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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协议书完整版

运输安全协议书

关于运输安全协议书模板合集十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签订《运输合同》确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产品运输。

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车辆、人员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规定,双方现就产品吊装、绑扎固定、遮盖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达成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

乙方指派到甲方现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具备法定资质和条件。

二、乙方指派的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和厂房时应当遵守甲方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乙方指派的人员不得带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和厂房,不得将危险和爆炸物品带入甲方厂区和厂房。

三、为了保证产品装车得当及过程安全,甲方现场操作人员和乙方指派人员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运货车辆按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进入甲方厂房装货。

2、车辆停稳后乙方指派人员戴好安全帽出驾驶室做好货物装车准备,准备好后通知甲方现场人员共同配合装车。

3、产品由甲方现场人员操作行车吊装,产品吊入车辆时由乙方指派人员指挥、配合甲方操作人员吊运、放置,乙方派出人员确认放置恰当。

双方人员要事先沟通好吊装指挥和配合方式,防止发生误操作。

乙方人员不得自行操作行车吊运产品。

4、在双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挥语言、手式不当造成误操作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挥人员负责。

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错误造成误操作导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员负责。

5、产品吊装妥善放入车辆后,双方操作人员的配合工作即告结束。

产品的绑扎、遮盖由乙方指派人员按《运输合同》的要求进行。

四、对产品在车辆上的绑扎、遮盖一般情况下应将车辆驶出厂房、到指定地点停稳后进行。

因下雨等特殊情况,经甲方操作人员同意可在厂房内就地进行。

五、乙方指派人员应当做好产品在车辆上绑扎、遮盖过程的安全措施,重点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不得对甲方现场人员、设备设施、其他产品造成损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履行好相关劳动安全手续。

七、甲乙双方现场人员在配合吊装过程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规定或甲方的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因甲方人员、设备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员、设备受伤受损的,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因乙方指派人员、车辆原因造成甲方人员、设备及产品受伤受损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责任。

因乙方人员、车辆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受伤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乙方人员、车辆离开甲方厂区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双方现场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其救治及善后工作由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人员,并不得因此给对方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造成影响。

存在责任的划分及赔偿的,双方按照相关部门或共同调查认定的事实划分并依法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指派人员在甲方现场受到伤害需送医院抢救的,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医院救护车辆送医院抢救,并同时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发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处理或多次发生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运输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具备相同约束力和相同时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________)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五、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

七、乙方让拟雇车辆承运之前,必须与拟雇车辆驾驶员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并且乙方必须将拟雇车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或资格证复印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后保存。

八、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定期免费提供的安全运输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罚款。

1、乙方雇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车辆的。

2、乙方雇佣的车辆未正常对车辆维护和检测的。

3、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5、车辆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

6、未有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的。

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十、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

1、运输车辆不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施工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可以视情况提供协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六、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运输车辆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佣车辆的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八、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

二十、责任期:

自双方盖章、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施工运输结束日止。

二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不得违章作业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日期:

根据市交通局20xx年3月13日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对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县运管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公司与挂靠业主(姓名):

车牌号:

皖签订本协议。

一、明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职责。

业户应做到谁的车谁负责,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门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时纠正交通运输过程中严重违章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

二、业户应负责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方面的学习和再培训,运输过程不开“英雄”车,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车辆上路前应当规范装载,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该车驾驶人及实际车辆业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定岗位应由具备资质(驾驶员、押运员)人员专业操作。

三、业户负责落实运输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的整治,严禁不符合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二维备案、技术性能的检测,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另外,业户应做到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报告、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处理等。

四、业户用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不得突破控制指标零人。

对未认真履行本协议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追究肇事(人)车辆的法律责任。

五、责任期自签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XXXX运输公司挂靠业户(车主)

签章:

签字:

二O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签订《运输合同》确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产品运输。

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车辆、人员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规定,双方现就产品吊装、绑扎固定、遮盖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达成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

乙方指派到甲方现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具备法定资质和条件。

二、乙方指派的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和厂房时应当遵守甲方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乙方指派的人员不得带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和厂房,不得将危险和爆炸物品带入甲方厂区和厂房。

三、为了保证产品装车得当及过程安全,甲方现场操作人员和乙方指派人员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运货车辆按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进入甲方厂房装货。

2、车辆停稳后乙方指派人员戴好安全帽出驾驶室做好货物装车准备,准备好后通知甲方现场人员共同配合装车。

3、产品由甲方现场人员操作行车吊装,产品吊入车辆时由乙方指派人员指挥、配合甲方操作人员吊运、放置,乙方派出人员确认放置恰当。

双方人员要事先沟通好吊装指挥和配合方式,防止发生误操作。

乙方人员不得自行操作行车吊运产品。

4、在双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挥语言、手式不当造成误操作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挥人员负责。

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错误造成误操作导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员负责。

5、产品吊装妥善放入车辆后,双方操作人员的配合工作即告结束。

产品的绑扎、遮盖由乙方指派人员按《运输合同》的要求进行。

四、对产品在车辆上的绑扎、遮盖一般情况下应将车辆驶出厂房、到指定地点停稳后进行。

因下雨等特殊情况,经甲方操作人员同意可在厂房内就地进行。

五、乙方指派人员应当做好产品在车辆上绑扎、遮盖过程的安全措施,重点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不得对甲方现场人员、设备设施、其他产品造成损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履行好相关劳动安全手续。

七、甲乙双方现场人员在配合吊装过程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规定或甲方的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因甲方人员、设备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员、设备受伤受损的,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因乙方指派人员、车辆原因造成甲方人员、设备及产品受伤受损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责任。

因乙方人员、车辆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受伤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乙方人员、车辆离开甲方厂区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双方现场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其救治及善后工作由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人员,并不得因此给对方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造成影响。

存在责任的划分及赔偿的,双方按照相关部门或共同调查认定的事实划分并依法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指派人员在甲方现场受到伤害需送医院抢救的,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医院救护车辆送医院抢救,并同时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发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处理或多次发生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运输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具备相同约束力和相同时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运输的主要货物:

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

操作流程

2.1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供方回复认可书。

2.3供方装货。

2.4发往目的地交货。

2.5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

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需方至少提前12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

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

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

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4.9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10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

需方将按照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方负责。

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6.2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变更与终止

7.1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约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7.3本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8.1若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2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需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供方:

(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

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XX年月日XX年月日------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第一条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

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第九条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

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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