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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粉标书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标书编号:

GCJT-WZ-GK-2012-11-05

 

项目名称:

碳粉

 

招标单位: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招标书

一、招标项目:

1.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拟对下属××公司所需的碳粉进行招标采购。

要求投标方确保供应的物资质量指标能够满足招标方实质性的要求。

2.本标书约定:

招标方为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使用方为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由使用方与中标方签订供货合同。

二、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为有标底招标,如超出标底报价,将被判为废标。

3.如所有投标文件均为废标或有效标不足三家且不具有竞争性的,招标方将有可能重新招标或以其它方式进行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项目及数量:

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碳粉数量700吨;

2.质量标准及技术、物理指标要求:

碳粉

品名

数量

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

碳粉

700吨

C,%

S,%

H2O,%

灰分

粒度

其他

≥80

≤0.7

≤1.5

≤8

≤1mm

干燥无杂物

其他要求:

①产品采用内塑料薄膜的塑料编织袋包装,每袋净重10kg;②包装袋外面应标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净重;

③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潮;

④每批产品应随有产品质量证书。

⑤存储和运输:

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潮。

3.招标价格:

投标报价为物资单价与运输费用之和(均为含17%增值税到库价,一票制)。

4.价格调整:

招标执行期内,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时,且达到调价条件的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5.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当月挂帐,次月以六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或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内往结算)。

6.执行时间:

碳粉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预计使用量。

7.运输方式:

供方负责装卸,以汽车运输至攀枝花钢城集团××公司指定地点;运杂费、装卸费用和短途倒运费用由供方承担(一票制)。

8.交货的具体时间、地点、期限、招标物资的验收,均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使用方书面通知要求执行。

四、有关说明:

1.本标书售价:

每个标段均为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书必须用中文填写,表述明确,字迹清晰。

投标方在报价时有优惠、让利、配售等类似的影响投标报价的条件,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并在开标时予以公布。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投标须知

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规格等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所有的投标文件。

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误解,可及时向招标方咨询,并最终确认。

如投标方未按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投标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判废的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一、投标方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和要求:

1.具有碳粉、硅铁生产和经营资格的厂家、经销商;

2.具备经营资格的经销商,须有厂家的授权经销证书,注册资本须达到30万元及其以上。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4.通过正式渠道购买招标文件,并完全熟悉其内容;

5.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所有的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参加投标;

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投标方不得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和投标文件;不得串通其他单位投标,哄抬价格;不得非法获取招标秘密;不得贿赂招标方人员;不得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否则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已中标的,不予签订合同或中止履行合同。

二、投标应提交的文件:

1.投标书:

①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即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开户银行、账号、税号、企业住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对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及条款的承诺和说明。

2.资质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

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企业简介(生产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业绩)。

⑤经销商除了提供上述资质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参加,则无须提交,仅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承诺》、《投标报价表》。

5.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转账或现金)或投标保证金证明——该项可以不密封在标书内。

6.招标文件中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投递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方应直接从招标方处购买招标文件,从别处获得投标文件或使用招标文件的复印件编制的投标文件,都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属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印章。

否则,将被拒绝。

3.《投标承诺》与《投标报价表》必须用电脑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方公章,不得有涂改痕迹。

4.投标方应将《投标承诺》与《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在一个袋内,然后与其它投标文件一起装入另一袋内密封,封口处均需贴上封条,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开标现场(集团公司机关219房间)。

5.投标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3日09:

30时(投标截止日期以招投标中心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超过截止日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方投标后,若对投标文件有补充或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新的文件密封在袋内,封口处贴上封条,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招标方。

所修改的内容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有效,若与原投标文件矛盾,则以新文件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必须在开标前,按招标方要求到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公司机关办公楼514房)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证明亦可):

碳粉5万元;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一律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2.投标方发生下述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

①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②开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③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④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接到通知而未到招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⑤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与使用方签订合同的。

⑥串通其他单位投标、哄抬价格的,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⑦贿赂招标人员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3.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履约保证金需另行补足。

4.落标后,凭《落标通知书》和交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经招投标中心签署意见后,到钢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关办公楼514房间)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开标时间:

招标方将于2012年12月13日09:

30时,在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219会议室开标,请投标方或投标方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逾期到达开标会场的,将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招标方根据情况的变化,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及时通知参加投标的投标方。

六、保密:

1.招投标双方均有义务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保密,违者应承担泄密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招标方会采取公开唱标的方式开标,投标方对涉及本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要求投标方不得公开宣读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注明。

否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招标方泄露投标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将没有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废标的判定: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内部单位免交);

5.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没有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6.投标文件的条款明显不符合招标方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7.投标报价表出现漏项的;

8.未按规定的内容、格式和要求填写(如没有填写投标承诺中必须填写的内容),或者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粗制滥造的;

9.投标文件中有影响投标报价或导致投标报价不确定条款的;

10.招标方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不齐全的;

11.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八、开标:

1.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2.开标时,招标方将公开宣读投标方的名称,查验投标保证金(现金、保函、证明书)缴讫收据、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公开启封投标文件,查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属授权委托的,需查验法人代表授权书;公开宣读投标报价、付款方式、投标承诺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3.澄清和答疑。

唱标完毕后,投标方可予以补充说明;招标方也可要求投标方提供补充资料,澄清或解释某些问题,投标方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招标方在澄清和答疑过程中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方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必要时,招标方可个别邀请投标方当面澄清。

对于澄清或确认的问题,招投标双方都应作好记录,记录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九、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方法: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

(二)评标和定标:

1.招标方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供货的质量和范围;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符,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利或投标方的义务;或者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招标方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求证于外部的证据。

2.招标方组成的评标小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评标,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干涉。

评标小组依据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标,投标文件以外的证据将不予考虑。

3.当所有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时,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否决所有的投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依照评标方法进行评标,按评比结果依次排序。

5.经定标小组综合评定后,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单位。

6.招标方有选择和拒绝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对投标方的落标原因,招标方不予以解释。

十、中标通知:

1.定标后,将在集团公司网上(网址:

2.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先到招标方财务部交纳履约保证金,然后与使用方签订供销合同。

逾期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供销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投标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内部单位中标的也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2.招投标中心在验证履约保证金收讫后,通知使用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十二、合同签署: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5天时间内到招标方指定地点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派其授权的合法代表前来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

逾期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在合同签订时,中标方必须以《投标书》、《投标承诺》及有关协议的内容为依据,拟定合同条款,签订正式供销合同(合同样本附后)。

十三、违约责任:

1.履约期内,如中标方违约,未能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款的内容,招标方将按违约责任扣除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扣完;中标方严重违反合同时,取消中标方的中标资格,中止合同,责任由中标方负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索赔,追究其责任;凡中标方履约保证金被全部扣除,在1—3年内不得进入招标方市场。

2.履约期满后,由使用单位据实填写《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反馈表》并签署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意见,经专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返还至招投标中心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3、本招标文件由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若投标方对本招标文件理解不一致的地方,请以书面方式联系招标方,招标方将统一书面回复。

十四、招标方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长寿路口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收款单位: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

23××××0820

税号:

510××××××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投标书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贵公司GCJT-WZ-GK-2012-11-05号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投标文件签署人(全名和职务)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的正式委托,兹以投标人的名义并代表(投标单位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给贵公司:

1.投标书;

2.授权书(如法人代表参与投标,无需授权书);

3.投标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金证明;

4.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承诺;

6.投标报价表;

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提交的其他资料。

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放弃提出一切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或误解的权利。

2.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30天内有效。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方没收。

4.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方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

5.投标方完全理解招标数量不一定精确,完全同意招标方按实际使用数量通知中标方供货,并据此进行结算。

6.投标方同意招标方对数量进行调整后中标;

7.投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的要求签订合同,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法人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企业住所: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投标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1.投标项目

2.投标数量

3.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要求

4.价格

详见《投标报价表》。

5.交货时间及地点

6.供货保证能力

7.生产厂家

(填产地、厂家名)

8.包装、运输及费

用负担

9.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当月挂帐,次月以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逐月支付货款(或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内往结算)

10.违约责任

1.中标方必须保证送到使用方的物资为招标时承诺的品种和质量,以次充好或不提供投标时承诺的产品的,经检验,查出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三分之一;如在生产过程中检测出质量问题,并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责任。

供应的废次品也不予以结算。

如出现三次质量问题,将取消中标资格。

2.由于中标方不供货影响使用方生产、经营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经济损失;已履约部分合同,但履约数量不足,又无法继续履行完合同的,按供货比例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

3.不按时供货,影响使用方生产、经营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经济损失;

4.提供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5.投标方违反《合同法》相关条款的,招标方扣除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一经扣完,将自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1-3年内不得进入招标方市场。

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中标方必须与使用方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要求;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使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质量异议处理

1.在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使用方通知中标方,供应方在接到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到达交货地点,与使用方协商处理质量异议;若中标方在48小时内未赶到,则视为同意使用方认定结果,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对化验、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处理:

中标方对使用方化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有权提出复验要求,但应在接到使用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使用方将在中标方在场的情况下,再次取样检验,以复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3.复检后,质量仍然不合要求的,检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复检后,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13.投标方的其它承诺

填表要求:

1.投标承诺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涂改无效;

2.《投标承诺》必须与《投标报价表》一起单独密封成一个小文件袋,然后与其它投标文件一起装入一个大文件袋(均需贴上封条,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盖上公章);

3.此页的“投标单位”栏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4.第1、2、3、5、6、7、8、9、13项,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第10、11、12项为不可更改项。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年月日

 

授权书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我,(姓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在。

为参与贵单位本次招标,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先生(女士)(职务),为本单位正式合法的代表,授予他(她)代表公司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方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宜的权力。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30天。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印鉴: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____________(单位)投标报价表

品名

数量

(吨)

含17%增值税到库单价(元/吨)

备注

碳粉

 

填表要求: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均为含17%增值税和运输费用,凭增值税发票,实行一票制结算。

招标执行期内,价格锁定不变。

2.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价表》中填报具体的投标价格,不得填“随行就市”、“接受招标方招标价格”等字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3.此页填写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文字、价格不得涂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4.此页必须同《投标承诺》一起单独密封,贴上封条,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

 

二0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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