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残联工作目标度考核自查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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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残联工作目标度考核自查汇报

十堰市残联工作目标2005年度考核自查汇报

根据《湖北省残联关于切实做好市、州残联2005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鄂残发[2005]18号)和《关于上报湖北省市、州残联工作目标管理2005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鄂残联办发[2005]9号)文件精神,我市残联对2005年度残联工作目标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自查。

自查总分138分,其中:

①综合工作20分;②维权工作20分;③组联工作20分;④康复业务工作30分;⑤教育就业业务工作30分;⑥宣传文体业务工作10分(-10分);⑦附加项目8分(-2分)。

现将工作目标完成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工作

(一)、调研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

全年市残联领导平均每人下基层调研5次,县市残联领导每人在基层调研20次以上。

调研的主要内容,摸清掌握残疾人的情况,分析残疾人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探索工作新思路、新路子,改进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调研成果。

1、通过调研,摸清了我市贫困残疾人的底数和现状。

以往只知我市5县1市是国家新一轮贫困开发县市,但是贫困残疾人到底有多少,占多大的比例,始终没有准确的数字。

为了贯彻国家、省扶助贫困残疾人会议精神,全市各级残联进行了摸底调查。

市残联又与市民政部门、扶贫办、农业局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最后确定全市共有贫困残疾人1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其中处于极端贫困的残疾人4万人,低收入的贫困残疾人9万人。

这个数字市政府认可,写入了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扶助贫困残疾人政策及确定扶助残疾人工作目标提供了可靠依据。

2、通过调研摸清了残疾人康复的重点需求。

现全市仍有白内障患者1500人,缺肢者需要安装假肢2000人。

通过这些调查的基本情况,给市委、政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促成市政府成功的与香港慈善家、深圳彭年慈善协会签定了“彭年光明行动协议”,将在今年底免费为十堰市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1500例,项目总经费270万元。

同时,我们将我市残疾人所需的康复项目、基本情况编印成宣传册,在深圳向香港商人、有关部门、有影响的人物及慈善家发放,宣传残疾人事业,为十堰市争取更多的康复投入,为残疾人多办实事。

3、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的向上级部门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今年中残联、省残联多次到我市进行调研,我们及时的反映和提出很多问题和建议,如:

①应及时修改《残疾人保障法》,并组织专人研讨;②县级财政划归省后,县、市级康复工作经费应及时列入省财政预算配套划拨;③福利企业现在管理不顺,出现多头管理、多头不管的现象,应划归残联管理,并由残联审批减免税收;④保障金实行税务代征、财政代扣。

地税代征后应由省统一组织市、州及县市级的残联、税务、法院、法制办参加的培训,以保证地税代征的顺利实施;⑤进一步明确保障金用于康复工作的比例;⑥省政府应制订出台康复工作经费的专门文件,保证各地康复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康复工作的开展;⑦省残联每年要召开一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各地市、州分管残联的政府领导、残联、民政、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总结、安排工作,表彰先进,从而形成政府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的局面,不断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信息统计工作。

1、信息工作

一是市残联成立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副理事长任组长,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加强信息上报工作。

二是各县市区残联建立了信息网,建立了上报信息制度。

三是加强重大信息的上报制度。

《十堰市残疾人呼吁修改残疾人保障法》信息被市政府采用,并上报省政府。

我市今年受洪水灾害后及时上报情况,房县连续上报了十几条信息,受到中残联、省残联的重视,并及时拨专款慰问灾后残疾人。

全省危房改造会议在十堰召开的当天,市残联向中、省残联上报了信息,均被采用。

全年上报信息20条,采用14条,中残联采用3条,市委、政府采用3条,自编发信息30条。

2、统计报表工作

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填报准确,基本做到了一次性通过。

(三)、残工委秘书处工作

1市政府残工委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十政残工委[1999]03号),请各成员单位参照执行;印发了《关于转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十政残工委[2004]6号),请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

几年来,残工委成员单位由不知道残疾人工作的职责是什么到清楚明确了应尽职责是什么,由不尽责到逐步尽职,由不工作到逐步开展残疾人工作。

以上三个转发文件,秘书处专门编印成小册子5000份,发至各县市区残联,发到县、市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成员单位。

2004年全市千人县级干部“四五”普法培训班上,市残联专门宣讲《残疾人保障法》,同时,将此小册子发到每个县级干部手里,扩大了宣传范围,使县级干部进一步明白了残疾人工作职责和要求,加强责任感,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

2、每年召开一次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政府分管领导,残工委主任作重要讲话,总结、汇报残疾人工作,研究讨论残疾人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工作。

今年残工委会议与第15个“全国助残日”活动结合起来召开,安排布置助残日活动。

残联还把福利企业返税难,残疾人就业难等问题起提到残工委会议上,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使这些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每年助残日,残工委成员单位积极悬挂宣传标语,参加助残日活动,向残疾人捐款,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慰问走访。

3、为贯彻国家、省有关精神,我市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工作,相互配合,起草制订了一系列的残疾人政策。

一是市法制办积极参与,征求市直26个部门单位意见,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二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委、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行文,先后制订并由政府转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等文件,市法制办、市法院配合市残联认真做好残疾人保障金的收缴工作。

二、维权工作

(一)、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一是编印了四份小册,内容有《残疾人保障法》等十几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二是今年第15个助残日和“12.3”国际助残日,全市集中举行了活动,发放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小册子近千册。

三是在办《残疾人证》的同时,向每个办证的残疾人发放宣传小册子。

四是2004年,在市委党校近千人县级干部“四五”普法培训班上,市残联理事长王昌清、顾先忠宣讲了《残疾人保障法》,并发学习、宣传小册子近三千册,还将此内容纳入考试范围。

(二)、十堰市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十堰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十政发[2003]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十政办发[2003]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1998]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十政办发[2005]102号)。

市政府残工委在助残日、康复、劳动就业等有关方面都发了专门文件。

(三)、今年协助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交提案、议案5件。

为市委、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2次。

(四)、全市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市直一个、各县市区6个),设有专职干部11人,负责维权工作。

建立国家级残疾人维权示范岗3个(郧西、郧县、张湾),省级残疾人维权示范岗9个(市直和8个县市区各1个)。

全年为残疾人代理诉讼36人,司法救助40人,减免缓代理费、诉讼费80余万元。

会同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录制专题片《车城大讲坛—法律援助》。

(五)、城区主要公路干道建有盲道,无障碍设施逐步完善。

(六)、信访工作

一是设立了专门的信访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有分管领导。

二是建立了信访制度、信访程序,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全年共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738件,其中来访378件,电话311件,来信49次,办结率达100%,杜绝了集体上访和上访重大问题的发生。

协助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处理残疾人问题180多次,为残疾人上访解决经费1万多元。

市残联信访工作受到市委信访办、市政府信访局的充分肯定的表扬。

三、组联工作

(一)、全市市级、县市级依法按章程设立了残联组织。

(二)、乡、镇、街办建立了残联组织,设有专人负责工作。

残疾人社区工作逐步纳入大局。

全市设立了十个残疾人社区工作示范点。

(三)、今年6月前,市残联成了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盲协、聋协、精协、肢协、智协),其中聋协、精协、智协分别依靠市特校、精神病医院,花果医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工作。

协会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5个专门协会在民政局部门进行了社团登记,是独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同类别残疾人的群体组织。

五个协会做到了9有:

即有组织、有章程、有班子、有办公场地、有牌子、有章子、有经费、有帐号、有活动。

市残联先期给每个协会划拨工作经费5000元。

各协会在“12.3”国际助残日涌跃参加了活动,回报社会。

11月,市肢残人协会刚成立就组织向肢残人卢彩霞的丈夫募捐资金治病,募捐资金达1万元。

(四)、市、县都有为残疾人服务的设施和项目,配发的设备管理使用较好,发挥了作用。

市残联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了“长江里程计划一残疾人假肢装配站,设备齐全。

2名技术人员接受了国家的培训并取得装配大腿、小腿的技术合格证。

每年超额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计划任务。

(五)、市、县残联9个单位(市、五县一市二区)领导班子成员现有23人,其中理事长、书记10人,副职13人,男性21人,女性21人,残疾人领导干部1人。

(六)、比较全面的掌握各类残疾人情况。

近年来,各县残联开展了残疾人分类情况调查,进一步掌握残疾人情况。

十堰市现有各类残疾人30万(1987年国务院抽样调查统计为28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5%,均高于全国5%,全省7%的比例。

残疾类别:

视力残5.5万人,听力残8万人,肢残4万人,智力残疾4万人,精神残1万人,综合残7.5万人。

肢残比原3.8万人增加2000人,精神残比原0.6万人增加4000人,呈上升的趋势。

四、康复工作

(一)、各项康复计划完成情况。

1、白内障复明计划1312例,完成1312例。

其中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计划200例,实际完成200例。

完成计划100%。

白内障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8%,复明率达100%,无一例医疗事故发生。

2、普及型假肢装配计划100例,完成100例,完成计划100%,其中小腿完成45例,大腿完成55例。

大腿计划20例,超计划35例。

3、实施国彩项目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计划100人,完成100人,完成计划的100%。

4、实施国彩项目贫困聋儿康复服务计划40人,完成44人,完成计划的110%。

5、实施国彩项目为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计划504具,完成504具,完成计划的100%,全市另配发1316具,完成省计划的261%。

6、实施国彩项目为社区配发价值1.9万元的康复器具,全部完成任务。

(二)、康复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把残疾人康复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市政府把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纳入政府为民办好事实事之中。

市政府残工委下发专门文件把康复计划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并提出组织、资金、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

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听取汇报,作出指示,亲自组织安排计划任务的完成,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残联,为残疾人解决复明,假肢装配问题。

二是充分利用社会卫生、医疗机构的资源,走社会化康复工作的路子,共同完成计划任务。

对于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市几大医院踊跃接受,每例只收500元手术费,帮助政府和残联解决了经费不足问题。

市残联把市6大三甲医院作为残联康复定点医院。

在精神病康复、听力康复、视力康复、脑瘫儿康复、肢残康复、白内障复明等方面做出了大量有成就的工作,并不断加大投入,增添设施器械,扩大场地面积,新增项目,引进技术和人才,初步形成了社会化康复网络,正向县市和周遍地区辅射。

重点康复项目,市残联与市卫生局联合下文,共同组织,形成合力。

“十五”中期康复工作检查,中残联领导、省检查组对十堰市走社会化康复工作的路子、取得的成效以及康复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中残联康复部主任说:

十堰的社会化康复工作的做法全国不多见,有很多东西可以总结。

探索出了一条残疾人康复社会化的新路子。

太和医院康复病床72张,比武汉同济医院还多2张,超过省最大医院,不简单。

省检查组评价:

十堰一个山区城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水平,康复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一流的,康复工作的做法是创新的。

使我们感到意外、惊讶、震惊,有些方面不可想象。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

全年仅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为残疾人全部免费实施,共投入资金总额38万元。

其中国家、省级资金122250元,市、县资金257750元;市县资金占投入资金总额的67.8%。

四是各级残联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康复工作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市、县两级残联都有专职领导分管康复工作,设有康复部,康复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市、县残联逐步建立了康复工作数据库。

近年来,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力量,深入各家各户,逐一排查摸清各类残疾人情况和康复需求对象。

特别是对白内障患者和缺肢者进行了调查登记,建立了档案资料,全市白内障患者1500例,缺肢者2000例。

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由市残联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市政府残工委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互相配合,落实配套经费,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

五、教育就业工作

(一)、残疾人教育

2005年度十堰市残联认真落实《十堰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中第七、八、九条之规定,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切实做好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42人,保障了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全市各地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在市区开展了盲人按摩技术培训班,县(市区)开展了种植、养殖、加工、修理、服装裁剪、烹饪等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人次达8000人次。

同时,我们还在市区建立培训基地和培训点。

如:

委托市健英按摩诊所培训盲人按摩技术;在市特校毕业生离校前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在福利企业招收残疾人进行岗前培训。

据统计,基地和培训点共培训人数近1500人。

认真落实“中西部盲童救助”、“扶残助学”、“国彩助学”项目,完成盲童救助74人,扶残助学80人,国彩助学90人,保证了助学项目经费到校、到人。

在全市范围内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的“两免一补”,人数达4.45万人,占总人数8.9万人的50%,总金额达534万元。

2005年度我市上线残疾考生10人,分别被武汉科技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等院校录取,录取率达100%。

(二)、残疾人劳动就业、

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145号令,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45号令精神进一步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1998]123号),市政府残工委下发了《关于安残就业认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切实开展安残工作。

一是加大征收力度,征收金额超过往年,到目前已征收保障金338.2万元,其中市残联200万,超过了以前历年水平。

二是加强保障金使用和管理。

今年部分县市接受了人大、政协、纪委、审计、财政的检查,均没有受到违纪查处。

三是保障金使用明确了范围,严格了审批手续。

如使用保障金不是就业方面的,市政府残工委有文件规定使用,使用中报政府审批,财政审核,减少违规行为。

在保障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三个环节,严格制度、规范操作,无一例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在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中,我们积极扩大就业领域,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层次,提倡残疾人自强创业,合伙创业,与福利企业联姻创业,从业领域涉及种、养、加、修、服等多种行业,同时我们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和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保障生活来源。

目前在我市集中安残百人企业有一家(市融丰科工贸有限公司,安残人数225人),建立市级创业基地3个(市宏豪工贸有限公司、市健英按摩诊所、房县启康酒厂)。

据统计全市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2%,农村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

针对盲人这一残疾人中的特殊困难群体,为使盲人从事适合他们的按摩工作,我们向省残联申请自主办班,获准后一次性培训合格盲人按摩人员24人,全部取得省劳动厅颁发的资格证书,有21人就业。

(三)、残疾人扶贫解困

全市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16万人,其中10.5万人基本解决温饱,贫困残疾人由2000年的13万减少到2005年的7.5万(包括返贫人口),残疾人贫困面由2000年的46.4%下降到2005年的26.7%。

各县市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帮扶工作重点,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地方在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中,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整体规划当中,并明确规定对残疾人扶贫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每年为残疾人扶贫解决一至两个关键性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优先想到贫困残疾人,在分配救济物款时,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在慰问困难群众时,优先考虑贫困残疾人,形成了有任务、有职责、有压力的氛围和大扶贫带动小扶贫、小扶贫推动大扶贫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我们在全市实施了扶贫项目带动工程,重点对残疾人贫困户进行扶持,在每个县(市)建立了1个辐射力强、带动面大的残疾人扶贫基地,每个基地至少带动10户残疾人贫困户。

竹溪县残联依托该县九里岗茶场建立了残疾人扶贫基地,平时培训残疾人种茶、制茶技术,采茶季节可吸呐300名残疾人采收鲜茶,走出了一条劳动脱贫、技术致富的路子。

房县通过扶贫基地,培养出了付长林等113户种植专业户,张仁美等216户养殖专业户,胡其宏等29户加工专业户,薛胜林等41户修理专业户,李桂林等13户饮食服务专业户,付容塘村3户建筑专业户,这415户残疾人不但为该县残疾人脱贫致富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还带动了近千户残疾人脱贫。

让残疾人切实掌握一门技术是解决残疾人脱贫难返贫易难题的良方。

我们在全市倡导在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中实施“技术扶持”,巩固扶贫成果。

竹溪县成立了“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中心”,本着让残疾人学得会、用得上、能致富的原则,全力扶助贫困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

专门聘请了5名农技师,编写通俗易懂的实用教材,先后举办培训班,对2870名残疾人进行了大棚蔬菜种植、畜牧养殖、林果茶栽培和科学配种施肥等技术培训。

通过培训有2100多名残疾人掌握了劳动技能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

各级残联配合各地民政部门,优先将“三无”残疾人、重残、一户多残对象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据统计全市7.9万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占82%,受助人数达6.47万人,受助金额达77.6万元。

2005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00户,100%完成省下达任务。

六、宣传文体工作

(一)、全年认真组织实施了“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全国助残日”开展了“残疾人劳动就业”主题活动。

“国际助残日”开展了“社会关爱残疾人,残疾人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2个节日搞了三次大型活动。

一次在福利企业—残疾人劳动就业示范基地开展了主题活动,另一次与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组织了“残疾人就业推介会”,用人单位与61名残疾人签订用工协议。

第三次在文化广场组织了五个残疾人协会、卫生医疗机构参加的义务回报社会活动。

在活动中,市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出席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牌,义务咨询服务,内容丰富生动。

活动吸引了残疾人和家属亲友,吸引了社会群众,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

一是残联组织的重大活动,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

如:

残工委会议、全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残疾人节日、市委、政府领导走访慰问残疾人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二是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宣传报道。

如:

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和困难问题、社会关注的问题、残疾人信访问题,残联主动配合新闻部门提供政策、材料、线索,同时接受新闻采访,表达观点,解答疑难,加强舆论引导。

三是与新闻媒体建立广泛的、长期的合作关系。

目前与市残联进行长期合作的新闻单位有:

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电视台4个频道、十堰电台、东汽电视台。

每次活动有十几名记者参加,每次活动召之即来,每有新闻线索他们主动找来。

每年市政府残工委对新闻单位和记者进行表彰,残疾人事业在我市新闻媒体工作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全年市残联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上的宣传报道60条(篇)。

七、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对全省实行的残联工作目标管理,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工作抓的不够。

一是对目标没有进行分解到部室、到人,使工作目标没有落到实处。

二是对各县市没有制订工作目标,没有进行认真的考核管理。

三是目标管理考核的资料、档案不健全,平时没有进行收集、整理。

四是目标管理工作没有与平时工作相结合,没有达到促进工作、争创业绩、创新达标的目的。

五是领导班子没有定期对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检查,抓好落实。

(二)、建议:

残联工作目标的内容设定不又合理,如:

26文化工作、27文艺工作、28体育工作,内容多是获奖才能得分。

一件作品获奖不全包括整个方面的工作,不获奖也不能说明没有开展工作,以偏概全。

获奖内容可作为加分项目。

二是考核内容要把工作应达到的目标与在某些方面突出的成绩作为加分项目分开设置,不能混为一谈。

三是目标的设置要尽量明确的提出当年应实现的目标是什么,即有质的要求,也有量的标准,尽可能量化,便于有标准的考核。

严格的讲,现在的这个考核是没有明确的目标的,只提出了“工作内容”。

四是考核没有设加减分标准。

总的来讲,今年是实行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第一年。

一年来,目标管理考核促进了我们的工作,使残联工作走上了规范、系统、程序化的路子,进一步加快了“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进程,同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也看到了我们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到了我们自身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谋略方面的不足和差距。

更重要的是使我们找到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目标,从中汲取了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制订措施加以改进。

我们要以省残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契机,不断学习,努力工作,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争创更好的成绩。

 

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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