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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防范措施汇编

通风抽采事故防范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瓦斯事故防范措施

1、依据初采期间采空区顶煤可能大面积冒落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工作面配风量,工作面各条巷道的风速和风量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调配。

严禁风量不足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2、要将回采面来压期间瓦斯管理纳入生产变化管理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进行强制放顶,防止顶煤、顶板大面积同时垮落和漏顶,空顶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

3、在综采工作面遇到工作面煤墙片帮或者顶板破碎、过断层等特殊环节作业过程中,必须及时超前移架,做到及时支护顶板,防止前煤墙顶煤漏空,造成工作面风流短路。

4、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查明超限浓度、范围、原因后向矿调度和所属系统负责人汇报,按事故处灾措施进行停工、断电、撤人处理。

5、存在尾巷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尾巷进入采空区形成瓦斯库的安全措施,尾巷按采面回风巷进行管理。

6、尾巷及其通风横贯内若不能形成全风压系统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7、回风巷与尾巷间有联巷通风的,在所使用的联巷中距尾巷口15米处(横贯长度小于20米的,设置在横贯中间)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监控联巷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预警、达到1.5%切断采面及回风流中的非本安型电源。

8、若发现由于顶板压力原因使沿空留巷或在用横贯通风断面减小,尾巷风量减小、瓦斯升高现象,立即汇报通风专业值班人员,由通风科安排专人处理。

9、加强瓦排巷与工作面交叉处的管理,尽量降低采高,杜绝因瓦排巷导通导致风流短路现象,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汇报通风专业值班人员,并由值班人员安排处理。

10、瓦斯员在错完机尾后监护排尾架后尾梁升高情况,严格执行排尾架后尾梁距后溜电机高度为500-600mm的规定,既要保证后溜通风畅通也要确保台阶处不得出现通风盲区,发现异常及时要求跟班队干根据情况调整排尾架或中间架后尾梁升高高度。

11、严禁在微风、无风的联络巷、硐室等处和瓦排巷、专回等瓦斯易积聚区域安设电气设备。

安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流)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12、严禁采煤机直接割顶、底板石头和液压支架顶梁和护帮板,如遇断层、陷落柱、石包等地质构造时,必须制定防止产生火花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3、发生瓦斯预警时,必须先停止生产作业,对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瓦斯预警措施后方可生产作业。

14、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烟草、点火物品下井。

二、掘进工作面瓦斯事故防范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通风,风筒完好到位,严禁无风作业,严防瓦斯造成积聚。

2、加强瓦斯管理,认真执行瓦斯检查报审制度,防止瓦检员空班漏检。

3、实行“以风定产”,完善通风系统,确保各个工作地点有充足的风量,禁止无风、微风作业。

4、矿井内严禁随意留设盲巷,人为造成盲巷的要予以责任追究,今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形成全风压或局部通风,不再使用的盲巷必须在24h内进行永久封闭。

5、掘进巷道局部通风机严禁随意开停,临时停工停风的盲巷必须进行密闭管理。

6、严禁随意构筑临时密闭,针对特殊情况下如:

矿井采掘面有害气体异常涌出、开采煤层有自然发火征兆等确需构筑临时密闭的,必须编制密闭设计及安全措施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7、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瓦检牌,闭墙上应根据需要留设放水孔、观测孔、措施孔,高瓦斯矿井或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密闭若以后还可能需要启封的,还必须要留设瓦斯抽采管接口。

8、通向盲巷、采空区的电缆、轨道、金属管路以及支护金属网等导电体必须在密闭前后1米范围彻底切断,密闭前(扩散通风范围内)不得设置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等电气设施。

9、密闭墙外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

10、掘进工作面必须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取相应的瓦斯抽采、瓦斯治理措施,将瓦斯涌出量降低到小于1m3/min时才可采用炮掘开口、掘进。

11、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并经常检查电气设备,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12、改变局部通风系统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人员审批。

完善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加强检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13、队组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通风科下发的高瓦斯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规定,控制好机组割煤速度,每循环不得低于50分钟。

同时加强工作面、回风口瓦斯浓度的监测,当工作面瓦斯达到0.6%,回风口瓦斯达到0.65%时工作面必须停机,待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4%以下、回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6%以下时方可开机。

14、当工作面迎头煤体出现煤质酥软,顶煤留不住等情况时,生产部门要提前采取超前控顶措施(如打超前锚杆、缩小排距等),同时队组要严格控制割煤速度,保证每刀煤在50分钟以上,(如发生片煤、冒顶现象,立即由瓦斯员汇报通风专业值班人员)。

15、拆除逼帮板割煤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发现煤墙有松动或离层时必须先采取措施将松动煤体扫落后方可割煤。

割煤时必须从顶部进刀,自上而下的顺序进刀,控制落煤量以减少瓦斯涌出。

16、所有风筒的接设(包括临时短节风筒)必须按规范接设:

风筒接口必须顺接,不得逆接,紧靠两风筒钢圈处用16#铅丝对绑四道,接口时正反压边,压边后不得留有风筒单边。

风筒安设完毕对口后,必须保证风筒吊挂平直,风筒出风口不得出现摆动现象。

延伸风筒时,队干必须现场验收、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现场监管,合格后方可开始割煤。

风筒延伸完毕后,必须及时对口,严禁出现吊挂风筒完毕未对口的现象。

17、各队组接设风筒时必须从风机处向工作面逐节进行吊挂,接设,并拉紧拉直,严禁分段接设风筒。

18、各炮掘队组在每次放炮作业前,必须对整趟风筒进行巡查(重点巡查拐弯处、接口处风筒等),等确认风筒无异常后方可进行放炮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放炮作业。

19、炮掘作业应采用一次全断面爆破,水泡泥、炮土封堵严实,装药量符合规程要求。

20、爆破后,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

21、各采掘工作面,在割煤过程中,当出现响煤炮情况时,掘进机司机必须立即停机,(并由瓦斯员汇报通风专业值班人员,电话:

5945357)确认工作面瓦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割煤。

三、采空区瓦斯事故防范措施

1、根据通风系统和瓦斯检查区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和《巡回检查图表》,《巡回检查图表》必须明确每个瓦检工的检查路线、地点、时间、次数和检查内容,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瓦检工严格执行。

2、提升瓦检工素质,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或进入不明区域检查时,必须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队干汇报。

3、对矿区范围内及周边的采空区,要全力取得详实资料。

4、加强矿井瓦斯积聚区的调查和预测,每月对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异常涌出、积聚点进行一次预测,根据预测情况在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用红颜色标出范围,说明情况,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对受条件限制无法通过物探提前探测的老空区,要制定可行的探测方式和管理办法,确保准确探明老空区情况。

6、在探放、接近老空区时应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气安全措施。

优化超前钻探设计,保证超前钻探施工质量,确保超前钻探的有效保安距离,增加超前探钻孔数量,设置可靠的孔口控制装置。

四、地面瓦斯事故防范措施

1、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必须安装防爆型电气设备,杜绝明火。

2、严格把关隐蔽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检查。

3、地面煤仓附近严禁有易燃物。

4、控制煤仓内瓦斯积聚,安装通风设施,防止瓦斯积聚。

5、地面煤仓及筛选系统也要实施严格的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瓦斯异常增高时,要对瓦斯预警及监控曲线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按变化环节进行上报。

6、在煤仓附近作业前,要组织现场调研,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办理易燃易爆场所许可手续。

7、在煤仓附近进行电焊作业必须严格行使审批程序。

8、在煤仓附近作业时,加强现场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9、加强对特殊地点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并指定专人在现场监督。

10、加强对封闭煤仓的通风管理工作及对煤仓内、外的瓦斯检查,预防瓦斯积聚。

严格安全隐患排查,超前防范,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地面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12、加强对单项工程尤其是特殊地点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并指定专人在现场监督。

五、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防突措施不达标或只进行局部防突就是犯罪,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规范瓦斯参数测定步骤与方法,严格区域和局部防突参数的管控,保证多种参数指标综合评定。

4、采掘工作面生产作业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和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不符合标准严禁生产作业。

5、局部防突专项设计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在突出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沿煤层施工钻孔时,必须保证60m以上的安全隔离带。

打钻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如顶钻、夹钻、喷孔等)要立即停止施工,不得将钻杆拔出,维持钻杆原状,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7、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

8、有突出危险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

矿井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9、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六、其他

1、队组在冲巷时,要有效地避开监控设施、接线盒、传感器等合理悬挂位置,避免因进水导致监控设施的误动作,在巷道中悬挂的接线盒处顶板有淋水时,队组要用风筒布进行包裹,加以防护。

2、职工必须配备自救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数量要配足。

瓦检仪等安全仪器要完好,能够准确测出瓦斯浓度。

3、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

因停电或其它原因出现停风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加强对局扇、风筒的管理,防止循环风、跑风、漏风,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4、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重点,完善通风系统,确保各个作业地点有足够的风量,禁止无风、微风作业。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配备合格的瓦检员,防止空班漏检,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杜绝一切明火源。

6、井下发现空气异常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向有关单位报告,由救护队员进行气体检测,排除异常后方可入井作业,不得私自冒险作业。

7、严格按照批准的采掘计划组织生产,不能随意改变采掘范围,更不能弄虚作假应付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8、每次割煤作业前对掘进机喷雾管等部件进行检查,并对裸露部位进行有效防护,以免在割煤过程中将管挤破。

顶板支护类事故防范措施

1、综采工作面顶板事故防范措施

1、改善采煤工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加强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设计,采煤工作面的作业规程要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3、加强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作面煤壁和支架都保证直线,防止压力局部集中造成片帮、冒顶。

4、工作面上大板前必须使用2-3块适合长度的半圆(道木)对上料支架两端相邻支架煤墙采取戗半圆(顶网)逼帮措施。

5、综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棚在架设或回撤之前,必须先在π型钢梁两端用型号不低于10#的铅丝双股防护,铅丝头必须扭弯锁紧,扭结不少于三扣,防止受重力脱开。

6、工作面出现煤墙片帮等现象时,要及时超前移架或采用有效办法管理顶板,控制漏顶、冒顶事故的发生。

7、工作面顶板破碎、煤墙片帮严重时,必要时要采取加注化学材料来加固顶板、煤墙,防止片帮冒顶事故发生。

8、煤墙片帮宽度超过300mm必须及时超前拉架管理,对于煤墙片帮未超过规定宽度但煤体松软的区域,也要采取超前拉架管理,以便逼帮板逼住煤墙,防止煤墙片帮。

9、对于超前拉架后,支架逼帮板仍留不住煤墙时,要及时采取上料管理煤墙顶板。

10、对于逼帮板或小梁前逼有大石头的情况,拉架前闭锁大溜,使用单体柱蹬住可能掉落的矸石后再拉架,防止拉架时漏下大石头。

11、处理冒顶作业时要设班组长负责看护大溜闭锁、支架手把,密切监护顶板状况,注意观测顶板冒落预兆,防止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

12、队组在错机头机尾后,要及时上大板管理顶板,上大板前敲帮问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13、对断层影响区域的煤墙提前加注大成加固1号,减少煤墙片帮现象。

14、在采煤工作面遇到断层或过空巷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

15、工作面过断层过程中,在见底后要逐步调整采高,挑顶幅度要掌握好,防止挑顶太急而造成支架仰角及顶板平整度不好等。

16、综采工作面电气列电往里及工作面内不得存放其它材料。

回出的支护材料需要临时存放时,水平放置必须码放整齐牢固。

竖放时,必须及时上好护绳,且不得妨碍行人和作业。

17、加强对作业现场管理,特别是加强超前支护和支架防倒装置的管理,保证超前支护质量,防止支架侧滑,及顶板漏顶。

18、工作面支架要保证有初撑力达标,且液压系统不漏液,不窜液,支架升起后顶梁要升平、升紧,保证顶板的平整度。

19、煤墙酥软、顶板破碎时,将大溜弯曲段或机组停在有利于管理顶板位置。

20、上大板、金属网前,必须将前、后溜、采煤机、转载机停机闭锁,并维护好顶板、煤墙。

作业过程中要设专人看护闭锁,待作业完成后方可开机。

21、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无支护或支护不完好区域冒险作业,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

22、移架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观察顶板,支架及周围情况。

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支架接顶不实,防止支架倾倒。

23、近煤墙作业时,必须闭锁大溜,设专人监护,并使用专用敲帮问顶棍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顶帮安全状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24、当长时间近煤墙作业时,必须利用半圆逼帮,防止煤墙片帮伤人。

25、进入煤墙侧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提前准备好退路,发现异常立即撤离。

26、作业过程要快速谨慎,清理好退路,保证退路畅通,一旦有异常,立即撤离。

27、操作排头尾架前,必须对端头尾、三角区及设备周围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操作,操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

28、剪网时,人员都应该站在支架立柱前与大溜电缆槽挡煤板之间,由于局部采高超规需站在电缆槽上时,必须先停机闭锁大溜,实施敲帮问顶确认无危险后,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作业,人员站位必须面向煤墙,不得进入电缆槽煤墙侧、腿脚不得伸入电缆槽内,更不得探入机道。

29、收尾期间要保证支架小梁下余两趟半网,特殊情况下,近煤墙作业人员挂网、联网等作业前,必须先停机闭锁大溜,执行敲帮问顶确认无危险后,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作业。

煤墙片帮宽处要先采取逼帮措施,护好煤墙后再进行作业。

二、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防范措施

1、要做好敲帮问顶和临时支护工作,严禁空顶作业和随意放大循环进尺。

2、永久支护设计要科学合理,确保足够的支护强度。

3、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尤其是锚杆支护材料,要保证每一批次的材料质量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

4、要定期观测、检查巷道顶板支护情况,锚杆支护巷道要做好离层指示仪的安装、观测和汇报工作,随时掌握顶板支护状况。

5、要超前掌握工作面的变化情况,要及时掌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构造、动压影响、岩性变化、立体交岔、采空区、贯通等影响顶板管理的异常因素,并提前制定针对性的安技措施和应急预案。

6、掘进时要坚持做好班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特别是锚杆支护巷道中锚杆(索)的预紧力和锚固力及锚索打设数量,确保每个循环、每个班次的工程质量、工作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

7、生产中心根据巷道服务年限,使用情况对全矿井下巷道进行顶板分类管理。

特别是巷道服务年限长的永久巷道,尤其特殊区域,如过地质构造、淋水、立交贯通等特殊区域及以前支护相对薄弱区域,生产中心分采区成立顶板管理专项巡查组,以各分管科长为组长,每月对巷道全覆盖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确保顶板管理安全。

8、各巷道责任管理队组必须严格按制度对巷道进行巡查,及时将矿压观测情况、巷道支护变化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处置,以确保巷道顶板管理无死角、漏洞,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9、在工作面停产期间,要对现场条件变化点(巷道淋水区,顶板破碎区)不定期进行锚杆(索)预紧力、锚固力抽查,防止支护失效,从而酿成重大事故。

三、其他

1、在采掘工作面遇到特殊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

2、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生产技术资料,特别是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3、强化现场管理,作业前要详细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先支后回,严禁任何人站在空顶下或支护不完好的区域下作业。

在敲帮问顶时,首先检查周围的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5、单项工程开工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

6、加强运输环节的管理工作,及时加强顶板支护,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7、工作面安装前应综合分析切眼顶板变形下沉量及趋势,对切眼的顶板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补强和防范措施。

安装中要定期观测、检查巷道顶板支护情况,锚杆支护巷道要做好离层指示仪的观测和汇报工作,随时掌握顶板支护状况。

8、加强对断层等地质构造带的研究,采用更加安全有效的支护方法。

9、加强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尤其是临时施工、危险区域作业时的安全监护要落实到位。

10、加强对废弃巷道的密闭管理,补充完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1、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大巷定期维修制,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2、在维修巷道时,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修巷方案,维修巷道要采用切实可靠的支护形式,并且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

13、井巷维修施工前必须编制相应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中。

职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在维修作业时要加固维修作业地点的临近支护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14、临时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当中。

15、加强对变形巷支护管理,在所有的支护中,要严禁出现铁对铁的现象,同时,保证支护迎山有力,完整可靠。

16、强化现场管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回收的单体柱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并减少两柱间的存放量,不得出现重叠放置现象,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17、加强对锚杆、锚索、金属网、锚固剂等材料的检查检验,严把进货关。

18、加强对从事锚杆支护相关人员的培训,改善作业方法,并加强对现场支护质量的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透水事故防范措施

一、地表水事故防范措施

1、充分调查当地地形、地貌,计算评价水体面积、积水体积,进行矿坑充水条件分析。

2、掌握不同降水强度下地表水和地下水模数,进行流域水均衡观测。

3、根据采动影响范围,分析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渗补条件和范围。

4、按照5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标准,设计沟渠堤坎的抗洪强度和排洪能力。

5、要和周边矿井建立定期图纸交换制度,要做到对周边矿井采掘情况心中有数;

6、对排查出的地表裂缝、塌陷区、废弃井筒等可能导水的通道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措施,并严格落实;

7、要定期对防治水工程(如防水密闭、水坝等)的质量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防治水工作要求的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完好有效。

二、老空水透水事故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

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

2、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分布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与周边矿井进行图纸交换,掌握周边矿井采掘情况,做到对积水情况的动态掌握。

3、对于补给充沛老空水要采取“先隔后放”,防止绕流和渗漏的措施。

4、积水量较大,短时间内无法疏放完毕时,应划定安全红线,严格执行隔离开采,只在安全区域组织生产。

5、接近疑似积水区时,不论调查资料如何描述,都要严格执行探放水程序,杜绝侥幸心理。

在异常区域没有彻底查清之前,严禁开展下一步生产活动。

6、加强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加强危险源辨识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执行工作。

7、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统,保证足够的排水能力。

8、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对探放水工作的思想认识。

三、顶板水透水事故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

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

2、对于各种资料显示并无异常情况的区域要严格进行常规超前探作业,确保安全。

3、加强超前探、探放水的现场管理工作,保证探水施工严格按照规程、设计进行。

4、应根据本矿“上三带”情况和物探成果,严格论证,合理安排对上部富水区积水的探放。

5、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落实“人人都是防水员”活动,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能掌握透水征兆,任何人员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调度汇报。

四、底板承压水事故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

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

2、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编制《承压开采可行性评价及安全技术措施》。

3、接近地质异常区时必须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由总工组织评审,并按照设计严格施工探放水工程。

4、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排查隐伏断层、陷落柱,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采用高精度物探等探测手段。

5、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应实行隔离开采措施,并按照规定设置防水闸门,配置强排水系统。

6、必要时可采取疏水降压或注浆加固等方式对承压水进行治理。

7、加强超前探、探放水的现场管理,保证探放水施工严格按照规程、设计进行。

8、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井下作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防治水知识。

五、其他

1、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尤其是老空水的防治工作。

2、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3、当采掘活动接近老空水等灾害影响范围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当出现透水征兆时,要果断采取停止作业、立即撤人等有效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4、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搞好测量工作,收集煤矿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绘制反映井下生产实际的图纸,编制符合矿井实际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要作好水害分析预报,为安全生产提供准确依据。

5、加强煤矿水灾防治工作,留足防水煤柱,尤其要安排好停产期间的排水工作。

6、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7、加强井下密闭的施工管理,根据不同用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砌筑,有水患的区域,必须砌筑专门的防水安全设施。

 

运输事故防范措施

一、小绞车运输事故防范措施

1、在运输巷道进行发送信号作业时,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硐室,不得在硐室外进行作业,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时,无躲避空间。

2、对运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装载、捆绑、斜巷运输等)必须严格把关,设置专人进行检查,防止检查不细,遗留安全隐患酿成事故。

3、小绞车运输时,绞车要安设在不影响运输的安全位置,使用时严格执行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规定。

4、运输支架等大件运输时,绞车钢丝绳禁区范围内严禁站人,处理如拨钢丝绳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停车处理,并在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启动绞车。

二、架空人车事故防范措施

1、凡使用固定抱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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