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斜井延深揭煤安全技术措施1011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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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斜井延深揭煤安全技术措施101114

泰麟煤矿主斜井延深

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主斜井延深布置在8号煤层与14号煤层之间,设计掘进工程量260m。

方位角76°,按-17°坡度全岩巷掘进。

因新区域掘进地质资料不详,揭煤地点不确定,需要采取打钻方式探查煤层位置。

当探水钻探查煤层厚度大于0.3m时,按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根据地质资料掘进范围煤层的顶、底板为泥岩或泥质粉砂。

掘进方式为炮掘,支护方式为锚网喷,巷道为半圆拱直墙断面,净高2.8m,净宽3.0m。

二、揭煤领导小组

为顺利揭开煤层,矿成立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王相福

副组长:

于瑞成张庆明井绪国杨聿山曾云根郑其芳

成员:

张庆柱、李树祥、韩培来、高祥林、汪建、于瑞胜、孙协国、倪文刚、陈帮李

职责范围如下:

王相福:

负责揭煤工作的全面指挥。

杨聿山:

负责揭煤工作的技术指导。

于瑞成:

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揭煤过程中的人力、物力。

张庆明:

负责参与设计和顶板管理工作,负责调度指挥工作,协调解决揭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井绪国:

负责解决通风设施、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孔设计及施工效果检验。

曾云根:

负责组织人员现场施工、材料准备、现场措施落实。

李树祥、郑其芳:

负责措施的现场落实、兑现、监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张庆柱:

负责指挥停送电及监督检查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等工作。

韩培来、高祥林:

负责揭煤措施的编制,现场施工技术,督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顶板管理。

汪建、于瑞胜:

负责参与打探煤钻孔工作,负责记录、整理资料、确定煤层位置。

孙协国、倪文刚:

负责揭煤后瓦斯排放、入面检查工作。

揭煤小组在矿调度室设置揭煤指挥所,以便统一指挥。

王相福、于瑞成、井绪国、杨聿山揭煤期间在矿调度室指挥揭煤工作。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距煤层垂距20米,施工3个效果检验孔,如预测瓦斯压力P﹤0.74(MPa),瓦斯含量W﹤8(m3/t)时,划分为无突出危险区。

2、如预测瓦斯压力P>0.74(MPa),瓦斯含量W>8(m3/t)时,

采取距煤层垂距10m前,用穿层钻孔预抽主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

钻孔的控制范围是:

主斜井延深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钻孔必须一次穿透煤层全厚进入顶板不小于0.5m。

四、揭煤程序

1、距煤层垂距20m,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主斜井延深的突出危险性。

前探钻孔、测压钻孔共用,钻孔布置报总工程师批准。

2、前探钻孔严格按照技术部门探煤钻孔设计图施工,钻孔直径为65mm。

3、工作面掘至距煤层垂距10m前,用穿层钻孔预抽主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

4、工作面掘至距煤层垂距5m前,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5、工作面掘至距煤层垂距5m后,每一掘进循环都必须按探眼示意图施工探眼深度2m,掘进进度1m。

若探眼探着煤,则停止掘进,同时由当班班长向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

6、根据探煤钻孔的实测情况,严格按巷道方位、坡度向前施工,技术部门将施工进度与煤层层位关系图悬挂矿调度室,每小班准确填绘掘进导线控制点控制。

7、施工队将钻机运送到位并认真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试运转,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施工队必须配备足够的钻头与钻杆,在打钻过程中,矿值班人员要在现场跟班,掌握钻孔深度、方位、角度,以便准确控制煤层的位置,打钻过程中到见煤点时必须停钻,矿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才能继续打钻,必须得到矿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撤钻。

8、在施工探煤钻孔时,矿值班人员要选取有代表性的钻孔收集资料,进一步验证煤层层位。

9、技术科根据现场收集的钻孔资料,整理并绘制出钻探实测成果图。

10、施工过程中,迎头上的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悬挂;风电、瓦斯电闭锁必须齐全有效。

五、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为了防止揭煤期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必须执行本项措施。

2、根据技术科提供的揭煤层预想剖面及巷道设计图,施工队编制出排放钻孔设计。

3、在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内,由安全通防科指派防突考察人员预测指标降到突出临界值以下,措施方可有效。

4、防突措施采用排放瓦斯的方法,严格按照揭煤钻孔设计施工排放钻孔,根据实际瓦斯排放效果,必须掌握好排放时间。

5、巷道支护必须完好,严禁空顶作业。

6、打钻时,安全通防科指派一名有经验且责任心强的瓦检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在打钻过程中,若出现喷孔、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钻,但不能拔出钻杆,且必须组织人员撤离到地面,当班电工切断迎头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

8、排放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排放,并保证排放效果。

9、揭煤前采取排放煤层瓦斯的防突措施后,必须对排放瓦斯量进行测定,瓦斯压力P﹤0.74(MPa),瓦斯含量W﹤8(m3/t)时,才能采取远距离放炮的方法揭煤。

六、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在巷道底板与煤层顶板垂直距离大于1.5m时,施工2个效果检验孔,检验孔用风钻打过岩石见煤后,用风动煤钻进行效果检验。

2、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以K1值作为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判断。

钻屑解吸指标临界值

煤样

Δh2指标临界值(Pa)

K1指标临界值(mL/g•

干煤样

200

0.5

湿煤样

160

0.4

注:

上表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9页表4。

3、掘进工作面采取防突措施后,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4、当K1<0.5时证明防突措施有效,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当K1≥0.5时证明防突措施无效,必须延长排放时间,再次进行效果检验,直至有效为止。

经总指挥下达通知,准予掘进,施工队按设计向前施工。

5、采用钻屑指标法检验防突措施的效果,揭煤期间严格按安全通防科的防突效果检验管理规定执行。

七、安全防护措施

1、设立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必须完好有效,掘进巷道每4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5个。

2、所有参与揭煤的施工人员入井必须由施工队领导贯彻学习揭煤措施,签字且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揭煤工作。

3、采用远距离放炮(详见放炮设岗示意图)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到地面,由安全通防科和施工队组织当班人员负责对井下各巷道地点进行搜索撤人。

1#岗兼起爆点设在主斜井口,2#岗设在副斜井口、3#岗设在回风斜井口。

设岗地点距离井口不得小于20米,且必须拉好警戒线。

放炮期间严禁人员进入警戒区内。

4、远距离放炮时,除局部通风机电源以外井下所有非本安质电源必须停电。

5、主斜井口正前方50m,周围20m范围内严禁有火源。

6、各站岗点的站岗人员必须在布岗位置拉上警戒线,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到警戒范围以内;只有待放炮结束接到调度室通知,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撤岗放行。

八、安全撤离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突出预兆,一旦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按安全撤离路线撤出人员:

有声预兆:

出现霹雳声、煤炮声、嘶嘶声、煤矸开裂声等。

无声预兆:

出现掉渣、煤岩削落、片帮、底鼓、钻孔裂开、装药不进、顶钎、瓦斯涌出忽大忽小等。

2、施工中发现以上危险情况,人员撤出路线:

主斜井延深迎头→地面。

3、遇到水灾时人员撤出路线:

主斜井延深迎头→地面。

最先发现灾情的人员,立即现场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抢险,并由班长向矿调度室回报灾情。

如果现场无法进行处理,必须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向调度汇报。

矿调度室按救援预案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组织抢险救灾,确保灾情减少到最小程度。

九、通风、瓦斯、煤尘管理

1、必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瓦检员和安检员要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瓦斯报表签字制度。

3、在揭煤期间机电科每天组织人员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必须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等规定,保持完好。

4、必须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完好。

放炮前,只有矿调度室主机反映的瓦斯传感器显示值、瓦检员检查的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才能下达放炮命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瓦斯传感器报警,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放炮时,调度室设定专人监视监控系统主机显示屏上的瓦斯动态,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防突反向风门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进行建筑,风门墙上的铁风筒、调节风窗等孔洞必须有可靠的防逆流设施,并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保持完好可靠。

6、风筒吊挂平直,接头必须反边,风筒漏风处必须及时修补,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揭煤期间必须保证足够的风量,保证备用局部通风机完好。

7、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观察突出预兆、瓦斯超限及异常时,要按安全撤离路线撤出人员,当班电工必须在切断迎头及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向矿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后,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使用好水炮泥,炮前、炮后要喷雾降尘。

出矸石时洒水降尘冲洗岩帮粉尘。

9、放炮前后,必须对迎头20m范围巷道进行洒水,每天对回风巷道进行洒水。

10、放炮时,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要通过监控系统的监视终端监视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大面积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汇报揭煤领导小组,指挥切断井下电源,撤出人员,并指挥矿山救护队下井进行救护。

11、回风流中施工队必须按规定配足隔爆水袋,回风水幕。

十、爆破施工设计

1、采用一次性全断面揭开煤层,因此根据现场情况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揭开煤层的施工步骤按远距离爆破要求进行操作。

撤人、设岗、放炮按撤人、设岗、放炮示意图执行。

2、炮眼布置按炮眼布置图执行。

3、爆破网路计算

(1)采用5mm的铜芯电缆为爆破母线,母线长大于300m,回路大于600mm。

R管=15×R=15×5.6=84(欧姆)

R缆=P×L/S=0.176×10-6×320/3.14×2.52×10-6=2.87(欧姆)

L:

为放炮母线长,取320m。

S:

为放炮母线横截面积,半径为2.5mm。

(2)R总=R管+R缆=84+2.87=86.87(欧姆)

I=V/R总=2500/86.87=28.77I>0.7A

R总雷管总电阻,R缆为放炮母线总阻值

I为通过单个电雷管的电流值,0.7A为单个电雷管的最小起爆电流值。

(3)MFB—200型放炮器,电压峰值为2500V,起爆电流为28.77A

故放炮器选择合适。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

(一)打眼:

1、钻眼期间瓦检员负责观察突出预兆及检查瓦斯浓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迅速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地面,当班电工切断迎头及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用该处电话向调度室及揭煤领导小组汇报,揭煤领导小组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严格按炮眼布置图点好眼位,掌握好炮眼角度、深度施工,钻眼结束必须用扫眼器将炮眼内的积水、粉尘吹干净,才能装药,保证爆破效果。

扫眼时,其他人员撤到安全位置进行躲避,扫眼人员要背对眼口,并安排专人控制风阀。

3、在打眼过程中,当班瓦检员、安检员、班长必须在现场监督打眼。

4、钻眼过程中,发现钻孔有喷煤、喷水、喷瓦斯、温度突增或下降、打眼时顶钻、夹矸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打眼,但不准拔钻,并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到地面,当班电工切断迎头及回风流中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源,用电话向调度室、揭煤领导小组汇报。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二)装药、联线:

1、采用3#煤矿许用乳化炸药,药卷直径32mm,长度220mm,重量0.2kg/卷,每次使用炸药量为10kg。

2、雷管采用煤矿许用1-4段毫秒延期电雷管,其中1段掏槽眼,2段辅助眼,3段周边眼,四段底眼。

严禁跳段使用。

3、不同厂家生产的炸药、电雷管严禁混用,所有电雷管必须经过电阻测试导通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要求每个电雷管电阻≯4.8±1(欧姆)。

4、施工用的炮泥、水泥炮、木质炮棍等由施工队提前准备好。

5、放炮前,必须将探眼用黄泥填实,严紧用探眼做放炮眼。

6、装药、联线时必须将迎头及回风流中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切断。

7、所有钻探孔、排放孔、效果检验孔都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必须大于爆破孔炮泥充填深度的1.5倍。

8、严格按照爆破图表中炮眼编号、药量、雷管号及正向装药结构示意图进行装药,炮眼剩余部分必须用炮泥充满填实。

9、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严禁装药。

10、若在眼内进行装药,安检员、瓦检员、班长进行监督,联线方式为串联,需使用备用脚线时,必须用本质安全性接线盒,严禁有明接头。

11、放炮前必须逐项核实下列情况:

(1)装药联线是否完好,不得错联、漏联。

(2)迎头装药前,由班长安排专人分别到各设岗地点站岗并撤人,各岗位站好岗,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方可允许装药。

(3)放炮前,必须由施工队队长配合安检员、瓦检员组织施工人员对井下进行搜索,确认所有人员安全撤离到警戒线以外后,汇报揭煤领导小组,方可进行放炮。

(4)瓦检员随时检查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局部通风机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行,得到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放炮。

(5)放炮停电时,严禁切断安全监控分站电源,以保证对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和局部风机运转的正常监控。

(6)揭煤放炮时必须采用新的放炮器,检查电压峰值是否达到要求。

(7)放炮前必须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是否在0.8%以下,风筒吊挂、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8)放炮员接到命令后,要先发出放炮警号,并等5秒钟后,方可启动放炮器钥匙进行放炮。

(9)放炮30分钟后,由救护队员进入工作面检查,装备必须齐全。

检查内容有:

(A)瓦斯浓度,空气温度,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B)有无突出痕迹,支护情况。

(C)爆破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D)根据救护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停送电、撤岗,严格按照通风排放瓦斯等具体措施执行。

(三)恢复工作:

1、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后至少30min,通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视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8%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

2、由矿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负责对回风系统内电源进行送电工作。

3、进入迎头前施工队领导要根据迎头具体情况对恢复作业做详细安排。

4、进入迎头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有被崩坏的锚网必须从外向里逐步进行补打,确认无危险后,才能进行其它工作。

5、出矸石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因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重新联线放炮。

否则平行于原炮眼0.3m,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必须按照远距离放炮的安全要求,进行放炮作业。

放炮后,放炮员搜集未爆的电雷管,并交到炸药库。

6、第一次未揭开煤层时,必须再次按远距离放炮要求进行施工,第一次揭煤与第二次揭煤时间,必须相隔不得少于8个小时,以此类推,直至揭穿煤层为止,超过煤层底板2m的厚度方可视为揭煤成功。

7、揭煤过程中,技术科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揭煤记录,详细收集有关资料。

十二、顶板管理

1、揭煤段的支护方式顶部采用2.0m螺纹钢树脂锚杆,配合L=6m的锚索、两帮采用2m螺纹钢树脂锚杆进行支护。

锚杆间排距为800mm×800mm,破碎段锚索间排距为2000mm×1500mm,采用直径6.5mm规格为1000mm×1000mm的钢筋网,网片搭接处压于锚杆下面,间隔300mm~500mm,用12#或14#铁丝双股拧紧。

喷浆厚度100mm。

2、揭煤期间揭煤段的支护方式,按主斜井延深施工措施执行。

3、锚网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活矸、悬矸及时找净,严防掉矸、片帮伤人。

5、按规程规定使用好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支护牢固,安全可靠。

6、锚杆角度尽量垂直于巷道轮廓,与巷道轮廓线切线夹角不得小于80°。

7、钻头直径必须与树脂锚杆直径相匹配,确保锚杆抗拔力达到要求64KN(17.6MPa)。

十三、其它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此措施签名并考试合格,下井前对每台入井矿灯都要进行防爆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矿灯。

入井必须携带有效完好的自救器,并能熟悉使用。

2、严禁使用失爆的电器设备,揭煤前机电科每天安排对井下的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且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失爆电器设备,必须立即整改。

3、施工期间,如遇危险情况时,采用压风自救装置供给新鲜空气进行自救。

4、采用远距离放炮爆破时,放炮点必须设在地面主斜井口警戒线以外,且起爆点必须设通讯联络电话一部。

5、当工作面与煤层垂直距离1.5m时,施工队安排管理人员跟班现场指挥作业,在揭煤期间矿救护队员必须待机,以便及时救护。

6、矿值班负责人及下井带班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班、带班制度,对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掌握井下揭煤及瓦斯情况,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7、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主斜井延深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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