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造师法规多选重点归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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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造师法规多选重点归纳

2Z201020

一、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自然资源法:

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

环境保护方面: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

2Z201040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的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债发生的根据有哪些?

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其他根据(赠遗、抚养、发现埋藏物)

三、债的消灭有哪些清形?

1、债因免除而消灭2、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3、债因履行二消灭4、债因抵消而灭

6、债因提存而消灭6、债因混同而消灭

2Z201060

一、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哪些?

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300平方米以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设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二、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书p38-39

四、监理单位转让、分包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受到的行政处分有哪些?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责令停业整顿4、降低资质5、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

五、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监理实施监理的依据有哪些?

1、法律、法规2、有关技术标准3、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Z201070

一、可以不进行工程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哪些?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中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有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投标文件中应按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有哪些?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有关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递减两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或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多个报价,且未声明那个有效。

(按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且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在开标以后送到的)

8、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三、对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限制性规定,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代理活动中不得出现哪些行为?

1、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2、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资咨询活动

3、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的

5、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则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6、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7、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资料

8、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9、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据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10、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1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12、法律、法规和规章好、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招标人必须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Z201080

一、《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保障措施有哪些

1、组织保障措施2、管理保障措施3、经济保障措施4、技术保障措施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下列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2、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3、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四、《安全生产法》规定,一般从业人员上岗之前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合格

五、《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拒绝权4、紧急避险权

5、请求赔偿权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六、《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够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2、对重大危险源为、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为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2Z201090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群防群治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责任由那些?

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2、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

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

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于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哪些?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现场:

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部位有哪些?

1、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2、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3、出入通道口、楼梯口

4、电梯井口、空洞口5、桥梁口、隧道口6、基坑边沿、爆破物

7、有危险液体和气体的存放处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项目负责人主要的安全责任由那些?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受用

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Z201100

一、《安全许可证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集体规定有哪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别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要接受发证机关的见得检查

4、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2Z201110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有哪些行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于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

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3、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法律责任,对监理单位处于合同酬金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可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2、出借资质证书,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合同酬金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酬金25%-50%de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违反公正监理下列行为将处以5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5、违反独立监理,监理单位与施工、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而担任监理任务的,责令改正,处于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6、从业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职业一年;造成重大事故的,吊销执业资质证书,5年没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生不予注册。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勘察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1、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处于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2、出借资质证书,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合同酬金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酬金25%-50%de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从业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职业一年;造成重大事故的,吊销执业资质证书,5年没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生不予注册

5、其他法律责任。

设计、勘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改正,处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查的

(2)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3)设计单位制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4)设计单位未按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那些?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对预制建筑够配件和商品混领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8、受委托部门委托,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五、勘察、设计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1、勘察、设计单位的共同责任

(1)依法承揽工程:

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内承揽工程

(2)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

2、勘察单位的责任

(1)质量责任:

准确提供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3、设计单位的责任

(1)科学设计的责任(注册执业人员应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2)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

(3)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

(4)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

 

2Z201120

一、《产品质量法》规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别的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1、为产品质量负责的义务2、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3、确保包装质量合格的义务

4、其他禁止的义务

(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和、掺假、不得以假冲真、以次冲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应符合哪些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得,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2Z201130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下列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标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下列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专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专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2Z201140

一、《环境保护法》对防治地表水污染做出了那些规定?

1、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内水体不受污染。

本法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治理;危害饮用水源污口,应当搬迁。

2、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3、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4、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5、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6、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物。

7、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隧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8、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

9、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

10、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准排放。

二、《环境保护法》对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做出了那些规定?

1、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划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地、和生活垃圾埋填厂

4、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5、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6、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7、露天贮存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

8、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2Z201150

一、根据《明用建筑节能规定》,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有哪些?

1、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2、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保密技术

3、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4、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设备

5、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6、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7、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2Z201170

一、劳动争议仲裁特点有哪些?

1、主体上: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组成人员是单数,是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机关。

不同于一般的民间组织,也区别于司法机构、群众自治性组织和行政机构。

2、从解决对象上看,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3、从实行原则看,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法定管辖,《仲裁法》实行的是约定管辖

4、从与诉讼关系看,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则采用或裁或审的体制。

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二、《劳动法》对于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1、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假期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时间

2、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

1、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Z201180

一、《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无效合同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可获得经济补偿)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获得经济补偿)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获得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获得经济补偿)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可获得经济补偿)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生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通知用人单位,并且获得补偿)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8、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9、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1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用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那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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