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二期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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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二期施工
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二期)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投标须知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7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3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14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14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4
第三章合同条款36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7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50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51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52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53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二期)施工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内
4
2.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约7900米长森林消防通道,并设置满足不同徒步需求的游览线路;新增休息平台900平方米,设置瞭望台(单层亭)7座、双层瞭望台(双层亭)1座、森林消防管理房1个、救护站1个、公共厕所1个、生态消防车停放处2000平方米、安全警示牌20个、景点标识牌4个、指示牌11个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等;生态修复、林相改造22800平方米。
。
项目概算总投资2362.177456万元。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详细见招标公告
8
2.5.2
工期要求
2018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36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1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内。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网站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及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652052.3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为735581.22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87020.86元,暂列金额:
690153.76。
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乘以95%(即人民币18669449.69元)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当天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②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③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31
其他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全文修改类型:
修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修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现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条款号:
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现文: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条款号:
1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现文:
11.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的打印页)。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的指标为:
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1300万元或以上(含本数)的通过公开招标完成的园林绿化施工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须同时提供招标公告打印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
(6)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5)项的信息(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中所述可由投标人提供上传件或打印页的信息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缺失,有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广州投标文件管理专用软件中的“投标其他材料”模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11.2.2技术投标书: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9)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0)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资料(格式投标人自行制定)。
条款号:
11.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现文: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条款号:
11.3.1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条款号:
1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现文: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条款号:
11.9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Excel软件版及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条款号:
1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3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4“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5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16.6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7.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现文: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报价不得参与评标参考价计算。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条款号:
20.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
20.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现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条款号:
27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
32.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2.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现文:
32.1根据政府有关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
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34.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
现文:
34.6《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
条款号:
34.10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4.10若招标控制价少于等于1000万元的,各投标人总得分由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和其他项目得分各按5%和95%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现该情况,须在“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中修改相应条款)。
现文:
34.10投标人总得分由报价得分、技术商务得分和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各按60%、25%和15%权重加权平均计算。
条款号:
37.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现文:
3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评标委员会成员2人以上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条款号:
3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9.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标书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现文:
39.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标书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条款号:
39.7-39.8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39.7确定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