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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doc案列分析题集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集锦

一、2011年上半年考题

1.中易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以空调生产和销售为主要经营业务,受天气的影响,2010年,市场对空调的需求急剧下降,公司的产品出现滞销,年末编制的利润表中显示当年亏损1000万,公司总经理李某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为了稳住公司的股票价格,指使财务经理杨某对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增开了500万的销售发票(销售尚未发生)。

同时,将会计处理方法中的同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临时做了变更,经过调整折旧费用下降200万,该项变更并未在财务报告中做任何说明。

经调整,当年公司由亏损变成了盈利。

公司财务报告经过董事长张某等相关人员签字后对外报送。

公司的造假行为于2012年3月被揭露,董事长张某称“财务报告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串通伪造的”,自己没有参与,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中易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做法是否正确?

《会计法》中对相关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2)杨某开具500万元销售发票的行为是否正确?

如果不正确,这种做法违反了发票开具要求中的哪项规定?

(3)杨某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会计法》中对会计处理方法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4)董事长张某为白己的辩护理由是否成立?

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

(1)不正确。

李某的行为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等违法行为。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不正确。

违反了“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作出开具发票的规定,未发生的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3)不符合规定。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

(4)不成立。

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

L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成都康和公司在2011年发生以以下业务:

(1)材料采购人员甲持转账支票一张剑北京采购材料,经多方考察,最终与北京的w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w公司按照合同按时发货后,甲将转账支票交给对方以进行材料价款的结算。

(2)康和公司收到一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到期日为出票后三个月,2011年6月16日,公司财务人员持该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收款,银行以票据填写不正确为由拒绝办理。

(3)为扩大生产规模,康和公司新购买一台生产设备,设备价款300万元,公司拟背书一张款到期的商业汇票以支付货款。

汇票金额为500万元。

在背书时,公司在票据的背面进行了签章,并记载了被背书人的名称。

由于实际支付的货款小丁汇票金额,公司在背书栏注明“仅背!

侈300万”的字样,随即交给设各供应商。

(4)康和公司向F公司销售货物一批,对方希望用2个月的商业汇票来结算,由于是第一次合作,康和公司要求F公司为票据提供保证。

F公司找到A公司和V公司,经协商,两家公司愿意为F公司的商业汇票提供担保,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担保事宜。

汇票到期,由于F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汇票金额,康和公司找到了A公司,要求A公司代为偿付所有货示,A公司认为,B公司也是保证人,自己不应该承担所有责任,于是只支付了一半货款,拒绝了剩余款项的支付。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康和公司使用转账支票支付该笔材料价款的做法是否正确?

请做出判断并说明原因。

(2)银行拒绝办理商业汇票的付款是否正确?

如果正确,说明银行拒绝办理的法律依据。

如果票据填写错误请做出正确的填写。

(3)什么叫商业汇票背书?

公司在背书栏注明“仅背书300万”的做法是否正确?

说明原因。

(4)A公司拒绝支付另一半货款的做法是否正确?

康和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所有货款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

(1)不正确。

根据现行规定,支票只限于同城使用,不能异地使用。

(2)正确。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人写。

票据出票日期是:

贰零壹壹年参月壹拾伍日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正确的写法

(3)商业汇票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的权得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仅背书300万”不正确。

部分背书,该背书无效。

(4)符合规定。

因为商业汇票的保证为多个保证人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个或者数人或者全体就全部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行使票据权利,其所有保证人不得拒绝。

二、2010年下半年考题

1.齐河公司是一家小企业,属于生产规模小、会计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

公司今年引入了一项新的技术,新技术的运用使得公司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产品成本也大幅度下降。

公司会计张某,一直从事成本核算的_T作,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王某,王某所任职的公司恰好是齐河公司的竞争对手,了解到齐河公司引入新技术的事实后,王某向张某许诺,只要张某将齐河公司现在的成本情况向其透露一些,一定重重答谢。

张某认为透露成本信息又不是透露技术本身,对公司影响应该不大,遂向王某告知了齐河公司的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并如约得到了高额的回报。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齐河公司适合哪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并阐述该种税款征收方式的概念。

(2)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你认为张某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内容中的哪一条?

并具体说明该条的基本要求。

【参考答案】

(1)齐河公司适合查定征收的税款征收方式。

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查实核定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应税产品的数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

(2)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包括:

①会计人员以诚待人,实事求是,不搞虚假;②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2.阳光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

2010年11月,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

下列事项:

(1)刘某是阳光公司会计科长。

刘某的儿子在大学也就读会计专业。

暑假,刘某的儿子向其提出了到阳光公司进行暑期实践的要求。

刘某考虑再三后决定,直接将公司的部分会计工作带回家处理,以便儿子观摩。

在未经任何领导批示的情况下,他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带回家。

(2)2009年1月,公司收回立信公司前欠货款4万元。

该欠款属于已被注销的坏账,董事长样某指示刘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之用。

(3)2009年4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董事长程某冈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4)2009年12月,公司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款2000元,填写借条时误写为3000元,所以采用了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会计科长刘某签字后人账。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同答下列问题:

(1)刘某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带回家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为什么?

(2)公司董事长程某指示刘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人4万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为什么?

(3)公司董事长程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简要说明理由。

(4)公司对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条的处理是否正确?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不符合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故把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带同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2)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材料中董事长的做法违背了《会计法》的规定。

(3)不应当。

《会计法》第21条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4)不正确。

划线更正法是指用划红线注销原有错误记录,然后在错误记录的上方写上正确记录的方法。

划线更正法适用于编制的记账凭证没有错误,而是在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导致账簿记录的错误。

题干所述的行为属于编制的记账凭证有错误,应用红字更正法更正。

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人一批原材料,价值20万元,双方约定使用转账支票进行结算。

于是甲公司出纳王某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普通的监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

乙公司将2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认为此出票行为不合法,不予转账。

同时发现,甲公司的账户上只有8万元,银行遂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甲公司处以罚款。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对乙公司签发支票时犯了哪些错误?

并说明原因。

(2)当银行发现甲公司账户中余额只有8万的事实后,要对其进行处罚,试阐述银行进行处罚时依据的相关规定的内容,并计算具体的罚款金额。

【参考答案】

(1)签发支票的错误包括:

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没有签章。

《票据法》第84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支付结算办法》第120条规定:

“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规定: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故本题中的罚款金额为200000×5%=10000(元)。

三、2010年上半年考题

某人型国有企业2008年发生了下列事项:

(1)3月,董事长认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已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了,就不用再向职代会报告了。

(2)6月,经董事长批准,企业任命财务处长黄某的女儿小黄为出纳,小黄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企业规定其在2009年1月前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调离财务处。

(3)7月,董事长认为现在企业的规模较大,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指派企业副总经理张某分管财务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4)8月,企业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

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后,予以了销毁。

(5)9月,财务处长黄某根据人员变化及工作需要,对财务处部分会计岗位进行了调整:

原从事成本费用核算工作的老丁协助稽核员老周加强单位内部的稽核工作,老丁按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并由稽核员老周进行了监交。

要求:

结合上述资料,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同答下列问题:

(1)董事长认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不用再向职代会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2)该企业任命财务处长黄某的女儿小黄为山纳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3)该企业指派副总经理张某分管财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4)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5)原从事成本费用核算工作的老丁协助稽核员老周从事稽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6)老丁办理移交手续由稽核员老周进行监交,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董事长认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不用再向职代会报告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35条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2)该企业任命财务处长黄某的女儿小黄为出纳不符合规定。

《会计基础:

L作规范》第1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同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此,小黄不能担任该企业的出纳。

(3)该企业指派副总经理张某分管财务工作不符合规定。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4)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5)原从事成本费用核算工作的老丁协助稽核员老周从事稽核工作符合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老丁办理移交手续由稽核员老周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会计法》规定,一般的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老丁办理移交手续应当由财务处长黄某监交。

【考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总会计师的职责、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工作岗位轮换、会计人员交接。

四、2009年下半年考题

2009年10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获释如下情况:

(1)2008年2月,厂长张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王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监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小王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同月,厂长张某将其朋友杨某调入该厂担任会计科科长,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

(3)2008年5月,经厂长张某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借出了该企业2005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档案1个月后如数归还。

(4)2008年12月,该厂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照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含一张购买固定资产的凭证,该固定资产仍在使用中。

(5)2009年1月,会计部门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的现象,经查阅有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出具单位在发票的“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该厂对小于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2)该厂对杨某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3)该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4)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5)该厂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厂对小王的任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川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该厂任命小王为出纳,同时监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2)该厂对杨某的任命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任命其为会计科科长符合规定。

(注,该题容易答到回避制度当中去,杨某与厂长张某是朋友关系,并非直系亲属)

(3)该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该厂将2005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原件借出不符合规定。

(4)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同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该厂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同定资产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5)该公司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戍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该公司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金额栏数字进行更改更改不符合法律规定。

五、2009年上半半年考题

(1)公司接受上级有关单位审核,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是正确的,更改处盖有出具单位的相关印章。

公司以该发票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并入账。

(2)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会计主管张某让出纳员将一张25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供货商。

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25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3)公司对外报送2008年年度会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公司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出。

(4)冈机构高速需要,公司财务部门搬人到新的办公室,财务人员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

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

(5)该公司原出纳张某在出纳T作期间的有些资料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刘某在交接时并未发现。

检查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山纳张某说:

“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接替者刘某承担。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该公司签发2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张某的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公司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金额栏数字进行更改不符合法律规定。

(2)该公司签发25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

签发空头支票和与其预留签名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对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该违法行为,银行应对其处以12500元的罚款,同时供货商可要求其支付5000元的赔偿金。

(3)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T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该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仅由公司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出不符合法律规定。

(4)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了事项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同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山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该公司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5)张某的理由不止确。

根据规定: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张某应对其在担任出纳工作期间的资料存在一些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六、2008年上半年考题

王芳原为某艺术团演员。

2001年该艺术团冈管理不善,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效益大幅度滑坡而被迫解散。

王芳经过培训和学习,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

2002年年初_千芳受聘到甲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工作。

王芳从事会计工作以来,刚开始时对工作比较热心,但没过半年,自己感到出纳工作太具体、太琐碎,认为一辈子干会计工作没多大出息,所以在_T作上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白2004年起一直没有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2005年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芳在工作中将接触到的本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其在民营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致使乙企业获利,王芳个人也从中获取了收益,给甲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要求:

分析千芳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王芳的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关于爱岗敬业、提高技能与诚实守信、廉洁白律的要求。

(一)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二)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王芳在工作上应付差事,敷衍了事,违背了爱岗敬业与提高技能的要求。

(三)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是:

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在市场经济中,秘密可以带来经济利益,而会计人员囚职业特点经常接触到单位和客户的一些秘密。

因而,会计人员应依法保守单位秘密,这也是诚实守信的具体体现。

(四)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

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王芳在工作中将接触到的本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其在民营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的行为,致使乙企业获利,本公司经济损失,违背了廉洁自律与诚实守信的要求。

(提示)王芳自2004年不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违反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规定。

七、其他案例分析题

(一)

A市某纺织公司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公司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

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法定代表人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

撤销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

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

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

因法定代表人乙在外地山差,故未将此事报告法定代表人乙。

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白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

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与法定代表人乙会同监交。

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

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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