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项目工程建设程序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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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学储能项目工程建设程序参考
电化学储能项目
工程建设程序
第一章工程建设程序
一、工程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在建设工程从策划、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人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每一项建设工程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若干阶段,最后通过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
投资决策
根据建设资金来源不同,建设项目可分为两类,即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政府部门需要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投资的项目,政府部门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但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
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一)编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拟建项目单位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建设的轮廓设想。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参考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被批复后,项目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于划拨土地的,申请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取得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理有关其他专项论证审查,如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等。
(二)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是指在工程项目决策之前,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建设工程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同时对工程建成后的综合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投资决策分析活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既要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投融资方案、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是否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也要从政府投资必要性、政府投资方式比选、项目全寿命期成本、运营效率、风险管理以及是否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对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进行分析和论证。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论证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文件、批复等资料。
(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第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审查下列内容,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1)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必要性。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及项目建设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
写地经济业知识和实务(中级)
(3)初步设计及提出的工程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对经济发展、社会公益有重大影响或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扩建、改建的项目。
2、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对于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但关系国家安全、涉及生产力重大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余项目则实行备案制。
(1)核准制。
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1)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附具以下文件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组织编制和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对项目申请报告以及依法应当附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审查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需要审查下列内容
①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②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③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②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核准项目建设是否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时,项目核准机关在作出核准决定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项目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对项目予以核准并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项目不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2)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将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时,建设单位即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要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工程档案,实地查验建筑安装工程实体,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
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工程竣工验收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关键步骤。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现存在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及时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所选项目进行后评价。
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
非政府投资项目是否进行后评价由项目单位决定。
三、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房地产市场调研,进行开发项目选择,基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房地产开发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决策分析的科学与否。
(一)房地产开发机会选择
房地产开发投资机会选择的思路一般是从宏观逐步聚焦到微观。
首先,要从宏观角度选定投资区域。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区域性市场,不同区域的投资环境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不同,投资机会也有明显差异。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投资环境良好、有市场前景、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投资区域。
其次,要从中观角度确定投资地区及具体城市。
最后,在选定的投资城市中,根据所收集的城市房地产信息,从微观层面选择投资开发的房地产类型和区位,并收集可供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可利用的资源。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
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的目的是选择具体的投资项目,具体包括市场分析、财务评价和项目决策三步。
(1)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主要是指分析市场宏观环境、政府政策、房地产供求关系、竞争环境、目标市场及其可支付的价格或租金水平。
(2)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指根据市场分析结果以及项目资本结构设计,就开发项目的经营收入、成本费用与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评价。
(3)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是指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项目财务评价结果,对是否进行项目的投资开发作出决策。
项目决策需要在策划多个可供开发的项目方案基础上,经过对比分析,择优选定拟投资的项目。
四、开发建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在投资预算范围内,按项目开发进度计划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保证项目按时保质进行销售和移交。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作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理。
(一)施工管理
在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其项目质量控制、安全及环保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职责,加强合同管理、组织施工现场协调和外部协调。
1、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除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外,还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督管理。
(1)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巡查监督,发现质量问题随时指出并纠正。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程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经项目监理机构等有关验收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组织下道工序施工。
(2)为了把质量控制工作落到实处,应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严格执行。
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于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要提前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保证措施,进行新技术新材料试验,并将相关鉴定证明材料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设置质量管理点,并设专人负责。
2、安全及环保管理
建设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应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环保施工措施
3、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对工程变更、签证实行有效控制,对于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业主方现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建设单位要对施工索赔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严格审核工程变更,计算各项变更对总投资的影响;对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不履行约定义务及时提出反索赔,使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4、进度控制
(1)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围绕工程进度计划全面铺开、统一协调、分头实施。
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倒计时办法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定期统计汇报,做到时间、进度质量三落实;对未能落实的项目,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阶段计划工期不被拖延。
(2)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的检查与进度计划的贯彻实施是融汇在一起的。
通过进度计划检查,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及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进度。
(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各地根据情况要求的其他条件。
(5)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竣工验收和备案
2、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开发建设过程的最后阶段,是全面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竣工验收通过后,质量合格的建筑物即可投入使用、出售或出租给客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回收投资。
对于预售或预租的项目,通过投入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可得到预付款外的款项。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确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和国家质量标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除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考核外,还应对环保、消防等进行检查验收。
对于各专项的验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组织、协助和督促承包商和设计单位,认真负责地把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做好。
工程竣工图是真实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详细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