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风速:
r=Q/(608)=480/(60×8)=1m∕s;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通风系统
工作面通风线路:
地面(新鲜风)→副井→井底车场→轨道运输大巷→二段轨道下山→右一路→运输顺槽→开切眼→回风顺槽→二段风井→回风大巷→风井→地面(乏风),详见通风系统图。
(三)要求:
1、配专职瓦检员,跟班守护。
2、机电设备必须完好防爆,专人负责。
3、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严禁作业,班组长、电钳工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带便携上岗并按规定使用好。
六、供电系统
工作面安装之前,先使用工作面电源接通安装使用的绞车及配套信号系统,工作面设备安装结束后,工作面供电系统详见工作面供电系统图。
七、试采
工作面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先进行工作面设备的联合空载试运转。
矿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试采,其安全措施如下:
(一)、综采工作面试机前必须派出三员(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进入工作面对顶板、支护、瓦斯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危险后,其它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二)、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后清理杂物,按工种分别检查采煤机、支架、工作溜的液压、电气、控制和制动系统。
确认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后方可开始试机。
(三)、试机必须由厂方技术人员负责调试,矿方采煤组人员负责验收。
非调试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四)、采煤机的调试和准备:
1、泵箱的调试和准备
(1)泵箱装配完毕后,应用汽油或其它清洗剂进行冲洗,清洗后用压缩空气冲净。
(2)泵箱与牵引行走部牢固正确地安装在试验台上。
(3)将经过滤油器过滤的液压油注入油池(包括小齿轮箱)。
(4)松开系统中的排气螺塞,不开盖时,一般可将主油管(高压胶管)接头上螺栓旋松,然后不停地用手压泵向系统充油排气,将螺栓拧紧。
(5)通入冷却水并检查系统有无渗漏现象。
2、泵箱的试验
(1)以最大牵引速度正反向空运转各30分钟,要求手把操作灵活,无憋卡现象,运转平衡,无异常声响或振动。
主油泵、油马达及齿轮传动箱油温正常。
所有管路和接头以及各接合面密封处应无漏油现象。
(2)手把放在最大牵引速度位置,在油温50±5℃时,从空载压力开始逐渐加载(每1Mpa为1级),直至高压安全阀开启,记录各级压力值和相对应的输出轴转速,在额定压力测定下测定的容积效率不低于80%,其中ηv
ηv=额定压力下的输出轴转速/空载时的输出轴转速×100%
(3)功率调速特性试验
在最大牵引速度时,将系统压力加载至8Mpa,在油温50±5℃时,人为超载、欠载、人为超载时的降速时间和动作及人为欠载时的升速时间和动作,必须正确可靠,正反向重复试验多次。
(4)高压保护试验
在最大牵引速度下加载,至高压安全阀开启,此时牵引速度应降至零,正反向重复试验多次。
(5)失压保护试验
在最大牵引速度和额定压力为8Mpa时,人为缓缓地降低背压,使失压阀动作,此时牵引速度应下降,失压阀动作时压力值应为1.5±0.1Mpa。
正反向重复试验多次。
(6)停回零试验
对被试泵箱与牵引行走部进行加载,使系统压力保持在8Mpa,然后突然停电动机。
此时油泵摆角应自动回零,测量推动油缸拨叉距零位的距离应小于5mm,正反向重复试验多次。
(7)温升试验
牵引速度为5.5m/min,油压在13Mpa,冷却水量30l/min,每半小时记录一次油温,要求液压池油温平衡时,温升不大于50℃,最高油温不大于75℃;小齿轮箱油温平衡时,温升不大于75℃,最高油温不大于85℃。
(8)试验结束后,放油清洗油池,更换精滤油器滤芯,清洗粗滤器。
并整理各项测定记录数据备查。
3、截割部的加载试验
(1)截割部与电机对接后牢固地安装于试验台位上,进行加载试验。
(2)按电机功率的25%进行加载跑合,跑合后放油并清洗油池。
(3)重新加油后进行2.5小时连续加载试验。
其中
按电机额定功率的50%,运转1小时。
按电机额定功率的75%,运转1小时。
按电机额定功率的100%,运转0.5小时。
运转中,无异常噪音和齿轮撞击声。
试验后,检查齿轮面情况,应无点蚀、剥落、胶合和断齿等现象。
最高油温不大于100℃。
4、整机试验
(1)配套尺寸检查
按总要求检查采煤机与配套输送机的有关尺寸。
(导向滑靴与导向管,铲煤板与滚筒截齿、销轮与齿条、摆线齿轮与销轨电缆拖移装置与电缆槽的相对位置等)。
(2)操作试验
操作各操纵手把、控制按钮,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显示正确。
5、调高系统试验
操作调高阀手把,使摇臂升降,测量由量低至最高位置,最大采高和卧底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最后将摇臂在水平位置,16小时后,下降量不大于25mm。
注:
采煤机在现场大修时,参照上述要求进行试验,当不具备截割部试验条件时,可免做此项有关试验。
(五)、运输机的试运转
1、试运转前应检查机头,机尾的电动机旋转方向是否相同,所有的液压管路联接方向是否正确,信号装置、工作面电话、照明灯等是否工作正常,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2、空载试运转时应检查输送机和采煤机运行轨道上的工具,支柱等物是否清除干净,所有的电缆、胶管、液压推溜器、锚固立柱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减速器、盲轴和液力联轴器等注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数量,各润滑部位应提前加油润滑。
仔细观察刮板链和接链环在运行中安装是否正确,减速器、盲轴和液力联轴器是否过热。
刮板链与链轮之间啮合是否正常,刮板链的松紧程度是否适当。
在机头链轮下边刮板链应有轻微的伸长和下垂,但不应过于松驰,否则应重新张紧。
试运行后必须检查各处固定螺栓松紧程度,若有松动必须拧紧。
(六)、输送机的运转
输送机运转时应该注意下列事项:
1、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处,应有足够的卸载高度,以免刮板链带回头煤。
减速器、盲轴、液力联轴器和电动机等传动装置处必须保持清洁,以防止过热而引起轴承、齿轮、电动机等损坏。
2、刮板链必须有适当的预张力,工作面输送机应始终保持平直;输送机应避免无负荷空运转,无正当理由时也不应反转。
3、严禁任何人骑在输送机上,需要跨越输送机时,应与司机取得联系,同意停车后方可跨越。
需要在输送机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停车,并保证防止顶板和片帮的下落将挡板砸坏。
4、定期检查链轮的磨损情况,如果条件允许最好链轮和链条同时更换。
(七)、液压支架的试运行
1、首先检查液压支架是否有降柱、漏液等现象。
2、按要求对各个操作阀进行试验,检验操作阀是否灵敏,油路是否畅通。
3、将液压支架支撑好后,检查初撑力及高度是否达到要求。
4、液压支架试验过程中,要防止漏液、崩管,高压管周围不准有人。
(八)、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所有机器进行空转试验,机电部门检查电气部分和电力供应情况是否合理。
(九)、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面及运输系统各设备试运转正常,检查合格后,准备初采,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措施执行。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装工作按计划安全、有序进行,做到统一指挥,协调合作,特成立安装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张学美 吴长云
副组长:
杨柏林李树田
成员:
杨玉成刘春明张秀岐曹春志王立勇
附:
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一、装运:
1、设备装车起吊时,作业人员禁止站在物件下方及倾斜下方,装件时保证重心要适中,固定牢固,封好封牢各类车辆,运送物件不得超高、超宽。
2、件车拉放前必须设专人检查封车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拉放。
3、井底大巷、石门、材料道等任何地点倒运件时,押件人员严禁坐件车。
井上下倒运件时,电机车必须控制车速,严禁开飞车。
4、绞车道、主运道、石门、运输巷严禁任何人蹬车。
5、井下运输大型设备和大项材料时的件车与件车之间、件车与矿车之间的连接必须采用钢丝绳绳扣子或钢质拉板连接,严禁使用其它材料。
6、井下运输大件时,必须采用钢丝绳捆绑或溜子链与M20mm螺丝固定,采用钢丝绳固定时必须交叉捆绑,用紧绳器紧绳;采用溜子链连接时必须交叉使用,并用螺丝紧固。
7、井下运输大件时,必须采用不小于Φ24.5的钢丝绳绳扣子捆绑牢固,并与钩头连接好,做为二次保护,无二次保护严禁拉放。
8、倾斜巷道拉放长件时,必须在件车倾斜下方挂上挡车,防止物件窜出发生意外,无挡车严禁拉放。
二、小绞车:
1、件车拉放前首先必须派人巡道,清除道中障碍物。
2、对有抽排管路的巷道,在拉支架等大件时必须保证拉放平稳,防止物件翻倒刮碰抽排管路。
3、所有绞车必须按规定打好水泥基础或四压两戗及柱窝,并做好二次保护,上齐声光信号,确保灵敏可靠。
4、绞车拉放前司机必须对绞车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拉放,严禁绞车带病作业。
5、绞车拉放必须使用标准连接件并严格按标准使用,每次拉放前必须先检查各连接部,上齐防窜销,确认安全后方可拉放。
6、绞车司机听不清点不准拉放,不得放飞车,严禁用人传信拉放车,严禁超量拉放车。
7、有坡度巷道处,如必须摘勾、挂勾时必须设双挡(绳扣子、道卡子)在矿车停稳后方可摘挂勾,操作完后人员必须立即将身体撤出矿车范围之外。
8、件车掉道用完好、可靠、规格达到要求的千斤顶和起重机配合使用处理,并将件车闸闸住,设专人看护,严禁用绞车强拉。
9、关键地点,如处理件车掉道等处,班队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照顾安全。
10、处理掉道车辆或倾倒物件前必须首先逐台检查车辆连接情况,防止处理过程中发生窜销跑车事故。
11、处理掉道车辆或倾倒物件使用千斤顶支车前必须有起重机配合,做好车辆或物件防倒、防滑措施,起吊眼及牵引绳的强度必须满足要求,现场作业时必须统一口令,统一指挥,确保安全。
12、处理掉道车辆或倾倒物件时,作业人员严禁将身体各部伸入车辆或物件可能倾倒的下方及两侧作业,以防发生意外。
13、所有运输人员必须遵守“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蹬车。
14、拉放车时,必须在绞车上方和下方终点处的安全明显处设岗,严禁任何人通过或蹬车。
15、加强对钢丝绳检查,磨损、断丝超限必须及时汇报并换绳。
16、绞车拉放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大绳及车辆波及范围。
17、各段绞车必须在安全、可靠地点设置好打点器,严禁用人传信。
18、工作期间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保持清醒,需要离岗时要将绞车闸把闸紧并停电上锁并悬挂标志牌,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发生意外。
19、拉放车时如发现大绳出现弹跳或阻力增大时应立即停车,待查明原因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拉放,严禁强行拉放,野蛮作业。
20、在倾斜巷道,如上方拉放车或托运件时,下方严禁有人作业、行走或逗留,所有人员必须躲避到安全地点待命,待确认巷道上方绞车无作业后方可进入该巷道。
21、使用对拉绞车运输时,必须确保在两台绞车同时与件车固定牢固可靠后方可拉放,严禁单台件车拉放。
22、使用对拉绞车运输时,必须在件车固定牢固可靠后方可摘勾。
23、拉放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封车及车辆连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物件固定不牢、车辆连接不可靠严禁拉放车。
24、拉放车时如物件可能刮碰抽排管路时必须立即停止拉放,并采取可靠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25、其它严格执行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有关规定。
三、运输轨道要求:
1、铺道时必须垫平、垫实,道木与轨道垂直。
2、铺设铁道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施工,道钉及连接件必须齐全紧固。
3、对不合格的道木、铁道、连接件要及时更换,确保运输安全。
4、抬运铁道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做到动作协调,迈步一致,同拿同放。
5、砸道钉时要做到落点准确,防止道钉蹦出伤人。
6、枕木间距600mm,轨道间距600mm,轨缝不超过5mm.
四、通风:
1、设专职瓦检员跟班守护。
2、瓦检员必须按规定巡回检查,瓦斯超限严禁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立即修复。
4、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完好防爆。
5、严禁明火操作,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6、班队长、电钳工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带便携上岗,及时检查瓦斯情况。
7、风门必须连锁,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五、放炮:
1、保证正常的通风系统,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严禁作业。
2、放炮时必须先将放炮地点附近的所有设备、管线、电缆等盖好,以防崩坏。
3、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
5、放炮作业必须使用好水炮泥和封泥,封泥长度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6、处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