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错解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docx
《勿错解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勿错解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勿错解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
三一文库(XX)
〔勿错解“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
“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
”
这是清末皇族少壮派代表人物载泽的一句“名言”。
这句名言,近年来引用率颇高。
清末新政的核心是“立宪”,载泽又是新政核心决策层里的人物。
引用者们大抵是希望借这一名言,来说明晚清最后十年的新政其实很有诚意——看吧,当年的新政主持者,为了“国”和“民”,是不惜牺牲“官”的利益的。
这实在是完全错解了载泽之言的本意。
载泽口中的“国”,所指者乃是以皇族为主体的爱新觉罗朝廷;他口中的“官”,则是指那些被朝廷视为眼中钉、被认为权力过大的地方督抚。
1905年,慈禧派载泽、端方、戴鸿慈等五人出洋考察各国政治。
1906年,载泽考察归来,向慈禧进了一道《奏请宣布立宪密折》,这句“名言”,就出自该密折。
为什么“宪法唯独最不利于官”?
个中逻辑,载泽在密折里说得非常明白。
载泽说,现在“在外各督抚,在内诸大臣”当中,有不少人以立宪会损害君主大权为由,不遗余力阻挠立宪;殊不知,君主立宪的核心是“尊崇国体,巩固君权,并无损之可言”。
这些督抚大臣们之所以频频阻扰,是因为他们很清楚,立宪后,“其权必不如往日之重,其利必不如往日之优”,朝廷决不能上他们的当。
他还以日本宪法为例,列举了17条立宪后将由君主完全掌控的统治大权,进而得出结论:
立宪后,“国之内政外交,军备财政,赏罚黜陟,生杀予夺,以及操纵议会,君主皆有权以统治之”,君权不减反增,如此,可使“皇位永固”,“君位万世不改”。
换言之,在载泽看来,立宪可以帮助君主(国)从地方督抚(官)手里把更多的权力夺回来。
至于“利于民”,不过是一句陪衬话罢了。
载泽的逻辑显然是错的。
无论是证之学理,还是验之史实,“立宪”的核心,一定都是“限制君权、保障民权”八个字;“官权”是否会受到损害,却是不一定的事情。
载泽拿日本举例,也是大错特错。
明治维新前,天皇只是个摆设,清廷却是古老的皇权专制体制,两国情形本不相同。
就“君主立宪”所需的权力平衡而言,天皇的权力有必要增强,清廷的皇权却需要削弱。
载泽以日本明治维新作为清廷立宪的样板,其核心目的是从地方督抚手中夺权,进而强化君权。
这种理解,与真正的“君主立宪”其实是背道而驰的。
吊诡的是,恰恰是载泽这份因错解立宪而主张立宪的密折,打动了慈禧。
慈禧相信载泽,原因大致有二。
其一,载泽是慈禧信任的人。
他身份特殊,不但是皇室成员,还是慈禧的侄女婿,其岳父桂祥,是慈禧的兄弟;桂祥的另一个女儿,则是光绪的皇后、后来的隆裕太后。
其二,慈禧相信载泽对立宪的描述,是因为她愿意相信这种描述。
慈禧擅权谋,但对包括立宪在内的近代政治常识了解甚少。
她始终担心立宪会损害君权;自庚子年发生“东南互保”事件,她对地方督抚不理会她的勤王诏书自行与列强交涉一事,也始终难以释怀。
如何强化君权、削弱这些地方督抚,成了她念兹在兹的一块心病。
载泽密折中“宪法最不利于官”,正好切中了慈禧的心病,让她看到了削弱督抚权力的某种希望。
1906年8月23日,载泽进呈密折。
9月1日,慈禧宣布“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由此开启,载泽亦被时誉称颂为立宪的“开幕元勋”。
载泽对立宪的错解,或与伊藤博文有关。
1905年受命出洋,载泽的任务是“考察各国政治”,并不专为“考察立宪”。
考察期间,伊藤博文曾告诉载泽,“贵国欲变法自强,必以立宪为先务”。
当载泽问及立宪对皇权的影响时,伊藤又告诉他:
“贵国如行立宪制度,大权必归君主。
”载泽密折中列有17条统治大权,称它们可以通过立宪的方式完全由君主掌控,这些内容,也是从伊藤博文那里听来的。
载泽还曾询问伊藤博文,他告诉自己的这些东西,在日本是否都已付诸实施。
伊藤回复他:
自己所说,都已“实行有效”,绝非一般“学问家”的空谈。
不能说伊藤欺骗了载泽。
他替日本设计的宪法,的确保证了军政大权被集中到了天皇手里。
但一者,明治维新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君主立宪”;二者,中日两国改革的起点完全不同——尽管地方督抚有了一些实力,但中国的皇权仍然过大。
受载泽密折的鼓舞,慈禧9月1日宣布“预备立宪”,9月2日就宣布要改革官制,打算用“立宪”的名义,从地方督抚们手里“合法”夺权,史称“丙午官制改革”。
载泽、端方在奏请改革官制的折子里说得很明白:
“循此不变,则唐之藩镇,日本之藩阀,将复见于今日”。
官制改革的内容,分中央和地方两块。
中央这一块,“略与日本现制相等”。
简言之,就是继续保持君主高度集权的模式不变。
地方这一块,“废现制之督抚,各省新设之督抚,其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财政、军事权悉收回于中央政府”。
具体的做法,是在地方按照“立宪”的理念,搞“三权分立”,新设地方审判庭、地方议事会、地方董事会,从督抚们手里分割行政权和司法权。
“立宪”是一种“政治正确”,督抚们自然不能有异议,于是“人民程度不够”,就成了督抚们一致反对立即搞地方审判庭、议事会、董事会的主要理由。
当然,也有一些督抚回奏得很直白,比如河南巡抚张人骏说:
“州县不司裁判,则与民日疏;疆吏不管刑名,则政权不一”,明确反对中央把司法权从地方手里夺走。
督抚们的集体反对,直接导致了“丙午地方官制改革”的流产。
因为吃过“东南互保”的亏,尽管载泽上奏慈禧,一再力劝她“勿为各省督抚异论淆惑”,但慈禧终究不敢冒险对督抚们用强。
挫败朝廷的地方官制改革后,督抚们转守为攻,反欲借朝廷所宣扬的“三权分立”来改革中央官制,改军机处体制为内阁总理体制。
结果,又迫使慈禧不得不下达“五不议”谕旨:
军机处事不议,八旗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太监事不议。
这是载泽借“立宪”之名行“中央集权”之实的首次尝试的大致情形。
据张之洞在北京的坐探报告,对此次失败,载泽表现得相当沮丧。
显然,老于宦海的地方督抚们,比血气方刚的载泽之流,更懂得如何利用“立宪”来谋取自身利益。
张之洞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对1906年9月启动的以“立宪”为名的官制改革,张之洞持坚决的反对立场。
据张氏年谱记载,他对此事“愤懑填膺”,并致电浙抚张筱帆说:
“外官改制,窒碍万端,若果行之,天下立时太乱,鄙人断断不敢附和。
倡议者必欲自召乱亡,不解是何居心!
”
1907年7月,权势最大的地方督抚张之洞和袁世凯,被慈禧将调入中央,阳为尊崇,阴实裁抑。
张之洞对“立宪”的态度,立即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在8月份的一次觐见慈禧的谈话中,张大声疾呼朝廷要速速立宪。
对话如下:
皇太后旨:
大远的道路,叫你跑来了,我真是没有法了。
……出洋学生,排满闹得凶,如何得了?
张之洞对:
只须速行立宪,此等风潮自然平息……皇太后旨:
立宪事我亦以为然,现在已派汪大燮、达寿、于式枚三人出洋考察,刻下正在预备,必要实行。
张之洞对:
立宪实行,愈速愈妙,预备两字,实在误国。
派人出洋,臣决其毫无效验,……现在日法协约,日俄协约,大局甚是可危。
各国均视中国之能否实行立宪,以定政策。
臣愚以为,万万不能不速立宪者此也。
有些学者对张之洞前后立场的突变感觉很迷惑。
其实很好理解:
1906年的官制改革要剥夺张之洞湖广总督名下的许多权力,张自然是要“愤懑填膺”;1907年张已任职中央,在同僚中的声望、资历一时无两,速行“立宪”,组阁的机会多半会落在张身上,他当然会转而主张速速“立宪”。
事实上,自“预备立宪”宣布后,“立宪”就成了皇室与地方督抚之间争权的重要工具。
在争斗中,皇室因受了载泽的误导,誓死以“巩固君权”为依归,违背了立宪精神,所以在舆论上常常陷于不利。
慈禧也渐渐觉察到了这一点,开始想要通过更多的途径去了解“日本立宪”究竟是怎么回事。
1907年,曹汝霖觐见慈禧,因其曾留学日本,即被问及“日本立宪”的真相。
据曹汝霖回忆:
“太后正坐,皇帝坐左侧,……(太后)问:
日本的宪法是什么宗旨?
对:
他们先派伊藤博文带了随员到欧洲各国考察宪法,因德国宪法君权比较重,故日本宪法的宗旨,是取法德国的。
……
(太后)将手轻轻地在御案上一拍,叹了一口气说:
唉!
咱们中国即坏在不能团结!
对:
以臣愚见,若是立了宪法,开了国会,即能团结。
太后听了很诧异的神气,高声问道:
怎么着!
有了宪法国会,即可团结吗?
对:
臣以为团结要有一个中心,立了宪,上下都应照宪法行事,这就是立法的中心。
开了国会,人民有选举权,选出的议员,都是有才能为人民所信服的人,这就是领导的中心。
政府总理,或由钦派,或由国会选出再钦命,都规定在宪法,总理大臣有一切行政权柄,即为行政的中心。
可是总理大臣,不能做违背宪法的事,若有违宪之事,国会即可弹劾,朝廷即可罢免,另举总理。
若是国会与政府的行策,不能相容,政府亦可奏请解散,另行选举。
所以这个办法,各国都通行,政府与国会,互相为用,只要总理得人,能得国会拥护,国会是人民代表,政府与国会和衷共济,上下即能团结一致。
臣故以为立了宪,开了国会,为团结的中心,一切行政,都可顺利进行了。
太后听了,若有所思,半顷不语。
我正想再有垂询,预备上陈,皇帝见太后不问,即说下去吧。
遂带上官帽从容退出殿门。
”
有学者误读了曹汝霖与慈禧的这段对话。
先是搞错了时间,说成是在1905年(曹汝霖说自己觐见慈禧时袁世凯已经从地方调入中央,如此可以肯定觐见发生在1907年7月份之后),进而判断慈禧受曹汝霖影响加快了立宪的步伐:
“曹汝霖的这堂政治学课作用有多大,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他确实讲了,而且属于比较有分量的一讲。
此后,清廷立宪的步伐迈得很快,1905年7月,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
次年,宣布预备立宪,各省的咨议局选出来了,中央的资政院也组成了。
”
这种解读,与史料的原意截然相反。
如引文粗体所示,曹汝霖就“立宪”总结了三个中心:
“立法的中心”、“领导的中心”、“行政的中心”。
这三个中心,没有一个是属于皇权的,这与载泽所描绘的“日式立宪”截然相反。
慈禧听完,“若有所思,半顷不语”,心中所想,显然并不是在赞赏“立宪”。
1908年初冬,慈禧去世。
她对“立宪”的终极态度,担任晚清宫廷史官十余年之久的国史馆总纂恽毓鼎,在日记中有记载:
“闻中官言,孝钦显皇后大渐时,忽叹曰:
不当允彼等立宪。
少顷又曰:
误矣!
毕竟不当立宪。
”
想借“立宪”之名而行专制之实的老太后,终究还是被“立宪”给绕了进去。
《勿错解“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