumptions)不同於hypothesis,不用去驗證的,而是說明資料蒐集、研究範圍以及結果應用之範圍。

前題(premise)在此情況發生之前的事件(event)屬動態的。

假設(assumption)是結構性的一種情境,客觀條件,屬靜態的。

※操作性定義是否代表此construct係效度(validity)的問題,社會科學應統一名詞之定義及衡量方法,才能建立系統化理論,作者有權自己定義,但也必須自己去發展操作性定義。

5.理論不必有嚴格的實證(現實)對應;亦即現實中不一定存在,但是必須能夠被重複驗證(交待操作化過程)。

4.理論的功能:

1.瞭解(understanding):

了解生活的世界。

a.感同身受的了解(empathicunderstanding):

主觀、定性、參與探索、人文素養。

b.預測性的了解(predictiveunderstanding):

客觀、定量、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2.解釋(explanation):

a.演繹解釋(deductiveexplanation):

又稱普遍性解釋,依據理論解釋特定現象,例:

滿月→漲潮,萬有引力的一般法則可導引解釋。

b.歸納解釋(inductiveexplanation):

又稱機率性解釋,社會科學經常用"傾向於"或顯著,即是屬於此統計解釋。

*解釋能力的標準:

(a)結構簡約性(parsimonyofitsstructure):

最少自變項

(b)解釋精確性(accuracyofexplanation):

解釋精確。

(c)可涵蓋不同社會現象(Itspervasivenessoverdifferentsocialphenomena):

一般化。

許士軍認為level愈高準確性降低,故有爭議,b、c有抵換性。

3.預測(prediction):

先有前因(antecedents)才有後果(effect)【與預測性瞭解不同,predictiveunderstanding是先有effect再研究antecedent】

4.控制(control):

應用、控制、操作前因去影響後果

2.理論與研究

一.理論與研究的邏輯關係

1.從研究到理論(research-then-theory):

探索性研究(歸納法)。

2.從理論到研究(theory-then-research):

驗證性研究(演繹法)。

3.探索性研究(事先無理論)的步驟:

a.選擇某現象,並發覺該現象有關的各種特性。

(例如:

性向→內外性)

b.衡量不同情境下該特性的表現。

(例如:

是否與社會化有關)

c.分析該特性與情境系統是否存在某種系統性的模態(pattern)或規律。

d.將該模態或規律予以理論化。

4.驗證性研究(結果應與理論一致,若不同則回頭修改理論)

a.先建構一種明示的理論或模式。

b.根據該模式或理論發展命題。

c.設計研究計畫以進行命題驗證。

d.若命題被實證資料reject,則修改原來理論再行驗證。

e.若命題未被reject,則進一步發展其他命題使理論更精緻。

※邏輯上理論與研究雖有先後,但事實上二者常是相互併用,互為輔助的,從何處開始即為何種先後關係,例如自觀察開始,即為先研究後理論(歸納法),若自命題開始,則是先理論後研究(演繹邏輯)。

二.研究步驟:

如下圖

 

第三章理論的建構

1.理論建構的宏觀面討論

1.理論建立與驗證

1.理論建構(Theoryconstructions)前的工作即大膽假設,它可來自於經驗(例如楊日松驗屍)亦可來自於個案研究或文獻探討。

2.基本理論(例如"地球中心說"與"太陽中心說")會發展出許多的命題,要驗證理論必須從驗證命題著手:

a.假設某理論成立會有哪些命題,把其中一些命題抓出來驗證,若Ho:

無關而又RejectHo則接受命題,若AcceptHo則推翻命題與理論。

無人不能直接驗證理論的正確性,我們只要找出幾個關鍵性命題加以驗證,若不合則Reject→falsity

b.敵對理論(rivaltheory):

各自引出其命題,各自去驗證命題,再來研究哪個理論正確。

c.不必然存在的關係才有研究的價值(Ex:

NeClleland的國民動機V.S.國家經濟發展程度),亦即Contingentproposition同一事件有幾種不同的說法,若必然的(Ex:

2+2=4)則屬non-contingentproposition則無研究價值。

2.理論建構的兩個途徑

1.內伸(knowledgegrowthbyintension):

使得對所有領域的部份解釋愈來愈恰當。

a.共同原因(commoncause):

發現兩因素之共同原因或真正關係。

虛假關係

例:

抽煙癌症

心情鬱悶

b.中介效果(mediatingeffect):

例:

看電視→運動量→膽固醇

c.干擾效果(moderatingeffect):

例:

教育水準→自由主義

所得

高教育水準若高所得→自由主義保守

高教育水準若低所得→自由主義開放

2.外延(knowledgegrowthbyextension):

加入實數到模式中;方式有:

a.向解釋鏈上游著手,加入變數:

例輔導機構→學前準備→學校分數

b.增加自變數所能解釋的因變數:

例雙親困擾←學前準備→學校分數

c.增加會影響因變數的自變數:

例學前準備→學校分數

學校品質

d.向解釋鏈下游著手加入變數:

例學前準備→學校分數→就學興趣

3.理論驗證的途徑:

理論無法直接驗證,需透過以下方式:

1.借屍還魂:

將理論附著在某一主體(問題或情境)上再與驗證。

例如以購買後行為或結婚後行為來驗證認知失調理論。

亦即以認知失調理論來解釋購後、婚後行為。

2.觀念架構(conceptualframework):

以觀念架構來驗證理論。

觀念架構如同積木(構念、觀念)組合一般,他可以組合成理論,藉由驗證觀念架構來說「支持」或「不支持」某理論。

4.觀念性架構的意義、功能與種類:

1.意義:

觀念架構係真實世界的抽象化,將之排列、簡化但仍能代表真實世界的基本特性。

a.觀念架構並不顯示與現實世界有對應關係。

(即epistemologicaldemonstration)

b.觀念架構只代表部分的理論結構,不必全部。

(與研究問題有關的部分)

2.功能:

a.刻畫出與研究問題有關的面向(aspects)

b.闡明再此面向中的有意義關係。

(significantrelationship)

c.促使有關於這些關係本值得命題得以形式化。

3.種類:

a.分類模式(classificationmodel)對某一構念表現初其不同等級、價值內容數列等。

例如:

性別→男、女;人格特質→內向外向。

※僅為單一構念(construct),基本上並不足以構成觀念架構,可供分類參考。

b.分類模式(typological/taxomicalmodel):

由其他兩個或以上的構念對特定構念去做分類;僅做分類與歸類而不提供這些分類的解釋。

故基本上仍不是好的研究架構。

例:

結婚而信回教者(指結婚後才加入回教而未必真的信仰。

文化目的

接受

排斥

制度

接受

從眾者

儀式主義者

排斥

創新者

退縮主義者

c.觀念架構(conceptualframework):

將假設的命題明示為整合性的結構。

(亦可從conceptualframework→proposition)

d.理論體系(Theoreticalsystems):

非問題導向(前三者則為問題導向),而是涵蓋範圍廣,對於一般的現象與事實可以明確的說明與解釋。

5.命題係指兩個或以上概念關係型態的陳述;而此關係的型態有三種:

1.情境關係(contingencyrelationship):

Ex:

f(y∣x)在已知x下y發生的機率。

2.聯結關係(associationrelationship):

線性關係(特指linear)

3.函數關係(functionalrelationship):

非線性關係

6.從觀念架構到命題:

將架構中的關係陳述出來

(觀念架構→命題→假設)

構念、關係落實在特定的環境、時空中

例1例2現有理論互相衝突時

5(-)++

2(+)4(-)+

1(+)+-+

6(+)3(+)8(-)-乙甲

7(+)理理

-論論

1.2.3.4實線為已知,5.6.7.8虛線為+-

預測(假設)例2(+)與4(-)作用後為A與Z關係為+

1,故5(-),命題即推衍出來。

若驗即假理論成立,

證均成立,則觀念架構與理論成立。

此為敵對解釋。

(rivalexplanation)

7.從命題到假設

1.命題無法直接驗證,有待轉變為假設(hypothesis)的形式。

2.假設是由命題推衍出來的,且依個命題可推衍出無數的假設(看落實的情況為何)同時假設是命題與驗證間的橋樑。

3.良好的假設應具有下列特色:

1.具有理論上的涵義與解釋能力。

2.能表現依理論所推演出的關係。

3.盡量簡單而準確(最好只針對一組情況,別太複雜)

4.嚴格來說,假設無法由資料證明真假,只能說可能性(為真或偽)故假設驗證有三個途徑:

1.多元解釋的測試

2.蒐集有關理論假設的負面資訊

3.否證的批判性方法,例如:

5.理論假設(研究假設)在說明變數間有關;統計假設(虛無假設)則陳述變數間無關。

統計假設不用肯定敘述是在避免"斷言後果的謬誤"

※ECV不能完全代表construct但應依研究情況選擇能代表核心意義的variable

例如:

社會互動理論:

人際互動高則感情程度高

命題:

社會互動與感情呈正相關

假設:

兩人打電話次數與見面擁抱次數呈正相關

※理論建構的每個步驟均是圍繞著研究問題

8.理論建構的準則:

1.命題中的各構念具有某特定關係。

2.選擇的變項各自代表構念之重要意義或內容。

3.驗證各變項間具有命題中的關係。

9.

理論建構的步驟:

 

文獻演

歸個案

 

 

以操作性

定義

 

※肯定後果的謬誤(Thefallacyofaffirmingtheconsequence)

例:

圖爾幹理論指出孤獨與自殺有關。

(理論→命題→假設)如果利用量表來衡量孤獨或由其他研究推衍出單身者→孤獨,所以假設:

單身與自殺有關。

理論:

孤獨→自殺

假設:

單身→自殺→Ho:

單身與自殺無關統計假設

經過研究發現果然單身者自殺率高,可否因此就說:

孤獨的確造成自殺呢?

(不行)

代表其他

原因

+

 

事實上,單身還是代表其他意念,因此若做以上的推論就犯了"肯定後果的謬誤"。

可能是因為單身→營養不良→自殺,或是單身→心理有問題→自殺。

如果我們改成虛無假設為:

單身與自殺無關。

代表其他

原因

 

此關係不存在時,不但孤獨被否定掉,其他所有單身所代表的其他概念也不會影響自殺率。

所以我們繞各圈來推翻"無關"的假設。

貳.理論的微觀面討論--命題的構成要素

1.構念(construct)

1.意義:

構念係指具有特定意思的符號,代表人們的某種共同經驗。

代表某事物、特性、認知、現象、物體等,作為溝通的工具及分類的基礎。

(不一定要真實存在,但要有E.C.V來衡量)

2.特性:

a.內象性(convergence):

具有一致的內涵;ex:

因素分析,產生因子

b.獨立性(discretence):

具有與其他因子的區別性ex:

區別分析

c.構面性(dimension):

具有範圍、程度、有無等構面。

3.形成:

a.經由想像

b.經驗(例焦慮、成就感…)

c.習慣:

約定成俗。

d.建立在低層次的觀念(基礎構念)上,例如經濟學許多曲線之應用。

※構念有些是單一構面,有些是多重構面,所以Cronbach’s低並非代表構念不好,可能是具有多構面的關係。

4.定義:

a.觀念性定義(constitutivedefinition):

用其他的構念來界說,條件:

(1)全部涵蓋

(2)正面陳述(3)代表共同經驗(4)不能自我界說。

◎事實上,觀念(concept)的定義、特性、來源亦如同構念(construct),依許士軍的看法,觀念的抽象層次更高,沒有理論上的意義,而且不可衡量,而構念則是具有構念上的定義(constitutivedefinition)並且經由找到E.C.V為Variable之後,即可衡量。

例如:

"聰明"是觀念,智力是構念,智商是變數。

故concept→construct→variable例如權力(power)的constitutiondefinition為theabilityofanactortogetotheractorstodosomethingthatthelatterwouldnototherwisedo.

b.操作性定義(operationaldefinition):

建立經驗上(實證上)存上的現象描述,所謂操作化即是將抽象的術語(構念)轉換成實證的術語(變數)construct→variable

※如何操作化:

(1)參考已有文獻

(2)根據專家意見(3)研究者自行界說

5.認識性的對應變數(EpistemologicallyCorrespond-

ingVariable;ECV)

a.ECV即是一個Variable它僅是將construct落實在某特定情境系路上而定出的一個實證指標(empiricalindicator)它不等於construct所以論文的chapter1緒論一定要交代研究情況

b.construct之間關係的陳述為proposition;而Variable間關係的陳述則為hypothesis例如:

滿意度(satisfaction)→thedegreetowithexpectationsaremetintheperformanceofaproduct.此操作化定義即落實在特定情境系路(產品滿意度)上,它亦可操作化定義到工作滿意度。

c.構念與ECV之關係:

Aa

 

※推論A-B相關的錯誤例子如下:

(1)a.b不具代表性

 

(2)a.b具部分代表性

 

※推論A-B無關的錯誤例子如下:

 

因此不可以完全相信資料,應使用部分直覺來理解之。

2.關係(Relation)

1.描述性→What→基礎研究V.S規範性→How→應用研究。

2.定義:

關係是一組有規律的配對(Arelationisasetoforderedpairs)

3.類型:

a.共變關係(co-variation):

關係基本型態(正、負關係)

b.因果關係(causal):

有共變關係並且有方向性。

又有下列型態:

※單

(1)直接而單一:

A→B

(2)間接而單一:

A→C→B

一(3)兼具直接與間接:

A→C→B

A→B

(1)直接非單一:

CA→D→B

(2)間接非單一:

C

一(3)閒+直接:

A→D→B

C

習未說明有因果則假定為共變。

慣未說明是單一則假定為非單一。

上未說明是間接則假定為直接。

c.虛假關係(spariousrelation):

表面上有因果,但實際只是共變關係。

例如:

抽煙→肺癌(因果嗎?

)或是:

心理壓力→抽菸共變

肺癌

d.條件的關係(conditionalrelation):

(1)必要而非充分(Allmustbepresent):

所有原因須存在才會導致該結果。

(缺一不可,即每個前都只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全存在Y才發生,但全存在Y也未必會發生ex:

溫度濕度→下雨)

(2)充分而非必要(disjunctive):

任何一個原因存在時,結果即發生。

A→Y(每個前因均是充分而非

B→Y必要條件)例:

C→Y癌症→死亡;車禍→死亡

(3)充分且必要:

A→Y(相對1而言,全部都存在,則Y必然發生)

(4)連接條件(conjunctive)『聯合條件』:

只有當某一因素不存在時,後果才有發生可能,但其不存在時也不一定後果就發生。

(5)兩難條件(dilemma):

不管某一因素存在與否,結果都相同。

例如:

喜歡唸書→參加考試;不喜歡唸書→參加考試。

4.關係的推論:

X與Y為正相關,Y與Z為正相關,並不代表X與Z有關。

例如:

因此在關係推論時不能完全依直覺判斷、推論,宜小心"舉一返三"的陷阱。

以下法則協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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