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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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道路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

 

辽宁省道路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道路运输发展,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不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根据交通部、省政府及省厅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全省道路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道路运输发展回顾

(一)道路运输生产稳步增长,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和对社会经济运行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道路运输生产稳步增长。

截止2005年底,全省营运汽车406530辆,其中营运客车98449辆,营运货车308081辆,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了27.4%、22.4%和29.1%。

2005年,全省道路运输完成客运量、客运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达到5.0亿人、210.1亿人公里、7.5亿吨和415.5亿吨公里,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23.6%、31.4%、15.9%和98.5%,占五种运输方式的比例分别为82%、31%、77%和12%。

“十五”期间,全省春运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旅客运输期间,共完成客运量2.4亿人,旅客周转量95.2亿人公里,其中2005年,完成客运量5185万人,客运周转量20.6亿人公里,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28%和21.9%。

二是农村客运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客运网络的通达深度和覆盖范围得到拓展,为方便农民出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截止2005年底,全省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9.4%,比“九五”末期提高了4.6个百分点,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已全部开通班车;农村客运线路2952条,车辆7123辆,分别占全省客运线路总数和车辆总数的52.1%和44.1%。

三是道路运输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高。

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圆满完成防治“非典”工作。

2003年,全国发生“非典”疫情,全省道路运输系统积极投身抗击“非典”第一线,共参与设置检查站231个,平均每天出动人员1500多人次,共检查人员700多万人次、车辆190万台次,对120万台车辆进行了消毒,没有一例疑似病例通过公路进入我省,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建立了应急运输保障体系。

建立了拥有683辆各类车型货车的应急保障运输车队,在保障电煤运输、冬煤运输、治理超限及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重要物资的运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道路运输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产业升级态势良好

1.运力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

随着高速公路快速客运的发展、道路出行条件的改善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道路运输质量提出新的要求,全省道路运输运力结构调整的步伐明显加快。

“十五”期间,全省认真执行省厅高速公路通行费和养路费优惠引导政策,推动营运客车向安全、舒适、快捷的方向发展,营运货车向厢式、低耗、环保方向发展。

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客运班车16229辆,中高级客运班车4994辆,占全省客运班车总数的30.8%,其中高级车1540辆,客运班车、高级车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了4.6%和8.1%。

全省共有出租汽车77897辆,比“九五”末期增长了23.1%,其中中高级和品牌出租汽车总数分别达到48921辆和12019辆,比重达到63%和15.6%,舒适性和安全性有了较大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

集装箱、厢式货车、多轴重载车辆总数分别达到4016辆、28351辆、15496辆,比“九五”末期增长了1.8倍、10倍和73%,占载货汽车总数的比重分别达到1.3%、9.2%、5.0%。

全省共有客运线路5961条,日发班次37969班,营运总里程51.9万公里,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了19.5%、21.2%和4.1%。

2.站场设施不断完善,集疏功能进一步增强。

“十五”期间,各级交通部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把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政府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功能性、标志性、超前性”的总体原则,全面加快省辖市和县区客运站建设和改造,优化了站场设施的外部形象,完善了服务功能,为道路运输组织和集疏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十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客货站场项目40项,其中客运站场项目33个,货运站场项目7个,建设完成市级客运站7个,县级客运站22个,乡镇级客运站4个,完成投资11.46亿元,其中省投资4.98亿元。

截至2005年底,全省等级客货运输站场达到212个,其中等级客运站118个、等级货运站场94个,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了7.6%、1.7%、16%。

客运站中一级站23个、二级站44个。

为加强对客货站场建设的监管,制定出台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工可研和初步设计编制提要》,明确规范了站场建设项目工作的程序、标准、内容和要求,强化了前期工作,推进了全省道路运输站场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3.道路运输组织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全省继续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不断推动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了运输市场的合理分工,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运输市场主体得到有效整合,运输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虎跃公司等品牌企业在集约化经营、运力结构调整和规范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截止2005年底,虎跃公司拥有资产2亿元,线路55条,车辆197辆,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53.8%、96.4%和62.8%,实现收入2.34亿元,是2000年的8.2倍。

虎跃公司的发展,引导带动了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较高服务质量的品牌客运企业,大大提高了全省客运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能力。

截止2005年底,全省五级以上客运企业达到117家,其中二级企业18家,三级企业30家;五级以上货运企业达到1003家,其中中直国家一级货运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子公司5家,二级企业9家,三级企业49家。

集约化经营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2005年底,全省实现公司化经营线路210条、车辆2220台。

大连火车站至夏家河等33条客运线路组建了线路公司,78条高速公路客运线路实现了公司化经营。

客运经营业户由“九五”末期的8077户下降到3950户,减少51%,每户拥有车辆数由1.9台增加到4.1台;危货企业和集装箱运输企业509家和178家,平均每户拥有车辆数分别达到了18台和23.3台,比“九五”末期增长了86%和55%;出租车经营业户由“九五”末期的36717户下降到18216户,减少51%,每户拥有车辆由1.7台增加到4.2台。

汽车维修配件有形市场初具规模。

全省以规范维修经营行为,提高维修质量,推进集约化经营为目的,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大力建设汽车维修有形市场,引导维修业户进场经营,组建了鞍山、沈阳、大连、本溪、营口、盘锦、丹东等市的10个汽车维修配件有形市场,初步形成一定规模,提高了汽车维修行业的集约化水平。

(三)道路运输行业改革步伐加快,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

一是道路客运企业改革步伐加快。

“十五”期间,各级交通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引导和推动客运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增强企业活力。

截至2005年底,沈阳荣立五爱客货联运总站有限公司、抚顺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阜新长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二级客运企业进行了改制,占全省二级客运企业的33.3%,普兰店长途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义县第一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三级客运企业实现了改制,占全省三级客运企业的16.7%。

二是以改造传统道路运输企业为切入点,鼓励和引导传统道路运输企业与先进的物流企业进行合资合作,逐步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化,引导和培育了沈阳运输集团、沈阳宅急送、大连快捷货的等24家典型物流企业,围绕地区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实际需要,开展了城市配送、仓储、小件快递、集装箱中转等不同层次的物流业务。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的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

全行业大力吸引外资,开展与外商企业的合资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

截止2005年底,全省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达到100家,投资总额约1.2亿美元,其中“十五”期间外商投资我省道路运输企业13家,投资总额800万美元,设立了沈阳康福德高客运有限公司、大连大久公司等外资企业,为行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四)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和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行业法规进一步健全。

国家《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后,及时修订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清理了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和政策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65件,修改2件。

先后制定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公示规范》、《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经营权有期限使用暂行办法》等多项行业管理规范,统一规范了道路运输许可行为,初步建立了运输市场的准入、退出和运行的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了以国家《道路运输条例》为基本框架,以《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配套规章为补充,适应市场需求的道路运输行业法规体系。

二是行业管理方式得到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省只保留了省、市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跨省、市道路客运班线审批及出入境汽车运输三项许可,其余的许可项目全部下放到基层,取消了可以通过市场调节和行业自律解决的审批事项,取消了许可层层审核的中间环节。

经过清理,省级审批权下放18项,审批项目由原来的21项减少为3项。

各市、县相继成立了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大厅,向运输经营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积极推行审批方式改革,在沈阳至东港、昌图、绥中和兴城开展了客运线路招投标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三是运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各级行管部门转变工作观念,加强站场等经营场所的源头管理,将盲目性撒网式稽查转为有针对性的案件调查。

建立了案件调查、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对查处案件进行汇总分析,适时调整稽查工作方案。

强化了各市间的配合协作,组织开展了全省异地互检。

“十五”期间,全省检查营运车辆642.5万台次,查处违章经营行为68万台次,无证照经营车辆5.89万台次,补交道路运输管理费162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是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强了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和行业管理,认真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规范出租汽车各项收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目前,全省已经全部取消了出租汽车的运输管理费,减轻了经营者负担,维护了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

(五)科技应用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科技含量有所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

1.加大科技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截至2005年底,全省909台高速公路营运客车全部安装了GPS,2150台普通公路中高级营运客车和6778台危货车辆安装了GPS或行车记录仪,车辆技术动态监管水平得到提高;全省62个一、二级客运站配备了危险品检测仪。

沈阳、大连、本溪等10个市的“96122”维修救援系统组建完成,形成了GPS平台、电子地图相配套的汽车维修救援网络体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全省道路运输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展顺利,软件开发、系统功能设计和省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工作已经完成,各市完成了机房装修和综合布线工作,鞍山、本溪两市已经开展试点运行,软件推广工作进展良好。

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以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建立了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了对道路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车辆安全监管、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旅客“三品”检查、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力度,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五”期间,85%的道路运输企业完成了安全评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全省道路运输共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258起,伤亡642人,直接经济损失1800万元,与“九五”期间相比分别下降了21.5%、23%和12%。

(六)运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行管队伍素质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全省继续加大运管队伍建设的力度,全面提高行管队伍和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市级运管机构26个,县(区)级87个,派驻机构或分站246个,运政管理人员710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80.3%。

一是认真开展运政执法人员清理整顿,严格执法证件发放工作。

全省共对3441名具备一线执法资格的运管人员发放了执法证件,清理编外人员1524名和不具备一线执法资格的运管人员601名。

道路运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市级运管机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达到100%,县级达到98%。

二是建立健全了运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大违规执法行为查处力度。

制定了《辽宁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电话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公示了运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运政执法督察队伍和督察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截止目前,共受理举报27起,查实处理14起。

三是注重树立各类典型,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成果显著。

全行业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公路文明市县”评比,“青年文明号”评选,出租汽车的“百强竞赛”、“诚信承诺”等形式多样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行业文明取得较好的效果。

“十五”期间,全行业被授予国家级文明称号39个,省级文明称号62个。

四是驾校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全省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实现了驾校的统一归口管理。

积极开展驾校清理整顿工作,全省210所驾校中有28所驾校被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积极改革培训方法,引进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手段,推广应用了理论多媒体教学软件、IC卡培训管理计时系统,提高了驾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220所,其中一类驾校10所,二类驾校60所,年培训人员15.9万人,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了2.3倍、76%和1.9倍。

五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全行业严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证考试实现理论考试“无纸化”。

制定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规范了相关培训的收费标准。

“十五”末期,全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

道路运输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

道路运输经营主体总体上仍呈多、小、散、弱状况,截止2005年底,全省货运业户平均拥有车辆1.9辆,客运业户平均拥有车辆4.1辆。

加之道路运输企业中传统的单车承包、车辆挂靠等管理方式仍然存在,组织管理手段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经济效益不高,企业实力不强,整体竞争力较弱。

2.运力不能完全满足需求,运输供给结构不合理。

低档次运力过剩,高档次运输供给不足,尤其货运市场车辆结构仍以中小型普通货车为主,高效低耗的多轴重载货车、厢式货车、集装箱车和各类特种车、专用车所占比重小。

专用载货汽车比重仅为4.7%;普通载货汽车平均吨位只有3.5吨,多轴重载车所占比例仅为11.2%。

道路运输供给仍以普通客货运输为主,快速运输、物流服务、专项运输等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品种单一,难以满足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

3.站场基础设施不完善,总体水平落后于道路运输快速发展的需求。

全省40%的市、县客运设施没有得到改造,全省993个乡镇只有25个客运站。

40%的客运站场仍停留在七、八十年代的水平,站场设施档次较低,影响和制约了人民群众的出行。

4.法规体系不完善,运政业务不规范。

与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相衔接的管理办法和行业规范还不完善。

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尚未完全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进行统一规范,部分业务仍按照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5.科技创新不够,信息化水平较低。

道路运输行业科技人员缺乏,现代化运输信息管理水平和智能运输水平低,综合性运输组织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系统尚未形成,行业整体科技含量较低;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程度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网络的覆盖范围不够,互联程度不高,远不能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对道路运输提出的畅通、安全、便捷的需求。

6.机构设置不统一,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全省14个省辖市共有市级运管机构26个,有8个市没有实现一市一处的要求。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相对偏低,难以向技术密集型经营模式转化。

高素质的企业管理人才缺乏,尤其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并具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

运管队伍也存在素质不高,人才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管理理念落后的问题,目前,初中以下水平的管理人员仍有249人。

7.中介机构不健全,尚未实现行业自律。

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行业协会不健全且职能单一,大部分行业协会依附于行管部门,尚未独立行使职能,桥梁与纽带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8.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仍不完善,行政手段运用较多,经济、法律手段运用偏少,市场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地区封锁现象仍然存在。

二、“十一五”道路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适应和服从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目标,以提高运输服务能力、质量、效率为核心,以满足全省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运输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企业体制创新为动力,认真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促进道路运输健康、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安全、高效、便捷、规范的道路运输体系,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加快道路运输产业发展。

要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道路运输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全面加快道路运输发展,完善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功能,扩大服务领域,提高供给能力;继续提高道路运输装备水平和现代化水平,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畅通、便捷的道路运输服务,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2.坚持推进道路运输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

继续加快运力结构调整,推进客运车辆向快捷、安全、舒适化发展,货运车辆向大型、厢式、多轴化发展,大力引导发展特种专用货车,不断提升发展质量;继续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道路运输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整合企业、车辆、线路和人才等运输资源。

3.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

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提高道路运输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加强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化的行业管理模式,完善社会公众信息服务,推进道路运输产业升级和行业管理的现代化。

4.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转变管理理念,理顺管理体系,打破地区封锁,健全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积极利用外资,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传统道路运输企业的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道路运输行业。

5.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在巩固提高城市间快速客货运输体系的同时,全面加快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拓展通达深度和覆盖密度,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在继续加快中部城市群、沿海城市群道路运输发展速度的基础上,加快辽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道路运输发展速度,着力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并统筹考虑与东北地区和内蒙古东部地区道路运输业的协调发展,发挥辽宁的区位优势,拓展发展空间;统筹和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关系,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连接功能和骨干作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大力建设节约型、环保型和循环型道路运输发展模式。

(三)目标任务

1.客运

总目标:

形成沈阳、大连、锦州客运集散枢纽和各省辖市区域客运集散中心,初步形成以县区为结点、辐射乡镇、延伸至农村的农村客运网络,建立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立足辽宁、辐射周边地区,多层次、一体化道路旅客运输体系;建立健全客运线路经营权的配置机制,采取加密班次、延伸线路方式扩大客运网络覆盖范围。

在加强市场调研,认真分析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做好“十一五”期间新开通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的开通工作,构建省内高速公路客运区域性网络;整合市场经营主体,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推进道路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继续调整车辆运力结构,提升营运车辆档次,实现大、中、小型客运车辆配套发展,高、中、低客车合理分工,切实提高车辆舒适性、安全性和快捷性;规范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服务规范体系,实现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运力结构调整:

到2010年,全省客运班车达到16844辆,其中中高级车8730辆,比重达到51.8%;旅游客运车辆达到1852辆,全部为中高级车;出租汽车达到78381辆,其中中高级车62475辆,品牌车26761辆,分别占出租汽车总数的79.7%和34.2%;品牌出租汽车企业达到61家。

2006年,全省营运班车达到16274辆,其中中高级车5434辆,比重达到33.4%;旅游车辆达到1368辆,其中中高级车1205辆,比重达到88.1%。

出租汽车达到77911辆,其中中高级车49833辆、品牌车14898辆,比重分别达到64%和19.1%。

2007年,全省营运班车达到16413辆,其中中高级车6138辆,比重达到37.4%;旅游车辆达到1485辆,其中中高级车1371辆,比重达到92.3%。

出租汽车达到78031辆,其中中高级车达到52980辆,品牌车17932辆,比重分别达到67.9%和23%。

2008年,全省营运班车达到16539辆,其中中高级车6948辆,比重达到42%;旅游车辆达到1600辆,其中中高级车1537辆,比重达到96%。

出租汽车达到78141辆,其中中高级车56206辆,品牌车20817辆,比重分别达到71.9%和26.7%。

2009年,全省营运班车达到16664辆,其中中高级车7796辆,比重达到46.8%;旅游车辆达到1727辆,其中中高级车1702辆,比重达到98.6%。

出租汽车达到78251辆,其中中高级车59536辆,品牌车23939辆,比重分别达到76.0%和30.6%。

2010年,全省营运班车达到16844辆,其中中高级车8730辆,比重达到51.8%;旅游车辆达到1852辆,其中中高级车1852辆,比重达到100%。

出租汽车达到78381辆,其中中高级车62475辆,品牌车26761辆,比重分别达到79.7%和34.2%。

(具体规划指标见附表一、二、三、四)

-——运输组织化水平:

到2010年,全省高速公路、主要国省干线和旅游客运实现规范化服务;高速公路500公里内客运实现当日往返;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客运正班率达到99.9%以上;行政村100%通客车。

客运经营主体得到进一步集约,三级以上客运企业规模达到70%,引导和培育2至3家行业品牌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区域性的客运集团。

扩大公司化经营的范围。

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客运经营主体高度集约,农村客运逐步推行公司化改造和推进联合经营,在人口密集、客流较大、班次较多、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公交化运营,基本实现规范经营,方便农民群众出行。

旅游客运全部实现公司化经营。

(1)高速公路客运:

到2010年,完成41条市到市、72条市到县高速公路线路的集约化工作,其中沈阳至抚顺、大连,鞍山、营口、辽阳、铁岭至沈阳高速公路线路集约化工作于2008年完成。

(2)普通公路客运:

到2008年,完成26条市到县普通公路线路集约化工作,到2010年完成11条市到县、26条毗邻市到市、80条重点乡镇到县(市)普通线路集约化工作。

(3)农村客运:

到2007年,全省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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