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土地增值税清算口径doc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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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土地增值税清算口径doc1
北京土地增值税征管局内部执行口径(2013/6/28)
1、如何界定旧房?
一个发改委立项里既有使用超过1年的旧房(未清算)又有新房,是否按两种方式计算土地增值税?
北京对旧房的界定是使用(出租)一年以上,一般销售旧房应该走二手房交易系统,如果走新房销售系统,需要到主管的税务所备案沟通;需要按两种方式计算土增税。
2、旧房的土地增值税如何来计算?
评估价值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核?
有标准否?
按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评估价需要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有内部房价系统。
3、地下车位如何分摊成本(例如土地不计容,土地成本是否参与分摊?
)
地下车位可以不分摊土地成本,但是需要与主管税所沟通。
4、委托贷款支付利息是否需要发票才能扣除?
统借统还是否需要发票扣除?
委托贷款利息不需要发票,只要有委贷合同和利息单即可。
统借统还一般不认可为金融机构借款,如果统借统还证据材料特别充分(比如写清楚是统借统还),可以与主管税所沟通。
6、信托贷款利息是否需要发票才能扣除?
现在不需要,只要有信托公司开的利息单和借款合同即可。
7、小额贷款公司利息是否允许作为金融机构借款?
看是否有金融许可证,如果有可以,没有不可以。
9、购买在建工程后继续建造,成本扣除发票是什么?
项目转让费是否可以?
如果将在建工程推到重建,该在建工程的成本是否允许扣除,拆除支出是否允许计入成本?
有发票即可,与合同相符,项目转让费也可以。
推到重建的支出允许作为成本。
购买在建工程的支出一般作为土地成本。
如果认为计入开发成本合理,也可以,但可以发票上会有问题。
购买在建工程后再建造的,允许加计扣除;如果没有再建造,直接转让的,不可以。
10、物业启动费是否允许计入间接开发费?
如何把握界定开发间接费?
不可以。
11、公配如何确认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设施算全体业主吗?
实务中比较不好确认,要看具体情况和主管税所沟通。
12、纳税人会计分摊方法是否会影响土地增值税清算?
例如:
如果会计采用建筑面积法是否允许税收用层高系数法?
不影响。
13、甲乙两个清算对象共同受益的公共配套(比如某广场建造在甲清算对象里),如果甲已经清算,是否允许允许将该公共配套在甲乙清算对象间分摊?
如果公共配套建在前面,可以在甲乙之间分摊;但是如果公共配套建在后面,北京还不允许二次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