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差旅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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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差旅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doc

XXXX集团

差旅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对集团范围内因公出差事项的日常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明确相关流程,统一报销项目及费用开支标准,在确保因公出差人员基本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前提下,严控差旅成本,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各中心(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差旅事项的审批、确定与管理:

(1)集团本着节约开支,提高工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出差频次和出差人数,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委托运送等便捷方式办理的事项,非特殊情况不得派人专程办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派员办理的,也应尽量减少出差人数和差旅时限。

员工因公出差一律实行派遣制,未经派遣,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2)集团员工因公出差,应首先从考勤管理部门领取《出差申请审批单》,注明出差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具体职别、出差目的地名称、预计起始及所用时间、出差事由、同行人员名单、费用预估等内容,并按如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①国内出差:

集团总部副董事长及执行总裁出差,由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核准,副总裁出差,由执行总裁核准,各中心总监或部门负责人出差,由主管副总裁审定,报执行总裁核准,其他员工出差,当日能够返回的,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直接核准,1天以上3天以内者,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定,主管副总裁核准,超过三天者,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裁分别审定,执行总裁核准。

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根据以上原则参照执行。

②国外出差:

集团员工国外出差一律由执行总裁(总经理)审定,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核准。

③未按程序审批,不得派员外出,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差人和差遣人自行承担,出差期间按缺勤对待。

出差过程中如需变更原审批项目,必须事先向审批人请示,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请示批准私自变更的,因变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出差人自负,延迟时间以缺勤论处。

④《出差申请审批单》每次分正本、副本填写,审批完成后于出差前持正本到人事(考勤)管理部门办理公差请假手续,审批单正本交人事(考勤)管理部门留存,以便核对考勤,副本自行保管,待出差结束报销费用时作为必要凭据。

(3)差遣人员出差必须做到定任务、定地点、定时限、定人数、定路线,指令明确,不得含混不清,弹性过大。

(4)出差人员在外期间必须经常与所在单位或出差差遣人保持联系,通讯工具应每天24小时开通,如在一个地方停留时间较长,须将驻地固定电话号码告知所在单位或出差差遣人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5)出差期间,非特殊原因或有业务关联,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投亲靠友、参与游玩活动,更不得借道回家,否则,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6)出差完毕返回后,出差人应及时向出差差遣人汇报差派事项办理情况并凭返程所乘交通工具相关票据到考勤管理部门履行销假手续。

2、差旅费预借与报销审批:

(1)差旅费开支项目主要包括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通讯津贴和勤杂费用等,报销管理方式因具体项目、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

出差人员(董事长除外)住宿费实行限额报销办法,超支自负,节余不补;生活补助费、通讯津贴实行定额包干办法;短途交通费(含市内交通费)除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副总裁、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总经理据实报销外,其他人员均采用定额包干办法;长途交通费按职位级别划分的交通工具等级据实报销;勤杂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经审核批准后据实报销;外出参加会议或接受培训由组织者统一安排吃住的,其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凭相关票据据实报销,其他费用报销按出差相关规定执行。

(2)员工因公出差确需预借差旅费、公务费者,一律遵照集团财务支付结算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任何人不得例外。

(3)员工每次出差,不论人数多少,原则上须由一人负责借款,报销时经手人与借款人应保持一致,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例外执行。

(4)借款额度的核定依据为:

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公务费、办理专项事务所需的其它费用(如招待费、采购费、活动经费、固定费用等)。

(5)出差人如携带礼品或计划招待相关客人、购买物品、参加相关活动、办理专项事务等所需费用必须在借款前另行出具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计入差旅费用申请额度,报销时不得突破审批限额,遇特殊情况必须突破的,应在事项办理前向差遣人说明情况,由差遣人按照层级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审批,未得到明确答复前不得先斩后奏,违者后果自负,超出费用部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出差借款只能用于申请事项,不得转作它用,更不能公款私用,否则以挪用公款论处。

(7)市内外出办理业务所需费用额度在2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预借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解决,返回后按规定程序审批报销。

(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其审批、办理程序严格按费用报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报销时必须随附《出差申请审批单》副本及相关票据凭证,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同时要出具会议、培训通知。

出差前有财务借支手续的,报销时必须先行冲抵借支费用,冲抵不足的,由借款人以现金补齐,当即难以补足的,从其最近月份薪资发放中全额扣除,冲抵借款后仍有结余的,以现金方式支付报销人。

(9)报销时所附票据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票据,实际付款额度小于票据载明金额的,应当在票据显明位置注明实际应付金额,财务部门据实报销。

(10)出差期间交通费报销标准及要求(国内):

①根据地图标记,员工因公到距离集团总部50公里以外为外地出差,小于50公里且当日能够返回的为市内出差。

②员工出差应选择合理的出行线路,起始地点与出差目的地之间有直通列车的,应选择乘坐直通列车,确需中转的,其里程应是两地间最短通车距离。

③因公出差乘坐长途交通工具等级划分及费用报销标准:

交通工具

人员类别

飞机

火车

轮船

汽车

报销标准

董事长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据实报销

集团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副总裁、分支机构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

经济舱

软卧

高铁

二等舱

不限

据实报销

集团总监、分支机构副职、子公司副总经理、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总监

经济舱

软卧

高铁

三等舱

不限

据实报销

集团部门经理(主管)、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部门经理

/

硬卧

高铁

四等舱

不限

据实报销

一般员工

/

硬卧

高铁

四等舱

不限

据实报销

④出差人员应按规定标准选择出行交通工具,交通费报销以正式机票、车票、船票为凭证。

员工乘坐火车可自行订票,订票费不得超过30元/人次(特殊情况可单独提出,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例外执行)。

往返于机场、车站、码头的出租车、轻轨、大巴等公交工具费用及火车订票费票据一同列入报销范围。

⑤未列入乘坐飞机等级的出差人员确因工作急需(如携带大量现金等)或路途遥远、飞机票价同火车票价相差不大时,经执行总裁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其它一律以火车、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

⑥未经批准选择超出规定标准以上交通工具出行的,其交通费用按规定标准对应额度核定报销,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度报销。

⑦乘坐飞机出行,非紧急情况,应提前购买折扣机票。

⑧因特殊原因下级员工随同领导一起出行可选择乘坐同等交通工具,交通费报销执行同行领导限额标准。

⑨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副总裁、分支机构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人员按10元/日标准实施补助,包干使用,超额自负。

(11)出差期间住宿费、生活补助费、通讯费限额或包干标准(国内):

①人员类别划分:

一类:

董事长;二类:

集团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副总裁、分支机构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三类:

集团总监、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副职(副总经理)与总监;四类:

集团部门经理(主管)、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部门经理;五类:

一般员工。

②地区类别划分:

一类地区:

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厦门、广州、温州、珠海、汕头、杭州、海南、福州;二类地区:

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一类地区所涉及省(区)市的地级城市;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以外省(区)市的地级城市、一类地区所涉及省(区)市地级城市以下行政区域;四类地区:

上述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③费用标准:

费用项目

地区

类别

人员类别标准

住宿费(元)

生活补助费(元/天)

通讯费

(元/天)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一类人员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二类人员

250

220

200

180

35

5

三类人员

210

180

160

140

35

5

四类人员

190

160

140

120

35

5

五类人员

170

140

120

1401414100111100

35

5

④两人一起出差时,按职务较高一方的相关标准执行,但三人以上(含三人)共同出差,须按各自标准结算费用。

⑤同行同性别出差,必须同住一房,异性同行出差,住宿分别计算。

⑥单人出差或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单人住宿者,可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外另行增加60元/天。

⑦出差期间经批准投亲靠友住宿时,按100元/天标准报销住宿费。

(12)按限额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超过限定额度的按限额标准填写,在限额标准以内的按票据载明数额填写,并粘附原始票据,无原始报销凭证的不予报销。

(13)外出参加会议、接受培训人员,凡注明有会务费、住宿费、资料费、咨询费、培训费等依据证明的实报实销,不再计发生活补助费、住宿费,若未统一安排食宿的,按限额办法执行报销。

(14)出差补助按出发日至返回日实用日历天数计算,离开与返回出发地当日均按出差往返时间计算。

(15)出行期间在交通工具上过夜的(21时以后或次日8时以前连续在交通工具上停留6小时以上者)当天不得报销住宿费,其它费用仍按规定执行。

(16)经批准带车出差的加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据实报销,未经批准自行带车出差按正常出差规定的交通工具标准核算报销交通费。

其它方面,住宿费限额报销,生活补助费、通讯费定额包干,交通费(含市内交通费)全部取消。

(17)在西安市区以内出差不报销住宿费、生活补助费、通讯费,但发生的交通费实报实销。

(18)确因特殊情况导致相关费用超出规定报销标准,经附加说明并按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可作例外处理。

国外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另行规定,不在本制度涵盖范围。

(19)差旅费报销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并处虚报费用额的两倍罚款。

(20)当年差旅费报销必须在次年元月十日前完成,否则视同自愿放弃。

3、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原相关制度同时作废,如有未尽或不妥事项,另行补充或修改完善,其解释权和执行监督权归集团财务中心。

(2)集团所属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原则上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确因特殊情况难以实施的,可根据具体实际在整体遵循本制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另行制定相关制度,但在颁布执行前必须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批准。

差旅管理流程图(集团总部)

被差遣人到人事(考勤)管理部门领取《出差申请审批单》

被差遣人按规定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

副董事长或执行总裁出差

副总裁出差

各中心总监或部门负责人出差

一般员工出差

主管副总裁审定(签字)

≤1天

>1天

≤3天

>3天

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

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

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

主管副总裁审定(签字)

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核准(签字)

《出差申请审批单》正本

《出差申请审批单》副本本

执行总裁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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