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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晋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4~2020年)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4~2020年)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审委员会

主任:

刘中平

副主任:

王发生、商国富、毋建喜、刘世繁

成员:

刘晓亮杨晋年韩新明毛俊宋涛师和太赵中伟郭焕明田玉亮陈富余张静

编写人:

朱慈广王冬桃杨欣荣白艳文张进军

赵强王晓军何晓磊张文华王胜利

提交单位: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编写单位:

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

 

附表

附表1:

晋城市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表2:

晋城市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表3:

晋城市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表4:

晋城市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表5:

晋城市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表6:

晋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说明表

附表7: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说明表

附表8:

晋城市2014-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览表

附表9:

晋城市2014-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附图

附图一

晋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图

比例尺

1:

100000

附图二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

比例尺

1:

100000

附件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0年)编制说明

前言

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5°12′~35°42′,东经112°31′~113°14′,南北长约58.85公里,东西宽约62.75公里,下辖城区、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和沁水县,总面积949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区面积占全市面积的86.9%。

全市总人口为228万人,总耕地面积为283.38万亩。

晋城市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因自然因素及采矿、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制约着区域经济和为了科学有效地做好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依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晋城市地质灾害现状及《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中“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隐患”是指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潜在崩塌、潜在滑坡潜在泥石流,以及已经发生但目前还不稳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本规划以2013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4~2020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晋城市所辖行政区。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危害

晋城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

滑坡、崩塌、泥石流及采空地面塌陷等四种。

据统计,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地面塌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1249.13万元,其中,采矿诱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为18305.35万元。

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42处,预测其威胁人员30783人,威胁财产总额113845万元。

34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崩塌(含不稳定斜坡)112处、滑坡97处、泥石流9处、采空地面塌陷124处。

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涉及全市6个县(市、区)的69个乡(镇)。

晋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按行政区划分,城区11处、泽州县66处、高平市25处、阳城县90处、陵川县84处、沁水县66处;按主要诱发因素划分,人为208处、自然134处;按规模等级划分,巨型6处、大型8处、中型69处、小型259处;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4处、大型6处、中型63处、小型269处。

1.崩塌(含不稳定斜坡)

据统计,崩塌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3.55万元,目前,仍存在崩塌隐患(含不稳定斜坡)112处。

崩塌隐患按险情等级划分,中型3处、小型109处;按主要诱发因素划分,人为59处、自然53处。

主要分布在山区公路旁、山区居民区附近。

预测崩塌隐患威胁人员2256人,威胁财产总额8515万元。

2.滑坡

据统计,滑坡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6.37万元,目前,仍存在滑坡隐患97处。

滑坡隐患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4处、大型3处、中型17处、小型73处;按主要诱发因素划分,人为25处、自然72处。

主要分布在山区居民区附近及山区公路旁。

预测滑坡隐患威胁人员14557人,威胁财产总额57346万元。

3.泥石流

据统计,泥石流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3.86万元,目前仍存在泥石流隐患9处。

泥石流隐患按险情等级划分,中型1处、小型8处。

零星分布于在陵川县东北部山区及阳城县西南部山区。

预测泥石流隐患威胁人员225人,威胁财产总额192万元。

4.采空地面塌陷

采空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煤炭资源开采区。

据统计,采空地面塌陷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05.35万元,目前仍存在采空地面塌陷隐患124处。

采空地面塌陷隐患按险情等级划分,大型4处、中型39处、小型81处。

预测地面塌陷隐患威胁人员13778人,威胁财产总额47759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实施以来,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加强,防灾减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进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健全了市、县(市、区)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落实了相关职责;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定并实施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地质灾害防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和《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项制度”》等;三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制度化,按年度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建立了隐患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及汛期三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险)情报告制度等。

(1)调查评价工作扎实推进。

在“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基础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分别于2009年和2013年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状况;2011~2013年对威胁20人以上或财产200万元以上的144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1:

500~1:

2000工程地质测绘,建立了“一点一图一册一档”;全面落实了易发区新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监测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2009~2012年,晋城市及六县(市、区)先后与市、县气象局联合开展了基于气象因素的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市六县(市、区)全部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定并实施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地质灾害防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和《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项制度”》等;二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规范化,按年度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建立了隐患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及汛期三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险)情报告制度等;三是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了公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四是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成效显著,2008~2013年,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实施了15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8个避让搬迁项目,受益人口5404人,其中已完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9个、避让搬迁项目7个。

此外,企业、部门出资或村集体、村民民自筹资金对47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治理、加固、搬迁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危险性。

(4)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2010年成立了晋城市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初步建立了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和专家支持系统,印发了《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了组织保障。

从2010年开始每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了社会防灾减灾和临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中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

(1)调查评价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全面系统的大比例尺的精度较高的调(勘)查基础资料,现有基础资料的取得基于2001~2004年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存在精度较低、信息化程度不高、成果数据更新不及时等不足,重要区域及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详细勘查资料尚属空白。

(2)监测预警体系需要继续完善。

县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尚未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有群测群防体系基层经费补贴约10万元/县,对监测人员也仅配备了雨具、手电等基本工具,需要进一步落实资金,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以逐步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滞后,无专业监测设备,尚未建立专业监测点;全市范围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空间数据库尚未建立,难以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尚未建立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及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繁重。

尽管过去几年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地质灾害治理,《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中部署的44项2008~2010年治理及搬迁避让工程尚有20项没有落实。

目前,全市有34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还有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着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应急救援工作亟待加强。

市应急机构已经成立,但基层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尚未健全,应急人员急需充实;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技术手段落后;应急装备配置不足,难以满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的孕育、发展、成灾一方面受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控制,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气候变化趋势、人类活动方式和强度的变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

1.自然致灾因素分析

晋城市属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侯,年平均降水量624.6~680.6毫米,且降水多集中于每年的6、7、8三个月,降水量约占全年的60~70%。

近十年来,晋城市极端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暴雨极值有增大趋势,如:

2012年7月30日8时至31日8时的24小时降水量,达到了50年来的最大值,为223.7毫米;2011年9月降水量是历史年同期降水量的2.5倍,为1971年以来之最。

暴雨发生频次和影响范围呈扩大趋势。

随着区域气候变化,极端气候事件增多、增强趋势仍在继续。

诱发因素以自然因素(降水)为主的地质灾害隐点有134处,其中:

崩塌45处、滑坡73处、不稳定斜坡7处、泥石流9处,主要分布于沁水县东北部、西北部,阳城县南部,泽州及陵川县的东南部山区,遇连续降水或强降水会加剧上述地质灾害的发生。

2.人为致灾因素分析

人为致灾因素主要分为矿山开采、切坡修路、建房切坡三类。

(1)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晋城市煤炭资源整合后有采矿权证139个,主要分布于于沁水县西南东南部,阳城县北部,泽州县中部、西北部,城区,高平市,陵川县西部等区段。

部分为生产矿井,部分为整合后改扩建矿井;已设煤炭资源勘探区12处,主要分布于于沁水县中部、阳城县北部、沁水县东部与高平市交接部等现采矿权集中区外围。

此外晋城市已设及拟设粘土、石料等非金属采矿权279处,遍布于山区、丘陵区。

分布于上述区域的由矿山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217处,占全市隐患点总数的63.45%。

随着煤炭资源整合矿山的陆续达产及其它非金属矿产点的开采,现有受采矿影响的隐患点形成地质灾害的几率增高,此外,上述区域还会出现新的因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总之,规划期因采矿诱发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将呈现增多趋势。

(2)切坡修路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山丘区切坡修路多形成高陡边坡,稳定性差,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目前,晋城市域范围内二级以上公路崩塌、滑坡隐患达79处。

《晋城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及《晋城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明确:

到2020年,实现“市域中心与县域中心间以高速公路联系,市域中心、县域中心、重要中心城镇、一般中心城镇之间,以及晋城市对外重要通道以一级以上公路联系”的公路网络。

高速公路:

建设高陵新高速(陵川县城—省界段)、沁高高速(沁水—高平)、阳济高速(阳城—济源)、阳安高速(阳城—安泽)、阳垣高速(阳城—垣曲),新建高速公路246.19公里。

干线公路:

完善长晋线(高平—晋城)、陵沁线(晋城—阳城),加强国、省干线升级改造,改扩建G207、S226、S331、S332、S334等国省主干道。

农村公路:

加快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其中县公路新改建646公里,乡村公路计划改造约2000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里程约2700公里。

此外,规划新改建农林产业区、工业园区公路634公里,规划新改建旅游风景区公路16条366公里。

在山区、丘陵区修建道路可能会形成新的崩塌、滑坡隐患。

预测规划期内切坡修路引发的地质灾害呈增多趋势。

(3)建房切坡引发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目前,山区、丘陵区因切坡建房、建窑形成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87处。

根据《晋城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晋城市将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实现中心城区、县城、镇、村四位一体,整体联动、和谐发展。

通过“移民采矿,建设小城镇”以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降低城镇建设的成本。

《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在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连片特困区重点实施易地搬迁”。

预测规划期受采矿影响的村庄居民点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山区村庄将实施异地搬迁,现有山区村庄切坡建房、建窑引发的崩塌、滑坡隐患将逐步消除。

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农村、新城镇的规划选址及建设过程中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较大规模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做到灾害发生之前和工程规划与建设之前,提高预防效果。

(2)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防灾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分类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对人为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和科学技术支撑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防治重点部署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

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总体上优先部署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逐步开展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能力建设和科学技术支撑工作。

(4)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落实《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特别是对生态环境恶化的贫困山地丘陵区的居民点实行搬迁,实现避灾、脱贫和改善生态环境三结合;对威胁人员多、潜在经济损失大、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实现合理避让和重点治理相结合。

(5)依靠科技,注重成效。

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与应用,注重研究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地域性特点,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能力和水平。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适时检查评估防治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实施动态管理,争取防灾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工作,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实施重点地区、重要地质灾害的治理工程,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规划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率达到16%,其中险情为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率达到40%。

2.2014~2015年目标

(1)开展县(市、区)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率50%。

(2)完善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提高预警预报水平。

(3)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逐步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4)充实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健全基层地质灾害应急机构。

(5)建设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6)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成率50%。

(7)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率达到7%,其中险情等级为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率达到23%。

3.2016~2020年目标

(1)开展县(市、区)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累计完成率100%。

(2)实现市、县预警预报系统的互通互联。

(3)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4)充实基层地质灾害应急机构,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装备水平。

(5)完善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现横向(同级气象、水务、国土)和纵向(省、市、县)互联互通。

(6)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累计建成率50%。

(7)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8)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累计治理率达到16%,其中险情等级为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累计治理率达到40%。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1.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

完善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交通、水利、建设、旅游、煤炭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对各自管辖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并组织好上述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

2.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年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开展县(市、区)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更新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3.地质灾害监测

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基层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对威胁人员20人以上的15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简易监测设备,对4个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推进部门及企业内部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4.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实现市、县预警预报系统的联网。

5.地质灾害应急

健全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机构,提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

建设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及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现横向(同级气象、水务、国土)和纵向(省、市、县)互联互通。

建立晋城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核实制度。

6.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规划期内部署自然因素为主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6项。

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等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

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规划90个采煤破坏需搬迁村庄及21个受自然地质灾害损害需搬迁村庄。

7.科技支撑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地域性特征,开展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预测预报方法和防治技术等方面的专项研究,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服务。

8.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按要求建成高标准“十有县”。

四、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特征,可将晋城市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两个大区,其中: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面积2803.03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29.54%;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分布面积6686.97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70.46%。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进一步细分为7个亚区。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沁水县西部地面塌陷、滑坡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1)。

分布于中村镇大部及土沃乡、龙港镇部分地段,面积178.8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1.88%。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塌陷、滑坡,现发育地面塌陷隐患5处,滑坡隐患2处,崩塌隐患(含不稳定斜坡)4处。

受以采煤为主的矿山开采及其相关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呈多发趋势。

2.阳城县西北部与沁水交接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高易发亚区(A2)。

分布于阳城县芹池镇及沁水县张村乡、龙港镇部分地段,面积112.74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1.19%。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现发育地面塌陷隐患3处,崩塌隐患1处、滑坡隐患2处。

受以采煤为主的矿山开采及其相关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呈多发趋势。

3.阳城县北中部、沁水县东南部、泽州县西北部、高平市西部地面塌陷、崩塌、滑坡高易发亚区(A3)。

分布于阳城县北中部、沁水县东南部、泽州县西北部、高平市西部的大面积煤炭资源集中开采区,涉及4个县(市)21个乡镇,面积1080.32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11.38%。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现发育地面塌陷隐患64处,崩塌隐患(含不稳定斜坡)16处、滑坡隐患17处。

受以采煤为主的矿山开采及其相关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呈多发趋势。

4.高平市北部、东部及陵川县西部地面塌陷、崩塌、滑坡高易发亚区(A4)。

分布于高平市北部、东部,陵川县西部煤炭资源开采区,涉及2个县(市)16个乡镇,面积696.54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7.34%。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现发育地面塌陷隐患13处,崩塌隐患(含不稳定斜坡)24处、滑坡隐患24处。

受以采煤为主的矿山开采及其相关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呈多发趋势。

5.高平市南部、城区北部、泽州县中部地面塌陷、崩塌、滑坡高易发亚区(A5)。

分布于高平市南部、城区北部、泽州县中部煤炭资源开采区,涉及3个县(市、区)14个乡镇,面积408.64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4.31%。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现发育地面塌陷隐患21处,崩塌隐患1处、滑坡隐患1处。

受以采煤为主的矿山开采及其相关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呈多发趋势。

6.阳城县中南部地面塌陷高发亚区(A6)。

分布于阳城县东冶、白桑、蟒河乡交接处,面积22.96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0.24%。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塌陷,现发育地面塌陷隐患5处。

受采煤影响,地面塌陷呈多发趋势。

7.沁水县中北部崩塌、滑坡高易发亚区(A7)。

分布于沁水县中北部的胡底、龙港、固县、端氏、郑庄等乡镇沁翼公路沿线及沁河及其较大支流河谷,面积303.03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3.19%。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现发育崩塌隐患(含不稳定斜坡)13处、滑坡隐患7处。

随着小城镇建设及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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