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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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XXXX热电厂
XXXX年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暂行)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我厂经济效益,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我厂XXXX年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XXXX年总体目标:
发电量:
75000万KWH
厂用电率:
11.5%力争:
11.3%
供电标煤耗:
388g/kwh力争:
385g/kwh
供热标煤耗:
40kg/Gj
供电成本:
165.33元/kkwh
供热成本:
17.79元/Gj
利润:
223万元力争:
350万元
二、每月奖金考核总则:
1.生产系统(生技科和七个生产分场)的奖金:
生产系统作为一个核算整体考核,人均月综合奖基数100元;按当月产量、消耗、安全统一考核,实行安全、成本双否决(其中一项完不成即否决综合奖基数)。
2.厂领导的奖金:
按生产系统人均月综合奖的130%提取,并与全厂当月利润目标挂钩。
3.科室(物业公司、幼儿园、职工医院除外)的奖金:
安监科按生产系统人均月综合奖的100%提取,其他科室按生产系统人均月综合奖的70%提取;各科室当月综合奖与其承担的考核指标挂钩,由与其承担指标相关的科室、分场对其考核。
4.目标奖:
与各单位年度挖潜指标或重点指标挂钩考核,目标奖与挖潜指标挂钩的单位按人均240元提取,其余单位按人均200元提取,并按本办法考核。
5.奖金调节办法:
为保证奖金适度增长,克服因测算不准等主观因素造成的奖金水平高低悬殊,实行内部奖金调节系数,凡月综合奖超过260元/人以上部分按50%支付给个人。
计算方法如下:
实得奖金=260+(应得奖金-260)×50%
6.管理费用:
为便于控制管理费用,将管理费用分为以下三类。
考核费用:
按季考核,节奖超罚。
控制费用:
半年考核一次,费用超半的单位罚300元;年终考核,费用不超返还300元,费用超支不再返还,另加罚超出部分。
计划费用:
由各单位控制使用,超计划部分需经厂长批准,由经管科追加计划后方可使用。
否则扣罚超出计划金额部分的20%。
7.因产品价格大幅调整引起的利润增减额,不计入考核基数。
三、考核细则:
㈠、生产系统考核办法:
由生技科牵头与七个生产分场共同组成一个考核整体,按产量、消耗、安全进行考核,安全事故、生产成本中任何一项完不成则否决综合奖基数。
生技科要根据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指标,落实到各个单位,并根据本办法制定生产系统考核细则,按月进行考核,每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经管科。
1.安全:
由安监科考核。
安监科根据厂安全奖惩条例和有关的考核办法,对全厂各单位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于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凡发生考核以上事故,否决全厂当月综合奖基数。
2.消耗:
1、标煤耗量:
生技科要根据以往年度经验和生产情况将供电、供热标煤耗分解到月,每月按供电、供热总标煤量进行考核,每节超1吨标煤奖罚20元。
2、清水耗量(工业用水量):
全年360万吨,由控制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把指标分解到月,按月考核,每节超100吨清水奖罚10元。
3、燃油:
全年1000吨,由控制单位根据生产情况把指标分解到月,按月考核,每节超1吨燃油奖罚450元。
此项奖罚不计奖金调节系数。
4、除安措、反措、技措、更改工程及大修以外的所有维护费用:
由生产系统包干使用,按季度考核,节超按节超额的20%奖罚。
各生产分场不准设立班组仓库,以减少材料的流失和损耗,领用材料一律到分场仓库领取,违反此规定者,每次罚200元;XXXX年底各分场在2000年底盘库的基础上降低库存10%,达不到的单位罚500元,每多1万元加罚1000元。
5、灰管检修淹地费:
全年5万元,由除灰分场包干使用,节超额均由其承担。
6、燃料管理:
由燃料科负责考核。
1、燃料科组织每月25日对煤、油进行盘存,28日将盘存报告报有关单位,凡影响煤、油按时盘存和盘存报告按时报出的单位罚300元,每推迟1天加罚100元。
2、油、煤的盘存:
煤场的亏损额超日均存煤量的5‰以上部分按金额的5%罚责任单位;油库亏损每亏损1吨罚责任单位300元。
3、火车延时费:
火车来煤后应及时组织卸车,保证每天18时前按时排空,奖50元(按进厂列数),到时一节未卸完扣50元;若发生延时费,按发生额的50%处罚,全年未发生延时费,年终奖励10000元。
4、燃煤化验:
要及时准确,入厂或入炉煤连续三天未化验,扣罚100元,每增加1天加罚50元。
7、设备管理:
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主设备非计划停运全年指标6次,每超一次罚1000元。
皮带称校验:
热工分场负责按燃料分场要求及时校验皮带称,每月校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一次不及时校验罚150元;厂每月拔付200元用于皮带称校验。
热管网关口仪表校验:
热工分场负责按热力公司要求校验,保证仪表准确;未按要求校验,因仪表不准给我厂造成损失,每次罚500元,另按损失额的2%加罚。
厂区非生产用电用户电表的校验、维护:
由电气分场负责,使其正常运转,发现一次表计不准确罚电气分场200元;从发现之日起两周内解决,否则,每超一天扣50元。
8、大修费:
全年800万,由生技科控制使用,按完成年度计划项目费用节超额的10%奖罚。
9、生产排污费:
年度计划30万元,年终考核,超支按超支额的10%处罚,返还费用按2000元/万元奖励生技科。
10、试验检验费(控制项目):
做好设备、仪器的定检工作,严格控制费用的使用,年终考核,超支按超支额的5%扣罚。
11、网损:
网损控制在2%以下,按季考核,每超0.1%扣罚1000元,每降低0.1%奖励1000元。
12、技措、反措、安措及更改工程:
生技科要会同安监科制定办法以保证各项措施按时完成,生技科负责技措、反措,安监科负责安措,每月2日前将完成情况报经管科,否则按未完成计划考核。
生技科、安监科要严格控制总体费用的使用,年终考核时,按完成项目总费用超支额的5%扣罚。
13、材料计划:
由供应科负责考核,各单位材料计划要准确,凡领用量不足计划90%者,扣责任单位月综合奖的5%;每月零星计划不得超过7次,每超一次扣50元。
14、酸、碱单耗:
年终考核,每节(超)0.1kg/t水奖罚1500元。
水按补除盐水计算,酸、碱按采购量计算。
15、球耗:
年终考核,每升高1g/t煤扣罚300元。
16、补水率:
按月考核,每节(超)0.1%奖(罚)200元。
3.成本:
成本奖占月综合奖的30%,当月未完成成本指标且累计未完成成本计划,否决全厂当月综合奖基数;累计完成,当月未完成成本计划,奖金不予否决,但取消全厂当月成本奖(当月综合奖的30%)。
4.挖潜指标和目标奖:
生产系统的目标奖与生产挖潜指标挂钩考核。
1、供电煤耗:
挖潜指标385g/kwh,占目标奖的20%。
每降低1g/kwh加奖4000元。
2、厂用电率:
挖潜指标11.3%,占目标奖的20%,每降低0.1%加奖4000元。
3、清水耗量:
挖潜指标340万吨,占目标奖的20%,每节约100吨清水加奖20元。
4、以上挖潜指标单独核算,完成挖潜指标发目标奖,超额完成按上述办法加奖,未完成按实现挖潜指标比例发目标奖。
5.负责提供的指标(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
1、煤场的日均存煤量:
由燃料分场提供。
2、入厂煤、入炉煤化验报告:
由化水分场提供。
3、厂区非生产用电情况(各用户电表的底数、用量):
由电气分场提供。
4、技措、反措完成情况:
由生技科提供。
5、上月入厂煤、入炉煤热值差:
由生技科提供。
6.负责考核的内容(见有关单位的考核办法):
1、供应科材料、备件供应的及时性及质量。
2、各科室对生产一线的服务情况。
㈡、安监科:
完成当月任务按生产系统人均月综合奖的100%提取,并按下列办法考核:
1.安监科根据我厂安全奖惩条例和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
2.凡全厂范围内发生考核事故取消两个月奖金,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取消三个月奖金。
3.按年度计划安排,制定措施,确保安措按时实施,每推迟1个月罚100元,每月2日前向经管科报上月安措完成情况,不按时报送罚100元,每推迟一天罚50元。
4.按时组织有害工种职工职业病的检查,未完成扣200元。
5.全厂劳保用品费用,严格控制,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5%奖罚。
6.目标奖:
实现三个安全生产一百天发100%目标奖,实现二个安全生产一百天,发70%目标奖,未实现两个安全生产一百天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消目标奖。
㈢、厂领导及其它科室:
1.厂领导:
1、综合奖按生产系统人均奖金的130%提取,由厂办负责发放。
2、厂领导的综合奖与厂利润目标挂钩考核,每增加1万元人均加奖2元,完不成当月利润目标,否决当月综合奖。
3、目标奖与利润挖潜目标挂钩,完成挖潜目标,发目标奖,每增加1万元,人均加奖3元,未完成,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2.财务科:
1、完成当月利润目标发综合奖,每超额完成1万元奖15元;完不成否决当月综合奖。
2、财务费用:
全年计划3000万元,按月考核,每节超1万元奖罚10元。
3、财务科负责将差旅费分解到各单位,并按季考核,每季度首月2日前将对各单位上季度的考核结果报经管科,逾期不报扣100元,每推迟1天加罚50元。
4、目标奖与利润挖潜目标挂钩考核,完成发目标奖,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奖30元,未完成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3.经管科
1、完成当月利润目标发综合奖,每超额1万元,加奖15元,未完成否决当月综合奖。
2、制定措施和考核办法严格控制微机管理费,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3、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认真考核,一次考核不认真罚100元。
4、目标奖与利润挖潜目标挂钩,完成发目标奖,每超额完成1万元,加奖30元,未完成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每节超1%奖罚目标奖基数的2%。
4.人劳科
1、百元产值外工费0.5元,完成发综合奖,每节超0.01元/百元产值,加奖15元,未完成否决当月综合奖(产值按不变价计算),人劳科要将该项费用分解到使用单位。
2、人事管理费,年终考核,按超支额的10%处罚。
。
3、劳动纪律检查按《劳动纪律纠察队职责范围及考核办法》执行。
4、目标奖,百元产值外工费0.45元,完成发目标奖,每降低0.01元奖30元,未完成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5.燃料科
1、原煤价格:
130元/吨(不含税,含采购费、装卸费、运输费),按月考核,完不成否决当月综合奖,每降低1元/吨加奖300元。
2、燃煤采购量:
根据月度计划任务书中下达的燃煤采购量安排采购,允许实际采购量超出(或少于)计划采购量2000吨(含2000吨),浮动量大于2000吨时按下列方法处罚:
实际采购量超出(或少于)计划采购量2000吨以上(或以下)部分每100吨罚10元。
3、煤质:
进厂煤平均低位发热量不得低于5000Kcal,每降低100Kcal,每千吨扣10元。
因煤质问题造成锅炉灭火,扣燃料科2000元。
灰分不得高于33%,每高1%每千吨扣5元。
4、入厂煤、入炉煤热值差不得高于100Kcal,高于100Kcal时罚200元,差值每增大100Kcal加罚1000元。
5、每月按时组织燃料的盘存工作,于每月28日前将油、煤的盘存报告报经管科、财务科,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1天加罚50元。
6、负责对燃料管理的考核:
油煤盘存结果的考核,卸车及时性、火车延时费及入厂入炉煤化验情况的考核,具体按生产系统考核内容的有关部分考核,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未按时报出罚100元,推迟1天加罚100元。
7、年度维护费:
按年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8、目标奖:
原煤价格挖潜值127元/吨,完成发目标奖,全年平均每降低1元/吨奖3000元,未完成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6.供应科
1、按规定时间进行仓库盘存,及时将盘存报告报经管科一份,到期未报,一次扣100元,未盘或弄虚作假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50%。
仓库亏损按亏损额(含报废额)的10%扣罚。
2、仓库管理费:
年计划2.2万元,分解到季,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3、材料、备件的供应不及时或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扣300元,此项由生产系统和热力公司负责考核。
4、库存定额:
每季压缩库存3万元(不含积压物资和报废物资),未完成扣当月综合奖的10%。
5、车辆使用费:
全年14万元,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30%奖罚。
6、积压和报废物资:
供应科要积极处理积压和报废物资,报废物资年底全部处理完,按收回残值的5%奖励,积压物资全年处理50万元,完成按回收金额的5%奖励。
7、外委采购(此项由财务科考核):
超出规定范围的一项扣当月综合奖10%。
8、每月2日前提供上月酸、碱采购量。
一次未按时提供扣100元。
9、目标奖:
完成压缩库存定额发目标奖,未完成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10、负责考核的内容:
1、未经供应科授权自行采购的备件、材料,有权拒绝办理出、入库手续,并按采购额的10%扣罚责任单位。
2、对各单位报送需用计划的准确性进行考核,凡领用量不到计划90%的单位,扣责任单位当月综合奖的5%;零星计划超过7次,每超1次扣50元。
7.厂办
1、招待费:
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2、邮电费:
负责监督执行我厂邮电费管理办法,并严格考核,每季末将各单位使用情况和考核结果报经管科和财务科各一份,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1天加罚50元。
总体费用对厂办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3、油印复印费:
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4、计划生育费:
按半年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5、报刊广告费:
年终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6、运输费:
全年53万元(除大修、折旧、工资、福利以外的所有费用),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7、目标奖:
与邮电费、油印复印费、运输费的总体费用挂钩考核,完成发目标奖,未完成按比例下浮。
8、负责考核的内容:
1、厂长办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项未完成,罚款100—500元,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
2、对各单位邮电费的考核,按季考核,每季第一个月2日前报经管科。
8.职教科
1、制定措施确保年度各项培训计划按时完成,一项未按时完成每推迟一个月扣100元,年底仍未完成扣200元。
2、每月负责对各单位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1天加罚50元。
3、教育经费(含图书资料费):
可制定出管理办法,下达定额,严格考核各单位。
总体费用年终考核职教科,超支按超支额的5%扣罚。
4、目标奖:
与教育经费挂钩,未超支发目标奖,超支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9.保卫科
1、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每发生一起,扣300元。
2、盗窃案件:
按被盗额的5%扣奖,追回按追回额的10%奖励。
3、警卫费:
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4、消防费(含多经):
年终考核,按超支额的10%扣罚。
5、车辆使用费:
每月定额550公里,具体考核见《车辆运输补充规定》。
6、按下列办法对有关单位的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盗窃案件考核,每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经管科,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1天,加罚50元,隐瞒不报取消当月奖金。
考核办法:
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1000元;发生盗窃案件,按被盗额的5%扣罚;发生治安案件,扣500元。
⑹、目标奖:
与承包的费用挂钩,完成发目标奖,超支按超支比例下浮目标奖。
10.审计科
1、严格审计制度,对违犯财务制度的单位按有关制度进行考核,每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经管科,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1天加罚50元。
2、每月对各单位财务制度和其他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经管科,一次未检查或未考核扣100元。
3、审计费:
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分解指标,按季考核,节超按节超额的5%奖罚。
4、目标奖:
与审计费挂钩,未超支发目标奖,超支按超支比例下浮目标奖。
11.工会
1、控制工会宣传费用的使用,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2、保证职工活动室按时开放,每少开一次,扣奖100元。
3、目标奖:
与工会宣传费挂钩考核,未超支发目标奖,超支按超支额的比例下浮目标奖。
12.党办
1、严格控制宣传费的使用,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2、完成各项宣传任务,一项未按时完成扣100元。
3、负责对全厂各单位政治学习、党建工作的考核,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
4、目标奖:
与宣传费挂钩考核,未超支发目标奖,超支按超支比例下浮目标奖。
13.纪检监察室
1、纪监教育费用:
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2、保证党纪、政纪案件的查结率在90%以上,每降低1%扣100元。
3、目标奖:
与宣传费挂钩考核,未超支发目标奖,超支按超支比例下浮目标奖。
14.团委
1、按计划和要求组织好共青团的各项活动,否则一次扣50元。
2、严格控制活动经费,按季考核,按节超额的10%奖罚。
3、目标奖:
与活动经费挂钩考核,未超支发目标奖,超支按比例下浮目标奖。
15.热力公司:
1、管损:
全年20%,热力公司可根据季节变化确定当月管损数值,但全年平均不得高于20%,如高于20%,经管科有权予以调整。
管损每升0.1个百分点,罚100元,每降0.1个百分点,奖200元。
2、服务:
热力公司应保证供汽质量和供热服务质量,如有用户向厂有关部门投诉,一次扣300元。
3、热费回收
①、工业汽热费回收:
当月热费全部回收,人均综合奖90元/人。
热费回收率在70%以上,按回收比例发放综合奖,全额回收以上部分,每万元奖励100元;低于70%,否决当月综合奖,低于40%,加罚一个月奖金基数。
承兑汇票兑付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每万元扣罚10元。
②、采暖热费回收:
采暖热费应按期回收,7月底以前回收60%,至9月底收回80%,至11月底全部收回。
不能按期回收,按回收比例计发工资(从奖金中扣除),每多收1万元奖50元,每提前一个月完成回收目标,奖3000元。
4、旧欠热费每回收1万元,奖500元,年终考核,收回的热费应先弥补当年所欠热费,剩余部分作为回收旧欠款。
5、大化所用42公斤蒸汽根据用汽量和热费回收情况,年底给予一次性考核,另行制定办法。
6、目标奖:
热力公司的目标奖分别与管损和热费回收挂钩。
1、管损:
全年20%,完成发50%目标奖,每降低0.1个百分点奖1000元,完不成否决该项奖金。
2、热费回收:
当年工业热费和2000—XXXX年度采暖期采暖热费全部回收,发50%目标奖,完不成,按比例下浮。
四、其它考核
1.为了增收节支,挖潜增效,降低成本,全面提高科学管理企业的水平,另行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2.厂务公开工作:
按照厂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奖惩办法执行。
3.完成厂部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一项完不成扣100—300元。
4.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
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年度计划按时完成,每推迟一个月扣责任单位上月综合奖的10%,到年底仍未完成按该项计划费用的5%扣罚责任单位;技措、安措、反措年度计划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实施,应写出报告,经主管厂领导批准报经管科,但要扣罚责任单位,每项扣罚300元;未写出报告,擅自不实施的,每项扣500元;未追加计划,自行扩大施工范围,超支费用,按20%处罚责任单位。
2、月计划:
每月25日前将下月工作计划报经管科,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
一项工作计划未完成扣100元。
3、新增计划:
对于未列入年度计划但需增加的项目,应由需要部门报主管厂领导审核,厂长批准后方可追加计划,但每增加一项对申请部门扣100元。
4、对于由于各种原因需增加费用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厂长批准后,由经管科下达追加计划。
追加费用计划的项目节约不再奖励,超支仍按原规定处罚。
5.统计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统计工作,按时报送报表,保证数字真实、准确,凡不按时报送的,扣100元,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
6.经济责任制考核:
1、严格管理制度:
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各单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管理制度,控制好本单位的各项指标,有责任有义务考核与其指标相关的单位,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不认真考核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元,并按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追加考核。
2、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表,并于每月2日前报经管科,到期未报扣100元,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
7.外用工管理:
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零工(临时工、力工)时,应写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劳科,由人劳科统一安排,其费用由各单位承包的费用中列支。
未经人劳科长签字而自行安排的零工财务科不得报销,特殊情况需经厂长审批,但要按发生外工费的10%从综合奖中扣除,并计入其承包的费用。
8.废旧物资管理:
为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供应科应建立废旧物资仓库和废旧物资出入库台账,并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处理,资金及时上交厂财务科。
全厂各单位的废旧物资应在一周内入供应科废旧物资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除供应科外其它单位不得处理废旧物资,否则按其处理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的2倍处罚。
9.固定资产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损坏。
列入年度计划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购置申请,以便办理有关手续和安排资金。
如不提前提出申请,经管科将从提出申请月开始,顺延一个月安排购买;未列入年度计划,需追加计划的固定资产,从追加计划之日起,顺延一个月安排购买,确实急需的,要从使用单位扣100元,方安排当月购买。
10.外收入管理:
各有关单位对外维修、校验、提供服务等收入应及时全部上交厂财务科,按上交额的10%返还,凡年底一次性上交厂财务的不再返还,审计时发现有外收入未上交的,除没收其全部收入外,并按应交金额的10%处罚。
代表厂对外所收各项费用每月底全额上交。
11.计划生育、治安、宣传、政治学习分别由厂办、保卫科、党办、团委按各自分工负责的范围进行考核。
12.档案管理:
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归档资料齐全完整。
13.不得以费用超支为借口,该办的事不办,否则,对责任单位每次扣200元,并取消相应指标的奖励。
14.当国家政策有大幅度调整时,相关的考核指标作相应的调整。
15.当考核指标超过规定范围较大时,经管科有权调整与其相关的考核指标。
16.其他特殊情况由厂长决定。
17.本办法由经管科负责解释。
18.本办法自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